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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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XX省XXXXXX有限公司
施
工
合
同
书
XX省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湖南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项目甲方资金及各项手续均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XXX公司办公大楼
二、工程地点:
XX市XX区XX乡
三、工程特点:
框架结构,均为5层
四、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约为:
㎡,标准层主楼约
为:
㎡,架空层面积㎡
五、设计单位:
XX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六、勘察单位:
七、监理单位: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XX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图的所有内容。
1、土建工程:
施工图纸的所有土建内容,即以栋号的水平投影为界,自桩顶承台垫层以上(含凿桩头)至屋顶技术层的全部土建内容,主楼水平投影下的面积、墙面内外防潮处理和室外回填土及消防水池,所有土建给排水、照明设施的预埋协作配合等,包括所有窗户、所有防火门及防盗防火门制作及安装;消防设备安装专业施工单位的管线、配件预埋和预埋件及设备安装工作,所有室外排污检查井、化粪池,二次装修和防水、桩基工程都在施工范围之内。
2、给排水工程:
施工图上所有给排水内容,即自分户表至各用水位置的所有供水管线、管件、阀门安装,屋面雨水管及室内外排水安装顺直。
各用水处至室外污水井至化粪池或雨水井的管道,确保排水通畅,接头、支护牢固等2(该项由甲方另外分包)。
3、电气及防雷工程:
施工图纸所有强电路施工内容,即分户表后所有强电路及附件安装,确保各线路不混线、不断路、不漏电,各栋防雷网络的布设和接地设置严格按图施工,必须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3(该项由甲方另外分包)。
4、装饰:
外墙装饰按照施工图要求施工,内墙仿瓷电梯间、楼梯间及公共部位为底层一遍,面层两道抛光,其余墙面为一底一面,地面水泥砂浆拉毛。
安格栅电灯,楼梯间不锈钢扶手,楼梯间地面水泥砂浆压光,楼梯间的扶手栏杆安装不锈钢管,卫生间1∶2水泥砂浆抹面,所有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
5、本工程消防、通风部分、铝合金窗、弱电、水电均在该合同乙方承包单价内。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以质量监督、设计、监理、甲方共同确认的竣工验收表为准。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单位及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未能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因此而延误工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遇有重大设计变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停水、停电待续24小时,工期顺延一天,以此类推。
(5)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动乱、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行工程监理,委托 为驻施工现场总监。
2、做好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连接点接至施工现场。
3、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乙方配合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现场交验。
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将共同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送达有关部门。
5、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桩基工程和地下管线资料。
对资料真实准确性负责。
6、合同签署5天内提供6套施工图给乙方。
7、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批准开工日期。
8、做好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送检、整理、验收。
9、建议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不合格班组人员。
10、向乙方提供临时道路及设施费用和场地,确保材料运输道路通畅。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委派为该项目经理,全面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施工前应将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及特殊工作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报甲方,监理单位审核备案。
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至少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新任项目经理继续行驶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2、负责各栋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及临时设施的搭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负责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线的铺设、管理和维修,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的计量计费,并按规定按表计划按时交费。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清洁卫生、城市管理管理、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新办理的相关手续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质量与计划生育等责任。
4、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或有关部门对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年、季、月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计划表、编制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并送监理单位审核和甲方备案,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月份作业计划、施工统计表(进度、质量、安全月报表)及工程进度款报表。
6、自觉遵守甲方有关加强监管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单位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检查、监督。
做好材料和设备等采购、送检、验收和管理工作,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甲方和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使用。
7、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维护设施,负责安全保卫,承担工程环保费及属于乙方承担包建、暂住证,劳动保险等费用,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8、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内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承担因施工不善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没有提供资料的乙方不负责。
9、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农民工资,如不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支付民工工资,被投诉到政府职能部门,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有权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款代付民工工资,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而影响甲方的开发建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如因甲方未按进度足款付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按监理公司和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及时组织施工,及时向监理公司、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变更签证(必须按规定程序要求现场签证备案,签证一星期内有效)和竣工验收报告(如甲方在收到签证资料48小时内未予签署,则视同认可乙方所送的签证内容)。
1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及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规程、强制性条文,省厅文件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外脚手架必须按质量、安全监督处批准的方式搭设);按合同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工程,并负责已施工完房屋及设施的保管和场地的清理,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窗明、地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积极配合配套工程的施工作业。
12、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无偿维修。
13、必须做好全部施工资料收集送检验收备案工作并达到城市档案馆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 工程质量要求检验和验收办法
一、工程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标准。
二、工程质量标准:
以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条例及强制性条文为工程质量等级验收评定依据,乙方质量或所有材料不符合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可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监理单位和甲方共同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单位由甲方指定,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桩基检测由甲方负责。
2、材料改变或代替必须经甲方、设计与监理单位同意并核定认可。
3、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拟检验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甲方也要负监管责任)。
5、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主管单位的检查和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返修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
四、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隐蔽工程,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现场签证验收。
通知内容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记录、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和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及下道施工工序,如验收不合格应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若甲方及监理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不到现场进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及监理单位已经认可。
2、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中,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合格24小时后,甲方代表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认可。
五、竣工验收
1、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须提前7天送交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需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确定验收时间,并负责组织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合同发出的报告,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甲方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房屋交付: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完备后,有甲方组织,乙方参加,监理公司配合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验收
一、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都必须满足该工程设计要求,并附有产品准用证,质量检验书和出厂合格证,经甲方与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方可使用,不合格不得使用。
二、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材料送检、抽检不合格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要求不符时,或者没有经甲方、监理认可,乙方应及时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四、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应经甲方、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加的价款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五、甲方采购对外承包的消防、通风、电梯、铝合金等工程设备及安装人员可共用乙方的垂直运输工具,但应承担乙方相应的成本费用。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单价总造价
1、本合同价格由下列四项:
1)本工程按《湖南省建筑及装饰装修消耗量标准》2014预算定额,按实结算。
调整方法:
执行湘建(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及相关文件、取费后总价下浮%(不含税金)人工工资单价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发布的市场的工资单价,材料、机械价格按施工同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确定。
2)以上工程造价最终以实际验收面积而确定。
2、合同总造价
大约合计(大写)。
在此合同单价、总造价内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交纳5%的履约合同和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合同签订当天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如果乙方在二天内履约保证金没有打到甲方公司账户则施工合同失效。
其余保证金乙方进场后付清。
进场一个月后返还50%的合同保证金,两个月后全部返还。
(不计利息)。
2、工程价款的支付:
原则是桩基工程完工后支付95﹪,正负零和架空层完成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以后主体施工每月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30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3﹪作保修金。
3、其他
(1)每次到付款条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并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如不能支付到位,甲方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和工期的顺延,如乙方不能及时收集,送检,整理工程资料,甲方可相应迟付进度款。
(2)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支付、垫付的材料款或其他费用,在各次度款中扣回,但第一次进度付款中不扣代付、垫付的费用,主体完工后全部扣完。
(3)桩基础及顶部承台、承台梁的土石方由乙方安排人员、设备施工,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按实际施工成本价计价及时支付给乙方,均不列入总承包造价内。
三、竣工结算
1、施工过程中额外增加的变更按实调整,并参照2006年《湖南省建筑及装饰装修消耗量标准》,只计取分部分项工程费+材料差价及人工调差+税金+15﹪的管理费和利润。
安装工程按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只计取分部分项工程费+税金+15﹪的管理费和利润。
人工工资按同期中等人工调差,并当即折算成具体金额,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总结算依据。
(人工及材料费按市场价格及政府发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差。
)
2、工程达到结算条件乙方应及时送交全部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审定完毕,如果甲方未在30天内审定完毕,则视同认可乙方结算。
第九条施工设计表更
一、甲方交付的图纸、文字说明及相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交底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填写工程变更通知书。
1、甲方现场代表签字;2、甲方主管工程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并确认;3、盖公司印章、三者缺一不可,乙方按照签字盖章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三、乙方在保证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须经甲方与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双方协定按50%进行分享。
四、施工中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如须变更设计,须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可实施。
乙方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补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工期延误
1、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交付(除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天由乙方向甲方交付违约金(在结算中扣除),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1000元/天(在结算时追加)。
(应设置上限封顶)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条约第一款规定处理。
3、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延误一天,工期则推迟一天(工期延误或停工累计10天以上,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如月日前甲方还不能正式开工,所交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并按3%月息计息给乙方,且此合同继续有效。
二、质量奖罚
1、工程竣工后,如未达到设计要求或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使用,甲方对购房者的赔偿金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按照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以甲方、监理、设计及评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共同评定结论为准。
3、该工程质量验收达到优良标准,甲方另按工程总造价的1%给予奖励。
三、如乙方不能达到合同中要求的质量等级或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严重推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乙方违约,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安全与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按《建筑法》及有关部门要求加强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消防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或火灾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承担次要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乙方必须加强文明施工,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配套单位的施工垃圾由配套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一、保修范围
乙方严格按国务院(279)号令或建设部(80)号令对工程实施保修,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保修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予以实施保修。
二、保修期措施及保修金支付方式
1、保修期内,必须做到随叫随到,保修六个月后,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水电等生活急需设施必须在12小时内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复、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有权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在保修期内由于建筑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损失,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后,由乙承担业主的合理索赔责任。
2、甲方按本工程协议总造价的3%预留保修金,预留的保修金三年内全部返还,每年返还1%。
第十三条 工程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24小时内将乙方清退出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 纠纷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以外的签证、结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湖南XXX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帐户名称:
湖南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市XX支行
开户地址:
XX市XX区XX路
帐号:
940000000000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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