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5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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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53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21题,单选)
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1章>第2节>产品责任的承担方式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产品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本题中,因电视机质量问题而发生爆炸致甲、乙、丙受重伤,被侵权人甲、乙、丙均有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丙作为被侵权人,其相互之间不存在侵权的关系,三人之间不负赔偿责任,故A选项正确而BCD选项错误。
2.下列情形,乙对甲负担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是哪一个?
A、冬夜,甲遗失100元大钞,丙拾得后,以自己的名义赠与在天桥上行乞的乙
B、秋日,丙欠乙麦500斤,甲误记欠丙麦500斤,经丙指示,甲向乙交付麦500斤
C、夏至,在大排档吃烧烤时,乙误将甲点的冰啤酒当作自己的饮用
D、春分,甲请人播种玉米,来人误将甲的邻居乙预备播种大蒜的土地播种玉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1节>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关于A选项。
货币适用"占有即所有规则",丙拾得并占有甲遗失的100元钞票时,丙成为钞票所有权人,丙将其赠与乙时,系有权处分,赠与有效,乙因受领赠与取得这100元,"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乙对谁都不成立不当得利之债。
丙对甲成立不当得利之债,但乙对甲不成立不当得利之债。
故A选项不当选。
②关于B选项。
甲受丙的指示,向乙交付麦子500斤,属于"缩短给付",在法律上必须看成是,"在同一个法学上的瞬间,甲向丙交付麦子500斤,丙向乙交付麦子500斤"。
乙因受领清偿取得这500斤麦子,"具有法律上的原因",甲、乙间
3.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
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3章>第1节>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善意侵权行为的问题。
甲公司获得新型专利后,乙公司制造、丙公司销售,丁医院使用该专利产品的,均构成侵权行为。
但乙、丙、丁均不知道甲已经获得专利,所以其侵权为善意侵权。
对于善意侵权中如果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4.下列四种情形中,乙有权请求甲按照双方的协议向自己支付100万元的是哪一种?
A、甲、乙离婚时约定:
"若甲于三年内再婚,应付乙100万元。
"甲于离婚后一年内再婚
B、甲、乙为断绝二奶关系约定:
"甲、乙分手,甲以个人财产赠与乙100万元,用于乙今后的生活。
"
C、甲、乙结婚时约定:
"若结婚满三年甲不能升迁至副处级,双方立即办理离婚手续,甲支付乙100万元。
"结婚三年半,甲仍为副科级
D、甲、乙(系养兄弟)约定:
"养父母的房屋归甲所有,甲补偿乙100万元。
该协议自养父母双亡后生效。
"后甲、乙的养父母先后去世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5节>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A选项中,该约定过度限制甲的自由,有违善良风俗,该约定无效。
故A选项不当选。
②B选项中,为断绝婚外性关系而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不违背性道德,无违善良风俗之虞,该约定有效。
故B选项当选。
③C选项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预立离婚契约的,有违家庭伦理,妨害婚姻,违反善良风俗,该约定无效。
故C选项不当选。
④D选项中,甲、乙在养父母健在之时预立养父母遗产分割协议,有违家庭伦理道德,违反善良风俗,该协议无效。
故D选项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5.甲在去动物园游玩期间,受到一只猴子的攻击,导致其脸上被抓了好几道划痕,经医治,仍留下一些印迹,给甲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
关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果甲有重大过失,则可以减轻动物园的赔偿责任
B、如果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责任的,应当减轻动物园的赔偿责任
C、甲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如果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责任的,不承担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1章>第7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即如果甲有重大过失,可以减轻动物园的赔偿责任,A选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即动物园如果尽到了管理职责,则免责,不是“减轻”,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
6.2017年1月,李某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设立遗嘱一,内容为死后将其所有的房屋等全部遗产留给侄子蒋某;2017年3月,李某在家拟定书面遗嘱二,内容为死后将所有遗产留给其子李甲;2017年4月,李某将其所有房屋出卖给孙某,并办理过户登记。
2017年5月,李某突发疾病去世。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所有遗产归蒋某所有
B、因遗嘱一为公证遗嘱,故李某与孙某的房屋买卖无效
C、对于李某遗产的处理,应当以遗嘱二为准
D、李某的遗产应当由蒋某和李甲平分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7章>第2节>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撤销和变更问题。
《继承法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
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因遗嘱一为公证遗嘱,故以遗嘱一为准,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
《继承法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李某将房屋出卖给孙某,致使房屋在继承开始前所有权转移,故遗嘱一中将案涉房屋继承给蒋某的内容被撤销,李某和
7.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
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
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1题,单选)
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不当得利。
本案,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薛某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民事法律关系。
就该笔赔偿而言,义务人或者说责任人是薛某,对应的权利人是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
并未违反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所以A项错误。
B项,该6万元赔偿费并不属于交警大队,但交警大队作为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是代权利人暂时持有(占有)这笔财产,交警大队并未受有任何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B项错误。
C项,交警大队既然是代收6万元,行使的并非行政职权,而是民事权利,属于债权
8.甲男现年31岁,某富商之子,虽相貌堂堂且家境优越,但由于自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一直未婚。
乙女现年18岁,年轻貌美,一日其通过“摇一摇”结识甲男。
两人迅速坠人爱河并相约结婚。
甲男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精神正常),答应婚后赠与乙女房子一套,乙女欣然应允。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B、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D、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
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乙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结婚与一般法律行为不同。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本题中乙女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A选项错误。
尽管甲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但该疾病并非《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不得结婚的疾病,且其结婚时精神正常。
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的原因在于乙女未达法定婚龄,而非由于甲男系限制行为能力人,C、D选项错误。
甲赠与乙房屋的行为虽然有效,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9.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
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
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合同解除的条件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本题中,医院违反约定,擅自采用B技术进行治疗,且导致“治疗失败”,医院的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医院已构成根本违约,王某享有法定解除权,可通知医院解除合同。
②关于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97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由于买
10.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
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
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
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5题,单选)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物权变动的原因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物权变动的原因、物权请求权。
A.C选项:
《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因蔡永的姐姐蔡花在父母去世前就已借用此房屋,可以视为蔡永父母与蔡花之间存在借用合同,蔡永在继承该房屋的同时也继承了该负担。
《民通意见》第126条规定:
“借用实物的,出借人要求归还原物或者同等数量、质量的实物,应当予以支持;如果确实无法归还实物的,可以按照或者适当高于归还时市场零售价
11.2017年10月,公司A与工厂B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工厂B于2017年12月供应原油10吨,未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到了临近时,双方都发现对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有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
()
A、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
B、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主要条款无效
C、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民法总则》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据此,本题应选C。
12.下列为法人的是:
()
A、律师事务所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C、某中学社团
D、某高校金融法研究中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法人的概念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律师事务所一般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的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选项A错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选项B正确;中学社团和高校金融法研究中心不能以财产承担独立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非法人组织,但不可能是法人。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B。
13.乙共享单车公司从甲自行车生产公司购买了1000辆自行车,但是其中10辆存在质量问题。
乙公司收到甲公司交付的1000辆自行车后的第三天,因存放自行车的仓库意外失火,导致1000辆自行车全部毁损。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因为该批自行车已经交付给乙公司
B、该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因为甲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C、该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平均分担,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
D、因自行车均已灭失,故乙公司无权就10辆自行车的质量问题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1节>标的物风险负担和孳息归属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涉及风险负担的问题。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为自行车已经交付给乙公司,故乙公司应当承担自行车毁损的风’险,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选项C错误。
《合同法》第149条规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因此,选项D错误。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14.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
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
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1章>第1节>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故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D选项。
②须注意:
教育机构以外的人,不能是学校的老师、学校的工作人员、其他在校学生。
他们给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的无、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学校有过错的,应直接承担责任,就不是补充责任了。
③单独看,A选项和B选项也是
15.甲下班回家途中,被一从某楼房中扔出的烟灰缸砸成重伤,该栋楼房住了70户人家,但不能查明烟灰缸是从哪一家扔出的。
关于甲的权利,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甲有权请求所有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业主乙如能证明自己不可能扔烟灰缸,则甲无权要求乙对损害予以补偿
D、甲如不能证明烟灰缸是谁扔的,则由甲自己承担全部损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0章>第4节>共同危险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题中,甲可以请求该栋楼房中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以按份责任的方式对自己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
故D选项错误。
②甲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请求全部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均无法律依据。
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
③业主乙如能证明自己不是可能的加害人,就不负有对甲的损害予以法定补偿的义务。
故C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16.甲与乙二人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然使用该房并按照原合同如数交纳租金,出租人甲照收不误。
则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后:
A、甲、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B、甲、乙双方都有违约行为
C、承租人乙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D、甲、乙双方都以积极的行为建立了不定期租赁关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以积极行为为要约和承诺,故选项ABC错误,D项正确。
17.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
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1章>第7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失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据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责任主体为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李某是该马的饲养人,应由李某承担侵权责任。
②《合同法》第191条规定: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18.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
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于偿还张某的借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15题,单选)
A、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无效
B、李某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乙支行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
D、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2节>保证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保证。
保证人可以和债权人约定保证责任承担的具体方法,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既然李某与甲银行在保证合同中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李某当然要承担保证责任,而且直接扣划款项的约定有效,故AB项错误。
根据《担保法》第31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不管债权人债权是否全部实现,保证人均可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扣划款项之后,保证人李某即获得追偿权,故C项错误。
乙支行是甲银行的分支机构,尽管不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但
19.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5题.单选)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物权的公示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更正登记、善意取得。
本题中,《协议》的内容本身是明确的,就是房屋代购协议,不是借款购房关系,故C项错误。
根据甲乙之间房屋代购协议的内容,甲有权请求乙进行过户登记,如乙不办理过户登记,构成违约,故B项错误。
因为此房屋是通过买卖的法律行为获得,买卖之法律行为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办理登记。
甲乙之间的协议只有债权的效力。
现在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尽管甲乙之间有代购房屋的协议,但对于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乙此时若将房屋出卖,应当认定为是有权处分。
丙的取得应当是继受取得,故D项错误。
《物权法》第19条规定
20.2014年12月1日,为担保甲公司在2015年度连续向乙银行的借款债务,丙以其房屋为乙设立最高额抵押权,约定担保的最高限额为5千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5年4月1日,乙将其对甲享有的2千万元借款债权(系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转让给戊银行。
2015年6月1日,为担保丁公司的2千万元债权(债务人为A),甲又以该房屋为丁公司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5年8月1日,乙又和丙约定:
"房屋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提升为8千万元。
"乙、丙双方共同办理了抵押权变更登记,但丁公司对此不知情。
后因甲"在2015年度"
A、戊有权优先受偿2千万元
B、乙有权优先受偿8千万元
C、乙有权优先受偿7千万元
D、丁仅有权优先受偿1千万元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特殊抵押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2015年4月1日,乙将2千万元债权转让给戊之时,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根据《物权法》第204条,除非乙、戊另有约定,该最高额抵押权不具有移转上的从属性,戊对抵押的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故A选项错误。
②根据《物权法》第205条,债权人乙与抵押人丙约定将最高债权额由5千万元提升到8千万元的约定对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丁产生不利影响,因"未经丁同意",该不利影响不能对丁发生效力。
抵押房屋变卖的9千万元,乙作为第一顺位的抵押权人只能优先受偿7千万元,而非8千万元。
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21.1998年3月1日,甲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租期22年。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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