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递信号 将大兴水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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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递信号将大兴水利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递信号2011年将大兴水利
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于12月21日至22日在京举行。
会议提出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
系统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是这次会议传递的一个重要信号。
这意味着中央开始着手解决水利等影响全局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问题。
农田水利建设将是“一号文件”重点
今年极端天气事件频发,为我国农产品[16.53-3.95%]的稳产和增产增加了难度。
尤其是近期国内主要粮食品种和其他农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成为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的六大任务之一。
而保障我国农产品的稳产和增产也成为农业问题的头等大事。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将重点强调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
从2004年我国推出的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每年都有关于农村水利建设的内容,而且对农村水利的重视呈逐年增强趋势。
尤其是2010年的“一号文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经重点着墨:
第8条的内容就是“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把水利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将成为2011年“一号文件”的重头已毫无悬念。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紧接着,12月12日水利部部长陈雷主持召开水利部党组扩大会议,强调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等水利重点薄弱环节,统筹推进农村水电等各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紧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业内据此猜测,“下一阶段,水利部还将认真筹备开好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对‘十二五’和明年水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
“我国的土地资源情况,决定了我国对农业水利的依赖性比较强。
如果不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我国的土地资源就不足以稳定粮食生产。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目前,我国共有18亿亩农地,能播种粮食的农地面积约13亿亩。
在这13亿亩农地中,约有8亿亩是可灌溉有保障的水地(可灌水的土地)。
水利基础设施是保证粮食产量稳定的重要因素。
即便发生旱涝,如果我国的水利基础设施比较好,抗旱抗涝的能力就比较强,就不会引起粮食生产出现大幅度波动。
“我国农业的一个特点是不怕涝就怕旱,哪一年如果发生洪涝了,淹了几万亩地、几十万亩地,粮食问题不大,但是一旱就全完了。
”党国英说。
专家建议关注“城乡一体化”
2004年至2010年,我国连续7年发布的“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
据知情人士透露:
每年的“一号文件”,一般是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央政策研究室两个部门操刀。
从9、10月就开始召集权威人士撰写文件,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时讨论并形成来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内容。
中央“一号文件”跟农民“一脉相连”了7年,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已约定俗成,难以将两者分开。
据知情人士透露,其实中央相关部门也不想再将“一号文件”定位为三农问题,近年某次起草“一号文件”时,起草文件的同志曾提过不要再讲“三农”问题,希望就此停下来。
“农业就那么些事情,尤其是基础设施在前7个‘一号文件’中都讲过了,甚至包括夯实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这些也都讲过了。
”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许多人已经把“一号文件”看成了中央的一种态度,成了一种象征性的东西,具有了一定的政治意义,就不好停下来,“其实,我国的综合经济工作、通货膨胀远比这个重要。
”
关于“一号文件”的内容,著名农业问题专家党国英建议,希望“一号文件”的内容能够有所改进,从“三农”问题转为“城乡一体化”。
“农业领域的政策体系在2008年时就已经比较成熟了,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而目前城市和乡村问题集中得比较多,城乡一体化中仍有很多不够清楚的地方需要厘清和完善。
”党国英说。
发布时间:
2011-04-06 访问次数:
21
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机遇期。
全面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粮食有效供给,不仅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完成“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并提出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重大任务。
《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的具体目标,并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这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粮食生产和供给面临的形势、国内国际市场面临的挑战,经过反复论证提出的,是未来五年我国粮食和农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
“十一五”以来,我国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实现半个世纪以来首次“七连增”,总产单产连创历史新高。
“十一五”期间比“十五”期间增产粮食6200多亿斤,且连续4年产量超过10000亿斤,已经出现河南、黑龙江两个总产超千亿斤的大省,这些都是历史上没有过的。
可以说,这些年我国粮食生产创造了粮食发展史上的奇迹。
“十一五”以来,我国粮食库销比一直保持在40%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保持在380公斤以上,粮食价格保持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并不说明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可以高枕无忧。
这是因为,既要看到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加快发展,又要看到农业耕地、淡水资源制约日益加剧;既要看到我国粮食总产不断增加,又要看到随着人口总量增长、城镇人口比重上升、收入水平提高和工业用途拓展,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总量平衡的脆弱性凸显,品种和区域结构失衡的矛盾加剧;既要看到我国农业抗灾救灾有力有效,又要看到我国农业总体上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特别是随着气候变暖,自然灾害频发重发,粮食生产受气候影响不断加大。
除此之外,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还面临国际化竞争的挑战,还面临一些不确定的因素。
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及早应对粮食安全潜在的风险和面临的挑战。
为此,《纲要》对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详尽部署和安排,我们要深刻理解,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纲要》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
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措施。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关键问题是耕地、淡水等农业资源制约日益加大。
粮食消费需求增加与耕地资源供给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我国农业已进入一个农产品消费增加、农业资源供给短缺的阶段。
增强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必须依靠科技,大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要大力转变粮食发展方式,促进粮食生产从“扩大面积、增加总产”转变到“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上来。
实现这一重大转变,关键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大幅提高农业科技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大力增强农业科技对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
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加快良种良法选育推广,提高农业物质装备能力;广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以点带面,促进区域平衡增产,大幅提高项目区粮食产量和商品率。
加快实施“千亿斤粮工程”。
《纲要》提出,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
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
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
从一些地方情况看,投入仍显不足,主产区普遍需要增加投入,加大实施力度。
特别是在当前我国人增地减矛盾突出、消费需求逐年增加的情况下,要加快“千亿斤粮工程”实施步伐,加大国家投入力度,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减少地方配套;制定出台扶持粮食大市大县政策,着力加强这些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粮食大市大县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作用。
进一步加强我国粮食生产后备区建设,加大对粮食后备区增产工程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地方和部门的责任,构建长效机制,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坚决落实“两个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纲要》提出,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
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对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我国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耕地等自然资源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粮食安全的瓶颈。
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必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把此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坚守18亿亩红线。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严禁搞耕地跨省(区)域占补平衡、多占少补和占优补劣。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单位和个人盘活用好存量建设用地。
把依法保护耕地和利用利益机制保护耕地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纲要》提出,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要求。
近些年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农机装备、农业植保等设施投入明显不足,设备设施数量少、水平低,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很不适应。
“十二五”时期,要把加强高标准粮田建设作为农业发展的一件大事,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一大批旱涝保收的高标准粮田,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水平。
继续大力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土壤肥力,特别是土壤有机质含量,解决地力下降问题。
制定和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要把农田水利建设摆在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位置。
在加强骨干工程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多方加大对小型农用水利建设的投入,加快解决“最后一公里”梗阻问题,充分发挥工程整体效益。
进一步明确农田水利建设长期性、公益性的特点和定位,增加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逐步建立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设立农田节水专项资金,加大旱作节水农业建设投入。
大力健全粮食储备流通体系。
《纲要》提出,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
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必须统筹兼顾,既要切实解决生产领域的问题,又要高度重视储备流通领域的问题。
从历史看,我国粮食生产波动较大,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任务艰巨,必须坚持“以丰补歉、预先防范、完善布局、科学储备”的工作思路,强化粮食储备体系建设,优化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品种结构,保持合理的储备数量和库存结构;科学调整仓库能力建设布局,加快仓储设施更新改造,增强主销区特别是重点大城市、西部缺粮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储备粮监管,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同时要积极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多元化的粮食购销主体,努力提高粮食市场主体的竞争能力;建设和发展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粮食市场体系,健全和完善粮食物流体系;加强粮食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形成统一、有力的指导服务,保障粮食宏观调控需要。
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指标,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大任务。
“十二五”期间,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纲要》精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全面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充分发挥粮食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稳定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农民日报)
政策解读: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啥变化
发布时间:
2011-03-31 访问次数:
142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再度增加,总规模达到175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今年的补贴机具种类有何调整?
补贴标准和对象如何确定?
补贴资金怎样监管?
日前,记者就这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机具种类怎么调
抗旱节水机械纳入补贴,地方自选机具品目数量有所增加
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重点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适当倾斜。
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
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可以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据介绍,今年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两个方面调整:
一是对补贴范围内的180个品目机具进行适当微调。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扩大抗旱节水设备补贴范围”要求,适应各地抗旱保春耕农业生产需要,将水井钻机、风力扬水机、抗旱机泵等抗旱节水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将近年来农民申购数量较少的药浴机、花生烘干机、理麻机从全国统一补贴范围中剔除,补贴机具品目总数保持稳定不变。
二是根据各地特色农业发展需要,将地方自选增加的机具品目数量由20个增加到30个。
补贴标准怎么定
实行定额补贴,金额不超本省域市场平均价30%,单机不超5万元
今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定额补贴按不超过本省域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补贴对象怎么选
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受益者,更新报废老旧机具的农民优先补贴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
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据介绍,为确保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今年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
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
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农民不需在通知书上签字,通过公开摇号等方式取得补贴资格后,农民在现场就可获得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即可自行选择补贴机具经销商。
同时,还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鼓励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
补贴资金怎么管
严厉查处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
据介绍,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挥应有效用,今年将着重加强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确定、受益公示、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关键环节监管。
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继续联合制定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省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补贴资金额度的30%的比例、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补贴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核查,财政部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
此外,今年还将加大力度严查违规行为。
对检查发现的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对发生问题的县,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国农机、财政系统,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
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补贴资格。
(人民日报)
政策解读: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啥变化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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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再度增加,总规模达到175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今年的补贴机具种类有何调整?
补贴标准和对象如何确定?
补贴资金怎样监管?
日前,记者就这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机具种类怎么调
抗旱节水机械纳入补贴,地方自选机具品目数量有所增加
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重点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适当倾斜。
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
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可以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据介绍,今年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两个方面调整:
一是对补贴范围内的180个品目机具进行适当微调。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扩大抗旱节水设备补贴范围”要求,适应各地抗旱保春耕农业生产需要,将水井钻机、风力扬水机、抗旱机泵等抗旱节水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将近年来农民申购数量较少的药浴机、花生烘干机、理麻机从全国统一补贴范围中剔除,补贴机具品目总数保持稳定不变。
二是根据各地特色农业发展需要,将地方自选增加的机具品目数量由20个增加到30个。
补贴标准怎么定
实行定额补贴,金额不超本省域市场平均价30%,单机不超5万元
今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定额补贴按不超过本省域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补贴对象怎么选
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受益者,更新报废老旧机具的农民优先补贴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
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据介绍,为确保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今年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
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
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农民不需在通知书上签字,通过公开摇号等方式取得补贴资格后,农民在现场就可获得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即可自行选择补贴机具经销商。
同时,还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鼓励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
补贴资金怎么管
严厉查处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
据介绍,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挥应有效用,今年将着重加强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确定、受益公示、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关键环节监管。
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继续联合制定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省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补贴资金额度的30%的比例、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补贴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核查,财政部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
此外,今年还将加大力度严查违规行为。
对检查发现的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对发生问题的县,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国农机、财政系统,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
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补贴资格。
(人民日报)
起草人解读山东省“一号文件”回答水利“三问”
发布时间:
2011-03-21 访问次数:
37
今年,中央和省、市“一号文件”都聚焦于水利建设。
这也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一号文件”第一次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第一次全面诠释水利在现代农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中的重要作用,第一次把水利提高到关系经济、生态、国家安全的战略保证地位,第一次提出水利具有公益性、技术性、战略性。
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到来之际,记者请省、市“一号文件”起草人分别对省、市“一号文件”进行了解读。
山东水情:
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脆弱
水利的战略性地位不容动摇
作为山东省“一号文件”的起草人之一,省水利厅水资源处调研员刘肖军就“一号文件”主要回答了三个问题:
为什么要大力发展水利?
发展水利要做些什么?
发展水利有哪些举措?
他说,首先,山东大力发展水利是根据山东的水情决定的。
目前山东水情面临三个问题:
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脆弱,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的六分之一。
这三个问题已成为山东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加快水利发展对山东省经济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在农业方面,目前山东省粮食产量保持在800万吨,全省耕地面积1.07亿亩,其中灌溉面积占72%,而且灌溉是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
另外,山东水资源总量占全国的1.07%,粮食生产总量占全国的8.1%,可以说水利对于粮食稳产起了决定性作用。
在工业方面,水利对于发电、炼钢、炼油等起到了支撑作用。
在生态方面,水利是生态系统的控制要素,是自然生命系统最重要的保障。
因此,在山东,水利的战略性地位不容动摇。
针对山东水情提出12项创新举措
省“一号文件”在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同时,还针对山东水情融入了12项创新举措,以补齐山东水利发展的短板。
刘肖军介绍,这些创新举措主要包括:
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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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递信号 将大兴水利 中央 农村工作会议 传递 信号 大兴 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