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52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电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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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DBZ52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电汇总
ICS35.080
L77
SZDB/Z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
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
Informationsystemprojectconstructiontechnicalspecification
--Part2:
Electronicequipmentroomsystemproject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SZDB/Z5.2—200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工程建设规范(3
5工程建设基本工作流程(16
参考文献(16
SZDB/Z5.2—2007
前言
SZDB/ZX-2006《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预计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
《总则》
——第2部分:
《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
——第3部分:
《通用布缆系统工程》
——第4部分:
《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第5部分: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第6部分:
《软件工程》
本部分为SZDB/ZX-2006的第2部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信息化办公室、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信息化办公室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诚信信息工程研究院、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负责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
徐福生、唐尖兵、周楚生、游启运、马文霞、张望、邓少斌、何建军、贺致远、刘燕青、刘威、苗茁、程燕、郝伟、冯大力。
SZDB/Z5.2—2007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
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本规范中的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建设技术规范,包括机房场地、机房面积、机房各子系统的功能、性能描述和涉及设备材料的建设规范。
本部分主要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中的电子设备机房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供各相关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参照执行,涉及保密类或特殊类机房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0408.1—2000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10408.4-2000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2000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
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
GB13836-1992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辐射干扰特性允许值和测量方法
GB13837-200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5207-1994视频入侵报警器
GB15540-1995陆地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B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343.1-2003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1部分:
发射
GB4824-2004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ZDB/Z5.2—2007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年版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T10193-1997电子设备用压敏电阻器第1部分:
总规范
GB/T12190-2006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
GB/T17618-199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9668.1—2005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
总则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9043-1999通信设备过电压保护用气体放电管通用技术条件
GB/T9254-198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极限值和测量方法
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QB1838-19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SJ31470-2002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A173-2002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2002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YD/T1363.1-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1部分:
系统技术要求YD/T1363.2-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2部分:
互联协议
YD/T1363.3-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3部分:
前端智能设备协议
YD/T1363.4-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4部分:
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9668.1—2005中规定的有关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室内装饰系统工程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建筑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电子设备机房室内装饰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地面工程、吊顶工程、隔断墙工程、抹灰工程、防水工程、隔热及保温工程、门窗工程、涂饰工程。
3.2
供配电系统工程
为电子设备机房中所有有源设备和设施提供符合要求电源的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配电柜(箱安装、测试,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安装、测试,蓄电池安装、测试,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照明、开关、插座安装、检查。
3.3
空调系统工程
为满足电子设备机房内所有电子设备对运行环境的温度、湿度要求而进行的空调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内空调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空调机组及新风机组设备安装,风管制作,风管及部件安装,管道安装,风管、管道保温,空调系统调试及综合效能试验。
3.4
消防系统工程
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烟感、温感、火灾自动报警、应急广播(可与背景广播系统合而为一,亦可单独设立、火灾早期报警、气体或干粉灭火、消防控制、消防联动。
3.5
安全防范工程
以设备安全、信息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措施以维护电子设备机房产品安全所构成的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机房管理系统、机房屏蔽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6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工程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工程是一套实时监控机房运行环境的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机房内环境设备及各子系统(如供配电、UPS、漏水、空调、消防、保安等主机进行自动监视和全面管理,监视各种设备的状态及参数,并可诊断设备部件故障,发出相应的信息提示,有效地提高机房的管理水平。
3.7
机房环境系统工程
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是指电子设备机房的室内环境。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室内空间环境、室内电磁环境、室内空气环境、视觉照明环境和室内噪声环境,有关空调环境请参见本规范空调部分的相关规定。
3.8
防雷、接地系统工程
为确保机房内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受到直击雷、雷电感应与雷电侵入波等外部条件对其的影响和破坏,电子设备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避雷针的接闪器、避雷线及避雷器等雷电防护设备,以及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机房等电位环(带和引下线系统。
4工程建设规范
4.1机房场地
4.1.1机房位置
机房位置的选择应符合水源充足、电力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远离强振源或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等条件。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4.1.2机房分区
机房的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各房间的具体含义见GB50174—93附录一名词解释。
4.1.3机房面积
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及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GB50174—93第2.2.2条规定。
4.1.4机房设备布置
机房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设备放置区、工作区;设备放置区可根据需要细分为计算机设备区及网络设备区(主机房内、供配电设备区(含UPS放置区、消防设备区、空调制冷及新风设
备区等等。
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应用管理的具体需求而定。
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其布置应便利操作。
各区可以有重叠,但消防设备区宜单独布置。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距,应符合GB50174—93第2.3.4条规定。
4.2室内装饰系统
4.2.1一般要求
机房主体结构应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特性。
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GB50174-93第四章、GB9361-1988第6条、QB1838-1993第4.1、4.2、4.4、4.5条和GB50222-1995第3.1.3条。
4.2.2地面
地面根据用户需求应选用活动地板或固定地砖。
要求耐油、耐腐蚀、柔光、不起尘、绿色环保健康的材料。
对于高等级要求的机房,需选用具有稳定的抗静电性能和承载能力的活动地板,地板下的建筑地面应平整、光洁、防潮、防尘、保温。
同时满足GB9361-1988第6条和GB50222-1995第3.1.3条规定。
对于三级负荷三类供电的机房(见4.3.1可以不选用活动地板。
地面工程质量应满足QB1838-1993第4.1条规定。
4.2.3吊顶
a吊顶内高度以0.5米~1.0米为宜;
b吊顶宜选用金属材料,可起到阻燃和屏蔽的作用,同时应具有吸音效果,可选用微孔结构铝板;
材料选择应满足GB50222-1995第3.1.3条规定;
c吊顶应易于安装和拆卸,以便于维护;
d吊顶应具有防尘功能,应美观协调、经济、耐用;
e吊顶上空的顶棚内,应刷防尘漆;
f吊顶上方安装的强电、弱电、消防等管线,应排列有序。
吊顶上安装的灯具及各种探头等应布
置合理、协调、美观;
g吊顶工程质量应满足QB1838-1993第4.4条规定。
4.2.4隔断墙
隔墙应采用防火、隔音、坚固、美观、可拆卸再组装的材料。
材料选择应满足GB50222-1995第3.1.3条规定。
4.2.5隔热及保温
机房吊顶、墙面、隔墙、地面等应具有隔热及保温功能,宜选用相应的材料。
4.2.6墙面工程
墙面需做底部处理,找平、打磨,刷高级装饰漆,色调要淡雅柔和,避免产生眩光。
装饰漆应易于清洁、不起尘,并具有防水、防霉、环保等功能。
墙面工程质量应满足QB1838-1993第4.2条规定。
4.2.7门窗
机房门窗应具有防火功能,美观协调。
网络中心区域与其他区域连通处要使用防火门,机房可使用防火玻璃门及防火玻璃隔断。
主机房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
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机房工作时需将窗户封闭,确保网络中心空气洁净、减少噪声、保证安全。
对于高等级机房,金属窗户应做防雷接地处理。
门窗工程质量应满足QB1838-1993第4.5条规定。
4.3供配电系统
4.3.1一般要求
参照GB/T2887-2000第4.5条规定,机房供电电源为:
---频率:
50Hz
---电压:
380V/220V
---相数:
三相五线或三相四线制/单相三线制
电源参数表4.3.1.1项目A级B级C级稳态电压偏移范围(%-5-+5-10-+10-15-+15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0.2-+0.2-0.5-+0.5-1-+1
电压波形畸变率(%5710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0-<44-<200200-1500
依照GB50052-1995第二章中对用电负荷等级的划分条件,对于机房供电等级,按照其工作性质和所起的重要作用划分为如下三级:
机房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表4.3.1.2等级负荷内容及供电方式
一级负荷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计算机不能工作,将影响到国计民生,导致人身伤亡和恶性事故及重大损失的。
指国防建设、工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航空、金融财政等重要部门。
采用一类供电。
二级负荷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计算机不能工作,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产、运输、通信等,给国民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的。
指科研单位和应用计算机控制系统的生产单位的机房。
采用二类供电。
三级负荷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计算机不能工作,不会引起过大的损失,指一般应用计算机做统计、查询、检索工作的计算机机房。
采用三类供电。
4.3.2供电方式
a一类供电
需建立不间断供电系统。
双供电回路加应急电源,确保系统用电电源不间断。
应急电源指:
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
3供电时间足够长的UPS电源。
b二类供电
需建立备用的供电系统。
双回路或单回路供电加UPS后备电源。
后备电源供电时间的选择,应确保计算机有足够的时间存储和处理相应的数据,使影响和损失降到最小;
c三类供电
按一般用户供电考虑。
单回路供电加UPS后备电源。
后备电源供电时间的选择,应确保计算机有足够的时间存储和处理相应的数据。
4.3.3供电设备
a配电柜或配电箱:
宜配备供机房单独使用的配电柜或配电箱;
b发电机组:
机组容量的选择,根据用户的用电等级和计算机负荷确定;
cUPS电源:
供电时间和容量,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选定;
d计算机设备专用插座:
接入UPS电源;
e机房辅助设备用电插座:
为其他设备提供电源,不经UPS提供电能。
4.3.4相关原则
a安装UPS时,外部供电先接入UPS,经过UPS再向机房供电;
b机房配电系统要与消防系统联动;
c机房内各种电力电缆和信号电缆均选用耐燃铜芯屏蔽电缆(光纤除外;
d符合GB9361-1988第7.1条规定。
4.3.5电磁兼容性
a应符合GB/T2887-2000第4.3.4条和4.3.5条规定;
b机房内动力线、信号线等均宜根据线型穿管槽敷设,金属管接头用螺丝接头连接,尽量减少接
头,在接头处互相嵌入尽可能深;
c机房内所有电力线和信号线均用屏蔽线缆;
d机房尽量避免环行配线,宜采用辐射配线。
4.4空调系统
4.4.1一般要求
a空调设备的选型及设备性能的稳定性应满足保障电子设备机房的需求,为保证机房正压要求而
引入的新风须经预处理;电气控制应含有缺相保护、停电自动延时启动等功能;冷负荷较大的机房配套的风冷空调室外机应配备冬雨季防结冰装置;
b上送风空调系统采用汇流静压箱将各单体上送风柜式空调设备合并为一个完整互为备用系统
时,各空调机组出风段应设双层帆布软接头及止回装置;
c下送风空调系统选用应结合通信机架结构及内部通信部件安装方式,须满足进出机架内部送风
气流顺畅,以保证机架垂直温差最小;各台专用下送风空调机组应实现主从控制;
d送风口平均风速应控制在2.5米/秒左右,回风口处平均风速应控制在2米/秒左右,进出空调
机房防火隔墙送风管段及回风口处均设置带电信号之防火阀;
e空调机房应配备冷凝水排水地漏及机房排渗溢水地漏,空调设备或机房地面应配备漏水探测装
置,空调机房回风口及防火门下应设置防水门坎,高度应达到200-300mm;
f下进风空调系统中的架空地板应选取优质重型产品,并保证铺设严密,以确保不造成气流短路
现象,架空地板下地面及四周墙角保温材料应选用不燃、不易碎裂、不变形、不易脱落产品,厚度及传热系数满足下楼板底面不结露要求。
4.4.2空调机组设备安装
a设备基础的位置、强度、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b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规范GB50243-2002第7.1.5条规定;
c设备稳固性、设备安装垂直及水平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d组合式空调机组及柜式空调机组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顺序和要求;各功能段之间的连接应严
密,整体应平直;机组与供回水管的连接应正确,机组下部冷凝水排放管的水封高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机组内空气过虑器(网和空气热交换器翘片应清洁完好;
e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外机和风冷整体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除应满足冷却风
循环空间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卫生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
f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内机的位置应正确、并保持水平,冷凝排放应畅通,管道穿墙处需有相关
防雨水措施;
g整体式空调机组管道的连接应严密、无渗漏,四周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
4.4.3风管制作
a风管制作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b风管下料、咬口、加固、法兰制作应按GB50243-2002第4章规定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
4.4.4风管部件与消声器制作
a空调系统中风口、风阀、排风罩等其它部件及消声器的加工制作应按GB50243-2002第5章
规定相关要求进行。
4.4.5风管及部件安装
a水平风管安装后的水平度、垂直风管安装后的垂直度,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支、吊、
托架排列距离,预埋件或膨胀螺栓牢固度,法兰连接风管的连接垫片及连接后的严密性和牢固
性等均应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第6章的要求;
b风口与风管连接的严密度、牢固度,有调节和转动装置的风口灵活性和可靠性,各类风口安装
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等均应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第6章的要求;
c各类风阀的安装位置,安装后的手动或电动装置动作灵活和可靠性及阀板关闭的严密性,防火
阀、止回阀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向等均应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第6章的要求。
4.4.6管道安装
a管料切口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重皮、毛刺、凹凸、熔渣等缺陷;
b钢制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GB50243-2002第9.3.5章节和GB50235-1997第6.1章节的
要求,管道焊接应符合GB50235-1997第5.0.1章节和GB50236-1998的有关规定;
c钢塑复合管道和沟槽式连接管道的安装应符合GB50243-2002第9.3.6章节的要求;
d金属管道的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或GB50243-2002第9.3.8章节
的要求,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GB50235-1997第6.11章节要求;
e制冷管道的接驳工艺。
若空调室内外机存在一定高差,应保证回油不受影响;烧焊铜管时宜加
轻微氮气防止内面氧化,应尽可能减少弯头数量,所选用弯头应为大通径型。
制冷管道的安装应符合GB50243-2002第8.2.5章节要求;
f冷凝水管走向。
应避免在电源及设备上方安装空调机及冷凝水管,以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冷凝
水的引流管或槽应畅通,冷凝水不外溢,管道穿墙处必须密封,不得有雨水渗入。
冷凝水管坡
度应符合设计,设计无规定时,其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软管连接的长度不宜大于150mm。
接驳到设备冷凝水管管径应大于设备排水口尺寸一号,数台合用总排水管应加大管径;
g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h管道穿墙或楼板应设钢制套管,并固定牢固,横平竖直;
i管道的检验、检查和实验应符合GB50235-1997第7章要求。
4.4.7风管、管道保温
a风管、管道粘接保温层前,应擦净风管外表污渍,适时粘贴保温层;
b保温材料切口应保证平整、下料尺寸准确。
保温胶水涂层保证完全均匀彻底;
c冷剂管道及冷凝水管等保温。
若选用下送风空调设备须在架空地板下地面及四周墙角仔细粘贴
防碎裂保温材料;铜管保温层外绑扎扎带应严实,铜管不可合并保温;
d保温管道与支吊架应垫以绝热衬垫,其厚度应与绝热层厚度相同,表面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
隙应填实。
4.4.8空调系统调试及综合效能试验
a系统调试应详细记录测试时间、地点、空调品牌、机型、电流、电压、高压压力、低压压力、
排气温度、回液温度、吸汽温度、回风温度、回风湿度、送风温度、冷凝水排放情况、加湿器试动作情况、再热器动作情况、除湿动作、漏水探测器工作状况、低气流保护装置、空气过滤
器脏堵报警情况、噪声、机外余压或回风口处平均风速、就地联网及远程监控情况、室外机模
拟冬雨季工作情况及各种保护配件动作情况,以上项目的测试应满足设计和GB50243-2002
第11章的要求;
b空调系统综合效能试验应包括送回风口空气状态参数、空调机组性能参数、机房内平面温差及
垂直温差、噪声的测定等,测试结果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及设计要求。
4.5消防系统
4.5.1一般要求
机房应安装火灾自动监测报警系统,一类供电、二类供电机房应装设气体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器,三类供电机房应配置气体灭火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系统、通风系统联锁。
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GB50174-93第八章、GB9361-1988第8条、GB50116-1998第3~10条、GB50370-2005第3~6条、GB50016-2006第8.5.5条。
4.5.2消防报警系统
机房内应装设智能烟感探测器和智能温感探测器,消防系统的设计和报警区域的划分、探头的布置、应符合GB50116-1998第3条、第7条和GB50174-93第8.2条规定。
a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b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应符合GB50116-1998第5.3条规定;
c系统供电应符合GB50116-1998第9条规定;
d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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