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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的公证发展
创新中的公证发展
为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落实“十二五”时期的指导规划,公证行业应顺应时代变化,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手段的作用,在维护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
以上海市两个中心建设为契机,为推进新形势下公证业务的发展。
一、新的机遇期带来新的挑战
当前,中国公证行业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其它行业的各类挑战。
公证处应把握时代脉搏,抓住历史契机,结合“十二五”规划的新蓝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根据工作改革发展中的实际状况,公证处将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紧抓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项目导向,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提高公证服务效能,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公证处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原则
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将始终以现代法律服务业为定位,坚持以公益性为公证机构的基本属性和原则,以公证机构为本位,努力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
(一)加强公证公信力,提高当事人信任度
作为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公证法律服务通过公证行为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公证文书加强了交易双方的互信程度,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证处及公证人员作为价值中立的第三方,应当加强对公证行为公信力的认识,严格根据程序规则办案,提高当事人对公证行为的信任度。
(二)保持公证证明力,提供较强法律预期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三大效力,即最高的证明效力、强制执行效力以及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公证人员通过仔细审查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待证明的法律文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法律意见并依法予以证明,从而做到依法保持公证的最高证明效力,实现当事人正当的法律预期。
(三)确保公证公信力,强化公证文书作用
公证是诚信的大使,是中外交往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公证书是世界通行的法律文书,在中外经济和民事交往中重要的法律行为、文书和事实必须经过公证才能为使用国接受和认可。
因此,公证处及公证人员在从事公证业务时必须确保公证行为的诚信度,强化公证文书的作用。
(四)扩大公证服务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公证处在提供服务时应注意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适当向弱势群体倾斜,为其提供便利服务。
公证处应努力发挥公证制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在维护社会和谐中更好地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为新时期的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与社会环境。
三、公证处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总体目标
第一,规模效应初见成效,形成百人公证处。
随着业务量的攀升和高端公证需求的增加,公证人员的规模将逐渐扩大。
规模化的公证处是实现公证业务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基本前提。
此外,公证处将努力提升窗口接待形象、改善办公环境,建成全国公证行业一流的办公场所。
第二,业务量稳步增长,创收能力平稳提高。
稳定的案件来源和业务量是公证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推广公证法律服务的重要渠道之一。
本公证处在现有公证业务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提升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挖掘和创新公证服务的新亮点和增长点,保证公证收案量每年有相应幅度的增加,实现公证法律服务的普遍化和常规化。
第三,公证人员职业化增强,形成多层次学历、复合型公证人员。
加强公证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公证处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处将在未来五年内形成拥有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在内的多层次学历、以法学为主体、金融财务和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多元化专业背景的公证人员群体。
第四,公证处职能机构丰富,积极培养公证人员的业务开拓能力。
公证处拟于近期成立市场调研部,主要从事公证市场业务调研、客户群体服务与扩展等工作。
公证处计划与多家银行固定服务关系,并定期与房地产开发商和主要中介机构联系,及时搜索新开及出售楼盘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介入计划。
市场调研部还将与市版权局、专利局以及信息协会等部门建立长期联系,为开拓公证业务确定明确方向,实现公证处自身职能部门的完善。
四、公证处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背景下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徐汇公证处将以树立公证处品牌为目标,努力在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方面有所作为,大力推行公证处四化建设。
(一)加快公证处规模化建设,努力提升公证处业务价值
规模化是指公证处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业公证人员,通过科学整合人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形成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实行专业分工与团队协作,取得规模效益的运作模式。
规模化的公证处具有较强的人力资源、高效管理和拓展业务能力的优势。
如建立长效人才选拔与储备机制,提前做好准备,充分发掘高校与社会资源,有意识地招录并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推动人才结构多元化发展进程,除法律专业人才外,公证处将在人才结构设置方面努力向多元化专业的方向转化,招募并培养具有税收、金融、海事、计算机等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加盟公证处;创新年轻公证人员的培养模式,实现以吸收、培养、提高和使用为特色的不同培养阶段,为公证处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公证处自身服务的市场价值,一方面构建合理的公证人员组成结构以及公证处治理结构,确立公证处的常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树立公证处服务的核心价值观,用以指导创造良好的服务业绩与市场价值,并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并丰富公证处的学术科研成果,促进公证处规模化建设的全方位发展。
(二)加快公证处专业化建设,促进形成公证服务链体系
专业化是指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人员的专业特长,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形成公证处相互协作、互相支持的整体行业机制,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有价值的专业化服务。
公证处应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专业化建设:
第一,推动形成公证人员梯度团队,在网络和知识产权类公证、房地产类公证、金融类公证等业务量较大的公证服务中,形成以资深公证员为业务带头人、专业公证员为主体、公证员助理为支撑的专业化服务团队。
随着公证人员结构的不断丰富,专业化公证人员梯度团队必将形成。
第二,建立健全系统化公证链服务。
系统的专业公证服务不应停留在民商事行为的某个阶段,即仅仅提供所谓的某一点的公证服务,而是应当扩展至民商事行为的全部过程,形成系统化的公证链服务。
例如,公证处紧跟电子商务的发展动态,推广新型公证服务模式,在全国首创电子邮件即时保管箱方案并将其及时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电子邮件即时保管箱方案,公证业务提供了安全、高效、保密性强的专业化服务,也为电子商务领域的公证链法律服务创造条件,今后应大力宣传并推广电子邮件即时保管箱方案。
(三)加快公证处品牌化建设,全面提高公证处的认可度
品牌包含着质量、价值、文化、社会地位、象征服务水平等有关产品或服务及其提供者的各方面信息。
公证处的品牌就是当事人、社会公众对其所有期望的总结。
公证处的品牌反映出社会公众对其法律服务质量的认可程度,是公证处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
第一,全方位提升公证处的品牌效益。
公证处及其公证人员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而建立稳定的客户来源,拓展公证法律市场,实现公证处及公证人员的自身价值。
公证处的品牌效益不仅来自于公证人员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同时也得益于公证处整体的规模化发展。
在品牌化建设的过程中,公证处应当以自身的发展规划为依据,努力开拓智慧型服务,如“一对一”的专业高端法律服务。
在公证的业务的发展目标上,应从行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工作方式转变两方面进行,为当事人提供含金量高、专业化程度高的公证法律服务。
第二,发挥公证法律服务的自身优势。
在当今开放的法律市场中,公证行业人员不仅面临着行业内部的相互竞争,还面临着来自专业性较强的律师行业的业务竞争。
相比律师法律服务,公证业务具有文书确认获得法院强制执行、民事涉外领域必经的形式要件等固有优势,应当充分发挥公证业务的自身优势,强调公信力建设,将传统公证业务延续并扩张,体现公证法律服务独特的价值。
(四)加快公证处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循公证规章制度
公证处规范化建设主要涉及公证处的内部管理,包括规章制度的遵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组织架构的形成以及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等各方面内容,构建符合公证处长期发展规划的完整的公证程序规则。
第一,模范地遵守公证程序规则和行业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公证处应模范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公证法律法规,确保公证质量,提高公信力。
通过强调公证处的党支部建设,增强凝聚力工程建设,强化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为公证处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继续保持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优势。
同时,规范化的公证法律服务还能够完善公证法制建设、强化公证职能作用、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公证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
同时,公证处在运行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对执业风险的防范,为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实现组织架构和收入分配机制的协调发展。
公证处的规范化发展离不开坚实有效的组织架构以及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
在组织架构方面,公证处拟设立金融证券法律服务、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八个专业化分工的公证处事务部门,全方位推行公证业务的专业化服务。
在此基础上,公证处还将设立决策委员会、业务指导委员会等领导机构,推动专业化公证法律业务的发展。
公证处预计在未来五年内形成领导有力、团结合作、分工明确、高效务实的公证法律服务组织架构,更好地推动公证处持续高效运行。
(五)加快公证处信息化建设,打造公证电子化服务平台
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的要求,本处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成立数据电文公证法律事务部。
通过公证服务平台的管理软件和硬件设施,实现接待服务便利化、信息传播快捷化,为内部管理和外部接待的信息化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第一,成立数据电文公证法律事务部。
数据电文公证法律事务部的主要职能有:
与数字认证中心合作,首先解决当事人身份认证问题;完成对电子数据的发送、接收、存储及提取,对电子邮件保管箱拟内置时间戳服务,对当事人收发的邮件加盖时间戳,以保证数据的不可修改性、唯一性,并实现公证邮箱与传真机、手机相结合。
在此基础上,与其他机构搭建信息共享、查询平台,促进我处电子公证服务水平的提升,将电子商务公证打造为我处的品牌服务项目之一。
第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信息化制度。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证处将积极探索管理软件使用系统,实现文书材料电子化,定期维护公证文书及证据检索系统,便于保管证据材料和公证文书。
内部管理信息化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助于公证文书和证据材料的保存和使用,而且对公证人员的从业管理和评价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积极探索窗口接待电子化服务。
在外部接待方面,公证处将完善接待电子服务平台,实现取号、咨询、办理的电子化,做到一次接待咨询答复清、两次必受理。
通过窗口接待的电子服务,公证处提高了公证接待的效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公证需求。
未来五年内,公证处将积极探索公证服务的电子化进程,为全面实现公证法律服务信息化、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而努力。
五、公证处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背景下的发展导向
就公证业务而言,两个中心的建设目标既为公证法律服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优质法律服务的推广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为此,公证处应从以下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更好地为两个中心目标和上海市以及徐汇区的整体发展而服务。
(一)立足公证法律属性,契合两个中心建设
近年来,随着上海世博会的申办和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上海的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法律服务也呈现出多需求、高水平的发展态势。
为契合上海市的发展规划,提高自身的服务标准,公证处仍应当立足法律服务机构的属性,将自身固有的法律优势充分发挥,并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将传统公证业务不断创新,以满足两个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公证法律需求。
在现有的公证业务内,公证处还应走向更加便民的目标路径,紧跟当事人的内在需求,变被动为主动服务当事人,拓深民商事的公证业务,有效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
(二)配合中心建设目标,有效拓展公证业务
在配合上海市两个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公证法律服务应当积极思考在金融和航运行业中应有的作用,通过电子商务、金融证券行业的动态拓展相应的服务业务。
例如,201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中提出了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增强金融市场功能,加强金融该机构和业务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增强辐射力,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巩固金融发展基础四项安排,并列举了多达115项重点工作及其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为金融公证业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探索理论实务前沿,加强公证文化建设
公证处通过创新文化载体,以理论研究带动实务进程,积极组建学习型团队,实现公证员的终身教育,确立公证处的核心文化理念。
在理论研究方面,本处拟成立《公证研究》期刊编辑部,对最新的公证理论与实务发展进行收集和整理,并计划就公证业务发展的最近趋势,如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公证法律服务发展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征稿。
我们预期通过该季刊与本市及外地其他公证处达到业务交流的良好效果,对公证处自身也起到了有益的宣传作用。
在科研成果的鼓励机制上,本处积极倡导公证人员探索公证实务问题,鼓励将公证业务与理论研究的结合,强化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公证业务的服务质量。
(四)坚持智慧型发展道路,创新工作服务理念
在服务理念和工作模式方面,公证人员应以当事人为核心积极从事法律服务。
要改变以往消极的工作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贴近市场、寻找机会。
公证处应当掌握并适应市场的运作规律,从中发掘公证服务的契合点。
作为公证从业人员,应自觉树立起主动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奉献公证法律实务的服务理念。
只有切实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为其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才有可能真正满足当事人的不同需求。
在公证智慧型发展道路的建设过程中,公证处应努力提升公证服务层次,除了发展传统的民事领域的公证业务外,以金融、网络和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新型公证业务成为公证向高端法律服务发展的必由之路。
公证处拟计划开展非诉法律服务,相关激励措施向此倾斜。
为此,公证业务其自身的发展道路中有必要切实提升服务的水平,以专业化法律复合人才为主体,为高端各户提供“一对一”的法律专业服务,从而体现公证法律服务的预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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