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联营项目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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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联营项目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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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联营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联营项目
管理暂行规定
~~~~~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1.总则
1.1为了满足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快速发展的需要,在扩大自主经营能力的基础上,发挥企业市场准入资质和品牌优势,本着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装社会生产要素,采取联营项目的方式,提高市场占有率。
为了规范联营管理行为,防范因联营引发的债务风险和履约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工程项目是指利用联营方的良好公共关系和公司资质共同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
1.3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是以市场为指导,以维护企业信誉为保证,以避免企业风险为核心,以拓展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效益为目的,信守合同,依法经营。
1.4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以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为指导,实现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
1.5工程项目必须坚持的几个底线:
1.5.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民工保证金必须由联营方承担;
1.5.1工程项目上缴公司管理费必须在3%以上,低于3%的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1.5.3工程项目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由公司委派的在职员工;
1.5.4工程项目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由公司授权的委托人签字;
1.5.5工程项目资金必须经过公司财务账户;
1.5.6工程项目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税金由联营方承担;
1.5.7工程项目合同额建筑、市政工程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安装、装饰工程必须在300万元以上,低于前述要求合同额的特殊项目,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联营方选择原则
2.1具有一定施工能力,有满足项目施工所必备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流动资金,有较好施工业绩的法人或自然人。
2.2具有良好的信誉,有较广泛的社会关系和市场开拓能力。
2.3具有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诚意,并赞同本公司联营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服从本公司的管理,信守合同,依法经营。
3.联营方式
3.1联营双方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参与联营工程项目管理;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2联营方以公司名义跟踪工程项目信息,充分利用其良好的公共关系,有选择、有重点的参与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并投标,公司市场部提供满足项目预审或投标要求的资格预审(资信标)文件;商务、技术标原则上由联营单位自行编制,公司配合投标,如有需要也可委托公司编制,并按相应标准支付编制费;投标前必须与联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采用公司合作协议通用文本(见附件)。
3.3联营的方式
3.3.1若联营方不具备项目施工能力或不负责项目施工,则投标前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事项,项目中标且合同签订后,由公司组建项目部负责项目施工,市场部根据合作协议与联营单位签订联营协议(格式3)。
3.3.2若联营单位只承担部分工程施工,投标前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联营单位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及管理费的收取比例,项目中标且合同签订后,由公司直接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联营单位承担的部分工程施工,由市场部根据合作协议,签订联营协议(格式2)。
3.3.3若由联营单位负责项目施工,则公司委派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与联营单位共同组建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全过程管理,由市场部根据合作协议,签订联营协议(格式1);联营单位负责向公司缴纳管理费、质保金、税金及相关费用,并承担公司派出管理人员的相关费用。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公司市场部为联营工程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协调、处理联营工程项目中的有关问题。
对于联营工程项目,由联营单位与公司联营工程项目业务主管部门洽商联营事宜。
4.2公司在与联营单位洽商联营事宜时,应明确告之公司关于联营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便于联营单位考虑联营工程事宜。
4.3根据联营工程项目及联营单位的具体情况,由联营工程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对联营单位的法人资格、资金能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施工业绩、诚信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审查,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联营事宜。
4.4一旦双方达成联营合作意向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承诺交纳给公司的管理费标准、承担的相关费用及遵守公司关于联营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事项。
5.投标管理
5.1联营单位跟踪的工程信息,要及时报联营工程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由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一个项目只能由一家联营单位以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5.2投标报名时,公司可出具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和介绍信。
法定代表授权人,必须授予公司的人员。
原件查验,由公司安排人员送验;送验人员的交通费、食宿由联营单位承担。
5.3资格预审文件必须由公司编制,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
需公证机关公证的费用,由联营单位承担。
5.4投标文件的质量是提高中标率的关键,双方要积极配合。
若联营单位自行编制投标文件时,公司要给予报价审定,审查是否漏项和超低价投标,防止中标后合同难于履行而发生经济纠纷。
若由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最终报价要同联营单位商定,由双方认可。
5.5公司编制投标文件的费用按照有偿服务和优惠的原则,适当收取劳务费和资料成本费。
即:
1、公司宣传册每册收费50元;
2、资格预审文件收费100元;
3、资信标文件收费500元;
4、技术标文件收费1000元;
5、商务标文件按投标价的0.15~0.3%收取编制费;
5.6投标开标时,公司法定代表授权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见证投标过程,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
6.合同管理
6.1联营工程项目中标后,由公司与发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的签订要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6.2公司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要及时组织对联营单位的合同交底。
6.3联营工程项目需分包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好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分包队伍的选择应按公司有关要求办理。
7.施工管理
7.1一般规定
7.1.1联营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由公司独立或与联营单位共同组建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对于联合组建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派员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根据项目规模和难易程度决定,一般可派出1~3人。
派出人员原则上任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人员。
7.1.2对于联合组建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派出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公司相关岗位标准执行,其工资发放由公司支付,费用由联营单位承担。
7.1.3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
7.2施工准备
7.2.1开工前项目部应收集项目前期资料(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筑施工合同;建筑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信息价;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集规范等资料,形成电子文件报送公司一份存档。
7.2.2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图纸等,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策划工作,将策划资料报公司审核。
策划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下列资料:
◆项目管理人员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名单及通讯录)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总进度计划
◆劳动力计划表
◆拟分包计划表
◆大型机械设备一览表
◆主要物资材料进场计划表
◆施工组织总设计(格式见样表1)
7.2.3施工现场准备
7.2.3.1建立测量控制网点。
按照总平面图要求布置测量点.设置永久件的经纬坐标桩及水平桩、组成测量控制网。
7.2.3.2搞好“三通―平”(路通、电通、水通、平整场地)。
按照审批过的总平面布置图修通场区主要运输干道,接通上地用电线路,布置生产生活供水管网和现场排水系统。
按总平面确定的标高组织土方工程的挖填、找平工作等。
7.2.3.3修建大型临时设施,包括各种附属加工场、仓库、食堂、宿舍、厕所、办公室以及公用设施等。
7.3施工阶段
7.3.1质量管理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行样板制度、工序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必须进行进场检验。
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技术交底”“三级检查”制度,即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班组自检、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安装工程(电气、暖通、节能等)等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检验或抽样检验。
7.3.2安全管理
7.3.2.1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其中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而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基本具备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发现安全隐患,知道如何处理隐患,同时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活动。
二是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
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是要“勤快和细致”。
三是要有服务的心态和谦虚态度。
服务的心态和谦虚的态度是指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乐于接受建议和批评,能让作业人员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
7.3.2.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
简单说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为了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项目部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便做到安全管理有理有据,尽量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
7.3.2.3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要达到的标准,如安全经费投入,文明施工目标等等,使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同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相关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现场安全施工起指导性作用。
组织设计及方案的编制必须要有针对性。
7.3.2.4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
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培训这一课。
因此对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
安全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
有些施工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施工时认为安全就那么一回事。
具此,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农民工的流动性实在太大。
有时一个工人同时在几个施工工地流动作业,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对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极为不利。
所以本人认为现阶段大力开展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是减少“三违”现象的最有效手段。
安全技术交底应与班组安全活动相结合,严格按照班组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消除职工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
7.3.2.5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灵活运用规范标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动态复杂的工作现场。
不论项目部对安全多重视,管理制度多严格,安全教育多完善,在日常的施工作业当中依然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及发生“三违”现象,所以安全检查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相关人员必须每天对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尺度要“严”和“准”,发现隐患后应立即“按规定”要求提出整改,整改要求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商定。
同时要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避免出现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情况出现。
7.3.2.6定期做好现场安全考核工作
施工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考评小组,针对现场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的完成情况及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考评成绩可以与物质奖励挂钩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对班组也可进行相应的考核活动,考核内容要尽量采用量化,能如实的反映被考核班组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表现好的进行奖励,反之进行处罚。
目的在于对班组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增强其安全管理班组作业人员的意识,最终提高班组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作业班组整体安全意识,减少“三违”现象发生。
7.3.2.7营造现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得出的结论是:
氛围与事故成反比。
有关部门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及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就是一般的事故高发阶段,所以有必要通过声势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动来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理,我们施工现场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也需要在平时抓好安全生产氛围的建设工作,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月等形式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会议、黑板报、违章曝光栏及警示牌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现场的作业人员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
工程管理部每月月初或月末进行一次定期安全、质量月检,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实情况;施工资料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产品标识和防护;工程现场实体等方面;上级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7.3.3进度管理
7.3.3.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合同工期制定合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由公司工程部、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发放各施工班组。
7.3.3.2根据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月、周进度计划。
7.3.3.3通过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的对比,对影响进度的原因进行分析,若发现实际进度过慢并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如期完成,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如期实现。
第五条由于施工班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还拒绝接受公司合理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无法完成合同期内的工程,施工班组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3.4技术质量管理
7.3.4.1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
(1)报送方式
施组、方案可上报电子版或纸质版资料,可发送至安徽分公司工程部邮箱:
tbjtahgcglb@(字母均为小写)。
(2)格式要求
为规范集团施组、专项方案的编制水平,统一格式要求,总公司编写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格式和基本内容要求,请到部门进行拷贝。
(3)上报时间
工程开工之前15日,将施工组织设计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于各分项工程施工前15日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用于开工各项手续备案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用于指导工程的施工,工程施工前,必须重新编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
(4)审批时间
审核时间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7天,专项方案不超过5天。
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审批滞后,工程管理部会提前通知。
(5)审核、审批流程
审核、审批流程图
编号:
技术质量部:
审核人:
日期:
安全部:
审核人:
日期:
成本物资部:
审核人:
日期:
批准部门:
批准人: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批准人:
日期:
(注:
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如有特殊要求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页
7.3.4.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动态管理制度
1)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应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a)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如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的形式发生变化、装修材料或做法发生重大变化、机电设备系统发生大的调整;
(b)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并涉及工程的实施、检查或验收时;
(c)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原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已经不能正确的指导施工;
(d)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并且影响到施工方法的变化或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境、造价等造成潜在重大影响;
(e)当施工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如施工延期造成季节性施工方法变化,施工场地变化造成现场布置和施工方式改变等,致使原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已经不能正确指导施工;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重新审批后实施;
3)项目施工前,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逐级交底;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
7.3.4.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要求
依据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本节内简称“专项方案”),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及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1)专项方案内容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7.4竣工验收阶段
1)自检
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现场人员应对工程实体和施工资料进行自检。
工程实体应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施工资料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
2)预验收
自检合格后,项目部应及时与总监理工程师沟通,整理好相关资料备查,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前3-4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参加预验收。
3)编制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给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报告应当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内容。
4)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后,提前3-4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及相关人员参加。
7.5工程资料移交
(1)工程开工后,应向工程管理部报送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审表、施工图纸等资料。
(2)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向工程管理部移交整套工程资料、竣工图、施工日志;施工许可证;地勘报告;施工图审查报告;结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备案用资料及施工过程管理料,如:
施工日志。
(3)工程竣工备案后,应向工程管理部移交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包括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8.财务管理
8.1联营工程项目投标成本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税金一律由联营单位承担(第十一条第1、2款除外)。
8.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联营单位在投标前和中标后,支付到公司财务账户上。
到账后,经公司联营工程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财务转入投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退保时,退回的资金到公司财务部账户后,再经公司联营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后,联营单位到公司财务办理退保。
8.3联营工程项目税金管理。
联营工程中标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财务部代扣代缴。
若合同规定营业税及附加由业主代扣代缴的,联营项目经理部要定期向业主索要相关完税凭证,并按公司财务部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8.4联营项目经理部在向业主收款时,应到施工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税和开具发票,收到的联营工程项目工程款,一律转入公司财务指定账户,由财务部根据联营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批件,扣除管理费及公司派出人员费用后,办理相关财务付款手续。
8.4.1对于联营项目经理部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对于合同外的变更等必须以补充合同的方式予以明确,避免出现先干后算。
8.4.2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对于工程款支付应手续完备,提供发票或收据,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所有支出耗费应尽可能向对方索取发票,发票或收据的主体单位必须是公司,便于工程项目账套核算。
8.5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联营工程项目的账务核算,按公司统一要求,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并能及时提供项目全套账务及报表,便于公司会计报表的汇总编制及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
8.6联营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
工程款的使用应受监控,坚持专款专用,双方均不得挪用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9.劳务用工管理
9.1联营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9.2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包的工程,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监管分包方与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必须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对于由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直接使用的劳务用工,应由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报
请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依法签订用工合同。
9.3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对使用的劳务用工要建立劳务工花名册,制订劳务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动态掌握劳务用工的工资发放情况。
9.4联营工程项目要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统一由联营项目经理部办理工程保险,将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纳入到工程保险所涵盖的范围内。
10.统计、资料管理
10.1联营工程项目统计资料管理责任部门为项目管理部。
10.2联营工程项目应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交的主要资料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分包合同、建筑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总结
◆交工竣工验收资料、质量评定等级证书、项目安全评价资料
10.3联营工程项目统计报表(见附表)。
附表一:
联营工程项目队伍审定表
附表二:
联营工程项目统计报表
附表三:
联营工程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报表
附表四:
联营工程项目货币资金拨付表
附表五:
联营工程项目月完成工程量报表
附表六:
联营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报告表
附表七:
联营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表
附表八:
联营工程项目资金收取、使用、债权、债务情况表
附表九:
工程竣工报验单
附表十: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附表十一: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1.附则
11.1本规定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11.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联营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2、协议书(乙方为总包单位)
3、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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