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协议书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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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协议书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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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协议书修改版
第一篇:
代持协议书
代持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丙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100万元,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丙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丙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5、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6、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7、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8、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
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
房产代持协议书
房产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配偶: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配偶: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与乙方系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位于:
(地址)的房产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现就该物业的委托持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该物业相关事实的确认
1.1该物业基本情况:
1.1.1地址:
;
1.1.2产权面积:
平米;
1.1.3该物业现产权登记情况:
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物业的实际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借用乙方名字,并将该物业登记至乙方名下,房屋产权证编号为:
,土地证号为:
。
第一页共一页
第二条关于物业产权的约定
2.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物业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物业实际为甲方所有,买地款、建房款、购房款、装修款、登记费等费用全部系由甲方支出。
2.2甲方享有该物业的全部产权,甲方以隐名代理的方式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第三条关于该物业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
3.1甲乙双方同意,以乙方名义负责该商铺的经营管理(包括:
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
3.2乙方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物业对外出租、出售、抵押、抵债等。
第四条关于该物业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4.1该物业的租金等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4.2因该物业使用或经营产生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3因该物业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物业发生毁损灭失风险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4甲方有权直接处分该物业,即将该物业转让、赠与给第三人,或将该物业变更到甲方自己名下,乙方应给予配合。
4.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配偶出具一份书面委托书,全权委托甲方配偶对该物业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时
第二页共二页
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配偶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该授权委托。
第五条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字):
字):
字):
见证人:
年
月
甲
方
配
偶
签约
签约地点:
第三页共三页
(
签
:
(
签
配偶(签间
:
乙方(签字)
日
时
第三篇:
股权代持协议书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股权实际所有人)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股权名义持有人)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海xx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次代持股的标的
1.1本次代持股标的为甲方在xxxx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总额的%。
1.2在代持股期间,xxxx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为持有。
第二条本次代持股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5.2条款、8.3条款规定条件成就之日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x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依法拥有相应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由xxxx直接支付给甲方。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3乙方与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进行本股权代持协议书的必备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4若xxxx经营期间发生增资扩股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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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和名义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
4.2在代持股期间,如果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书面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为持有。
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无息偿还。
4.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最晚于被查封之日起15日内提供自身所有的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五条标的股权的转让
5.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自行决定转让标的股权。
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15日内,依照甲方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5.2甲方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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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4.2款的规定,逾期未付甲方股权收益的,则每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超过15日仍未转付的,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将标的股权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且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逾期金额100%的赔偿金。
6.2乙方违反4.5款的规定,逾期未提供其他财产担保解冻标的股权的,则每日按被查封标的股权价值(被查封股权数x上一会计的每股净资产)的5%承担违约责任;超过15日仍提供担保或解封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股权净资产的3倍承担赔偿责任。
6.3乙方违反5.1款的规定,未按甲方书面通知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则每日按逾期未过户股权价值(被查封股权数x上一会计的每股净资产)的5%承担违约责任;超过15日仍未过户的,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将标的股权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乙方还应按上一年会计股权净资产的3倍承担赔偿责任。
6.4除前款规定外,乙方其他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股权净资产的3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
第七条保密
7.1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金额为上一年会计股权净资产的3倍,赔偿金不足以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含间接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若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60天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8.3当代持股的条件消失,甲方需要直接持有xxxx股权的,自相关股权登记办理完毕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在此过程中,乙方应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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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协议生效及份数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日期:
第4页共4页
年月
日
第四篇:
股权代持协议书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为***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
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
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月日于杭州
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为***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
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
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月日于杭州
第五篇:
股权代持协议书
股权代持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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