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六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改稿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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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六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修改稿11
濮阳市第六中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早日实现我校制定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有关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精神,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第一章实施对象、指标体系及分值
第一条实施对象。
市教育局任命的校级领导由市教育局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由学校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分考试学科教师、其他学科教师(指音美、微机,下同)和行管工勤人员三个系列。
第二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分值。
指标
体系
考试学科任课教师考核
(100分)
其他学科任课教师考核
(100分)
行管工勤人员考核
(100分)
师师德
考考勤
师能
工作量
教学成绩
工作获奖
师师德
考考勤
师能
教工作量
业绩测评
工作获奖
师德
考考勤
教师评价
岗责履行
工作获奖
占总
分百
分比
5
10
10
25
50
-
5
10
10
25
50
-
15
25
20
40
-
最高
分值
5
10
10
25
50
5
5
10
10
25
50
5
15
25
20
40
5
第二章考试学科任课教师绩效考核标准及分值(100分)
第三条师德(5分。
每得负1分在总得分中扣0.1分)。
(一)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能立即改正的,每次扣0.5分。
1、违规使用自备取暖、降温、开水、做饭等大功率电器,下班后未做到人走关掉微机的。
2、机动车辆停放位置、朝向不符合规定的;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不能放入车棚的。
3、因迟到、违纪或未完成作业,让学生站到室外的;正常上课、上自习时间,随意让学生外出做不该做的事情的,如打扫卫生、批改作业、批改试卷等;擅自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的。
4、上课、辅导或监考,接打手机、浏览视频、信息,看与教学无关书报的;办公期间看与教学无关的视频、玩游戏、聊天、网络购物的。
5、男教职工上班穿背心、短裤、拖鞋等禁着服装的,女教职工上班佩戴首饰、染发化妆不当、穿禁着服装的。
6、未按时参加孕检的。
7、在社会性考试中,因装订试卷错误或因监考不认真使考生带走试卷,被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2)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虽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但情节轻微,认错改正态度较好的,每次扣1分。
1、弄虚作假、伪造听课记录、学习笔记、教学案、作业批改等。
2、在试卷、监考、评卷过程中弄虚作假,私自改动分数,无故不让学困生参加考试、替考或劝说学困生放弃考试的。
3、不接受学校、处室、年级、教研组、备课组临时工作任务的。
4、擅自停学生课的;罚学生款的;收缴学生手机等物品据为己有的。
5、教职工之间吵架、谩骂的;工作日中午饮酒的。
6、宿舍熄灯时有学生未在宿舍,宿管副主任未在10分钟内报告政教处主任且迅速寻找的;学生与餐厅人员发生纠纷,餐管副主任未在10分钟内报告总务处主任且迅速解决的。
7、擅自劝退学生的;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上课、辅导迟到、中途外出、早退等,导致学生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
8、在测评、选举、职评中拉票,已做取消资格处理的。
(三)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影响较坏,受到学校查处,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责任追究,除扣除师德分2分外,同时扣除本学年绩效考核总分的20%。
1、歧视侮辱学生人格和民族禁忌的;擅自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的。
2、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擅自在校内外收费补课的;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贵重财物的;从事第二职业的。
3、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报刊、杂志、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的;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或加收费用的。
4、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对考核人员打击报复的。
5、参与赌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在校内外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酗酒闹事的。
6、教职工之间打架的。
7、因师德问题导致学生或家长上访或到校聚众闹事的。
8、在期末、招生、转学考试保密、监考、改卷、登分、输分、算分等环节泄密、作弊,对师生整体评价影响重大的。
9、在社会性考试中舞弊造成严重影响的。
10、拉帮结派,搬弄是非,诬告陷害、造谣中伤,制造混乱,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
(四)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受到学校责任追究和处理,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责任追究,或被媒体曝光,本学年绩效考核为0分,扣发本学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任课教师上课、辅导迟到、中途外出、早退等,导致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3、因值班或管理严重失职或有隐患不及时报告,发生火灾、被盗造成公私财物和人身安全重大损失的。
4、上课、辅导有学生未到教室,未在10分钟内报告政教处或班主任的;宿舍熄灯时有学生未在宿舍,宿管副主任未在10分钟内报告政教处主任且迅速寻找的;就餐时学生与餐厅人员发生纠纷,餐管副主任未在10分钟内报告总务处主任且迅速解决的。
5、因重大师德问题导致学生或家长上访或到校聚众闹事的。
6、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不经校长批准,私自安排学生的。
7、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组织学生或自己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黄赌毒”活动的。
9、育龄女教职工拒不按时按要求参加孕检,又无故不正常上班超过30天的;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10、违法犯罪的。
(五)师德加分标准及分值:
1、每学期组织学生、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民意测评。
每个年级按语数外教师、政史地理化生教师、音体美微机教师分类按4:
4:
2比例确定优秀、良好、一般指标。
得优秀、良好、一般每次分别加3、2、1分。
2、经处室、年级组推荐,在校委会上受到师德表扬性评价,并有办公会记录的,每次给受表彰者加0.1-0.5分。
第四条考勤(10分。
每得负1分在总得分中扣0.1分)。
(一)考勤扣分标准及分值。
1、上班迟到、忘签到、中途离岗、早退、睡岗,每次扣0.2分(宿管员睡岗扣宿管副主任的分;门岗睡岗扣保卫处主任的分)。
2、病假每天扣0.5分(请病假,销假时必须有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
请住院病假、重大病假销假时必须有住院出院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否则,按事假对待)。
3、事假每天扣1分(在本晌无课、无重要工作的前提下,每周可请3次不超过2小时的临时外出假,超过1次扣0.5分),请假时间超过2小时(含2小时)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条,领导签字批准后交办公室方可生效;不交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4、每学期事假累计在10天以上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扣发绩效工资的40%。
5、旷工每天扣10分(准假条、因公外出条不在准假后休假前交办公室备案;教师擅自调课且未到校上班;非紧急情况捎假或电话请假;把事假当病假请假的;超假;因家庭或同事纠纷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10天,报上级相关部门,解除聘用合同。
6、周一升旗、校内外大型活动、集会(含校委会、全体教职工会、班主任会、教学工作会、校本教研会、教研组集体备课、学校要求参加的研讨课、优质课、示范课等、党团队活动、期中期末和社会性考试等考务会),迟到、中途离岗、早退每次扣0.2分,请假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7、上课、辅导自习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每次扣0.5分;擅自调课(同时扣调课、被调课教师的分)每节扣1分;旷辅导每节扣2分,旷课每节扣3分。
8、行政值班迟到、早退、中途外出、请假一晌,每次扣0.5分;旷值班每晌扣1.5分。
(二)考勤不扣分项目
1、女教职工在产假结束日至孩子1周岁之间,每晌可凭一次性假条外出照顾孩子一次。
2、病假期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上班的,经批准可以不签到,按正常上班处理。
3、产假98天(剖腹产增加两周)、小产假15天(含双休日;公休假、寒暑假2天算1天);婚假7天(含双休日);父母、公婆、配偶丧假5天(含双休日);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丧假1天。
4、探亲、探夫假、晚婚、晚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含双休日;公休假、寒暑假2天算1天)。
5、因公住院的重大病假。
6、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教职工免于签到,但必须按时上下班。
(三)每学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扣除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旷工累计超过2天(超过2天,停职待岗)。
2、旷课、旷辅导自习累计超过3节。
3、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
4、事假累计超过15天。
(四)在病事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工资,追缴病事假期间收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病假累计1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医务鉴定,符合国家和我省病退条件规定的,办理病退手续。
第五条师能(10分)。
(一)教育教学理论研修(3分)。
1、积极参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教研组学习、校外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参加集体学习迟到、中途离岗、早退每次扣0.2分,请假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2、每人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每周写一篇读书笔记或读书心得。
检查时少一篇扣1分。
(二)教育理论、专业知识考核(3分)。
任课教师必须参加考核。
因公出差按达标分85%计,病假、事假按上一年得分的85%计,因公伤或法定假期不能考试者按上一年得分计。
(三)教学过程考核(4分)。
1、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总结、考试学情分析,每次按时上交加0.5分、不按时交扣1分;政治学习或心得笔记、业务学习或心得笔记每次按时上交加0.5,不按时交扣1分。
2、一、二、三年级《导学案》和四年级已形成的《练习题》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本备课组每位教师加4、3、2分。
3、每学期检查2次讲授新课的手写或电子教案(四年级进入复习后,检查教辅或练习题上的二次备课内容)和2次作业(作业见批率要求100%,亲批率要求70%以上),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4、任课教师未提前1-3分钟候课、上室外课学生未排队到上课地点的每次扣0.5分;课堂教学不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使用率高于80%时不扣分)、上课、辅导不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对影响课堂正常秩序现象不管不问,纪律较乱或提前下课,每次扣2分。
5、教务处主任、年级主任、教研室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评课30节;办公室主任、政教处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备课组长、教务处职员、教研室职员、任课教师或兼课行管人员每学期听评课26节;总务主任、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及所有不兼课中层副主任每学期听评课20节。
完成听评课节数的加5分,每少听1节课扣0.5分。
听课笔记要有听课时间、节次、授课教师姓名,且不得涂改,否则该项计零分。
6、撰写经验交流和学法指导等论文,经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推荐、教研室审查通过后,教务处统一安排经验交流会。
会后教师及时将论文上传至校园网,加1分。
7、每学期按时上传经学校评奖后的《导学案》、电子教案(含课件)、练习题及试题集等组成的电子备课包加3分,否则扣3分。
第六条工作量(25分,最高分不封顶)。
(一)教学工作量(18分,最高分不封顶)。
1、标准周正课课时数计算办法:
按濮教〔2010〕65号文件规定执行。
语、数、英10节/周,理、化、政、史、地、生、体12节/周,计算机、音、美等14节/周。
2、周辅导折合课时数计算办法:
正常自习、下午三、四节辅导均为两节计1课时工作量。
早读、晚自习一节计1课时工作量。
3、周平均加工作量课时数计算办法:
①跨课头每周加工作量1课时;毕业班教师每周加工作量1课时。
②参加中考实验辅导的教师,按课时计入工作量。
③培优班教师工作量与培优班教学成绩挂钩,在期末考试(含升级、中招考试)结束后,有1个园丁班1个培优班的年级或只有2个培优班的年级,培优班学生单科成绩有90%以上、85%以上、80%以上、75%以上进入年级前120名;有2个园丁班1个培优班的年级,培优班学生单科成绩有90%以上、85%以上、80%以上、75%以上进入年级前180名,培优班教师的工作量分别计1.8、1.7、1.6、1.5个课时。
④一、二、三年级每周给主持课间操的体育教师计工作量2课时,给其它参与组织课间操的体育教师计工作量1课时;每周给毕业班体育教师计工作量3课时;每节特长班活动课、心理咨询课给辅导教师加1课时工作量(上课方案必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实施,抽查时未上,每次扣3个课时)。
⑤参加中学生体育运动会、晨光杯运动会训练的教师,按课时计入工作量。
4、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教学工作量=周平均正课节数÷国家规定标准周课时数×9分+(周平均辅导折算课时数+周平均加工作量课时数)÷标准周课时数10节×9分。
(2)大班额教学工作量:
凡人数超过60人(不含60人)1-8人乘以1.1,超过9-16人乘以1.15。
(二)其他工作量(7分)。
1、在学校期中、期末、招生、转学考试和知识竞赛中,监语数外一场加4分、监其他学科一场加2分、监体育一晌(含参加运动会)加8分;期中、期末考试改卷、登分、合分、输分每次加20分;期中、期末考试计算教绩、班级积分每次加32分;在学校期中、期末、招生、转学考试和知识竞赛保密、排场、监考、装验订试卷、改卷、登分、输分、计算教绩、班级积分过程中,每处失误(不超出2%的失误率不扣分)扣责任教师2分(有失误找不到责任教师的扣备课组长的分);社会性考试监考,有补助不加课时,无补助每晌加5分。
2、班主任每天早上7:
10分,下午比预备时间提前30分钟进班维持课堂纪律,每周加9分(迟到扣0.5分,不到扣1.5,请假扣1分)。
3、教研组长每周加3分;备课组长每周加2.5分。
4、行政值班人员(含寒暑假值班,下同)每天加2分(晚上住校人员另加1分)。
值班时发生打架、被盗等未发现或未及时制止,每次每人扣2分。
宿管副主任(学生就餐、就寝或有其他任务时必须在岗)小礼拜周六、周日每天加1.5分,大礼拜周日下午、晚上加1分;餐管副主任小礼拜周六、周日(每天学生就餐时抽看一次)每天加1分,大礼拜周日晚上就餐时到餐厅查看,加1分。
5、在卫生检查中,所属办公室、卫生区卫生、物品摆放得“优”、“良”每人每次分别加2、1分,得“中”、“差”每人每次分别扣1、2分(宿舍给宿管副主任、餐厅给餐管副主任、门岗给保卫处主任加扣分)。
6、在校本课程开发、社会实践活动等素质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酌情加1-6分。
7、经学校批准组织的文体活动、电视台制作活动,由组织者负责考评,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适当给参与活动的教师加分。
8、每周青少年宫报告厅、红色教育家园、心理健康发展中心管理员各加3分,其他各功能室管理员加1.5分(在常规检查和各类迎检时卫生、物品摆放、活动记录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5分)。
9、任《六中报》编辑,每期加5分。
10、应急小分队成员值班,每次加1.5分。
第七条教学成绩(50分,最高分不封顶)。
(一)每届10个平行班的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分值(50分,最高分不封顶)。
1、教绩考核积分计算办法。
⑴名次教绩积分计算方法。
①在期末、中招考试中,所教班级学生在年级的单科考试成绩排名积分标准:
年级名次
1-10
11-20
21-30
31-40
41-50
51-60
加分标准
35
34
32
31
30
28
年级名次
61-70
71-80
81-90
91-100
101-120
121-140
加分标准
27
25
24
23
21
20
年级名次
141-160
161-180
181-200
201-250
251-300
301-350
加分标准
19
18
17
15
14
13
年级名次
351-400
401-450
451-500
501-575
576-650
651-750
加分标准
12
11
9
8
6
5
说明:
如学生的分数并列且跨加分段的,下一加分段与上一加分段并列学生的加分分值同上一加分段,但下一加分段的加分段人数不递增。
②担任走读班、住校班班数不均衡的任课教师(担任的走读班、住校班班数1:
1时为均衡),在计算名次教绩积分时按下列方法计算:
A、语数外学科。
以语文学科为例,若某语文教师担任两个走读班的语文课,要将两个走读班的分数调整均衡,就要把其中一个班的分数调整为住校班分数。
首先求出m=年级所有住校班名次教绩积分平均分-年级所有走读班名次教绩积分平均分,即为一个住校班高于一个走读班的平均分差;然后把其中一个班的分数加m。
若某一语文教师只担了一个走读班的语文课,如何将其调整为担任走读班、住校班数为1:
1呢?
这就需要将这个走读班分数的一半调整为住校班分数,只需将该班的分数加上m/2即可(若只担了一个住校班的语文课,只需在该班的分数上减去m/2即可)。
B、政史地理化生学科。
以政治学科为例,若某位政治老师担任5个班的课,其中2个住校班、3个走读班。
5个班中2个住校班、2个走读班已平衡,多出了1个走读班不平衡,这就需要将这个走读班分数的一半变为住校班分数,只需将这个走读班的分数加上m/2(若多出了1个住校班不平衡,只需将这个住校班的分数减去m/2)即可。
名次积分等于所得总加分除以任课班数。
⑵平均分教绩积分计算方法。
①一至四年级每班取全体学生的单科平均分进行排名,排在本年级第1名者加100分,第2名者加95分,第3名者加90分,第4名者加85分,第5名者加75分,第6名者加70分,第7名者加65分,第8名者加50分,第9名者加30分,第10名者加10分。
②担任走读班、住校班班数不均衡的任课教师,计算平均分教绩积分办法同名次教绩积分。
平均分教绩积分等于所得总加分除以任课班数。
(3)促优教绩积分计算方法。
①总分在本年级前150名(第150名并列全取)的学生,单科在本年级前10名的加20分;在11-30名的加18分,在31-50名的加16分,在51-70名的加14分,在71-90名的加13分,在91-110名的加12分,在111-130名的加11分,在131-150名的加10分(单科分数相同的按相同名次对待)。
②担任走读班、住校班班数不均衡的任课教师,计算促优教绩积分办法同名次教绩积分。
促优教绩积分等于所得总加分除以任课班数。
(4)中途接课教绩积分计算方法。
中途接课教师本次全校前三项教绩积分之和的名次,与前任教师上次期末考试全校教绩得分名次比,首次每前进一个位次加20分,以后再每前进一个位次加10分,出现退步之后不再加分。
2、教绩折合分折合办法。
(1)跨头担课,先分别在两个年级计算教绩考核积分,然后再计算出两个年级的教绩考核积分平均分,算作本人的教绩考核积分。
最后,在两个年级中的高年级进行教绩折合分排名。
(2)本年级所有教师的教绩考核积分算好后,教绩考核积分最高者的教绩折合分为50分(年级教绩考核积分最高分取在本年级排名的教绩考核积分前四名的平均分),其他教师的教绩折合分=
本年级教师的教绩折合分直接参与全校任课教师的教绩折合分排名。
3、期末考试教绩得分计算方法。
(1)期末考试同年级同学科合作加分。
在期末考试无法进行校际名次对比时,采取从全校本次教绩折合分的最后一名往前数,数到同年级同学科最后一名教师至,所得名次数为n。
为同头课教师分别为6人、5人、4人、3人、2人的同头课教师加合作分0.2n、5/6x0.2n、4/6x0.2n、3/6x0.2n、2/6x0.2n。
(2)满工作量教师期末考试教绩得分=本人教绩折合分+同年级同学科合作加分。
(3)不满工作量教师期末考试教绩得分=(本人教绩折合分+同年级同学科合作分)×实际担正课课时数与满工作量担正课课时数的商。
4、升级考试、中招考试教绩得分计算方法。
(1)升级考试、中招考试同年级同学科合作加分。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升级考试、中招考试,且能比较科学地确定全市年级学生总分前10名、前11—50名、前51-100名、校际间年级总评名次、年级单科名次的,在学校教师教绩得分算出后,再按下列加分标准为本年级每位教师加合作分:
每获1个全市总分前10名、前11-50、前51-100名的学生(含园丁班的学生)分别为本年级每位教师加5、0.6、0.3分。
获全市年级总评名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名的为本年级每位教师分别加9、8、7、6、5、4、3、2.5、2分,和上学年对比,全市年级总评名次,每进步1名为本年级每位教师另加0.5分。
获全市年级单科名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名的分别为本年级同头课教师加9、8、7、6、5、4、2、1.5、1分。
在升级、中招考试中,和上学年对比,全市年级单科名次每进步一个名次为本年级每位同头课教师另加0.5分,
(2)满工作量教师升级考试、中招考试教绩得分=本人教绩折合分+同年级同学科合作加分。
(3)不满工作量教师升级考试、中招考试教绩得分=(本人教绩折合分+同年级同学科合作加分)×实际担正课课时数与满工作量担正课课时数的商。
5、学生考试作弊、不经学校批准劝退或缺考的学生该科计零分,不加任何积分,同时仍算考核基数;经学校批准缺考的,不加任何积分,不算考核基数(该条同样适用“每届1-2个园丁班、8-9个平行班的教学成绩考核”)。
6、请产假教师教绩得分为替教教师的教绩得分。
(二)每届1或2个园丁班、8或9个平行班教学成绩考核(50分,最高分不封顶)。
1、每届8或9个平行班的教学成绩考核办法同每届10个平行班的教学成绩考核办法,每届8或9个平行班按一个考核组参与学校教师排名(50分)。
(1)设1或2个园丁班,8或9个平均分班的平行班的年级,要先将1或2个园丁班的所有学生平均模拟到8或9个平均分班的平行班后(园丁班的学生双考核),再进行模拟后的8或9个平均分班的平行班教师教绩考核积分计算。
(2)设1个新建园丁班,9个新组平行班的年级,要先让新建园丁班学生按从那班抽出回那班考核的方式模拟到9个新组平行班后(园丁班的学生双考核),再进行模拟后的9个新组平行班的教师教绩考核积分计算。
原来已分班学生在新组平行班的考核积分=(原来已分班所有学生的名次教绩积分+平均分教绩积分+促优教绩积分)/原来已分班所有学生数X原来已分班分到所有新组平行班中人数最少的班级的学生数。
2、每届1或2个园丁班的教学成绩考核,按一个考核组参与学校教师排名,园丁班教师的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分值(50分,最高分不封顶)。
⑴教绩考核积分(为名次教绩积分、促优教绩积分之和)计算办法。
①名次教绩积分计算方法。
园丁班学生的单科成绩参与全年级排名。
园丁班教师的期末考试、中招考试的名次教绩积分计算方法同其他任课教师。
②促优教绩积分计算方法。
园丁班学生的总分成绩参与全年级排名。
园丁班教师的期末考试、中招考试的促优教绩积分计算方法同其他教师。
(2)教绩折合分折合办法。
①同时在园丁班和平行班担课的,先分别按所任课班级的考试成绩计算教绩考核积分,然后再计算出在园丁班和平行班担课(同时担两个年级平行班课的算其平均分)的教绩考核积分的平均分,算作本人的教绩考核积分。
最后在折合折合分进行全校排名时,除体育教师在平行班排名外,其他教师均在园丁班进行教绩考核积分折合并排名。
只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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