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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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供用电分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防止和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果断应对地质灾害事件的组织指挥、快速处置、协同配合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态扩大,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队伍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山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由于地质灾害造成重特大事件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件,减少事件损失的程度和范围,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专项应急预案。
本预案指导公司系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在《国家电网公司气象灾害处置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公司辖区内电网发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是专项预案。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公司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各类危害。
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
健全监测、预警及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应急抢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抢修物资储备制度,搞好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
力争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
2.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应急体系,做好电力设备设施因地质灾害受损影响抢险救灾的应急工作,力争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
2.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公司系统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实行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与演练、实施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2.4考虑全局,突出重点
采取必要手段保证大电网安全;通过灵活方式重点保障高危客户、重要客户应急供电及矿区保安用电。
2.5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整合内外部应急资源,协同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职责与分工,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措施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和影响。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
提高电力设备设施抵御地质灾害等各种安全风险的标准。
充分发挥公司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风险来源与特性
山西省是地质灾害多发省份之一,山区、丘陵区面积占全省面积的72%,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已发区面积大,加之矿山开发、水利工程、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强烈,造成地质灾害种类多、危害大。
电力系统由于以上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断杆倒塔,有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直接影响抢险救灾工作。
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将构成严重威胁。
3.2事故类型、影响范围与后果
电力生产是连续生产的高危行业,当地质灾害发生时,电力系统由于设备损坏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部分用户产生火灾、有毒气体外泄等次生灾害,将加大灾害的破坏程度。
使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和企业形象受到较大影响,电网供电中断可能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影响,甚至严重威胁和影响国家安全。
4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4.1Ⅰ级灾害
特大型地质灾害。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波及地单位和公司进入Ⅰ级应急状态。
4.2Ⅱ级灾害
大型地质灾害。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波及地单位和公司进入Ⅱ级应急状态。
4.3Ⅲ级灾害
中型地质灾害。
指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波及地单位和公司进入Ⅲ级应急状态。
4.4Ⅳ级灾害
小型地质灾害。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波及地单位和公司进入Ⅳ级应急状态。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5.1.1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1)根据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成立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全面领导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生技科、安全科、行政办、财务科、基建科、供应科、销售科、调度、后勤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办公室负责人由生产技术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司生技科、安全科、行政办、财务科、基建科、供应科、销售科、调度、后勤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5.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5.2.1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国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
(2)根据公司处置地质灾害工作的需要,向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援助请求;
(3)统一领导公司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恢复重建工作,执行公司相关部署和决策;
(4)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决定启动、调整和终止事件响应;
(5)决定发布相关信息。
5.2.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开展信息搜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协调公司各专业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相关应急工作;
(5)协助发布有关信息。
5.2.3公司有关职能部室职责
(1)生技科:
负责电网在运设备设施现场抢险、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现场设备设施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基建施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2)安全科:
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行政办:
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与政府协调工作和社会维稳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所需车辆、卫生、后勤等工作。
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助;负责媒体应对、舆情引导和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4)财务科:
负责抢险救灾、事故恢复及灾后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5)基建科:
负责基建施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6)供应科:
负责应急物资供应及运输工作;
(7)销售科:
负责用户恢复供电及应急发电设备的调配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现场设备设施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基建施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8)调度:
负责电网调度和公司应急通信工作
(9)其他部门:
做好应急相关工作,完成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6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及应急办公室应加强与气象、防震、地质等部门的沟通联络,互通情报、互通信息。
密切监控气象、雨情、汛情等预报,了解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定期对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防范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公司直属单位上报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以及电网公司或气象部门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分析设施设备、电网运行风险,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公司应急办公室发布。
6.2.2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和特大型地质灾害时,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受国家电网公司应急办公室和省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指挥,直接或通过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向公司各应急部门下达指令,各应急部门在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内在指定地点集结。
6.2.3要求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联络员保持24小时电话开机。
6.3预警结束
政府发布预警结束通知或经过预警行动后,事态发展已经得到控制且不满足预警条件;或根据气象发展态势,有关情况证明已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危险已经解除,可以结束预警。
在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机关做出撤销预警的决定后,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
公司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结合公司控制事态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响应共分4级。
7.2响应程序
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以下原则开展处置工作。
7.2.1发生一般(IV级)和较大(III级)突发事件,事发单位按照本单位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办。
7.2.2发生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事发单位首先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办并请求支援。
上一级应急办接报后按照相关预案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7.2.3对特别重大(I级)和重大(II级)突发事件,以及发生超出事发单位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省公司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对事件发生单位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成立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应急值班。
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办汇报,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通信保障工作及医疗卫生后勤等保障工作。
(3)调配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
(4)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
(5)请求国网和政府部门支援
7.3响应行动
发生地质灾害事件后,公司各级抢险指挥和有关抢险人员要尽快恢复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运行,优先保障党政机关、公用设施、新闻媒体、医疗单位、煤矿等重要高危用户供电。
7.4响应调整
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救援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按照事件分级条件,决定是否调整响应级别。
7.5响应结束
响应结束的条件是:
地质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质灾害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期结束。
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8信息报告
8.1信息报告程序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接到有关通知或地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的信息→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8.2信息报告方式与时限
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接到上报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国家电网公司应急办或山西省政府防震抗灾指挥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防范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发布。
8.3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属单位),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设备设施受损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4信息发布
8.4.1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8.4.2对外信息主要发布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信息。
8.4.3信息发布工作要做到及时主动、正确引导、严格把关。
8.4.4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经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授权后负责对外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8.4.5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除对地质灾害的各类报告做详细记录外,还应对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现场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等具体的应急行动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建议等应急处置工作全过程做出详细记录。
9后期处置
9.1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9.2社会捐助
公司办公室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助。
9.3保险
公司财务科、行政办依法做好有关电网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工作。
9.4调查和总结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公司组织公司生产、调度、设计、科研等部门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地质灾害事故发展过程,汲取教训,优化和提高建设标准,提出具体抗灾减灾对策、措施及加强电网运行维护的工作建议。
对本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
(1)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应急抢修队伍;
(2)建立应急专家库,为应急抢修和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3)加强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加强与社会力量的联动协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实现应急物资信息共享,统一调配使用;
(2)各应急工作组应加强对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维护及保养,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10.3通信与信息
公司系统各单位应以公司常规通信资源和社会公共通信资源为主,应急通信系统为辅,保证应急指挥和现场抢险救援的通信畅通,信息传输及时无误。
10.4经费
公司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对地质灾害事件救援行动产生的各项费用,所需经费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成本费用。
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专项经费给予应急处置,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要求,保证救援行动所需的资金投入。
10.5其他
10.5.1运输保障
各单位应做好各类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良好性能和车况。
紧急情况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各类车辆实施统一调度,确保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物资部负责组织和提供应急物质供应与交通运输保障。
10.5.2治安保障
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应依照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命令,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设立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救助疏散现场人员,并对重点人员、重要设备和物资实施安全保护。
公司应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密切联系,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10.5.3医疗保障
配发各单位的医药箱要确保急救药品和器械齐全有效。
人员受伤后,现场其他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
平时应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密切联系,必要时请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10.5.4后勤保障
行政办、工会负责牵头组织提供后勤保障。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演练,并通过技术交流和研讨等多种方式,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11.2演练
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定期组织应急联合演练,加强和完善各应急工作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各部门应急办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1)规模方式:
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应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和要求,采取不同规模和方式的演练。
演练可分为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
(2)范围:
预案行动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和救援队伍。
(3)内容:
应急组织、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和预案的有效性、符合性。
(4)组织评估:
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预案演练进行评估。
(5)总结:
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对预案演练作出总结。
12附则
12.1术语和定义
1、应急预案:
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2、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4、应急恢复:
指应急救援行动基本结束,现场恢复到基本稳定、安全的状态。
12.2预案报备
本应急预案报集团公司备案。
12.3预案修订
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订,以及管理体制变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案适时进行补充、完善,修订期限原则为3年。
12.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汾西矿业集团供用电分公司制定,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
12.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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