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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1、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不讽刺、不威吓、不挖苦、不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违反一次扣考核分2─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另作严肃处理。
2、尊重家长,耐心细致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配合,不训斥、指责家长,如家长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考核分1─2分。
3、不向家长索取财物,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考核分2—5分。
4、幼儿尿湿,屙屎未洗换的一次扣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考核分2分。
5、上班时间不穿高跟鞋、不留披肩发、不穿过紧、过短、过长、过透、过露的衣裙、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
违反一项一次扣考核分1─5分。
6、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带孩子上班、不做私事、不聚众闲谈,不会客。
违反一项一次扣考核分1─5分。
7、正班、学习时间不接、不打私人电话,违反者一次扣50元,两次加倍扣。
8、教室内不能放与教学业务无关的书籍,违反一次一本扣10元.
9、上班时间不能吸烟,违反者一次扣50元,两次加倍扣。
10、不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拿取任何公物,违者一次扣考核分1─5分,影响恶劣者另作严肃处理。
11、闹无原则纠纷、吵架,违反者一次扣考核分1─2分,引起事端者一次扣考核分2─5分。
12、节约能源,私自撤换、安装水、电、或盗用水、电、一次罚款100元以上,扣考核分5分,限三天内改正,否则加倍罚,教师离开活动室后必须关好水、电,造成浪费的一次扣考核分2─5分。
13、非厨房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操作间,不得使用厨房器具做私事,违者一次扣考核分1─2分。
14、工作从大局出发,服从分配,违者一次扣考核分2分。
15、教师和家属不得随便吃幼儿的饭菜和食物,发现一次扣考核分2─5分。
16、全体教工上班期间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保教人员扣考核分1分,20元,后勤人员扣20元。
(以上1—16项奖惩月月兑现)
17、关心园的工作,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园采纳并有效的,酌情给予奖金和考核分,积极搞勤工俭学,按效益给奖。
18、敢于向不良现象开展批评,维护幼儿园的利益、维护公共设施、爱护公共财物,酌情奖给考核分2─5分。
19、评选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的(有证书)加分:
园镇0.5分,市级以上1.5分。
20、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为园争光,见义勇为者加考核分1─5分。
第二篇: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011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校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主要依据。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
2、师德日常考核
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
3、出勤
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
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主要从尊重学生、备课与上课、作业与批改、教学反馈与校正、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
5、教育教学效果
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
6、奖励
三、考核办法
考核的基本方法是:
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学期、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一)计分办法(总150分)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50分)
由本校的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对其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
测评总分值分100,测评内容主要包含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
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平均分按50%、40%、10%的比例记分。
汇总后测评得分×30%,即为该项总分。
2、师德日常考核《师德表现》(25分)
由学校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记录的方式。
如有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按下列标准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1)在学生管理中,向学生罚款、变相惩罚学生购买物品供班级和学生使用,每次扣3-8分。
(2)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2-4分。
(3)在晋级、职评、评优等方面,提供假论文、假论著等,视情节轻重每次扣8-10分。
(4)教师不尊重学生家长,训斥、指责、刁难学生家长,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3-8分。
(5)在日常工作中,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行为不检点,有损害集体荣誉的言行者,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3-8分。
(6)损坏学校公物、自己保管的学校物品丢失或损坏的,每发现一起视情节扣2-4分。
(7)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插学生者,令其退回,并每人次扣3-5分。
(8)没有完成教师读书等学习任务的,扣2分。
(9)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每发现一人次扣3—6分。
(10)教师接受学生赠送的结婚、生日、节日等礼物,每发现一次,视情况轻重,扣分5-10。
(11)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采取应急措施,每发现一次,扣5-10分。
(12)所任班级中学生出现作弊、抽烟、喝酒、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扣该班班主任、有关责任教师3-8分。
(13)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酌情扣分。
学校对教职工的日常师德表现要记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
考核办法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设立举报箱等形式考核。
3、出勤(25分)
按照市局制订的考勤制度。
满分15分,扣完15分止。
扣分标准:
①事假每天扣0.5分;②病假每天扣0.2分;③早退、迟到1次各扣0.5分;④旷工一天扣5分;⑤学校集会及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扣1分,请事假扣0.3分,病假扣0.1分;⑥工作时间干私活、不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2分。
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25分)
(1)尊重学生
①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每次扣5-10分。
②随意停学生课,发现一人次扣1-2分。
③公开公布学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名,每次扣2分。
④对学生不一视同仁,按学生成绩好坏排座位,放弃学习困难生,每次扣3分。
⑤不关爱全体学生,不让本班学困生参加考试,强迫学生休学或转学的,每发现以上现象之一,一次扣5-10分。
(2)备课与上课
①备课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教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学生实际、无针对性,每次扣1-2分。
②没有备好课上课,课堂效果差,没能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学生、家长反应强烈,每次扣3分。
③在教学过程中,除学校安排正常调课外,不按课程表规定课程上课,每次扣1-2分。
④教学方式方法陈旧、落后,学生意见较大,每次扣1-2分。
⑤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课堂的,每发现一次扣2-6分。
⑥不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无教后记或对教后记应付不认真,每次扣1-2分
(3)作业批改与辅导
①作业布置形式单一,缺乏科学性,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②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大量重复性作业或作业量过重的,每次扣2分。
③批改作业不及时、不批改学生作业、随意让学生帮助批改作业,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④对学生作业应全批全改,有等级和激励性评语,若不认真、不按要求批改学生作业,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⑤对学生辅导缺乏耐心、态度不好,每发现一次扣2分。
(4)教学反馈与校正
①课堂教学目标性不明确,不及时反馈检测,当堂巩固效果差,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②命制试题不认真,出现不应有错误,缺乏科学性、针对性,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③考试中监考、试卷装订、阅卷等不负责任,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④对试卷不认真批改、分析、讲评,每发现一次扣1分。
(5)教研活动
①无故不参加教研等业务活动的,每有一次扣1分。
②不服从教研组工作安排的,每有一次扣2分。
③不积极主动参加课程改革,教研活动时不发表自己的见解,每有一次扣1分。
④与同学科、年级组和同班教师缺乏沟通、合作的意识,擅自抢占学生自习时间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
学校对教职工的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要记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
考核办法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随堂听课、随机检查等形式。
5、教育教学效果(15分)
依据教学实绩考核成绩,按实际得分(折成百分制)乘15%计入。
6、奖励项(10分)
(1)见义勇为,主动保护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及学生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8—10分;
(2)对贫困学生常年给予资助,受到学生及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分;
(3)助人为乐、公而忘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分;
(4)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等老人,悉心照料家庭中的患病成员,同时不影响工作,成绩出色,在同事中享有很高声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分;
(5)自觉重视学生德育工作,担任德育导师效果明显,转化后进生成效显著,学生拥戴、家长欢迎,得到校内外一致公认,加1—3分;
(6)所代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按照全国、省、市、县、镇街、校级分别计
10、
7、
5、
3、
2、1分,以最高分为准,不累加计分。
(7)其他方面,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特别突出的事迹,可酌情奖励。
(二)考核实施
每学期末均按以上考核办法组织一次师德考核。
两学期考核按5:
5的比例相加,即得出学师德考核结果。
(三)等次的确定
以学区为单位进行师德考核。
师德考核分为优秀(≥90分)、合格(≥75分且
(1)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道德品质极其败坏,影响恶劣;
(4)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以教谋私、乱收费,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向学生或家长推销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等,向家长索取钱物、要求宴请或托办私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事第二职业,从事有偿家教,在校外私自代课、私自举办收费的补习班;
(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
的;
(7)在考试中出现泄密,,有意引导、授意学生作弊在阅卷、统计成绩时弄虚作假,导致严重后果;
(8)教师与异性学生应在公开场合、有两人以上在场时进行谈话,否则,造成不良影响的;
(9)无理取闹,搬弄事非,同事间打架骂人,赌博、酗酒、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工作期间上网炒股、在互联网上发布或炒作不良信息等,诬告、打击报复他人的;
(11)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
(12)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接打手机,造成恶劣影响的;
(13)参加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及他人的;
(14)学生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有关班主任及责任教师管理不善的;
(15)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离职学习和退养人员凡无上述情况者视为合格。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建立考核组织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刘合永
副组长:
王思恩
成员:
马世军郑孝雷
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马世军
成员:
郑孝雷教师代表2--3人
2、考核步骤
(1)学好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依据。
在学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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