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加茂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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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加茂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说明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规划修编的背景与过程1
第一节规划修编的背景1
第二节规划修编的目的与原则4
第三节规划修编的工作过程6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8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与布局8
第二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形势10
第三章土地利用功能定位和目标12
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定位12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12
第三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12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5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依据15
第二节农用地结构与布局17
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20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措施24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原则与方法24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5
第六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33
第七章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4
第一章规划修编的背景与过程
第一节规划修编的背景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上一轮规划《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在实施过程中,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贯彻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仅建立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而且实施了以计划管理、项目预审、规划审查为主的规划管理手段。
实践证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加强土地资源的宏观管理,促进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为加茂镇地区的城镇有序建设、合理布局打下良好的基础,推动加茂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上论规划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轮规划的全面实施,在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进一步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做好新一轮的规划编制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1.少部分基期数据准确性存在偏差
加茂镇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期年为1996年,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是1996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由于土地利用历史资料缺乏,当时的数据是采取下一级上报、上一级核查的方法进行的,变更调查存在较大偏差,现势性不是很强;其他相关数据来源较为缺乏,导致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数据存在一定偏差。
2.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需要加强
当前加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耕地数量上未能达到动态平衡,耕地总体质量下降。
主要原因是加茂镇地处山区,耕地面积少,占补难以达到平衡,被城镇建设或交通建设占用的耕地往往是长期耕作,农田基本建设较好,区位条件较优的肥沃的耕地;而补充的耕地或是荒坡、林地开发而成,或是居民点、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等废弃地复垦而成,土壤的肥力、土质、结构等对作为耕地而言是比较差的,加茂镇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需要加强。
3.少部分指标落实不到位
根据加茂镇上轮规划实施情况来看,少部分指标未落实到位。
例如部分建设用地面积、林地保护面积未达到规划要求。
4.公众参与和监督有待加强
加茂镇上一轮规划的编制,对公众参与和监督要求相对较少,宣传力度也不够,群众普遍认为规划是政府行为,是土地管理部门编制规划,与自己关系不大,以至于规划方案的制定也存在不合理之处,从而影响规划的设施。
5.土地利用规划与其它规划的衔接配合不够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协调各类用地的手段,势必要与其它规划相衔接。
然而加茂镇上轮规划偏重部门的实际需求,与其它部门和规划项目的沟通衔接不够,导致规划之间矛盾较多,难以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威受到挑战。
三、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茂镇的国土环境资源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现行规划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乃至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了保持加茂镇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势在必行。
1.根据上轮规划的实施情况与加茂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可知,现行规划和用地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数量上部分规划指标已被突破;在结构与布局上,规划的方案与实际利用出现不符之处,限制了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机制和管理制度也需要健全完善和加强。
上轮规划已经不能满足加茂镇发展的要求,必须进行新一轮规划编制,对土地利用的战略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以适应加茂镇的发展。
2.加茂镇已经步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海南省城镇规划体系对加茂镇的整体发展提出了新的功能定位,这就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与相关规划进行相衔接,充分评估加茂镇未来用地的发展方向与可能性变化。
3.规划编制是全面贯彻“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适应加茂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编制。
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做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针的需要。
新一轮规划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满足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以促进加茂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国务院发布的《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意见》中指出:
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统筹和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各类用地需求重要保障。
5.土地管理日益严格。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开始将严格土地管理,严把土地尤其是耕地闸门,积极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之一。
2004年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法[2004]28号)对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作了一系列的规定。
2005年6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大力支持和配合国土部门推进规划修编工作,真正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为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在此背景下,先后启动了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保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作为行政基层单位,加茂镇有必要在县级规划的总体指导下,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二节规划修编的目的与原则
一、规划修编的目的
本轮规划在充分吸取上轮规划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着眼与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镇化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重点解决加茂镇城乡之间、近远期之间土地利用与管理中面临的问题,明确土地利用目标与各项用地指标,划分土地用途管制区并落实管制措施,促进加茂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修编原则
以服务于促进加茂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针对镇域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式,本论规划修编将主要遵循以下五点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不断优化用地结构,使土地资源的配置由粗放利用为主向集约利用为主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持续利用。
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
2.坚持供给制约与需求引导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与严格限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3.重视土地资源的挖潜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行“集约利用、规模经营”的用地模式。
4.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贯彻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不断提高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能力立足规划超前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重视规划结构的弹性。
第三节规划修编的工作过程
加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建立了领导组织准备、前期调查研究、规划方案编制、部门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论证等5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
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聘请技术指导,依据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
(二)前期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编制规划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法规、政策、规划报告、统计和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整理分析、综合研究,深入实地调查,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规划方案编制阶段
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规划期内加茂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出发,协调综合平衡,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制定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平衡指标,划分土地用途分区,制定用途管制规则,形成规划方案。
(四)部门协调论证阶段
由镇规划领导小组召集各用地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各业用地指标,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分解进行认真论证协调,获取规划修改意见。
(五)修改完善阶段
根据前期资料与修改意见,不断研究,反复修改,形成《加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与布局
一、土地利用总体结构
2005年加茂镇土地总面积为11107.49公顷,其中农用地10261.8公顷,建设用地686.53公顷,未利用地159.1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2.39%、6.18%和1.43%。
二、农用地结构及其布局
包括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园地、林地、设施农用地及其他农用地。
1.耕地:
面积为1435.17公顷,占农用地的13.99%,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2.92%。
其中,基本农田为1263.8公顷占耕地的88.06%;一般耕地为171.37公顷,占耕地的11.94%。
加茂镇耕地地域分布较广,但是大部分耕地主要集中在东南部的加答、加茂和半弓村委会。
2.园地:
面积为6188.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0.3%,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5.71%。
其中,木本园地为4889.29公顷,占园地的79.01%;草本园地为1298.76公顷,占园地的20.99%。
主要集中在加茂镇东南部的加答、加茂和半弓村委会。
3.林地:
面积为2067.86公顷,占农用地的20.15%,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8.62%。
主要集中在加茂镇南部地势较高地区,分布在共村、半弓和界水村委会。
4.牧草地:
面积为0.24,占农用地的0.0.002%,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02%。
5.其他农用地:
面积为570.48公顷,占农用地的5.56%,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14%。
三、建设用地结构及其布局
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面积为438.1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3.82%,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4%。
其中,城镇建设用地69.1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15.77%;农村居民点用地345.0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78.75%;工矿用地24.0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5.48%。
2.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37.9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4.66%,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14%。
其中,公路面积为40.5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17.05%;水库与水工建筑面积为197.3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82.95%。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4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2%,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9%,全部属于旅游建设用地。
四、未利用地结构及其布局
包括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
1.水域:
面积为121.11公顷,占未利用地的76.1%,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09%。
。
2.滩涂沼泽:
面积为37.5公顷,占未利用地的23.56%,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4%。
3.自然保留地:
面积为0.55公顷,占未利用地的0.34%,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05%。
第二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形势
一、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农村居民点布局散。
数量多、分布散,没有统一规划是加茂镇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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