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业务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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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业务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国际税收业务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武进国税一分局金雷
国际税收业务的的一般流程为:
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合同备案—代扣代缴企业所得、增值税—对外支付备案(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万美元)。
电子税务局已将组织临时登记、合同备案、支付备案、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通用代扣代缴功能汇总至“非居民业务办税引导”模块中。
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国税界面,点击“我的应用”,如果应用中没有如图红框中的“非居民业务办税引导”,点击右上角“添加应用”按钮。
在“应用中心”中找到并点击“非居民业务办税引导”图标。
在弹出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添加到我的应用”。
在我的应用中找到并点击添加的“非居民业务办税引导”图标,进入以下界面。
(以下简称主页面)
一、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
组织临时登记相当于给非居民企业一个编号,在之后的合同备案、申报等业务中调取非居民企业信息(文件夹里的EXCEL表格是之前已经做过组织临时登记的,不要重复登记!
)。
在主页面中点击“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图标,进入以下界面。
只需要填写图中打红色“*”号的空格,按合同或形式发票(Invo(一旦保存无法变更!
),非居民国籍按注册地国家据实填写。
其他在下图中打红色√的按照下图中所示进行填写。
填写完毕后点击左上角“保存并提交”后点击“返回主页”出现下图所示界面,红线上就是该新增的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
至此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完成。
二、非居民合同备案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需要做合同备案:
一、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二、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万美元。
合同备案分为指定扣缴和源泉扣缴两类。
源泉扣缴主要是指不动产租金、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股权转让这五种,一般所得税税率为10%。
其余劳务项目均为指定扣缴。
1、源泉扣缴合同备案
在主页面点击“非居民合同备案”图标,在弹出页面中继续点击“非居民合同备案”图标,出现以下界面。
上图中蓝色方框中为源泉扣缴项目,我们以“特许权使用费”举例,在“特许权使用费”前打钩,点击“确定”。
出现以下界面。
所有打红色“*”的栏次必须填写。
“扣缴义务人”栏次填写境内企业的信息。
“电话”填写经办人的手机号码。
“非居民企业”栏次填写境外企业的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通过下拉菜单选择,也可以在后面的方框内填写非居民企业税号后调出信息。
图中划红线的“在其居民国纳税人中文名称”、“在其居民国纳税人英文名称”直接复制前面系统自动导出的非居民“中文名称”,“其居民国地址(中文)”、“其居民国地址(英文)”根据形式发票或合同上的非居民地址填写(台湾、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尽量填写中文地址,其他国家填写英文地址),前后一致。
“合同信息”栏次填写合同具体信息。
“合同或协议名称”填写中文名称,如果合同名称不具体,比如“采购订单”“合同”此类的需根据合同内容补充信息。
股息分配的填写“xx年-xx年股息分配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合同编号”系统默认跳出,是此次备案合同的编号,之后扣缴税款、对外支付备案都是通过此编号调取合同信息。
“合同签约日期”填写合同签字日期,做此次合同备案必须在合同签约日期30天之内,超期需罚款。
(特别提醒:
股息所得是做出分配股息决议的日期,并且必须在7日做合同备案并缴纳税款,超期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合同有效期限”填写合同到期日,没有合同期限的填写2099-12-31,股息一般填写当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
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申报日期和对外支付备案日期之后,否则申报和对外支付备案是无法调出合同信息,系统会认为合同已执行完毕。
重点:
“是否支付标准”如果选“是”,后面“合同金额”填写“据实支付”(一般合同金额不确定或者由境内企业承担税款);如果选“否”,后面“合同金额”只能填写数字(合同含税金额,一般由境外企业承担税款且合同金额确定时这样填,例如“股息”)。
“协定所得项目”与“支付项目”一致。
“是否由境内企业承担税款”,只要境内企业承担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者增值税附加其中一项,就选择“是”。
“附报资料”上传合同的PDF文档(如果是外文,请把翻译件和源文件扫描进一个PDF文档上传)。
表单填写完整,并按报送要求上传附报资料后,左上角点击“保存”,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数据提交成功”,点击确定,完成网上申请,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审批。
2、指定扣缴合同备案(劳务)
在主页面点击“非居民合同备案”图标,在弹出页面中继续点击“非居民合同备案”图标,出现以下界面。
上图中红色方框中的是指定扣缴项目,按照实际情况选择一项,不能多选,如果没有项目对应,请选择“其他”,“其他”中包含的选项如下面一张图所示。
选择后点击“确定”,出现以下界面。
所有打红色“*”的栏次必须填写。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经办人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传真”填无。
如果和系统默认不符,请改正。
“承包商或提供劳务方(非居民)情况”栏次填写非居民企业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通过下拉菜单选择,也可以在后面的方框内填写非居民企业税号后调出信息。
“详细地址”根据形式发票或合同上的非居民地址填写(台湾、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尽量填写中文地址,其他国家填写英文地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果不知道填写境内企业经办人的名字和手机号码。
劳务合同备案开始选择“其他”项目的,请点击右边的“选择”按钮,在跳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对应的劳务项目。
“项目名称”与“合同名称”一致,填写中文合同名称,如果合同名称不具体,比如“采购订单”“合同”此类的需根据合同内容补充信息。
“合同字号”系统默认跳出,是此次备案合同的编号,之后扣缴税款、对外支付备案都是通过此编号调取合同信息。
“签订合同日期”填写合同签字日期,做此次合同备案必须在合同签约日期30天之内,超期需罚款。
“合同期限(天)”填写合同持续天数,没有合同期限的3650。
特别提醒:
合同执行终止日期必须在申报日期和对外支付备案日期之后,否则申报和对外支付备案是无法调出合同信息,系统会认为合同已执行完毕。
重点:
“是否支付标准”如果选“是”,后面“合同金额”填写“据实支付”(一般合同金额不确定或者由境内企业承担税款);如果选“否”,后面“合同金额”只能填写数字(合同含税金额,一般由境外企业承担税款且合同金额确定时这样填)。
“协定所得项目”系统默认为“营业利润”,不用修改。
“是否由境内企业承担税款”,只要境内企业承担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者增值税附加其中一项,就选择“是”。
“是否全部境外劳务”根据合同执行实际情况填写。
“非居民是否对有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如果本合同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选择“是”,如果不需要,选择“否”。
“附报资料”上传合同的PDF文档,分别上传合同复印件和中文翻译件。
“非居民是否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如果上面选择了“是”,这里会变成“必报”,上传书面说明的PDF文档,说明需要有非居民企业的盖章或签字。
表单填写完整,并按报送要求上传附报资料后,左上角点击“保存”,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数据提交成功”,点击确定,完成网上申请,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审批。
三、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计算规则
①所有税费均由非居民企业承担(合同或发票中包含所有税费)换算后的本次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计税依据)=合同金额(发票金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②所得税由居民企业承担,其他由非居民企业承担(合同或发票中不包含所得税)换算后的本次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计税依据)=合同金额(发票金额)/(1-适用所得税率)/(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③各项税费均由居民企业承担(合同或发票中不包含所有税费)换算后的本次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计税依据)=合同金额(发票金额)/(1-适用所得税率-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费率和)
④所得税由非居民企业承担,其他由居民企业承担(合同或发票中仅包含所得税)换算后的本次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计税依据)=合同金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费率和)
⑤增值税由居民企业承担,其他由非居民企业承担(合同或发票中不包含增值税)换算后的本次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计税依据)=合同金额(发票金额)
1、企业所得税申报
在主页面点击“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图标,在弹出页面中继续点击“非居民合同备案”图标,出现以下界面,税款所属期系统自动带出,默认为申请当天,点击“进入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主申报界面如下图所示,所有打红色“*”的栏次必须填写。
首先点击“扣缴义务类型”的下拉框,根据合同备案的类型选择“法定源泉扣缴”或“指定扣缴”。
在跳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对应的合同备案信息后点击“确定”调出合同备案信息。
如果合同较多,通过下方的滑块拉到最后边根据“合同编号”选择。
选择合同备案信息后,会跳出如下提示,一律选择“否”,点击:
“确定”。
至此,合同备案信息全部导出,只需要填写“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和“本次申报所得取得日期”。
“登记注册类型”选择353|缴纳预提所得税企业。
重点:
“行业”点击右边“选择”按钮选择,必须下方红框的“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一致,否则在申报成功缴款时会出错无法扣款。
“本次申报所得取得日期”选择申报当天。
跳出提示:
“7日后加收滞纳金”,点击“确定”,意思是7日内缴纳税款。
以上是两种合同备案通用的,下面分成“法定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分别说明操作。
“法定源泉扣缴”
如果合同币种是人民币,直接在“人民币金额”栏次填写按“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税额;
如果合同币种是外币,在“外币”“名称”栏次填写币种(手工输入币种名称快速选择),“金额”填写按“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外币应纳税所得额,“汇率”填写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的汇率(
回车后,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会自动计算得出。
“指定扣缴”
“行业”栏次一般选择“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如果是“管理服务”选择管理服务。
本次申报的收入总额填写按“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税额(人民币金额),外币的话按照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的汇率(
回车后,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会自动计算得出。
所有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顶部的“申报”按钮,提交此次申报。
根据提示点击左侧“涉税查询”界面中可查看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此时可以点击“缴款”。
(提示:
通过点击“查看”—“浏览”可以打印申报表)
在跳出的“税款详情”中检查“税款金额”,是否有“滞纳金”,确定缴税账户上的资金足够缴税,点击“选择”下面的按钮,点击“缴款”后跳出“缴款成功”提示,本次申报结束。
2、增值税申报
主页面点击“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图标,出现以下界面,税款所属期系统自动带出,默认为申报当月1日至申报前一天,当不在申报期时跳出“逾期申报”的提示,不用管,点击“确定”,点击“进入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首先点击右下角“添加一行”。
所有打红色“*”的栏次必须填写,不打“*”不要填写。
1、如果已做过合同备案,在“合同备案号”下拉框中找到合同号,选中后调出非居民企业信息(系统有时候会跳错,出现错误的非居民企业名称,手动输入正确的非居民企业税号改正);
2、如果只要缴纳增值税,不用合同备案,直接在“被扣缴、纳税人识别号”输入非居民企业的税号(如果之前在税务局手工申报过,打电话89857779查询已登记过的非居民企业税号)调出非居民企业信息。
“征收项目”选择增值税;
“征收品目”根据合同内容选择;
“税款所属期”起止默认为申报当月1日至申报前一天,如果系统跳错,手动改正。
“应代扣代缴代扣代收项目”,指定扣缴类(劳务)全部选择“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所得、其他租金”,源泉扣缴类按合同内容选择对应项目。
“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一致,填写按“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税额(人民币金额),外币的话按照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的汇率(
所有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顶部的“申报”按钮,提交此次申报。
根据提示点击左侧“涉税查询”界面中可查看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此时可以点击“缴款”。
(提示:
通过点击“查看”—“浏览”可以打印申报表)
在跳出的“税款详情”中检查“税款金额”,是否有“滞纳金”,确定缴税账户上的资金足够缴税,点击“选择”下面的按钮,点击“缴款”后跳出“缴款成功”提示,本次申报结束。
如果扣缴失败,请打电话89857779手工扣款。
四、完税凭证打印及电子税票号码查询
1、完税凭证打印
税款缴纳成功后,可以通过下图左边的“完税凭证”打印电子完税凭证,一般税款缴纳成功后一到两天后可以打印;需要税务局出具的纸质完税凭证,可以凭银行回单原件至办税服务大厅打印。
2、电子税票号码查询
在主页面点击上方标签的“一户式查询”,然后点击左边列表中的“税款缴纳查询”,在跳出的页面中选择入库时间,点击“查询”。
查询结果中最后的“电子税票号码”就是本次缴纳税款的税票号码。
五、对外支付备案
对外支付备案表有效期15天,实际支付前才填写本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040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需做对外支付备案。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对外支付备案表》: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五)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
(六)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七)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主页面点击“对外支付备案”图标,在弹出页面中继续点击“对外支付备案”图标出现以下界面。
如果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直接点击“否”后点击“确定”进入对我支付备案界面;如果已扣缴企业所得税,点击“是”,然后点击“税票号码”后的方框。
在弹出的界面中,按照本次对外支付已缴纳的税款税票号码选择税款条目后点击“选择”按钮。
(如何查询税票号码本指南第四条已详细说明)
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对外支付备案界面。
所有打红色“*”的栏次必须填写,不打“*”不要填写。
根据实际付款的银行选择“付汇银行”和“付汇账号”,“商业银行”和“付汇银行”一致;
“联系人”填写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填手机号码。
“境外收款人类型”通过下拉框选择,一般选择“非居民企业”,如果付给个人,选择“非居民个人”。
“合同编号”根据前面合同备案时系统生成的编号选择,“收款人名称”和“收款人地址”系统自动带出(建议企业做一个EXCEL表格,登记合同备案信息以及支付信息);
“合同币种”通过手工输入币种名称快速选择;
“已付金额”填写本合同已经支付的金额(含所有税,包括增值税),是历次“本次付汇金额”的合计数,如果首次支付填0;
“本次付汇金额”填写本次付汇的金额(含所有税,包括增值税),付汇金额=应纳税所得额×(1+增值税率)。
“付汇日期”填写实际付款的日期。
“附件资料”上传本次支付对应的形式发票的PDF文档。
特殊的资料上传:
股息:
分利情况表、有关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表主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明细账、各年度审计报告、外资批准证书。
股权转让:
政府部门的批复、合同约定的重组日上月被转让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股权成本的证明资料(比如验资报告、收购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若有)、工商变更通知书。
表单填写完整,并按报送要求上传附报资料后,左上角点击“保存”,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数据提交成功”,点击确定,完成网上申请,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审批。
税务机关审批成功后,点击主页面“消息中心”,在消息主题中会有新的“对外支付备案”已通过的消息通知,点击对应的“对外支付备案”,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对外支付备案文书”并打印2份,同时带上对应的形式发票复印件以及打印的申报表至税务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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