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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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精神,根据《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教师函〔2019〕32号)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完成“省优质校”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学校专业、师资、校企合作、社会培训等优质资源优势,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服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积极建设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与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紧密的高新企业,共同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每年选派专业教师,到“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进行实践,帮助教师获取生产一线实际工作经验,跟踪了解企业一线最新技术、参与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
在各系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高级工程师到学院任教,参与教学研究,共同改进教学方法,探研究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发掘学院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助力打造优师德、强教学、强实践、强科研的“一优三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建设任务
(一)明确优势专业,提升“双师型”培养培训能力
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专业要全面对接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专业集聚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专业群建设,不断扩大培养培训辐射面。
鼓励校企共建校内、校外实训基地,不断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条件,形成双主体的育人格局。
(二)深入研究校企合作的模式,开发教学标准
鼓励通过校企共建,开发出培养培训方案、课程标准、企业实践标准等。
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培训方案,按照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制订完善培养培训课程标准,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有关内容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相互融通。
三、工作安排
(一)签订协议。
各系确定开展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企业,签订校企共师资培训基在的协议,制定建设方案,并将协议、方案及建设的基地名称报组织人事处。
(二)企业实践。
各系的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原则上均按照基地申报企业开展,本着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企业培训计划,选派骨干教师到企业做好实践内容。
时间、项目及总结及时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检查。
(三)聘用企业人员兼职教学岗位。
根据专业所需和兼职岗位需求,合理制定年度兼职岗位计划,聘用企业人员来校授课、修订教学方案、开展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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