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实施计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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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2016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沪教委职〔2015〕30号)等文件精神,提高上海中职学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企业实践培训,教师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学习所教专业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改进实践教学,服务于知识型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
同时,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参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和技术改造,实现校企的深度合作和共同发展。
从而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依托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上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上海市教委组织开展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活动。
2016年度计划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200人左右,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成果的转化,从而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与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新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拓展企业实践项目。
新增3个上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1个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拓展企业实践市级培训项目,覆盖财经商贸、交通运输、加工制造、信息技术、文化艺术等9个专业大类,进一步满足不同专业教师的培训需求。
(二)优化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主要是让参培学员了解行业或企业先进技术、生产组织方式、生产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设置、用人要求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面向的岗位在生产或实际工作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重点是通过结合企业实践成果,促进专业建设,改进课堂教学。
(三)创新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形式
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采用“师带徒”模式,企业实践基地须按工作岗位为每位实践教师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带教师傅)。
企业实践培训采取企业调研、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上岗操作和演练、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形式进行。
(四)明确企业实践培训内容
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集中培训,主要采用专题讲座及研讨方式进行。
包括企业实践培训要求,学习流程和方法,学习成果形式及教育教学实践转化要求等。
第二部分,企业实践基地培训,主要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岗前培训,包括岗位技能训练、岗前教育、专题讲解等;第二阶段顶岗工作,包括上岗操作和演练等;第三阶段实践总结,包括企业实践教学成果应用考核、培训总结、教学应用实践的设想等。
第二阶段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总时长的5/6。
四、工作步骤
(一)项目申报及评审(2015年11月—2016年1月)
1.企业实践基地及合作单位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需求与基地培训能力,制定及申报实践方案,确定本年度企业实践培训项目及人数。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方案。
3.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二)报名、需求调研及咨询论证(2016年2月—3月)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发布2016年度中职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项目相关信息,组织学校报名并组织开展拟参培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需求调研。
2.各企业实践基地根据培训需求完善方案,同时和上海市相关专业中心组共同协作,开展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
(三)个性诊断及培训方案制定(2016年3月-4月)
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学员、派出学校三方开展对接活动,调研培训需求,细化项目实施方案,为学员制订个性化培训方案及教学进程表。
(四)三方协议签订(2016年4月)
各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参加培训教师、派出学校领导签订三方协议。
(五)顶岗实践培训及质量跟踪检查(2016年4月-12月)
1.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组织顶岗实践培训,学员填写工作周志。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织专家开展质量跟踪检查及基地间的观摩交流。
(六)基地专场展示活动(2016年7月-10月)
本年度将在基地自荐基础上,举办基地专场展示活动,面向中职学校、企业实践基地等进行开放,全面展示基地培训成果与特色。
(七)考核与年度总结(2016年11-12月)
1.考核
(1)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与派出学校联合开展学员考核。
企业实践基地主要负责岗位项目实践能力、技术水平及实践成果教学考核,考核原则上采取岗位实践操作、学员实践成果汇报、答辩考核等形式。
派出学校主要负责课堂教学改革及专业建设反思,考核原则上采取教学案例设计、教学改进后续设想专项报告等形式。
学员参与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引进校企合作项目取得成果作为附加分值,由企业实践基地与派出学校共同考核。
(2)组织学员考核答辩交流活动,开展学员培训后的课堂教学案例征集活动,对基地学员培训及成果转化情况进行抽查,全面监控基地培训质量。
2.总结
(1)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工作总结;
(2)组织年度优秀企业实践基地、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领导,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及质量监控,企业实践基地及合作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派出学校指导教师完成企业实践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考核评定
学员结业考核成绩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可根据参培学员表现和结业考核成绩,推荐优秀学员(推荐人数为本基地培训总人数的10%),推荐1-2名表现优异的指导教师(带教师傅)。
凡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参培学员,颁发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合格证书)。
经专家评审,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统一表彰优秀学员、指导教师(带教师傅)和企业实践基地。
(三)质量监控
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注重企业实践项目培训质量,加强质量过程管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组织专家、派出学校对企业实践基地进行项目培训质量跟踪走访与指导。
根据参培学员以及学员所在学校对培训基地的评价,结合培训基地执行本方案的情况,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培训工作优异、基地特色创建有成效的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
(四)经费管理
企业实践培训项目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学校及其主管单位共同承担,主要用于支付参培学员的培训费(含培训管理费、资料费、保险费、企业顶岗工作交通费等)。
区县所属中职学校培训经费由学校承担1/3,主管单位承担2/3;行业所属中职学校的培训经费由学校承担1/3,其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培训报名时,区县所办学校参培学员全额支付培训费用,行业所属中职学校参培学员支付培训费用的1/3。
市财政承担部分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
与实践项目有关的企业实践基地运行经费由市财政、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共同承担。
主要用于企业实践基地项目调研及开发、项目日常管理、设备折旧及耗材、企业实践资源建设等。
市财政承担部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实践培训项目内容、接纳人数等相应标准,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
各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管理费等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也不得再以各种名义向参培学员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附件: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三方工作要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
附件: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三方工作要求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原则上需脱产连续进行,企业实践每期2-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以企业实践基地年度培训方案为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由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参培学员、派出学校三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实施。
三方根据各自分工签订三方协议。
一、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
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联合负责企业实践基地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的实施。
1.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负责人,联合负责本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方案制定与实施、配套制度的建设、经费的申报与使用等。
2.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联合成立项目工作组,专人负责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管理、学员学习过程资料及转换成果收集审核、培训资料归档、微信平台信息递交、总结宣传等。
3.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双方应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企业实践培训任务的具体职责。
4.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保障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的岗位安排和工作条件,原则上为每位教师提供1-2个与其专业对口的关键岗位顶岗实践。
5.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应遴选具有较强表达能力、丰富带教经验的优秀企业业务骨干或技术能手担任指导教师(带教师傅),按照企业实践计划指导教师的岗位实践活动。
6.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参加培训教师、派出学校领导签订三方协议。
在培训前,企业实践基地开展学员个性化需求诊断,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制订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实施计划。
培训中,负责培训方案的实施和过程管理。
培训结束后,与派出学校联合开展学员考核。
主要负责岗位项目实践考核,包括劳动纪律、劳动态度、职业素养、岗位能力、实践成效及实践总结等。
二、参培学员
参培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服从企业实践基地的管理与安排,主动积极投入实践活动,完成实践培训任务。
1.参培学员应结合自己任教专业,做好顶岗实践培训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带着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参与企业实践,在企业实践基地的指导下制订实践学习计划。
2.参培学员应服从岗位安排,严守企业保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不做有损学校和企业形象的事情,维护企业生产秩序和稳定。
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3.参培学员应主动与派出学校沟通,合理安排学校工作与学习时间,保证企业实践培训的出勤率。
如需请假,须由参培学员申请、派出学校出具书面证明,由企业实践基地审批同意后执行。
如缺勤累计达一周以上,不予结业,已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学员所在学校或个人承担。
4.培训期间,参培学员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企业沟通,认真落实企业实践培训实施计划,努力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困惑,培训结束回到学校后主动将企业实践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5.参培学员须按照要求填写《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学员手册》(由各基地发放),并提交课堂教学案例及相关企业实践培训成果。
三、派出学校
派出学校协助企业实践基地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1.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培训,组织教师报名并督促参培教师按时到企业实践基地报到和学习;
2.指导教师结合专业教学需求,制订实践学习计划;
3.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派出教师的福利待遇、差旅费支出、实践时间等;
4.培训期间,走访和关心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情况不少于2次。
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实践期间的身体和思想状况、培训表现和任务进展情况,协助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
5.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协助企业实践基地落实实践方案;
6.指导教师开展实践成果教育教学转化等工作,督促和指导参培教师完成课堂教学案例撰写及相关企业实践培训成果的收集整理,协助企业实践基地做好教师的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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