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8742072
- 上传时间:2023-07-19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0.84KB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docx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
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
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
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
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
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
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
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
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
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
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
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
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
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
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
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
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
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
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
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58号)、《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开府办发教148号)和《开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暂行)》(开教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使广大教职工更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更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方案易于操作。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又要体现梯度级别。
三、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学校成立以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
郭志盛何耀武
副组长:
杨容桂海
成员:
吴志斌陈明志谢均刘娅毛军卓信益何西林虞顺莲汪江席友权杨先富张江勇曾艳黄元华肖燚
四、考核意见
(一)工作量考核意见
教职员工所担任的工作必须满工作量,学科教师工作量标准参照县教育局规定执行,非教学人员工作量标准学校按岗位职责确定。
(二)业绩考核意见
1、教师业务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考核,细则另附。
2、后勤人员业绩考核由后勤处负责,细则另附。
3、教职工业绩考核按20xx——20xx学年度考核成绩计算。
(三)考核程序
考评程序
(1)单项测评:
有关职能处室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细则的内容,结合教师日常工作实际进行考评。
(2)综合评定:
在单项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通过。
(4)教师超工作量由学校发放,不在绩效工资范围。
(5)校内公示:
教师的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反映。
(6)上报教育局审批。
(7)确定结果:
公示结束后,计算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1、开阳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上级划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教师由教务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以上一学年度的考核为依据)得出考核分。
3、教学辅助及工勤由后勤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得出考核分。
4、计算:
(1)个人绩效工资总和=所属内学科绩效工资总和÷所属内学科总分×个人考评分。
(2)、调出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按上级划拨实际发放。
(3)、工勤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绩效工资×。
(4)、二类学科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绩效工资×。
(5)、一类学科人员绩效工资总和=上级划拨绩效工资总和-工勤绩效工资总和-二类学科绩效工资总和。
六、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归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现根据仙教【20x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
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
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
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
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考核量化,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办法折算课时数。
(1)班主任职责工作量:
中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周工作量的五份之一;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工作量周的六份之一。
(2)教研组长职责工作量:
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折算为周工作量的七份之一。
(3)行政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中层干部正职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折算;副职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五份之二折算;校级副职其岗位职责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教研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数:
计算公式:
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中级、副高级)+实际周教学课时数×学科系数(中学语、数、英小学语、数学科系数为。
其中优秀类为;合格类为;不合格为0。
其它学科系数为。
其中优秀类为;合格类为;不合格为0)=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其中周实际教学课时数由标准课时数和标准班组成。
周实际教学课时数=÷2×15(节)。
(上、下学期周课时数、学生人数不同的,分别计算后求平均值)
(2)由学校教导处统一安排的代课每节折算为一节,早读折算为一节,早晚自修折算为节,节日假加班日工作量折算为三节。
导护一天折算为二节,行政执勤一天折算为三节。
图书管理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保管人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后勤(网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七份之一;生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四份之一。
(3)学校管理岗位(含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
其他管理岗位指教辅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等。
管理岗位人员(含其他管理人员)工作量按学校相应专业技术等级(已聘)教师课时数酌情计算。
3、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
病假1节扣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节。
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6节/日)折合课时数扣。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总节数)×个人工作量(总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
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
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该项按各校教师民主测评与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计)。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
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
该项得分按各校教师民主测评与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计)。
(2)教学常规10%:
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分;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分;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1分;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分;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2分;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分;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1分。
。
非教学人员:
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量化评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
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2分);②按规定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1分);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2分)。
(2)教学研究5%:
①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教学(含课堂教学竞赛、教学技能竞赛获奖的),县级及以上的得2分、中心小学的分、本校得1分;(同一类活动取最高项)②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优得1分、良得分、中得分;③参加课题研究(以结题为准)、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情况(不含职评规定的论文),县级得1分、校级分;④以老带新,发挥骨干教师作用情况,得1分。
该项由片区以上证书材料评定。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8%÷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
①合格率2分、巩固率1分、进步率情况1分;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1分。
(2)育人效果5%:
①学生获奖情况,县级及以上的2分、学校得分;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优得1分、良得分;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得2分,否则不得分。
非教学人员由测评小组根据职责完成情况评定,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得2分,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工作,受县局通报批评一次降一个等级。
计算公式: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3)综合评价奖励2%:
该项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可对规定外的兼任科股人员,节假日误工及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进行适当的奖励。
工作业绩项:
中心小学管理人员按相应技术等级的平均值计分,教辅、后勤人员按教师民主测评和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
四、其他事项
1、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5-7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量化等工作。
2、借用外单位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相应已聘的专业技术等级平均值(班主任津贴部分除外)领取。
本分配方案自教代会通过后生效,适用于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 绩效 工资 分配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