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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教师评比细则
吉区教发〔2013〕20号
关于印发《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
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区教师进修学校、保育院,局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州区教育局
2013年9月22日
吉州区教师队伍建设暨名师、学科带头人及
星级教师的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教师的专业成长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实现我区教育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加快教师专业成长为重点,加强管理,统筹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提升我区教育质量、办负责任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广大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品质,科学的教育理念,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教师数量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队伍学科、年龄、区域结构趋于合理。
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提升。
按照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评选标准,统一要求,严格考核,培养造就层次越来越高、人数越来越多的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队伍。
教师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
根据本区实际,促进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力求师资均衡配置,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具体内容
(一)培养提升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结合我区中小学的实际,把教师分为普通教师、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四个层次,各学校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人手一袋,专人负责。
每学期,学校将教师业务专业情况收集归档、记载在案,每学年考核一次,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由教育局组成的考核委员会统一进行考核。
通过不断分层次培养,规范考核,实现教师专业成长呈阶梯状提升。
1.全体教师:
全体教师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每年按教师专业成长考核内容和要求对全体教师进行考核,重点培养新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提升。
2.星级教师: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对全体教师的量化考核结果,从在职在岗教师中评选推荐优秀教师为星级教师(控制在学校在职教师20%的比例范围内),区教育局进行审批。
3.学科带头人:
对取得星级教师称号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和量化考核结果,按省、市、区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推荐各层次学科带头人候选人,报相应层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名师:
对已授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和量化考核结果,按市、区名师的评选条件,由区教师专业评审委员会推荐市、区名师候选人,报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考核评比
1.考核对象
(1)全体教师;
(2)要求晋级的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
(在教学一线的教师)
2.考核机构
(1)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区教育局各相关股室、局直单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专业教师为成员的考核委员会,按照各级别学科带头人及名师的评选要求推荐评选候选人,对已聘任的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进行考核。
(2)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教研组长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对学校全体教师进行考核。
3.考核形式
分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时间在上半年),实行“分散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每年一考核、两年一评比”的动态考核管理办法。
学年度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区教育局考核委员会予以审核;任期考核由区教育局考核委员会统一考核,学校须认真完善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的相关原始材料(复印件须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4.考核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学校确立培养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挖掘教师潜能,努力发挥每一位教师主观能动作用,体现自我价值和教师工作成就感、幸福感。
(二)主体性原则。
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对照考核细则,积极创造条件,把教师自身的自主实践、创新发展活动看作教师专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分层发展的原则。
把教师分为普通教师、星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四个层次,分层培养,阶梯状提升。
5.考核内容与要求(具体见《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守教学第一线,每学年任课时数达到学校规定的课时数,其中担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周课时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周课时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1/2。
学科带头人的任教课程还必须与原申报专业相符。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学年至少要进行1次公开教学。
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的业务活动必须服从市、区教研等部门的统一安排,学校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每学年要承担区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研讲座)1次以上。
(4)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积极创建名师工作室,带领工作团队,深入教研,勇于教改。
(5)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应认真承担培养新教师任务,两年内至少培养1名新教师成为业务骨干教师,同时有计划有目标指导1-2名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力争尽快把他们培养成为星师、学科带头人及名师。
(6)教师要积极参与课题实验或研究。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三年任期内,要作为主要承担者,开展1个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实验或研究;星级教师要积极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和课题实验与研究。
(7)每学年撰写1篇以上专业论文,并在区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专业委员会交流、获奖。
(8)主动参与进修学校、电教站等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加入吉州教研博客,积极开展网上培训、教研、交流,圆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不断提高自身专业业务水平。
(三)表彰奖励
根据《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星级教师相应等次,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区政府设立教育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名师、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者。
(各项荣誉称号取最高等次,不重复计算)
1.名师:
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区级名师每人每月发放岗位津贴600元,续聘并有资格申报市级名师;市级名师每人每月发放津贴岗位600元(不含市政府奖励部分),且续聘并有资格申报更高一级名师。
2.学科带头人:
考核结果为“合格”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发放学科带头人岗位津贴300元,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200元,区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100元;且续聘并有资格申报高一级学科带头人及名师。
3.星级教师:
考核结果为“合格”者,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发放每人每月星级教师岗位津贴50元;且有资格申报区级学科带头人。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岗位津贴,星级教师、区级名师及区级学科带头人由区教育局取消称号、收回相关证书,市级名师及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含市级)由区教育局建议上级相应层次教育行政部门取消称号、收回相关证书。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岗位津贴并取消其名师、学科带头人或星级教师资格。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旷工、旷课等情形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犯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受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四、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吉州区教育局。
五、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附件:
1.《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细则》
2.《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学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
抄送:
市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吉州区教育局办公室2013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1:
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项目
师德师风(10分)
教学能力(40分)
科研能力(26分)
指导青年教师(10分)
讲座(4分)
继续教育(5分)
个人荣誉(5分)
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进行考核:
如发现一起违纪违规事件,受到通报批评取消相应的称号。
(一)学生为本
尊重学生(幼儿)权益,以学生(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学生(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幼儿)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学生(幼儿),尊重学生(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幼儿),做学生(幼儿)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学生(幼儿),遵循学生(幼儿)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公开课(含送课下乡)(14分)
教学实绩(20分)
听、评课(6分)
论文、论著(8分)
课题(8分)
教研博客及工作室(10分)
名师
省级
省级公开课6分/节
市级公开课3分/节
区级公开课2分/节
校级公开课1分/节
精通业务,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类班级中领先。
1.工作量2分
普通教师每学期10—12节。
校级领导每学期10—12节。
2.教学成绩13分:
得分(1-n/h)*13分(n为本校年级排名,h为学校本年级班级数)
注:
任教后进班,取进步得分,按优、良、中、差,分别给13分、10分、7分、0分。
3.参赛3分(教师个人、指导学生):
学科竞赛。
参加活动。
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区级1.5分(一、二、三等奖得分按0.25分递减)。
4.试卷命题2分:
①区级,独立完成2分。
②校级联考,独立完成1.5分。
③校内,独立完成1分。
听课要记载详细,听课评价内容丰富、客观实在,每听一节0.3分,累计加分。
省级及以上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5分;市级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3分。
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7分,参与3分;主持市级课题4分(获奖6分),参与3分。
成立名师工作室,建立工作团队。
有计划、有目标跨学校指导培养2-3名中青年教师,并与之结对签定帮扶协议,记2分;对其从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和培养,被指导教师获有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人次8、6、4分,区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人次4、2、1分。
市级及以上培训教师一次2分,区级培训教师一次1分;市级及以上讲座一次3分,区级讲座一次2分。
(同一内容算一次,取最高等级)
按照进修学校、电教站的要求,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任务。
校级一等奖0.5分/项,(奖次按0.1分递减)
区级一等奖1分/项,(奖次按0.2分递减)
市级一等奖2分/项,(奖次按0.4分递减)
省级3分/项,(奖次按0.2分递减)
国家级一等奖5分/项,(奖次按1分递减)
(可累计计分但同一个专题取最高奖项。
)
市级
省级公开课8分/节
市级公开课5分/节
区级公开课3分/节
校级公开课1分/节
省级及以上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6分;市级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3分。
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8分,参与4分;主持市级课题6分(获奖7分),参与3分。
区级
省级公开课10分/节
市级公开课8分/节
区级公开课6分/节
校级公开课2分/节
市级及以上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8分;区级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4分。
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8分,参与4分;主持区级课题7分(获奖7分),参与3分。
有计划、有目标指导培养1-2名中青年教师,并与之结对签定帮扶协议,记2分;对其从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和培养,被指导教师获有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一人次8、6、4分,校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一人次4、2、1分。
区级及以上培训教师一次3分,校级培训教师一次2分;区级及以上讲座一次4分,校级讲座一次3分。
(同一内容算一次,取最高等级)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省级
省级公开课6分/节
市级公开课4分/节
区级公开课2分/节
校级公开课1分/节
省级及以上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5分;市级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3分。
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8分,参与4分;主持市级课题6分(获奖7分),参与3分;主持区级课题5分(获奖7分),参与3分。
要有自己的教研博客并积极开展网上交流。
有计划、有目标跨学校指导培养2-3名中青年教师,并与之结对签定帮扶协议,记2分;对其从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和培养,被指导教师获有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人次8、6、4分,区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人次4、2、1分。
市级及以上培训教师一次3分,区级培训教师一次2分;市级及以上讲座一次4分,区级讲座一次3分。
(同一内容算一次,取最高等级)
市级
省级公开课8分/节
市级公开课5分/节
区级公开课3分/节
校级公开课1分/节
省级及以上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6分;市级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3分。
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8分,参与4分;主持市级课题6分(获奖7分),参与3分;主持区级课题5分(获奖7分),参与3分。
市级及以上培训教师一次2分,区级培训教师一次1分;市级及以上讲座一次3分,区级讲座一次2分。
(同一内容算一次,取最高等级)
区级
省级公开课14分/节
市级公开课10分/节
区级公开课8分/节
校级公开课2分/节
市级及以上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8分;区级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4分。
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8分,参与4分;主持区级课题6分(获奖7分),参与4分。
有计划、有目标指导培养1-2名中青年教师,并与之结对签定帮扶协议,记2分;对其从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和培养,被指导教师获有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一人次8、6、4分,校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一人次4、2、1分。
区级及以上培训教师一次3分,校级培训教师一次2分;区级及以上讲座一次4分,校级讲座一次3分。
(同一内容算一次,取最高等级)
星级教师
省级公开课14分/节
市级公开课10分/节
区级公开课8分/节
校级公开课2分/节
市级及以上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8分;区级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4分。
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8分,参与4分;主持区级课题6分(获奖7分),参与4分。
要有自己的教研博客并积极开展网上交流。
有计划、有目标指导培养1-2名中青年教师,并与之结对签定帮扶协议,记2分;对其从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和培养,被指导教师获有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一人次8、6、4分,校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一人次4、2、1分。
区级及以上培训教师一次3分,校级培训教师一次2分;区级及以上讲座一次4分,校级讲座一次3分。
(同一内容算一次,取最高等级)
普通教师
省级公开课14分/节
市级公开课14分/节
区级公开课10分/节
校级公开课7分/节
市级及以上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8分;区级发表、专业委员会上交流、获奖一篇得5分;校级发表或获奖2分。
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8分,参与4分;主持区级课题6分(获奖7分),参与4分。
加入博客圈并积极参与网上交流。
有计划、有目标指导培养1-2名中青年教师,并与之结对签定帮扶协议,记2分;对其从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和培养,被指导教师获有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一人次8、6、4分,校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每一人次4、2、1分。
区级及以上培训教师一次4分,校级培训教师一次2分;区级及以上讲座一次4分,校级讲座一次3分。
(同一内容算一次,取最高等级)
备注:
1.一学年评价一次,每个单项分值封顶。
“教研博客及工作室”由电教站考核,“讲座”“继续教育”由进修学校考核,其他由教研室、教育科、人事科考核。
2.论文:
人事局认定刊物才能得分;
国家级个人独著该项得满分,各级论文如是合作的按1、2、3作者得分。
(国家、省级按1分递减,市区级按0.5分递减)
课题:
要符合认定。
(课题基地办、教研所)
参与1、2、3名,按1分递减,第4名之后的酌情给分。
3.教研博客及工作室:
完成“江西教育资源网”上传并通过资源5个(2分);完成“江西教育资源网”下载资源5个(2分)。
4.讲座:
任何级别的教师在国家级培训教师一次4分、省级3分。
附件2:
吉州区教师专业成长学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
单位:
姓名:
任教学科:
项目
得分要点
自评分
单位考核评分
考核组评分
师德
(10分)
教学能力
(40分)
公开课(含送课下乡)(10)
教学实绩(20分)
听课
(10分)
科研能力
(30分)
论文、论著(10分)
课题
(10分)
教研博客及工作室(5分)
讲座
(5分)
指导青年教师
(8分)
继续教育
(5分)
个人荣誉
(5分)
注:
“得分要点”栏写明得分的依据,凡有得分而未写明依据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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