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表格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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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表格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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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表格大全
书式一
商标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是否共同申请:
□是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种类:
□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
商标说明: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附页:
页)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将一商标图样贴在下框,另附五份商标图样。
有指定颜色的附上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
商标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国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使用的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空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指定的代表人名称/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未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为代表人。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申请人应当在“商标种类”栏选择所申报的商标的种类。
7.“商标说明”栏填写容可以包括:
商标名称、商标图样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商标图样中需要放弃专用权的声明以及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8.申请人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一份申请书只能办理一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以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标明所附页数。
商品/服务项目前应标明序号。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共同申请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附页上盖章(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商标图样框中应当粘贴一清晰的商标图样,不得出现除商标图样以外的说明性文字、注册标记、色标说明、章戳、签字等容,商标图样不得涂改。
11.收费标准:
每份商标注册申请费1000元整(限1个类别中的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超过1个商品/服务项目加收100元)。
每份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每份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
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义列表:
书式二
商标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国籍/地区: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同申请:
□是□否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种类:
□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
商标说明:
优先权初次申请国:
申请日期:
申请号: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附页:
页)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将一商标图样贴在下框,另附五份商标图样。
有指定颜色的应当附上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
商标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外国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使用的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空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人名称应当分别用规的汉字和英文填写,不得含有其他国家的文字。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3.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人国籍/地区”一栏。
港、澳、台地区申请人采用本书式申请的,应当填写为“中国”、“中国澳门”、“中国”。
申请人地址应当用规的中、英文详细填写。
4.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申请人名称/地址栏填写指定的代表人名称/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未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为代表人。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商标说明”栏填写容可以包括:
商标名称、商标图样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商标图样中需要放弃专用权的声明以及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说明事项。
7.申请人有优先权要求的,应当详细填写优先权初次申请国、申请日期、申请号等项目。
未填写此栏或容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要求。
8.一份申请书只能办理一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以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标明所附页数。
商品/服务项目前应标明序号。
9.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签字)。
共同申请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附页上盖章(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商标图样框中应当粘贴一清晰的商标图样,不得出现除商标图样以外的说明性文字、注册标记、色标说明、章戳、签字等容,商标图样不得涂改。
11.收费标准:
每份商标注册申请费1000元整(限1个类别中的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超过1个商品/服务项目加收100元)。
每份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每份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
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义列表:
书式三
商标异议申请书
被异议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异议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异议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异议理由用文字表述,以便对方当事人答辩。
2.本书式为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式。
异议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用中文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商标异议申请书可以从商标局下载。
3.被异议商标为共有商标的,被异议人名称/地址栏应当填写共有商标申请人的代表人名称/地址。
4.异议人名称与“异议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或签字以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5.异议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异议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异议人也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6.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异议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该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7.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一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异议须知:
1.商标异议申请应当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提出。
2.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编排证据目录及相应页码。
相关证据材料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
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异议人的主体明文件(如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等);商标异议申请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提出的,应提交异议人签章的代理委托书,由异议人直接提出的,应提交经办人复印件。
4.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异议事宜,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5.异议当事人以邮寄方式提交异议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以寄出件信封上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6.每份商标异议申请规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异议申请的,异议人可以通过银行信汇或电汇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采取汇款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的,汇款人名义应与异议人名义一致。
收款人:
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开户银行:
银行富力支行
:
67
汇款用途:
对×××××××号商标的异议规费
7.有关商标异议申请的其他事项请访问商标局
书式四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
□是□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时使用的申请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申请人不填写英文。
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
共有商标变更申请由代表人提出,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申请人授权。
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7.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申请事项。
8.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的附页上盖章(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收费标准:
每份商标变更申请费500元整。
变更商标
书式五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删减商品/服务项目时使用的申请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5.一份申请书只能申请办理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删减事项。
6.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应当按申请或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填写。
本申请只适用于对商品/服务项目进行删减,不得就原商品/服务项目做出修饰或限定。
7.共有商标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必须完整清晰。
9.收费标准:
按照变更其它注册事项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500元整。
书式六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原代理组织名称: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代理人时使用的申请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本申请只适用于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代理人的变更。
3.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4.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一份申请书只能申请办理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事项。
7.共有商标变更商标代理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必须完整清晰。
9.收费标准:
按照变更其它注册事项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500元整。
书式七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更正事项: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式。
更正容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容。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5.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更正申请事项。
6.“更正事项”一栏中注明申请更正的项目和容。
7.共有商标申请更正商标注册事项时,应当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申请人授权。
8.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该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必须完整清晰。
9.收费标准:
按照变更其它注册事项收费标准每份收取费用500元整。
书式八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人名称(中文):
(英文):
转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受让人名称(中文):
(英文):
受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
□是□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转让人章戳(签字):
受让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转让申请/注册商标时使用的申请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转让人/受让人名称与“转让人章戳(签字)”/“受让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3.转让人/受让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转让人/受让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
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5.转让前为共有商标或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栏选择“是”。
6.共有商标申请转让,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转让前为共有商标的,转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
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受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
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
7.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8.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转让申请事项。
9.转让人/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转让人章戳(签字)/受让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本书式适用于申请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时填写。
11.收费标准:
每份商标转让申请费1000元整。
书式九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商标注册号:
类别: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时使用的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5.商标注册号、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
6.共有商标申请续展时,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7.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续展申请事项。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9.收费标准:
每份商标续展申请费2000元整。
超过有效期限,尚在宽展期提出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每份另收取续展注册延迟费500元整。
书式十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撤销商品/服务项目:
撤销理由: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时使用的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一栏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申请撤销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7.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一栏填写拟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栏不需填写。
8.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关情况。
撤销理由首页填写不下的,应当填写在附页上。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收费标准: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费1000元。
书式十一
商标注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注销商品/服务项目: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时位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人签字:
注:
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商标注销申请时使用的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商标注销申请应当由商标注册人提出。
3.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后面填写件。
商标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商标注销时应以变更后的名义申请注销,并需提供相关的变更证明。
4.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商标注册号、类别应当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
7.申请注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的,需填写“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一栏,申请注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的不用填写此栏目。
8.共有商标的注销申请,应当由代表人提出,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该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申请商标注销应当同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未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的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理由。
书式十二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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