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安全管理手册及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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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安全管理手册及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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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安全管理手册及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岗位安全责任职责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锅炉司炉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锅炉司炉工持证上岗;
3、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援预案;
4、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锅炉房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锅炉进行检查;
2、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3、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组织锅炉司炉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操作人员职责
锅炉司炉工应持证上岗,应熟悉锅炉的结构及性能,熟悉锅炉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正确、及时地进行锅炉的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正确判断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
锅炉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2、对所使用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3、遵守锅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持证上岗,应熟悉本锅炉的主要参数。
2、点火前的检查:
(1)检查锅炉内、外部有否变形,炉墙炉门是否严密。
(2)检查主要安全附件灵敏靠。
(3)检查给水设备,汽水管道,各阀门按启动的要求调整,软水箱应存足够的贮水。
(4)检查燃烧设备,炉排完整、灵活。
3、启动给水泵,当水位升至水位表正常水位指标处,应停止运转,观察水位是否维持不变。
4、点火:
(1)点火前,先打开烟道挡板与灰门,自然通风10分钟以上,若有困难,可起动引风机5分钟以上,以排烟道可燃气体或沉积物,然后关闭引风机或烟道挡板准备点火。
有空气预热器的锅炉,当烟气温度上升200℃—500℃,应启动引风机加强通风。
(2)点燃燃料上的木柴等引导物,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柴油引火。
链条将火送到煤闸板1—1.5米后,停止炉排传动。
(3)当前拱温度逐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调整煤层闸板煤层厚度为70—100,缓慢转动炉排,调节引风机。
5、升压
(1)当压力升到0.05—0.1应冲洗水位表,
(2)当压力升到0.1—0.15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3)当压力升到0.2—0.3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4)当压力升到0.3—0.4时进行排污一次,
(5)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2/3时进行暖管。
6、暖管: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凝结水,
(2)缓慢开启主汽阀,使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
(3)缓慢开启分气缸汽压相等,同时排除凝结水,
(4)关闭所有疏水阀,各汽阀全开启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膨胀后卡住。
7、并炉供汽
如两台以上锅炉并列运行,当汽压低于运行系统汽压0.05—0.1时,即可开始并炉。
8、正常运行,安全管理:
正常操作中除掌握好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应每班坚持对三大主要安全附件、各阀门、锅炉房的管道,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9、巡回路线
A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伐→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二、燃油(气)锅炉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持证上岗,应熟悉本锅炉的主要参数。
2、点火前的检查:
(1)检查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2)检查给水设备、汽水管道,各阀门按启动时开关位置是否正确,软水箱应存足够的贮水。
(3)检查油(气)系统及安全附件,阀门装配,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3、启动给水泵,当水位升至水位表正常水位指标处,应停止运转,观察水位是否维持不变。
4、点火:
(1)点火前,先打开烟道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以上,若有困难,可起动燃烧器风机,以排除烟道可燃气体或沉积物,然后关闭风机或烟道挡板准备点火。
(2)启动要缓慢进行,火焰应调至“低火”状况,使炉温逐渐升高。
5、升压
(1)当压力升到0.05—0.1应冲洗水位表,
(2)当压力升到0.1—0.15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3)当压力升到0.2—0.3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4)当压力升到0.3—0.4时进行排污一次,
(5)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2/3时进行暖管。
6、暖管: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凝结水,
(2)缓慢开启主汽阀,使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
(3)开启分气缸疏水阀,再缓慢开启分气缸上阀门待汽压相等,
(4)各汽阀全开启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膨胀后卡住。
7、并炉供汽
如两台以上锅炉并列运行,当汽压低于运行系统汽压0.05—0.1时,即可开始并炉。
8、正常运行,安全管理:
正常操作中除掌握好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应每班坚持对三大主要安全附件、各阀门、锅炉房的管道,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9、巡回路线
B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水处理→各类伐门→分气缸→电控柜
锅炉房安全规章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供热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
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一)蒸汽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
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二)导热油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应对有机载体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机热载体进口压力、温度、出口压力、温度;循环泵运行情况。
(2)有机热载体锅炉可见受热部分有无鼓疱、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是否良好。
(3)燃烧设备(炉排、上煤、出渣、燃烧器)、鼓引风机运转情况,除尘设备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有机载体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载体,注油泵是否正常。
(5)管道阀门,法兰联接处有无泄漏;管道保温是否完好。
(6)自控装置是否正常投用。
3、巡回检查路线:
(1)液相炉
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上煤机→炉排结构→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炉膛燃烧状况(燃烧器)→出渣机→除尘器→鼓引风机及烟风道→膨胀器→循环泵→过滤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储存罐→注油泵→电控柜。
(2)气相炉
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液位表→安全阀(爆破片)→炉排(减速器)→热载体炉体及燃烧状况(燃烧器)→出渣机→注油泵→过滤器→膨胀器→油气分离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储存罐→循环油泵→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检修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并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检修分定期的小、中、大修三类。
小修由司炉人员提出,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蒸汽锅炉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有机热载体炉应消除受热烟灰、焦渣、炉膛、烟风道修理、附属设备、附件、仪表、自控装置等;
大修期限可根据定期检验情况而定。
5、检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查,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对受压元件的检修应由持证的专业修理单位承担
6、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前应进行一次内外即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检修计划。
7、检修完毕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受压部件检修应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监检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8、蒸汽锅炉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
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温度计、电极压力表应按技术规范规定送计量部门校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液面计一年至少维修拆洗一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每月应校验一次。
有问题应及时检修。
9、应将锅炉检修记录和锅炉事故记录存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备查。
10、蒸汽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停止运行期间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11、锅炉停用一年以上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停止运行一年后需要恢复运行前,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
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
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给 水
锅 水
额定蒸汽压力、
≤1.0
>1.0
≤1.6
>1.6
≤2.5
≤1.0
>1.0
≤1.6
>1.6
≤2.5
悬浮物、
≤5
≤5
≤5
总硬度、
≤0.03
≤0.03
≤0.03
总碱度
无过热器
6-26
6-24
6-16
有过热器
≤14
≤12
(25℃)
≥7
≥7
≥7
1012
1012
1012
容解氧、
≤1.0
≤1.0
≤0.05
溶解固形物
无过热器
<4000
<3500
<3000
有过热器
<3000
<2500
32-、
1030
1030
43
1030
1030
相对碱度
<0.2
<0.2
含油量、
≤2
≤2
≤2
含铁量、
≤0.3
≤0.3
≤0.3
14、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采用锅内加药处理。
其水质应符合下表。
项目
给水
锅水
悬浮物,
≤20
总硬度
≤4
总碱度
8—26
(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
<5000
六、热载体(导热油)管理制度
1、热载体出口处的介质温度不得超过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一般低于30℃--40℃)。
2、热载体必须脱水后方可使用。
不同的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
3、使用中的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炭、酸值、粘度、闪点进行一次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
4、膨胀器内的热载体的温度不应超过70℃。
5、严禁在热载体中有为混放水、酸、碱及其它杂质。
6、热载体进出口压力差减小时,应拆卸过滤器进行进行清洗。
7、热载体的技术资料(包括:
技术性能指标、出厂合格证、每年的分析、再生、混用、更换等记录)应存档备查。
8、热载体的使用、储存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
七、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
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定期报检制度
定期检验是由专业检验机构对锅炉是否能够继续安全使用进行的法定检验,是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定期检验的有效实施,应做到:
1、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锅炉。
2.锅炉的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内部检验周期一般为两年,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在非正常情况下(如移装、新装、修理改造、停用一年以上恢复运行等)的检验周期应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3.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在锅炉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5.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锅炉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锅炉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紧急救援演习工作,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议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基本情况介绍(略)
(二)机构和职责
成立锅炉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以上领导及安监科、武保科、生产办、行政科、供应科科长以及车间主任、车间班组长、义务消防队员等组成。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1、锅炉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⑴、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锅炉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⑵、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⑶、落实锅炉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2、组长的主要职责
⑴、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锅炉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⑵、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1、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2、定期对锅炉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锅炉进行定期检验。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1、报警:
⑴、锅炉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
报警人员要讲清锅炉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应急救援联络电话:
火警:
119急救中心:
120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略)调度室:
(略)
安监局:
(略)质监局:
(略)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联系电话(略)
⑵、报警完毕后,立即向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报告。
2、启动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⑵、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领导小组组长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3、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⑴事故发生情况;
⑵人员情绪的稳定;
⑶疏散人员和救护。
4、疏散和救护:
⑴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⑵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⑶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⑷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5、事故现场处理:
⑴如起火:
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除炉内燃料。
⑵如爆炸:
首先清除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6、安全警戒:
⑴加工场外围警戒:
消除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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