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之前期物业委托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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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之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篇一: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3-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独立式住宅□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区/县乡/镇路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4-
第三条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
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5-
【篇二: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华溪龙城(一期)
前
期
物
业
服
务
委
托
合
同
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月日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华溪龙城(一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华溪龙城(一期);
物业类型住宅型物业;
座落位置龙凤区政府、新建公路客运站枢纽大楼以东,龙凤大街与凤凰路交汇处。
;
占地面积1509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36589.24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妇幼保健院;
南至东城领袖住宅小区;
西至龙凤区政府和客运枢纽大楼;
北至世纪大道。
容积率:
1.2%
绿地占有率:
38%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999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99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399元/月.平方米;
注:
最终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业主应于2011年月日0:
00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年(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满当月15日前(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七条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1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包括共同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2、报请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符合交付使用时起减半交纳,未竣工部分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
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1
2
3
4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甲方配置的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见附表清单。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可采取规劝通知相关职能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篇三: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规划建设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
太仓市实际,印制本合同示范文本。
2、本示范文本于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
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
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空格部位供甲乙双方以打“■”方式选定,未选择部位打“□”)。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
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5、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文
本中的条款及专业词汇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
门咨询。
6、合同签订生效后,手写项及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
方对该部分内容意思表示一致,涉及到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
先。
7、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
合同报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路(街道)
��四至范围:
北。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年_月
(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年),自__年月日_时起至年_月日时止。
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物业交接费,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
以上款金额存入物业管理办公室专户存储,经物业管理办公室每年考核后按一定比例,连续五年下拨该小区物业公司,实行专款专用。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
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
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
电梯,监控智能化设备_月,消控设备_月,电信设备__月,道路__月,绿化__月。
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
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
(一)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三)无。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
(一)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三)_无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
加压水泵、电梯、照明、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
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
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
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
�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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