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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4年度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xx廉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一、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
2014年以来,市体育局党组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廉洁体育”为目标,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年初,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派驻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制发了《中共成都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体育局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同时,按照市委的要求,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层层签订了责任书。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廉政意识。
局党组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经常开展党风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崇廉尚洁的工作氛围。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中央纪委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统一认识,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同时,积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专题工作会议5次,组织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10次,开展各类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20余次。
(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维护群众权益。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
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部署开展了体育系统民生工程专项检查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检查工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深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工作要求,局党组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坚持“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2014年以来,认真开展了“局长进大厅”工作,先后8次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体育局窗口,热心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受理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核发、二级运动员等级证核发及二级裁判员等级证核发等服务事项和涉及体育局行政审批的现场咨询,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四)严格干部管理,支持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人事权规范运行。
一是认真开展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档案造假专项整治、违反选人用人制度、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裸官专项整治六大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严格按照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任前组织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教育。
本年度交流提拔处长1人,机关选拔任用处长3人,调研员1人。
三是规范公务员招录、调动工作。
严格按照空缺职位要求,科学设置报考资格条件,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各项程序、办法,严格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今年录用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人,调动公务员2人,市纪委派驻市体育局纪检监察室选调工作人员1名。
四是规范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和运动员招聘。
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体育局关于我市体育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运动员招聘的各项工作,本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运动员45人。
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局党组全力支持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
重视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支持纪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
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开,不给纪检组另行分配工作任务,确保纪检工作人员主要精力用于监察、监督工作。
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四个亲自”。
(一)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坚持带领班子成员在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体育惠民服务之中,积极推进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多次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体育系统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梳理出各类廉政风险点80个,并设置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制定了涉及人、财、物等各类制度20余个,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同时,紧密结合体育部门工作实际,主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体育系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坚持经常过问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于9月分别与全体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坚持经常深入下属单位、区(市)县调研“廉洁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把关,一管到底,督促解决。
先后深入彭州、青白江、大邑等地开展调研1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个。
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根据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直属单位实际情况,对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以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更加有力地推动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
今年以来已按照市纪委要求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2次,约谈班子成员10人次,直属单位负责人20人次。
(三)坚持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定期向纪检组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纪检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
坚持对纪委交办的信访件亲自过问、亲自抓好协调,并及时向纪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对纪检组部署的工作、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有关措施,保障纪检组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做到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从财力、物力、人力上为纪检组提供支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对纪委、纪检组交办查办的信访举报件,亲自督促落实,一查到底。
亲自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同时,坚持做到清正廉洁从我做起,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一)落实分管职责。
局班子成员均能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工作紧密有机结合,并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每季度至少召集分管范围全体工作人员召开1次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议,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切实推动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指导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每个单位至少落实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同时,充分利用工作例会等时间对分管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政教育。
据不完全统计,全年体育局各处室共开展各类教育20余次,参训人员达100余人次。
(二)推进预防腐败。
年初,班子成员积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要求,及时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切实做到查漏补缺,切实抓好分管处室、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落实。
强化分管处室、分管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同时,强化分管范围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教育,坚持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与工作分工紧密结合的廉洁教育。
(三)加强日常监督。
所有班子成员均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要求,与分管处室、联系的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管理,提高其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
结合工作推进,对分管处室及其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以工作的推动促进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提高,从而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到位。
按照党组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约谈工作,帮助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提醒、纠正。
(四)坚持廉洁自律。
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向党组、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坚持管好自己、管好亲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体育局党组班子成员中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和被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6年x月4日至x月12日,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组建6个工作专班,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提问、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两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党政领导班子讲廉政党课及廉政谈话情况,干部去向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11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督办。
从检查督办的情况来看,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了较好落实。
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
一是责任清单全覆盖。
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大多数单位责任清单都延伸到二级单位、科股室、乡镇基层站所及村(社区)一级,将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岗位、每名党员干部,打造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实行签字背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履责有依、追责有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
红岩寺镇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履责,所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镇党委为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制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日志,每名班子成员对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如实记载;龙坪乡纪委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涉及财经纪律、工作作风、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分管领导发布主体责任监督报告,并要求限期整改;县民政局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了每个岗位和每名工作人员;县卫计局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实行一季度一交账;县食药监局、县城管局、县供销社等单位已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半年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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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
各乡镇、县直单位采取集中谈话、个别谈话方式,重点围绕履行主体责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及班子思想动态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开展廉政谈话,党委(党组)书记带头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单位(科股室)负责人谈,二级单位(科股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
如县住建局、县食药监局、县移民局等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与普通干部也进行了廉政谈话;县水利局、县老干局的单位职工进行层层廉政谈话,谈话记录由双方签字,用表格形式进行统一规范。
(二)纪律教育进一步深化。
各级党委(党组)结合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开展“讲纪律、守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成为宣传教育新常态。
红岩寺镇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全镇100多名党员干部作出廉政承诺,所有镇直单位负责人手写“我的承诺”;景阳镇在今年3月份开展的干部作风整治专项教育活动中,开展专题培训30余场次;县教育(科技)系统在今年暑假期间组织教师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培训,探讨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如何在工作中适应新常态,守住师德师风底线,主要做法得到州委书记王海涛等州领导的肯定和批示。
(三)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各单位均建立了去向公示制度,采取电子显示屏、公示牌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去向进行了公示。
长梁乡、茅田乡、花坪镇等单位进一步规范了上班、值班及请销假相关管理制度;三里乡、景阳镇实行驻村责任人和村干部周一和“逢十”坐班制,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进行了严肃处理;县移动公司采用OA软件请销假制度;县公路局采用“脸谱识别”打卡签到签退,对单位公车实行GPS定时定位全程监控;县人社局实行工作补位(AB)岗制度;官店林业站、官店财政所等单位有专人负责请销假管理,并实行一月一通报。
二是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无事酒的监管力度。
各乡镇、县直单位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加大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监管力度。
当前正值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各乡镇采取排查摸底、综治信息平台发送短信、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签承诺书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级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作用,对苗头性操办升学宴的家庭进行早提醒、早教育;县经信局通过QQ群、微信等方式向党员干部发放短信提醒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信息;县城管局与职工签订禁整无事酒的承诺书。
(四)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
一是突出“小五长”专项整治。
各乡镇、县直单位坚持抓早抓小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小五长”专项整治力度。
业州镇纪委对虚报耕地面积、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违规领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的4名村主职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追缴违纪资金10万余元;长梁乡纪委查处了龙洞湾村唐嗣波等5名村干部的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景阳镇对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2名村主职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龙坪乡对青林沟村3名村主职干部非法占有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进行了立案查处;花坪镇对信访问题突出的6个村的干部进行调查,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3人;县城管局组建专班对二级单位2013年至2016年的财务账目进行了自查,共清退违纪资金8万多元。
二是扎实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
启动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4项专项整治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3项专项治理。
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7个,处理10人,立案查处5人;发现财务票据突出问题3个,处理13人,立案查处8人;发现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17个,立案查处17人。
(五)纪律审查进一步从严。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违纪线索129件,立案113件,结案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其中查处乡科级干部30人,实施“两规”审查措施2人,查处“四风”方面案件31件,实现了初核、立案、结案、处分人数“四个同比增长”。
在乡镇纪委纪律审查中,官店镇、龙坪乡、长梁乡位居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存在党政主职很重视,班子成员较重视,下级班子不重视的现象,还有极个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内容不清楚,对自己的责任清单内容不明。
少数单位拟定的责任清单内容过于简单笼统,与工作结合不紧密,对具体工作没有细化和量化,操作性不强。
如县安监局的责任清单实际上就是一个业务工作流程图,对主体责任的落实只是一笔带过。
少数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把拟定责任清单仅当做一项工作任务,照抄、照转上级的责任清单内容,将责任落实停留在拟定责任清单上,并未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来落实。
如红岩寺镇中心学校的部分责任清单内容属照搬其主管部门的责任清单。
少数单位责任链条不完善,如高坪镇、三里乡的责任清单未延伸到村(社区)一级,县科协只有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
(二)责任落实措施乏力。
一是制度执行走样。
仍然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定轻执行,责任追究形同虚设。
部分单位忽视廉政谈话,即使谈话也是走走形式。
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不及时上报,不及时警示提醒。
如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没有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的相关记录。
部分单位执行干部去向公示制度流于形式,实际去向与公示内容不符,未对所有人员实行去向公示。
如县供销社只对不在岗人员的去向进行了公示,县公路局采取电子显示屏进行去向公示,但显示屏上无内容。
二是痕迹化管理不实。
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主体责任办公室未全面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仍然在纪委。
部分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廉政谈话、廉政党课、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大多在领导个人笔记本上,未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三是四风顽疾依然存在。
少数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内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单位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时有发生。
业州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窗口电脑看电视,农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去向不明。
四是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个别单位党委(党组)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只安排不督办,只履职不担当,忽视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的监督检查。
(三)能力素质不相适应。
无论是各级党委还是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
从党委(党组)来看,有的领导干部抓经济建设是行家里手,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上缺乏实在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对责任内容研究不透彻,发展不平衡。
从纪委来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与回归执纪监督问责的主责主业有差距。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主动担当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
鉴于全县大部分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调整,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带领班子成员迅速进入角色,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调整完善责任清单,真正做到知责、担责、尽责、督责。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事事尽责、层层督责,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强化工作举措。
一是增强纪律意识。
进一步深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认识,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廉政谈话,狠抓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政纪律、工作纪律的落实,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广大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
同时要转变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和函询,做好诫勉谈话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六条意见”、县委27条实施细则和“七严禁”的贯彻落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针对突出问题,运用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约谈函询、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把“小五长”专项整治、“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作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出成效。
三是加强检查督办。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责任范围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进行检查督办,同时对检查督办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县纪委将对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加大整改力度。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总结和推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通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于9月10日前分别报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强化追责问责。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担当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责任追究。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那些不收手不收敛,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真正做到真严真查真问责。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各项规定禁令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的学习教育。
深入开展党章学习教育,全力维护党章严肃性。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落实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不断提高党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守底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二、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加大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认真排查住建系统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三、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排查治理,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监督制约,健全监管机制,加大项目质量、安全、功能、效益以及资金管理、拨付、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
四、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组领导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落实监督责任
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合理设定目标,细化分解任务。
严格按照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确保责任按领导及股室、单位分解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为住建系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强化道德品质修养,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从业道德教育,加强政治品德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强化廉洁从政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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