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自行监测技术要求.docx
- 文档编号:28821750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89.18KB
环保自行监测技术要求.docx
《环保自行监测技术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保自行监测技术要求.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环保自行监测技术要求
环保自行监测技术要求
批准:
审核:
编制:
一、总则
1、本规范书适用于AA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监测要求及编制半年、年度执行报告及季度报告。
2、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人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及技术规范等,必须国家认可及公布的最新版。
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本招标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能完全符合本招标书的技术要求。
如有偏差(无论多少),投标方都应在投标文件附件的“差异表”中清楚地表示。
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
5、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5日内提供检测方案(包括:
编制依据、检测方法、进度计划、作业指导书、质量及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6、投标方的工作应该遵守双方达成一致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投标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如要变动必须向招标方书面汇报,并得到书面批准确认。
7、招标方对其批准与检验的内容或事项,并不免除投标方的任何责任。
8、在所有双方技术文件中有不同解释时,以有利于招标方的解释为准。
9、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技术文件、商务信函、检测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书必须使用中文。
10、技术规范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使用国际单位制(SI)。
二、概况和标准
1、概述
AA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由AA投资集团有限公司、AA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A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三方按50%:
46%:
4%的比例出资建设。
工程总投资37.6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1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9%。
工程于2005年9月30日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9月和12月建成投产。
2008年9月16日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使用的燃料为煤,未开展汞监测。
排放口已按照环保部《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2017年5月29日新的排污许可证下发后,要求企业定期自行开展相关废水、废气、噪声、无组织排放等多项因子的监测工作,以证明企业排污的合法性,要求根据《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内容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2、标准及规范
投标人应遵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和标准,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及规范:
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L414-91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B41/1066—2015 AA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777—2013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发布稿)
HJ82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发布稿)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47-1999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493-2009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4-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2009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令
《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
《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
《AA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四条环境管理要求第一部分自行监测中表15:
《自行监测及记录表》中测定方法项目。
三、污染源排放及治理情况
1、烟气排放及治理设施
机组配套有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系统等环保设备、湿式除尘器;脱硫旁路已拆除,2016年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
设计的除尘效率≥99.93%,脱硫效率≥99%,烟气脱硝效率≥9167%。
每台除尘器有两个进口烟道,两个出口烟道,配两台引风机。
烟气经处理后引入烟囱排放,两台锅炉共用一座烟囱,高度为240m。
2、污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电厂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
化学再生时的酸、碱废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等,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pH、悬浮物等。
化学再生时的酸、碱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煤污水经煤泥沉淀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处理装置处理后,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80吨/小时,采用混合、絮凝、斜管沉淀、澄清、过滤等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Ⅱ类标准,经过回用水泵全部回收利用,用至冲渣水系统、冲洗水系统、绿化系统、煤场喷淋系统、干灰调湿系统。
煤污水建立一个独立的处理系统,经煤泥沉淀池处理,循环利用。
3、噪声
在电厂中,主要噪声源包括机械性噪声(如磨煤机、给水泵等)、电磁性噪声(如发电机、励磁机等)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如送引风机、空压机、安全阀等),而这些多集中在主厂房。
主要减噪措施包括:
(1)主要辅机的噪声设备采取了防噪措施,安装防噪设施后,经监测,均达到了预期的水平。
(2)对锅炉的安全阀及对空排汽共安装了26台消音器。
(3)为了减轻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危害,所有值班室都建立了性能完好的隔音间,集中控制室单独进行了声学设计,进行了封闭隔声,减振和内部吸声等措施。
(4)在厂区总平面布置、建筑和绿化设计中,注意功能区隔离和减噪效果。
四、自行监测内容
1、固定污染源废气
两台机组的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每季度手工比对监测一次,并出具监测报告;两台机组的CEMS数据比对监测,在机组运行状态下每季度比对一次,并出具监测报告;所有检测频次为非连续取样至少3个。
监测指标有:
烟气流速、温度、压力、含氧量、含湿量、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24-2017)
烟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mg/m3)
林格曼黑度
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1
0.03
35
50
10
监测点位已通过省环保厅的验收,如下图所示:
2、一般排放口
产污环节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频次
检测间隔
输煤转运站
所有输煤转运站除尘器排气筒
及碎煤机室除尘器排气筒
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石灰石上料点
石灰石上料点除尘器排气筒
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灰库
灰库除尘器排气筒
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3、无组织排放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中表2及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在厂界和厂区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工作。
具体监测要求如下:
监测内容如下表,监测周期为季度,并出具监测报告。
产污环节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频次
检测间隔
煤场
煤场区域、厂界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汽车受料槽
汽车卸煤沟区域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火车受料槽
火车卸煤沟区域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灰场
灰场区域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灰库
灰库周边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油库
储油罐周边、厂界
非甲烷总烃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氨罐
氨罐区周边
氨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石灰石料仓
石灰石料仓周边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石灰石料池
石灰石料池区域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石膏库房
石膏库房区域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1次/季
4、噪声
火电厂噪声排放源主设备:
发电机、蒸汽轮机,辅助设备:
引风机、冷却塔、脱硫塔、给水泵、灰渣泵房、碎煤机房、循环泵房等。
进行厂界噪声布点时,主要考虑上述噪声源距厂界的位置,在厂界四周进行测点布置,同时选取点主要为设备、凉水塔等噪声明显区域,具备代表性,监测周期为季度,昼夜监测,周围有环境敏感点的应提高监测频次,出具监测报告。
5、废水
(1)循环冷却水排放标准如下:
废水排放评价标准单位:
mg/L(pH无量纲)
项目
PH
COD
悬浮物
氨氮
流量
标准限值
6~9
150
150
25
/
项目
石油类
总磷
硫化物
氟化物
挥发酚
标准限值
10
10
10
10
0.5
点位选取在循环冷却水排口。
监测周期为季度,并出具监测报告。
(2)脱硫废水不外排,处理后综合利用,监测点位设置在脱硫废水车间出口处,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并出具监测报告。
脱硫废水监测内容及标准
项目
PH
总铅
总砷
总汞
标准限值
6~9
10
0.5
0.05
项目
总镉
流量
标准限值
0.1
/
6、灰坝地下水
应按照HJ/T164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如下表,监测频次为每年2次。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频次
间隔
灰坝地下水
按照HJ/T164规定
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
PH、化学需氧量、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总硬度、总汞、总砷、总铅、总镉等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半年一次
五、服务内容
5.1定期试验中运行控制方式由AA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投标方负责制定试验方案和试验工作。
5.2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试验每季度一次,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开展监测,监测时间尽可能定于每季度的前两个月,监测报告出具时间以不耽搁下季度在线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为准。
5.3其他监测内容及频次依《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丰鹤电厂排污许可证副本》等所规定的项目为准;上述内容如有缺失,必须进行补测,以获得环保部门认可为原则。
5.4投标方负责配合填报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中“监测信息记录表”,该表同实验项目匹配,一季度填报一次。
5.5监测所用仪器、量器经分析人员进行校准,具有两名以上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与监测事项相符的培训证书的人员。
5.6废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采用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等质控方式。
5.7废气样品的采集和分析严格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要求进行。
5.8噪声、无组织排放监测仪器在采样前、后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5.9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六、双方职责
6.1AA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责
6.1.1按投标方要求提供合同保证相关条款和技术资料(系统图、测点、烟道截面及其他相关资料),试验中打印有关运行数据和画面;
6.1.2负责试验的指挥与协调,保证顺利完成监测试验;各专业配合试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完好和设备的稳定运行;
6.1.3指定专人参与配合试验全过程,并对测量记录/打印数据进行验证确认;
6.1.4按照投标方的要求安装测点。
6.1.5负责试验期间所需的测点开孔和恢复、保温层的拆卸和恢复、脚手架安装和拆除。
6.1.6提供2-3个试验配合人员。
6.2投标方职责
6.2.1编制试验方案;
6.2.2负责有关运行仪表的校准,以满足试验要求;
6.2.3配备试验人员,提供合格的仪器,负责实施完成监测;
6.2.4试验过程中若监测数据显示环保设施未达到设计出力致使测试数据无法满足本次环保要求的,由投标方及时报告、通知AA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调整设备工况使环保设施运行满足设计出力和试验要求。
6.2.5分析、计算试验数据,对设备性能提出可信的结论,最终提交公正性的验收监测试验报告。
6.2.6投标方根据相关文件制度及工作经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修改或增加监测点位,以满足环保部门的需求。
6.2.7当环保政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或者监测点位应该增加时,投标方应按照要求无条件的满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免费监测。
6.2.8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需要投标方配合进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投标方要配合甲方进行环境监测。
6.2.9投标方做出的比对试验报告应该满足环保部门和省电力公司要求进行编写,若不满足要求无条件免费进行更改。
七、技术要求:
7.1投标方机构符合“AA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的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确认名录”,且必须有CMA认证;投标方获得的批准检测项目能够满足我单位自行监测的要求;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
检测
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标准
烟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烟尘)质量浓度的测定手工重量法
ISO12141:
200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57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69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43
林格曼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398-2007
汞及其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543—2009
厂界TSP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5432-1995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38-1999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pH值
便携式pH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氨氮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9.1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5750.5-2006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11901-89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3-89
氟化物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4-87
硫化物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2
挥发酚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方法一萃取分光光度法
HJ503-2009
铅
水质铜、锌、铅、镉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1987
汞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694-2014
铅
水质铜、锌、铅、镉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1987
铬
水质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757-2015
砷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694-2014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测量方法
GB12348-2008
7.2业绩要求:
在AA开展过环保监测项目。
7.3具有相关部门认证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7.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5年及以上环境检测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有工作证明优先。
7.5近三年无被省环保厅、地市级环保局、政府部门通报批评。
7.6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如中标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不能保证足够的技术人员,出现“偷工减料”或根据经验捏造数据的现象,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并且招标人有权撤销合同。
7.7配备有资质的监测人员,提供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仪器,负责实施完成监测。
7.8分析、计算监测数据,对设备性能提出可信的结论,最终提交公正性的监测报告。
7.9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的技术资料按阶段提供,技术资料都是以相应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为依据的,加盖质量认证印章、确保清晰、完整、正确。
根据监测结果,每月出具正式监测报告。
7.10投标方应合理配置人员,满足投标方的检测需求。
所有人员在招标方发出履约通知前都应已熟悉本标段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开始履约时不应再提出额外的熟悉设备系统的时间和费用。
7.11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投标方必须提供各级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备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必须与其岗位相匹配。
7.12投标方所有人员的配备相对稳定。
八、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8.1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关于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管理文件、规定,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8.2投标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
8.3除非另有协议,自开始工作直到合同终止为止,投标方应:
8.3.1全面负责在本项目中工作人员的安全,并使工作现场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安全。
8.3.2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环境污染,减少噪音。
8.3.3因工作原因造成火灾需动用招标方消防器材时,在使用后要及时汇报。
因工作失误造成消防系统误动作,要立即报告招标方安全人员。
九、考核标准
9.1投标方保证配置足够的人员,具体人数和素质,要求以满足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9.2由投标方责任造成招标方的设备及备品备件、材料、专用工具损坏丢失时,投标方按损坏丢失前价值等价赔偿。
9.3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方人员违纪、玩忽职守或是招标方认为其不能胜任时,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从速撤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4如果投标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则招标方认为投标方严重违约,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4.1因投标方原因造成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的。
9.4.2因投标方原因造成重大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一次及以上的。
9.4.3发生因人力不足或能力不足造成无法按时完成工作的。
9.5招标方对投标方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对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有权处以50元——2000元的罚款。
对死亡事故处以10万元/次罚款,此罚款仅作为招标方对其罚款,其他善后发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人身重伤罚款5万元/次,人身轻伤罚款2000元/人次,火警罚款2000——20000元/次,重大设备损坏和重大火灾事故罚款5——8万元/次,对发生治安管理事件,按照国家治安管理规定及AA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治安管理规定执行,损失由投标方自负。
以上人身伤亡、火警、重大设备损坏和重大火灾事故、治安事件除招标方罚款外,外部责任善后由投标方负责。
人身伤亡、火警、重大设备损坏和重大火灾事故、治安事件罚款由承包费用中扣除。
9.6其他违约考核按照《AA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执行。
十、试验时间:
10.1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10.2由投标方每月的15日前联系丰鹤公司安环部,并进行试验。
十一、试验报告
出具正式纸版报告和一份电子版,每月30日前邮寄至安环部。
十二、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保 自行 监测 技术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