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思想品德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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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思想品德教案
第四课走向小康
教学要求
1.让学生感受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初步形成对小康社会的感性认识。
2.通过了解“小康”内涵的历史演变、小康的标准、不同阶段的小康特征,引导学生认识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认识“实现全面的小康,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知识要点
1.我国的小康目标。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小康,是由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
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构想中国现代化进程时,提出分三步走的战略设想:
以1980年为基点,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温饱问题;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达到小康水平;再经过50年,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2.我国已总体上实现了初步的小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了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
国家的经济总量、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都上了一个大台阶。
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3.我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
我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4.本世纪头20年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党和政府提出了在2l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即全面的小康。
与总体的、初步的小康相比,全面的小康是较高标准的小康,是共同富裕的小康与精神文明的小康的统一。
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将进一步造福十几亿人口,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第五课财富之源
教学要求
1.帮助学生理解勤劳、智慧与开拓、科技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
2.引导学生养成热爱劳动、珍惜成果的良好习惯;引导学生逐步培养现代人必需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崇尚科学的精神。
3.帮助学生理解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意义及其实现的条件;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优越性。
知识要点
1.财富基于勤劳。
辛勤的劳动是创造财富的基础。
勤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带领中国人民,用勤劳的双手,经过艰苦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把千疮百孔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变成了一个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指引下,勤劳致富受到鼓励,一大批人依靠辛勤的劳动脱贫致富,走上了小康之路。
2.财富源自智慧与开拓。
要创造财富,不只要靠勤劳,还必须有发现财富的慧眼,敢于创新的头脑,敢于冒险和开拓的胆识与勇气。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要想发展经济,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必须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
只有积极开拓,锐意进取,才能不断地超越原有的发展水平,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只有不断开拓创新,才能为个人和企业乃至国家创造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3.科技创造财富。
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是发展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
在现代社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创造财富的重要途径。
4.让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很多,除了劳动、科学技术、智慧与开拓精神外,资本、管理等因素也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发展生产力,创造财富,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充分调动各种源泉的作用。
这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保障。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
“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
为了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经济制度的改革,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一制度有利于广泛、充分地调动各个社会阶层的积极性,调动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的活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还要建立健全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投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这是适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而提出的,也是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保证。
第六课财富中的法与德
教学要求
1.知道勤劳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养勤俭节约、文明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
2.树立正确的财富观,认识到在财富中蕴藏着法与德的交织力量。
3.学会如何处理财富问题的矛盾和冲突。
知识要点
1.要合法致富。
(1)合法获得财富的办法和途径有多种。
靠勤恳的劳动,用体力获得财富;靠科学技术、用知识获得财富;靠丰厚的资金,用资本获得财富;运用管理科学,让先进的思想创造财富,等等。
(2)要依法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之中进行。
只有每个人都知法、懂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才能使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平等地为每个社会成员创设创富的机会,依法获得的财富才能受法律保护。
在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会扰乱经济秩序,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自己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每个人要获得财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必须做到遵纪守法。
(3)符合“义”的利益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对人的约束是外在的,“义”对人的约束是内在的,也是最有效的。
见利忘义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取的。
2.要依法纳税。
(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2)国以税为本。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国家经济建设,国防、科技、教育等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都需要税收;公务员、警察、教师等从事公共事业工作的人员的工资来源于税收。
(3)不懂税法或知法犯法,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要富而思源。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这是我国倡导的富民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依靠良好的社会环境,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奉献社会,表现出“富而思源”的高尚境界。
当个人占有的资源远远大于社会平均占有量的时候,个人的社会责任就应增强。
富而思源,先富起来的人们担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不仅体现了个人品质,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和标志。
4.要富而思进。
人生的意义在于不断创造,不断突破自我、超越自我。
富裕之后,只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迈进,在否定自我的过程中不断超越自我,与时俱进,锐意进取,才能永立潮头,拓展更宽更广的道路。
5.要勤俭节约,文明消费。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治国安邦之道,是现代企业家取得成就的法宝,是人的美德。
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艰苦的年代,我们要用勤俭节约渡过难关,在富裕年代,更要用勤俭节约的习惯培养我们的品德。
第七课关注弱势群体
教学要求
1.把握弱势群体的内涵,了解各种弱势群体的社会处境,了解其中的同龄人的境遇。
2.知道同情、尊重、帮助弱势人群是人人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德。
3.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平等的真谛,关注弱势群体,主动帮助弱势群体。
知识要点
1.我国现阶段社会生活中还存在弱势群体。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同时受历史、自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人在生存和发展方面还有较大的困难。
2.弱势群体的特征及其包括的人群。
(1)弱势群体,是指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维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
(2)弱势群体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其一,社会弱势群体是其个人及家庭生活达不到社会认可的最基本标准的群体;其二,社会弱势群体靠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目前的弱势地位;其三,要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
(3)在我国,弱势群体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城市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以及遭遇灾祸的人群等。
在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在城市收入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他们是社会中弱势群体的主体;在城市,农民工背井离乡,他们面临着社会保障、权益保护、子女就学等诸多问题和困难。
他们是弱势群体。
一些身患疾病和身有残疾的人,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遭遇自然灾害后,不少人抵御灾害的能力很弱,成为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经济和精神支持的弱势群体。
3.在我们同龄人中也有弱势群体。
(1)我们的一些同龄人,还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中。
(2)在世界其他国家,也有许多少年儿童生活在困境中。
疾病、失学、贫穷、战火等是导致他们困境的原因。
第八课日月无私照
教学要求
1.认识到从具有天赋的平等权利,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都应得到同样的尊重。
2.理解平等的真谛,了解我国政府为实现平等做出的努力。
3.知道平等要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正确看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弱势群体,正确认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知识要点
1.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1)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以生命的平等为基础。
(2)人人生而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在种族、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等方面总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但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法律权利和人格尊严。
(3)每个人都应当享有被尊重的权利。
现实的境遇,不能成为一个人获得人格尊严的条件。
人格尊严的获得,需要法律的保障,更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在社会生活中,人人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都平等地拥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
2.维护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条件,既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维护社会所有成员特别是社会中处境不利的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条件,使社会每一个成员享有均等的发展机会,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这是一个合理社会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也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维护这些权利,才能保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3.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国人民的平等做出了巨大努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为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政治保证。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通过政治制度、宪法、法律等手段维护公民的各项权利,使全体人民都能够表达自身意愿,维护自身权益。
4.我国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还存在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的不均衡。
虽然我国公民在基本权利的享有上是平等的,国家也在为公民实现这些权利创造着各种条件,但受到自然和历史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加之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因此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还存在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的不均衡。
这种现象在一段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
5.我国当今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特殊产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三个方面的效应:
(1)市场竞争要“优胜劣汰”,这样就使一部分人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强势人群和富裕者,而另一部分人成为失败者和贫困者。
(2)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迫使一些国有企业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在分配上拉开档次和差距,使得一些职工的收入水平降低而成为社会弱势群体。
(3)市场经济要求社会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那些在没有竞争力的产业中工作的职工,在调整过程中成为低收入者,甚至成为下岗职工。
6.正确认识我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策略。
平等不等于平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带动和帮助其他相对落后的个人和地区,携手共进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
这不仅体现了一个健全社会所应具有的平等内涵,也反映了一个社会不断发展的效率要求,二者的统一构成了现代文明社会前进的基石。
7.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具有重大意义。
在我国人民生活总体已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我们党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
这为每个公民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创造了一个日益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8.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
平等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但平等总要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
任何社会都存在一些不平等的现象。
我国仍是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实现人类不懈追求的理想——平等,任重而道远。
第九课共享阳光
教学要求
1.知道关心、帮助弱势群体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2.了解我国政府和民间组织为帮助、扶持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正而做出的努力。
3.理解弱势群体的生活处境,从自身做起,积极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
知识要点
1.关心、帮助弱势群体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关心、帮助弱势群体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只有大家一起来关心弱势群体,才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才能促进社会不断进步,不断走向公平与正义。
2.我国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性支持。
(1)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政府在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进程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扶贫开发。
(2)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是我国政府促进社会平等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力求通过教育尽可能地消除因家庭、地域、遗传、性别等客观因素所造成的不平等,使每个公民都能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
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保障有特殊困难的青少年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3)近年来,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4)我国还通过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5)政府还通过帮助残疾人康复、入学和就业,对艾滋病患者实施救治和关怀政策,为每个公民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等等。
3.民间组织、国际社会在关心、帮助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在我国,有不少扶贫救困的民间组织。
这些组织为扶持社会弱势群体而不懈地努力,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在关心、帮助和支持弱势群体方面,国际社会也在采取积极的行动。
4.要关爱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们。
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们,首先需要的是来自社会的实际帮助。
互助互济、扶弱济困、乐善好施等美德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们,特别需要来自社会的支持与尊重。
5.关爱弱势群体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社会才可能是稳定的。
一个弱势群体得不到保障的社会,一个弱者受到歧视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协调发展的社会。
6.我们要学会关爱他人。
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学会尊重,学会关心,学会宽容,学会理解,学会帮助。
帮助他人有付出,也有收获。
帮助他人,我们会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然而我们也收获了内心的安宁与快乐,在关爱他人的同时,我们也赢得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
第十课聚焦两会
教学要求
1.知道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2.知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3.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优越性。
4.增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
知识要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根本途径和有效形式。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国家权力。
再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分别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等各项权力。
行政、审判和检察等机关都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因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作过程,就是人民当家做主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职能和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
人民政协广纳诤言,参政议政,传递着宝贵的政治信息,生动地展示了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第十一课神圣的一票
教学要求
1.理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认识选举所反映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发展。
2.对基层民主的内涵和基本形式有基本的了解。
知识要点
1.珍视民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年满18周岁时,我们就拥有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们可以参加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们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珍视民主权利,投出自己庄严的一票,选出能够替人民说实话、办实事的“当家人”,既是对来之不易的政治权利的珍视,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具体行动。
(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选票的分量也将越来越重。
2.我国基层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基本状况和意义。
(1)我国基层民主的内容和形式。
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我国基层民主基本状况: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定了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制度,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每个农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开展自治活动,这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中已广泛采用直接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匿名投票……这些新颖的形式,成为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在企业、矿山、工厂,厂务公开制度普遍推行,重大决策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职工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在积极支持职工当家做主、尊重并保证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健全基层民主的重要意义。
健全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内容。
它有利于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基层民主生活,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素质。
基层民主政治搞好了,整个社会和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就有坚实的基础。
第十二课法律的尊严
教学要求
1.了解依法治国的内涵、重要意义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2.在实践中努力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知法守法,自觉用法。
知识要点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
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法治。
2.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要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律。
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为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将法律运用于社会生活之中并发挥作用。
不但公民的活动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也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
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必须严肃、严格,做到认真准确、不枉不纵。
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要求对一切违法行为都追究其法律责任,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享有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只有实现了这四个方面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可靠保证。
3.作为一名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合格公民,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尊重法律,是富有正义感、追求公平的具体体现。
尊重法律,追求公正,应该成为我们的基本素养。
(2)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同时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
任何人都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也不能只尽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3)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
监督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行使监督权,就是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人民谋利益。
积极行使监督权是主人翁意识及责任感的表现。
行使监督权,可以从我们身边的小事做起。
第十三课我们的“议案”
教学要求
1.通过走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他们行使职权的情况,学习他们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2.学会珍惜自己的权利,养成依法办事的素质。
3.培养关心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责任感和能力。
知识要点
1.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他们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他们是人民权利的受托者和人民意志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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