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倾倒式灯杆技术规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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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倾倒式灯杆技术规格书
20米倾倒式灯杆技术规格书
1.外购件名称:
20米倾倒式灯杆(6套)
供货范围:
20米倾倒式灯杆的设计(包括倾倒式灯杆、土建预埋接口、灯具安装接口、避雷针安装接口等)、灯杆制造、供货(包括倾倒式灯杆、土建预埋件)、MDR文件、备品备件(包括随机备件和一年期运行备件)。
2.外购件物料号:
3.高杆灯工作环境描述:
所属设备描述
本项目用于码头部分的照明。
灯杆高度为20米,数量6根,每个灯杆上分别安装2个或3个LED照明灯具。
工作环境
当地气候条件:
1)气温:
日平均最高温度29.8摄氏度,日最高37.8摄氏度,日平均最低温度21.7摄氏度,日最低12.8摄氏度;
2)风速:
极限状态基本风速70米/秒,允许风速57米/秒。
对于外部设备操作,限制最大操作风速20米/秒;
3)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
4)降雨:
年平均降雨量1949mm,最大日降雨量390.6mm,每年降雨量>的天数114天;
5)地震加速度:
。
4.设计与制造
使用寿命:
15年;
电气箱防护等级:
IP56;
颜色:
X15橘色,按AS2700标准;
材质:
316L不锈钢,表面喷塑;
结构型式:
灯杆高度20米,在10600mm处设置倾倒点;
杆体材质:
ASTM_A572,GR65;
底法兰材质:
Q345B或以上;
边框、附件材质:
Q345B或以上;
所有部件均需热浸锌处理:
最小400g/m2;
焊接规范按AWS执行;
采用手动升降,采用优质钢丝绳;
灯杆采用多边棱锥形,其对边间距偏差及对角间距偏差不大于1%;
灯杆轴线的直线度误差不得大于杆长的‰;
灯杆在在风压标准值作用下的最大应力,应小于材料强度的设计值。
5.DHHI将提供参考图给供货商,请供货商对此图纸进行审核、修改,要满足上述工况、工作环境,并提出产品的性能参数和最终订货图纸。
附图:
图1高杆灯典型图
图2土建预埋基础图
6.材料
概述
全部原材料应为全新且未使用,无接缝的。
所有材料均具有工厂检验合格证书,并向买方提供。
对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应实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料及成品应按规范进行复检,检查员跟踪复验进度,并对已完成的报告数据进行确认,并记录。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在买方、监理见证的情况下抽样复检,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标准和技术要求:
·钢材混批
·板厚超过25mm的Z向板材
·设计有复检要求的钢材
·对质量有疑议的钢材
对于每批次钢材,每种钢材类型的最小检测频率为一次,当一种钢材单批次供应总量超过25t时,应每25t钢材检测一次。
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检测资质,并取得相应的计量认证资格。
卖方需从钢铁供应商获得每一批材料的已认证工厂测试报告证书。
证书和报告中列出的所有数据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且应符合ISO10474-钢和钢成品检验文件标准。
证书应用中英语书写,且语言应完整,明确,清晰,且适合电子扫描。
螺栓
除非另有说明或附图,所有的螺母、螺栓和垫圈应热浸镀锌,包括地脚螺栓。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材料等级
下表列出了可用于本产品的材料等级:
材料名称
材料等级
最小屈服强度/最小抗拉强度
备注
H-型钢
Q345B
320Mpa/440Mpa
钢板
Q345B
320Mpa/440Mpa
角钢
Q345B
320Mpa/440Mpa
槽钢
Q345B
320Mpa/440Mpa
高强螺栓
级
热浸锌
普通螺栓
级
热浸锌
焊材
焊材进厂前需在焊接试验室做复验,并提供材质证件,焊接试验室根据复验要求进行相关复验,合格后出具复验报告。
新的电焊条开包时应立即放入移动烘干箱内,并按照制造商要求的温度进行保温。
电焊条受潮后要烘干使用。
烘箱内的焊条应按类型和级别不同分开放置。
焊材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并提供焊材合格证。
材料替代
根据图纸显示或规格描述,若有任何材料、设计、和制作工作上的任何改变都应该在买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材料跟踪及编号:
卖方依据“备料工艺卡片”做出下料、排料图,并对排料图进行编号,排料图编号与出库时的“钢板标识号”保持一致。
排料图提供给质量部门一份备案,并附一套填写完整的备料工艺卡片。
依据业主及买方提出的质量、工艺性资料,编制适合实际生产流程并符合本项目制造要求的工艺文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可追溯性。
卖方需提供材料跟踪表,内容应包括材料规格、构件尺寸、数量等。
每个钢部件(包括配件)应附上零件编号。
零件编号的字符至少达到12mm,必须保证在涂漆完成后这些编号仍可辨认。
材料的拼接
材料的拼接位置按图纸规定执行,并按相应标准进行焊接。
图纸中应该标明接缝位置。
凡未标明的接缝,应由卖方决定并提交买方申请同意。
每个焊接接头的中空部分都应配有焊接垫板。
栏杆扶手和踢脚板的焊接接头可以在任何位置。
7.制造
概述
钢结构需依图及本协议书的要求制作。
包括焊接在内的所有的成型加工过程应在制造车间实施并完成。
钢材的平直度和切削加工的方法须符合规范的要求。
所有结构件边角需打磨,以利于涂装。
编写ITP文件(工程检验和测试计划)。
焊接
所有的焊接材料,工艺,检验和试验应符合ISO标准相应的规定。
厂房和设备应满足工作需求。
焊接后,所有边角和毛刺应当除去。
焊接一般规定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
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焊缝感观应达到:
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焊缝控制
图纸要求探伤的焊缝应可跟踪。
每一个要求探伤的焊缝应在图纸上编号。
买方应保存焊接图,无损检验测试报告号,焊工号,检查员等,从而能够跟踪焊接编号。
•检查员跟踪检查焊道清理准备情况。
•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控制层间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焊接速度、焊接电流、焊接电压按焊接工艺规程执行。
•焊接后检查员跟踪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情况。
•编制焊缝跟踪记录表。
成品保护
•不准随意在焊缝外母材上引弧。
•焊后不准撞砸接头,不准往刚焊完的钢材上浇水。
•各种构件校正好之后方可施焊,并不得随意移动垫铁和卡具,以防造成构件尺寸偏差。
隐蔽部位的焊缝必须办理完隐蔽验收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隐蔽工序。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尺寸超出允许偏差:
对焊缝长度、宽度、厚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折等偏差,应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尺寸,合格后方准焊接,焊接时精心操作。
•焊缝裂纹:
为防止裂纹产生,应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程序,避免用大电流,不要突然熄火,焊缝接头应搭接10~15mm,焊接中不允许搬动、敲击焊件。
•表面气孔:
焊条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烘焙,焊接区域必须清理干净,焊接过程中选择适当的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使熔池中的气体完全逸出。
•焊缝夹渣:
多层施焊应层层将焊渣清除干净,操作应正确,弧长适当。
注意熔渣的流动方向,采用碱性焊条时,必须使熔渣留在熔渣后面。
螺栓孔
所有螺栓孔处需钻孔。
长圆孔须符合相关规定。
工厂预拼装
所有钢结构需在工厂进行平面预拼装,以确保现场安装的时候匹配良好。
拼装中若发现尺寸有误,栓孔错位等情况,需及时查清原因,认真处理,预拼装后,经检验合格,应在构件上标注定位线、基准线等,同时在构件上编著顺序号,必要时焊上临时支撑等,以便按预拼装结果进行现场安装,预拼装结束后按拼装相反顺序依次拆除构件。
8.涂装和防护涂层
概述
涂装应符合ISO-12944标准,应适用C5M的环境,其中:
底漆:
底漆拟采用环氧富锌底漆,漆膜厚度50µm(1遍)。
中间漆:
中间漆拟采用环氧云铁中间漆,漆膜厚度200µm(2遍)。
面漆:
面漆拟采用聚氨酯面漆,漆膜厚度70µm(2遍)。
涂装环境条件必须和油漆产品说明书中的信息一致。
所有油漆应满足环保要求。
涂层材料
所有涂层材料均需由卖方提供。
涂层材料须满足ISO-12944规范要求。
在开始涂装前,卖方须至少提前14天向买方提交下述详情:
1)涂层材料制造商,
2)涂层材料产品名称,
3)所有涂层材料的技术数据表和资料,
4)认证油漆符合相关规范的证明文件。
测试
卖方的检验与测试计划(ITP)需包括用于评估涂层材料是否符合ISO-12944规范的涂层材料测试。
记录
卖方需记录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涂层材料详情。
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涂层材料制造商名称,
2)所有涂层材料产品名称,
3)每一个产品的批号,
4)使用每一批次油漆喷涂的每一个构件或区域的名称
涂层体系
若图纸没有明确注释,卖方须保证根据ISO-12944标准的涂层体系处理钢结构。
每一个涂层类型须使用不同的颜色或阴影,以确保充足的覆盖范围。
所有油漆应满足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对铅含量的要求。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卖方应有责任制订涂装质量控制程序,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交由买方认可。
油漆品牌
必须采用国际知名品牌:
海虹、国际、佐敦。
验收测试
卖方需编制涵盖各个阶段的涂装作业的检验与测试计划。
检验与测试计划需描述作业所需的检验、测试与鉴定,认证节点,描述作业活动的顺序。
在任意作业开始之前,卖方需将检验与测试计划的详情以质量计划的形式提供给买方。
卖方需保留涵盖各作业阶段的检验与测试记录表,在必要时将其提交给买方审核。
卖方需编制检验与测试结果,将其整理在涂层检验报告中,并在完工时将报告的复印件提交至买方。
买方需检查所有作业与应用流程。
卖方需在不为买方产生额外费用的前提下纠正所有不符合标准的作业。
检验与测试方法:
使用测量仪器评估喷砂清洁后的材料表面。
在整个结构上的随机位置进行评估,以便提供精确的表面评估。
若表面未达到要求,需对表面进行重新喷砂处理。
卖方需使用非破坏型膜厚计测量钢材干膜厚度,若干膜厚度未达到要求,卖方需涂装额外的涂层。
9.检测
概述
卖方要求
工厂验收试验(FAT)和现场检测所需人力、材料、仪器、仪表和连接均由卖方提供。
通知
至少在进行检测前十四(14)天给买方发出明确通知,买方派代表参加检测。
检验和测试计划(ITP)
检查和试验计划应当对工程所需的检查、测试和验证进行描述,确定强制节点以及描述工作活动顺序。
检查和试验计划应在工程建造开始之前提交给买方。
在检验和测试计划规定内最低验收要求应包括:
100%目视检查材料和证件复印件(如需要)。
100%核实尺寸。
100%目视检查所有焊缝。
100%目视检查表面处理。
由卖方督察员签署的每一项检查,以及规范所要求的无损检测。
任何对检验和测试计划后续的修正方案在实施前应提交审查并经买方批准。
检验和测试计划应包括按图纸或规范中所示所有无损焊缝检验的要求。
检测人员必须有对应的相关资质,负责管理检验和测试计划的人员名单需提交给买方。
无损检测证明
卖方需根据焊缝的ISO无损检测验收标准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检测资质,并取得相应的计量认证资格,检测人员必须持有ISO无损检测验资格证书且备案登记。
所有无损检测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图形参照,
焊缝图的焊缝号,
焊工身份证明,
焊接类型,
测试区的确切位置,
缺损区的详细描述,
测试的测试仪,以及说明。
焊缝检验和测试要求
焊缝检验和测试需按照ISO标准的规定进行测试,所有不在缺陷水平范围内的焊缝,应当清除或修复并重新测试。
在焊接之前,应随机目视检查焊缝,所有焊缝应100%由卖方的焊接主管目视检查。
焊工资质认证遵循ISO9606-1标准,探伤人员资质认证遵循ISO9172(EN473)标准。
测试范围如下:
全溶透焊缝100%的进行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不能判断缺陷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主要包括梁、柱等焊缝)
抽检比例为20%的坡口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不能判断缺陷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所有关键焊缝,特别是主结构的连接件或在设计图纸中特别指出的部分应进行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不能判断缺陷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拼接焊缝100%的进行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不能判断缺陷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抽检比例为20%的角焊缝进行磁粉探伤。
型材的T型接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不能判断缺陷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质量保证记录
卖方应负责保存过程中所有的质量保证记录。
至少包含以下记录:
材料合格证和质保书,
尺寸检验报告,
焊工资格证,
电焊机测试报告,
电焊机检测报告,
无损检测报告,
表面检验报告,
制作检测员签名的检测报告,
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卖方应制作包含所有质量检测记录的资料记录文件,并且所有内容应提交给买方。
卖方应提供含有装订完整文件的活页夹和电子副本。
10.制造厂监督
买方有权任何时候派遣代表到卖方制造厂(包括总包厂和分包厂)对材料、制造工艺及质量、安装和检验进行现场监督。
卖方在零部件组装和检验开始前3个月,将组装和检验计划及采用的规范通知买方,以便双方监督、检验的具体安排。
买方在卖方工厂监督期间,卖方给予工作和生活的方便。
同时买方不能派遣上述检验代表时,则卖方有义务按有关规定自行检验。
所有检验测试工作按买卖双方确定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
主要测试项目在买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买卖双方确定由卖方单独进行的测试项目,提交测试报告,供买方代表审核。
卖方采购的零部件和材料,需提供制造厂出具并经卖方复检确认的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单,作为零部件和材料的质量依据。
在买方停留期间,卖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必要的测试设备和工具。
卖方允许买方代表对制作中的部件进行检验时的拍照。
各阶段制造质量需经买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制造工作。
如发现制造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监督结束后,卖方汇集所有测试和检验结果,编制成报告,正式提供给买方,买方代表在卖方工厂期间不签署任何检验文件,不代替买方到货后的检验,不解除卖方在保证期内承担的保证责任。
11.测试和试运行
测试和试运行应符合相关IEC、ISO标准和电气装置技术规范9190C-SPE-4000-E-002测试与试运行的相关要求。
现场制造物料项目需要接受试运行,且应符合工厂验收测试(FAT)的相关要求。
买方保留见证任何或所有试验的权利且买方工程师应在上述测试进行之前提前14天收到通知。
在设备运达现场之前,应由买方工程师对所有的工厂验收测试和制造剩余工作清单进行审核和批准。
卖方应在正式移交之前至少提前1周向买方工程师提交所有要求的法定以及买方要求的移交文件。
卖方应提供适合的人员,例如卖方合格的从事贸易的人员,对正式移交文件进行修订。
卖方应提供所有试验单。
除了可能在交付之后进行的通讯系统部件相关的任何内部检查之外,买方工程师也可能对运货卡车进行检查来审查在运输期间外部结构和包装持久损伤的任何相关证据。
在上述检查期间,卖方负责人员必须在场。
12.检查和验收
卖方在履行合同的各个阶段,买方均有权派员前往检查、监督。
验收大纲及细则由卖方负责起草,买方协助制定并确认,并经买方组织的验收委员会审定,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验收合格记录,出厂验收在卖方厂内预拼装完成达到测试条件后进行,初步验收在现场安装完毕后进行,最终验收在合同质保期满后现场进行。
验收大纲及细则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书及附件有关条款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并经过买方组织的验收委员会审核确认。
(1)货物出厂时,应有国家认证检验机构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所有文字标注和描述必需使用﹙中英文双语版﹚。
(2)卖方出厂产品如未按合同约定订货合同设备技术规范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的标的物经质量鉴定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卖方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卖方所供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负责包退、包换,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并赔偿买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买方验收机构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验收,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不会因为货物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它代表的检验、测试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3.制造商数据报告(MDR)
制造商数据报告
制造商数据报告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a)包含项目编号和名称(或在适当处为工作订单的编号)的封页;
(b)签署的文件;
(c)编号部分的索引;
(d)被编号的或被命名的分割卡;
(e)工作范围包括变更或所涉制造商数据报告的工作说明;
(f)校准证明;
(g)授权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
(h)买方签署的检查测试计划;
(i)卖方和买方签署的检查测试报告;
(j)焊接图和追踪表;
(k)焊接工序数据;
(l)焊接工资质;
(m)无损检测报告;
(n)标示牌和冲击制品;
(o)设备清单;
(p)数据表;
(q)材料追踪证书;
(r)法定文件;
(s)涂料说明、检验证书和报告;
(t)衬板说明、检验证书和报告;
(u)完工证;
文件格式
卖方必须提供电子版的制造商数据报告信息。
PDF文件可以用于所有文件,除了:
(a)数据表;
(b)校准证书;
(c)设备/仪器和材料清单。
以上文件要提交MicrosoftExcel格式的。
14.包装和运输
标准
本包装程序依据以下标准进行编制:
GB/T4879-1999
防锈包装标
GB/T5048-1999
防潮包装标准
GB/T4768-2008
防霉包装标准
GB/12339-1990
防护用内包装材料
GB/
普通胶合板通用技术条件
GB/T7284-1998
框架木箱
GB/T10819-2005
木制底盘
范围
本包装程序仅适用于本项目产品的包装,本说明书与装箱单配合使用。
包装应坚固、稳定、适合临时仓储、长途海运、陆运及多次转运。
检验检疫
业主所在地检疫和检验服务(FQIS)有严格的标准,针对进口货物和材料到该地区。
未能满足这些要求可能导致不可接受的项目延迟。
因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运费成本,以及任何间接损失,包括滞期费、人员雇用和设备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通用文档
所有直接或间接与货物相关的文档应:
准确描述产品,质量、尺寸和适用装载要求;
由两名有足够权威的卖方代表签署,确认文档完全和准确地描述货物;足以满足业主所在地进口流程要求。
使用公制的重量和尺寸
货运有关的文档应该是正确的,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文档造成的任何责任、额外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包括但不仅限于:
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商品价值;
不完整的包装声明;
业主所在地政府不能接受的处理/证书。
文档可以是任何形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商业发票,
装箱单,
声明,
交付订单,
委托单据,
负载体现,
出口文件,
提单。
航运文档和交付工作/发票应当安全地附着到包装或非包装物品的外部,不受天气影响的密封信封。
装箱单的正本和副本应包含在各装运中。
货运集装箱应包含交付工作和包装清单,不受天气影响的信封内,附着到内部。
各采购订单另行包装。
商业发票或声明:
商业发票或进口声明应由卖方提供,并伴随任何非文档货物邮寄。
信息应该包括:
文档标题“发票”。
发票编号。
发票日期。
采购订单编号和采购订单项目编号。
卖方的名字和地址。
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货物数量。
提供货物完整描述(目录编号或部件编号是不够的)。
买方需要知道寄售中每项
发票涵盖的总货物价值,至少应当是货物的内在价值。
定义所使用的货币。
指定发送的每行货物的原产地
给出发票涵盖的货物的毛重和净重,连同运输和委托物品的数量。
使用的包装材料将定义毛重和净重的区别。
包括以下声明:
“我们证明此发票涵盖货物的全部价值,将不会发布其它发票”。
包括商业发票,已被翻译成英语。
通用包装
包装设计应遵守所有装卸、储存和使用的要求
产品容积确保完整性和安全性
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施加在产品上的拉紧力支撑以及有形损害的保护
使用者便于使用和装卸
遵从法律要求
环境可接受性和易于处理或重复利用
捆扎,包装,缠绕,密封所用材料,防潮,防腐蚀材料必须清晰可见品牌和等级。
为了确定包装的类型,卖方必须分析所有的产品信息,例如种类、尺寸、质量、重心、物理或化学约束、机械载荷和拉紧,装卸和运输条件、起吊设备、运输和在目的地的气候条件、以及存储条件。
包装的设计必须考虑人机学原理以及部件便于移动。
必须正确考虑单位载荷高度限制、重量限制、包装拆卸和其他会影响工效和工人安全的要求。
需提供木质箱的熏蒸证明。
装箱单的纸质文件要牢固的附在每个包装上,用塑料皮保护,表明包装的内容。
箱子中的材料要填充固定,必要的时候用硅胶保护以防潮或者捆绑上。
任何纸板或纤维板或者相似的纸板箱包装都不能被接受作为外部包装。
任何形态携带病菌或菌类的干草、稻草、或相似的植物纤维都不能使用在包装中
当货物将要出口的时候,卖方必须确保遵照所有起运国或船运转载国家规定的与出口货物相关的所有法定要求。
提供并履行所有这些相关的遵照文件。
所有包装应能承受崎岖地形、不同速度的道路运输。
所有包装应当能够安全地在运输车辆上装卸,并安全运输,没有滚动、移动、滑动或溢出。
拆卸运输项目应当清楚地标记为重新组装。
木材质量
要使用高质量木质箱或软质木材板条箱或夹板,没有暴露的尖锐块突起。
需提交植物检疫证明,所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严格遵照ISPM15“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规定准则”,并得到地方当局权威认可。
木质处理方法通常是通过热处理或者溴甲烷熏蒸。
这两个方法的完整详情和符号必须在箱体外侧显示并在ISPM2006准则中显示。
根据ISPM15要求,每个木质包装箱在相对两侧面各加盖一个熏蒸标识,所有货物应有签发的检疫申报单。
装箱单
装箱单作为产品包装的主要文件,规定了每一件货物的包装形式,所包含的零部件明细,外形尺寸及重量,储存方式。
货物包装时依据装箱单进行包装。
装箱单用自封口塑料袋进行包装后用装箱单专用盒固定在包装箱上。
一个装箱单和保存说明书应封装在一个防水的塑料密封袋里并钉在箱上,这样收货人可确定箱中的内容,而不用开箱。
一份额外的装箱单应封装在一个防水塑料密封袋里并钉在包装箱内部。
多个材料或是大型捆扎件的包装箱上应有详细包装清单,装箱单如下:
合同号;
每箱货物信息;
包装类型编号和总包装号;
毛重和净重;
体积;
尺寸;
总体积和重量(毛重和净重);
名称;
原产国(制造所在国);
可堆叠:
是或否;
危险品:
是或否。
裸装
适用范围:
整体发运结构件(例如:
桁架等)采用裸装。
包装要求:
采用垫木或者铁工装把产品部件垫平,保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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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倒 灯杆 技术 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