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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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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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实行签到制度。
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段进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签到。
上下班时间以上级政府规定为准。
3.要按时签到。
不准他人代签,不得逾期补签。
4.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5.考勤结果将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提前10分钟上班,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
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
各功能室及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财产登记保管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摄像机、乐器、报刊图书等财物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政府备案。
2.站内所有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所有设施、财物一律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
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坚决杜绝出现公共财物遗失现象。
4.要爱护公共财物,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微机、电视、投影、摄影等科技产品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拆卸。
出现故障时应由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总结经验,掌握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工作时不办私事。
6.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7.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五、文化站站长岗位职责
1.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本地区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
2.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
3.负责抓好本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
4.协助县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5.受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
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6.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开展文化活动。
7.负责本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六、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文化业务工作。
2.具体负责文化站日常开放运行工作,做好接待群众、上网服务管理、电视及投影视频使用服务、图书馆登记整理、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3.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搞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4.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委、居委的文化室、图书室、“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村级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
5.负责监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配合上级文化部门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6.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文化站首问负责制度
1.办事群众到文化站进行文化娱乐活动或反映情况,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应热情接待前来群众,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2.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可以办理或服务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服务;应由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办理或服务的,首问负责人要将群众带到相应工作人员办公室,或告知相应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位置。
3.对前来群众请求事项,能马上办理的立即给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告知办理期限,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
4.不属于首问负责人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明确地告知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负责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帮助落实承办部门,并告知前来群众。
八、文化站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文化站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4.协助县文化部门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5.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6.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的指导下,搞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7.在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8.协助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9.受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
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九、文化站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
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服务。
2.要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注意事项。
3.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
4.工作人员要恪守职责,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5.搞好站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电子阅览室)工作制度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是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场所,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得实行经济承包、挂靠经营等方式变相经营,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除收取必要的成本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主要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有关信息、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等服务。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本室相关工作。
4.工作人员按章操作使用本室设备及声像资料;本室设备及声像资料仅限室内使用,一律不外借。
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的计算机光驱读盘要求严格,请务必使用正版且无划痕的CD、VCD、DVD光盘,尽量避免非法读盘的情况出现。
6.不得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播放、收听、收看、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7.读者和观众不得对本室计算机的软件设置做任何更改。
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自觉维护设备安全,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必须赔偿损失。
8.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禁止在声喧哗。
举止文明,保持室内安静卫生。
9.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按操作规程关闭电脑、电源,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交接班时,要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登记。
十一、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树立“服务第一,读者至上”,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2.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如有丢失、损坏图书及超期未还者,要按有关规定索赔。
3.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
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半年定期清点一次。
4.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书刊排架要准确整齐、便于检索。
5.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6.负责搞好室内卫生和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图书阅览室图书杂志阅览规定
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
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本室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5.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十三、图书阅览室借阅规定
1.图书阅览室的图书凭借书证借阅。
2.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办理。
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则收回借书证、退还全部押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如图书损坏或遗失,按书价赔偿。
4.图书阅览室图书外借。
报刊杂志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十四、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
2.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3.多功能厅的设施设备,注意防火、防盗、防非法操作。
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灯光、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5.各套设备只能由站内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
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
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6.多功能厅所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如有发现,管理者承担物品损坏或遗失造成的所有责任。
7.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8.其他单位使用多功能厅开展活动,要事先到文化站办公室履行手续,经站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9.每次开展活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开放。
对手续不全和没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放。
10.开展活动时,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
11.场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
不听劝阻者,请其离开活动场地。
12.使用单位开展活动,必须安排至少三名专职人员现场值班维持秩序。
文化站至少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管理服务工作。
如果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则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13.开展活动时,如发现安全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启动应急程序,妥善处理。
场地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十五、科技培训室管理制度
1.管理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每天必须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整理、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2.认真解答并处理好学员提出的问题,虚心学习,礼貌待人。
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和值班交接手续。
3.定期检查及维护培训室设备,做好培训室的设备登记和管理工作。
4.充分发挥培训设备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做到有专职操作人员,有活动记录,有应用效果。
5.定期组织农业实用技术、科普和各类文艺培训,及时传递市场信息,随时接待群众咨询。
6.加强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病毒、防违规操作,确保投影仪、电脑等设备及系统安全。
7.加强设备管理,节约使用材料,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正常工作运转。
8.各类培训班开班前,必须以各种形式告知广大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
十六、参训人员管理规定
1.参训人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参训人员要自觉服从培训管理人员的安排。
2.保持培训室整洁卫生,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严禁吸烟和高声喧哗。
3.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要求,遵守培训室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守则。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有关设备,遇有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者,给予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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