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规章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8748912
- 上传时间:2023-07-19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34KB
果园规章制度.docx
《果园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果园规章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果园规章制度
甘谷驿镇果园管理工作简介
甘谷驿镇现有果树面积14500亩,其中老果园900亩,幼园13600亩,涉及15个村。
今春以来,在区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重抓老园改造,精抓幼园管理”的思路,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早动快,严把培训关。
产业要发展,技术是关键。
开春以来,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技术培训计划,邀请区果业局专家在罗家湾流域召开了全镇果树春管现场技术培训会,会后镇果树服务站技术人员积极配合政府干部深入到各村果园,精心组织果农进行春季管理技术培训,共举办培训会15场,培训果农800人次。
二是科学管护,严把技术关。
以镇果树服务站为依托,将果树幼园规范化管理作为重点来抓,严格按照果树生长规律,分季节培训果农,做到了果树幼园春季修剪、放苗、套杆、覆膜、施肥、抹芽、拉枝、病虫害防治的科学化、标准化管理,为全镇果业提质增效、果农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真抓实干,严把措施关。
我们严格要求各村组快速行动、抢抓农时,制定本村果树春管的具体措施;要求各包片领导、-1-
驻村干部明确任务,加快果树春管进度,解决好果农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果农管理果树的积极性。
四是积极推进,严把流转关。
大力宣传、积极鼓励,将罗家湾、李家河等4个村1000余亩果园一次性流转承包给了大户,推进了土地流转,提升了果园管理。
五是奖罚分明,严把考核关。
年初我们制定了果树管理奖罚办法,建立了扶持机制,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片,到村到园进行督查,驻村干部积极动员果农进行管理,果业服务站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督查和技术指导,使果树春管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新成效。
-2-篇二:
果园管理制度
宁县果园管理办法(摘要)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果树生产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果树资源,促进果品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宁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自然区划与果树发展规划,在宜果荒山、坡地、庭院等空隙地栽植果树。
个人按照果树发展规划栽植的果树,谁栽谁有,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栽植果树占用的土地所有权不变。
第二十二条果树生产坚持高产、优质、高效方针,大力发展果树优良品种,实行科学管理,促使早产、稳产、高产、优质、绿色无公害。
第二十三条果树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果树管理技术规程,加强果树地上、地下管理,适时修剪、扩盘施肥、浇水,打药、疏花、疏果、套袋。
第三十一条县境内的各种果树,不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理由进行破坏。
第三十三条禁止在果园内采石、采土、放牧和修建永久性住宅。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果园内及其周围用火。
第四十条提倡和鼓励果树科技人员搞好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十四条果树承包合同履行期间,单方进行修改、转包的属于无效行为,除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外,并处以3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在果园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期间毁坏果园或果园
工程设施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3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毁坏他人果树,情节轻微的,责令赔偿损失;未结果幼树按成本3至7倍赔偿;结果树按正常年产量5至10倍赔偿。
并分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在果园内及其周围用火,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至3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参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
果园夜巡管理制度篇四:
果园管理制度[1]3
商洛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1.工资管理制度
1.1.所有员工实行年薪制,按年度用工和工作难度每年确定一次年薪标准。
年薪包括基础年薪和效益年薪。
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对员工年薪进行考核。
从每年的三月份起开始年薪的发放。
1.2.新增员工第一个月为使用期,使用期结束后转为长期固定工,实行年薪制管理。
使用期解聘按责任书约定发放工资。
中途辞退或自动辞职按责任书的约定,进行年薪的发放。
1.3.每个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对员工进行奖罚。
并对奖罚结果进行公布。
奖罚结果进入当月应发年薪。
1.4.原则上每月不迟于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不能按时发放,须向员工讲清原因。
工资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代领。
1.5.公司核定的用工量每个员工基本上都能完成,因此果园管理过程中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允许雇工,属员工自行雇工的雇工费由员工承担。
1.6.生产过程中的用工费用全部由员工自己承担,和果园生产不密切的用工由公司单另增加工资完成。
2.生产管理制度
2.1.员工灌水期间出现渠道倒塌,造成水浪费的按浪费水的实际价值由员工承担,给相邻种植户造成损失的,同样由员工承担。
2.2.灌水必须按队长的安排顺序进行,员工不得私自调整灌水顺
序。
上报公司的水方结算表必须有职工的亲笔签名,没有签名的队长必须说明原因,否则财务人员不予作账。
队长代签的,每户罚队长20元/次。
队长不得给员工增加不合理的水方,否则一经发现,按多增水费的两倍处罚队长。
2.3.生产资料必须按公司的计划进行领用,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领取生产资料,否则按盗窃处理。
生产资料的领取表必须有领取人的亲笔签名方可作帐。
2.4.生产资料由公司统一购入,价格高于景泰批发价格,由购入人承担价差部分,购进的生产资料数量和质量由购入人负责。
入库后出现数量缺少由保管员承担。
所有物资购入后先办理入库手续后,由队长调用。
2.5.保管员的库房钥匙由保管保管和使用不得交给他人,否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库房出现短缺由保管员照价全额赔偿。
当天未用完的生产资料,必须当天入库,员工不自觉交回处以员工20元/次的罚款;保管不在岗位无法入库的罚保管员30/次。
2.6.严禁用公司财物馈赠他人,否则按偷盗处罚。
2.7.员工拒不听从队长的安排又无充足的理由,队长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罚款直至解除用工关系。
不能按公司要求按期按技术标准完成管理任务的,队长可依据责任书对员工进行处罚。
2.8.作息时间由公司根据季节变化和工作内容及时进行调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无故不按时上下班者处以5元/次的罚款。
2.9.公司在生产季节至少每10天召集一次生产会议,由队长安排近期工作和进行技术培训,没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必须参加。
有事必须向队长请假,否则每次罚员工10元。
2.10.员工必须安照公司的技术标准进行果园管理,拒不执行公司技术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队长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处员工10——50元/次的罚款,直至解聘用工关系。
2.11.生产季节实行日考勤制度和工作业绩相结合的工作成绩考评制度。
队长必须每天对员工的出勤率亲自进行考勤。
有缺勤或请假,但工作业绩良好或优秀的员工,公司不再进行处罚;工作业绩不佳者,公司必须依据工作业绩进行处罚。
2.12.生产季节队长或其它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罚10元/次。
无故缺勤罚30元/次。
有操作难度的生产内容,队长必须进行示范,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因跟踪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的,处罚员工的同时,必须按处罚员工的50%处罚队长。
2.13.田间机械作业,出现伤害果树的情况,员工有理由按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要求机械操作人员,赔偿机械作业给其所管理的果树造成的损失。
否则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处罚。
2.14.承包公司机械的员工必须爱护机械,做到勤保养、勤维修,承包期满除正常的磨损外要保持原有性能。
所有机械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作业。
3.果园用工制度
3.1.员工全部实行实名制,所有新增员工必须向公司,提交有效
身份证件,否则公司不予接收。
3.2.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调整所管理的果园,果园管理的调整由公司统一负责。
员工不得干预。
3.3.员工实行提前报名制度,在前一年工作结束后,继续留用的员工,必须向公司交报名费,否则公司不再为其预留工作岗位,报名费在本人不再和公司续签责任书时,返还本人;员工在公司为其安排工作岗位后,不来上班应在第二年的元月十五日以前通知公司,否则公司不再为其退还报名费。
3.4.管理面积由公司根据员工本人工作能力进行确定,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3.5.公司每年至少解聘一至二名工作业绩最差的员工。
3.6.严禁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以老乡名义拉帮结派,或散布、传播谣言,搞不团结活动,否则公司一经发现将予以解聘。
3.7.员工的行为影响到其它人员的人身安全,或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9.公司原则上只聘用男员工不聘用女员工。
但家属完全可以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对果园进行管理。
4.其它制度
4.1.带有家属和子女的员工,必须教育和管理好他们,因管理不善,他们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4.2.住户必须自觉的维护住宅区的环境卫生,将垃圾倾倒在公司指定的地点,否则公司将进行批评或予以经济制裁。
4.3.本制度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和生产、生活不相适应的地方,员工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公司将制定新的制度,并按新制度执行。
篇五:
泸西高原梨果园基地管理制度
泸西高原梨生产基地管理制度
云南省泸西县优质梨生产基地
二○○四年四月
泸西高原梨生产基地管理制度
泸西高原梨分布于全县七镇三乡,面积为5万亩,现年产优质梨10000吨。
为了确保产品原料质量优质稳定,遵循绿色食品生产原则,制定“泸西高原梨生产基地管理制度”,凡泸西优质梨生产基地各乡、镇、公司、农户及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该项制度。
一、基地监督管理组织建立情况
泸西优质梨基地主要设立了如下监督管理组织。
(1)水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泸西县政协主席任组长,泸西县人民政府主管水果生产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科技局、县扶贫办、县发展计划局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云南省泸西县优质梨生产基地并由生产基地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水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基地的统一领导管理,基地生产资料的使用计划及调拨,制定基地建设的监督奖励办法。
(2)泸西高原梨品牌管理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由泸西县人民政府分管水果的副县长任组长,由泸西县工商局、泸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泸西县农业局、云南省泸西县优质梨生产基地的主要领导和技术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保护管理泸西高原梨品牌,主要职责有:
①委派质量技术检验员(质检员)到各优质梨生产公司,农
户把好适期采收,分级包装运输销售及高原梨生产各个环节质量关。
②制定提升高原梨品牌计划,包括品牌战略方针,目标、步骤、进度、措施以及对参与管理及执行者的激励机制等。
③负责高原梨品牌定位的市场调查研究,通过市场调查,巩固创新泸西高原梨品牌,包括内在质量和外观包装设计。
④制定泸西高原梨的营销宣传计划及经费预算。
⑤查处假冒伪劣高原梨产品,有组织地进行打假。
(3)云南省泸西县优质梨生产基地
云南省泸西县优质梨生产基地,现有职工29人。
其中农艺师8人、助理农艺师13人、技术员3人、技术工人4人、驾驶员1人。
主要负责泸西县优质梨基地建设的具体实施,包括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制定各种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技术规程等。
二、种植基地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一)为了保证泸西高原梨的内在质量,经常由生产基地、科协等组织科技人员为种植公司、农户搞好技术培训。
内容包括泸西高原梨各品种的生长特性、结果习性、建园方式、病虫害防治技术,施肥、施农药方式以及生产绿色食品所要求的各项标准。
(二)生产基地科技人员随时对各优质梨生产基地内的果树生长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违反种植过程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各种植公司、农户经常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督促改进生产管理措施。
(三)生产基地科技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分批出外参观考察:
经常进行业务自学,并有组织地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教授进行讲课,提高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基地生产资料的供应和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基地所产果品质量,果树栽培,果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资料、包括种苗,肥料、农药、果袋及包装材料,均统一由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指令相关技术部门采购,并按实际进行分配使用。
农户不得随意自行购买或使用以上生产资料,一经发现,所生产果品不再收购。
县植保站经常检查农药、肥料销售市场。
在泸西地区,禁止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从源头上保证果品的生产安全。
(二)鼓励各公司、农户、走种养一体化道路。
积极生产农家肥,果园施肥提倡以农家肥为主。
四、基地培肥计划
(一)鼓励农户养殖牲畜,积极生产厩肥。
(二)有灌溉条件的果园,提倡间作三叶草,毛叶苕子等绿肥作物,通过翻压,覆盖和沤制等方法将其转变为梨园有机肥。
五、基地环境管理措施
(一)基地技术人员对优质梨基地周围进行监督,看有无污染企业,污染水源,并把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汇报,以便采取措施。
(二)严禁果园种植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果园内产生的生
活垃圾定点存放,定期清运处理。
生活污水,由技术人员指定排放地点,不得流入果园中。
(三)禁止在基地周围设立生活垃圾场,果园施用的农药肥料包装袋、瓶等废弃物,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定期处理,不得随园乱扔。
六、基地种植户(公司)的管理
泸西县优质梨生产基地分布于各乡镇。
各优质梨生产公司,农户,必须接受基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接受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泸西高原梨生产技术规程》、《泸西高原梨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并服从优质梨基地的统一安排。
对违反有关“规程”及制度的公司、农户,泸西县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有权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对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有权责令其销毁。
七、优质梨基地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按照《绿色食品泸西高原梨生产技术规程》、《泸西高原梨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进行监督管理,严禁大量施用化肥,特别是氮肥。
经允许限量施用少量化学肥料(仅限于尿素、硫酸钾、磷酸二氢钾、普通过磷酸钙);严禁使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禁止施用的化学农药。
泸西高原梨生产的相关领导小组及技术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程”或制度的农户、公司,拒收其产品,禁止使用绿色食品生产标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果园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