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黄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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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黄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
城南新区黄海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长工作手册项目(二次)
邀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二○一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1、项目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
城南新区黄海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长工作手册项目。
1.2项目地点:
城南新区境内。
1.3项目规模:
本项目服务费约9万元。
1.4要求工期:
本项目作业期限为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
相关方案和工作手册必须通过盐城市城南新区河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咨询评审通过。
2、投标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测绘丙级以上资质,或者勘察乙级以上资质、设计丙级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例:
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
上述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注: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5、本工程邀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6、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
城南新区黄海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长工作手册项目。
包含黄海街道辖区、东片街道级河道中伏河、村级河道一号沟、五星沟、伏西河、西片街道级河道北港河、跃进河、大寨河北段,油坊沟、村级河道盐马路东侧沟,以东、西二片进行河道编制。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投标有效期
5.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
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户行账号:
540458224529。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
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为:
“合理低价法”。
8、招标文件下载
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网站下方进入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等资料。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疑问送达时间:
2017年12月10日11时前
9.2疑问送达地点: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区1602)。
9.3答疑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12月10日18时前
9.4答疑文件领取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10、投标文件递交
10.1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1日9:
30时止。
10.2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17室(新龙广场D1楼)。
11、开标
11.1时间:
2017年12月11日9:
30时。
11.2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17室(新龙广场D1楼)。
1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12、现场踏勘
12.1现场踏勘时间:
2017年12月10日18时前。
12.2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
12.3现场踏勘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情况。
投标人须充分了解现场情况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4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对城南新区黄海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长工作手册项目的所有费用。
13.2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含但不限于):
包含方案评审费(盐城市城南新区河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咨询评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服务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以及在执行本评估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相关费用。
14、招标控制价
14.1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
9万元。
14.2招标人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第二章通用条款
1、投标要求
1.1投标费用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都须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邀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投标人在收到邀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邀标人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
2.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邀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文件,邀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回复投标人。
2.3投标人对邀标人提供的邀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邀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邀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邀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邀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
2.5邀标文件、邀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与邀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报价
报价应包括邀标文件所确定的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含但不限于):
包含方案评审费(盐城市城南新区河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咨询评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服务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以及在执行本评估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相关费用。
4、报价方式
4.1本次邀标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
在项目实施期间和竣工结算时无论何种情况,中标时的投标总价不作调整。
中标时的投标总价即为合同价。
邀标人的投标报价是为完成邀标单位委托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4.2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投标文件分一号共1份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2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含但不限于):
5.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2.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2.3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5.2.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5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须合订成册,由于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5.3.4、5.3.5款必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引起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自负。
上述材料原件直接装入封袋内密封递交,无须装订。
5.3其它要求
5.3.1邀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
5.3.2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6、 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邀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投标保证金须采用银行汇票。
7.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7.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7.2.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7.2.4邀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后密封(封袋的大小、数量、材质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箱)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
8.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箱)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
8.3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邀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密封和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0、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内,规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邀标人,未按邀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开标、评标、定标
11.1开标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
开标时,由邀标人核验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的身份。
开标由邀标人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2评标由邀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邀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11.3邀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1.4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2、废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2.1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名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12.2未按邀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3未按邀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邀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邀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12.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邀标文件要求的;
12.6投标文件载明的邀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邀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2.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2.8投标报价超过邀标文件规定的邀标控制价的
1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10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与邀标文件提供的不一致的;
12.11改变邀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2.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邀标文件要求或邀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2.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2.15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或本工程邀标文件约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13、投标文件的澄清
1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但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签署或加盖印章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14、开、评标秩序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过程中,投标人违反规定滞留在开标、评标场所、扰乱秩序、影响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对邀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授予合同
邀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后1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邀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6、其它事项
16.1投标须知以及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通用条款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
16.2本通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16.3本邀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邀标人所有。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邀标方式
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2、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及要求
2.1投标报价范围:
城南新区黄海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长工作手册项目。
2.2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及要求:
2.2.1邀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市场行情;
3、工期
3.1本工程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3.2开工时间以邀标人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推迟开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邀标人支付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因邀标人原因并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监理和邀标人签证确认后顺延。
4、质量
4.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
合同质量目标按中标人投标承诺的质量目标为准。
若中标人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目标,中标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的质量目标,并按工程结算价的1%承担违约责任。
4.2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增加。
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江苏省及盐城市的相关工程管理办法、设计图纸中规定采用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等。
5、合同约定的工程付款时间
5.1完成本项目方案及工作手册编制并得到招标人认可且通过盐城市城南新区河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咨询评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2018年12月底前结清。
注:
如发生方案变更,中标人必须负责修改,且不再增加费用。
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
6、工程结算
6.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方式,除合同约定外,合同价不予调整。
6.2未尽事宜参照盐南管办【2014】45号文件执行。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1中标单位必须遵守江苏省建设厅及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7.2中标单位进场后,必须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总平面的规划,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如出现不服从管理和下列现象的,招标人将视情节轻重认定中标人是否违约,并根据情况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7.3工程必须确保安全,中标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
非招标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理。
若中标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招标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8、分包
8.1本工程招标人谢绝一切形式的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
若发现,限令改正且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此现象,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方无条件退场;或在工程结束后发现此现象,发包人只支付工程审计款的70%。
9、违约责任
9.1招标人或中标人如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招标文件的约定承担其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具体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其他
10.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0.2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
10.3中标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
非招标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理。
若中标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招标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10.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发包人将视承包人严重违约,立即中止合同,冻结专户资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无条件供发包人使用,其设备租金和材料价值待审判机构判定后,如有剩余,在审判生效后7天内支付。
①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
②停工或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
③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招标人提高合同价款;
④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招标人给予某种补偿。
10.5中标人施工期间需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合理组织,推进工程建设:
①招标人根据现场进展情况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机械、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不服从管理的,招标人有权处以3000元每次的违约金处罚;
②中标人应主动与涉及单位做好相互施工配合工作,保证工程按期保质完成,若出现相互协调不力、影响施工、相互推诿,需招标人协调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违约罚金。
③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派专人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该人员办理手续期间,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
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处以2000元的违约处罚。
10.6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确定。
第四章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时由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0%、91%、92%、93%。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的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评标办法
(一)符合性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是否存在应予废标的情况。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通过。
(二)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项目特征描述;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
四、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标明顺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邀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3、对不中标的候选人,邀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五、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第五章合同
城南新区黄海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长工作手册项目
合同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城南新区黄海街道东西两片编制“一片一策”方案以及街道河长工作手册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1.项目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
城南新区黄海街道东西两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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