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扩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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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扩建工程
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3年7月
一、扩建项目基本概况
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位于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是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立项,由肇庆市福加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规划面积146.7hm2,其一期工程已于2008年1月22日通过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
粤环审[2008]31号),基地一期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58.7hm2,其中工业用地约23.2hm2,以进口废旧塑料再生利用产业为主,主要工艺为造粒,少量配套成型深加工工艺,预计容纳12-18家中等企业进驻,规划总废旧塑料再生利用规模为21万吨/年,规划人口5000人。
目前,该基地已先后被列为“肇庆市重点建设项目”和“肇庆市发展珠三角规划纲要重点项目”,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被列为“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广东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结合基地废旧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开发现状及发展趋势,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有限公司拟投资8500亿元对基地进行扩建,即在现有一期58.7hm2用地基础上,再增加占地21.5hm2;同时,扩大整个基地的废旧塑料生产规模,即在原有加工规模21万吨/年的基础山再增106万吨/年。
本扩建工程完成后,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的用地面积达到80.2hm2,其中,工业用地50.06ha;废旧塑料再生利用的规模增至127万吨/年,其中90%左右的废料将依赖进口,其余10%将来自国内废塑料。
整个基地的产业定位仍为废旧塑料初加工(熔融造粒)产业、深加工产业及物流仓储产业为主,不引入塑料分解、化学分解及焚烧热能利用等产业。
本扩建项目完成后,整个基地的总人口规模为4500人,包括常驻人口1500人左右、流动人口3000人左右。
二、污染源分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根据基地现有一期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类比分析,本扩建项目完成后,整个基地污染源主要来自各入驻企业的塑料清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气、工业固废物及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基地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1.废水
目前,基地建有两套、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³/d的废水处理系统,本扩建项目完成后,整个基地的废水拟采取分质收集、分质处理的方式,即基地各入驻企业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基地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分别单独收集后,分别排入各自系统进行处理,其中,各入驻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排入基地生产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后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塑料清洗工序,做到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基地绿化用水,其余废水由基地自建排水渠排入江布河,主要水污染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要求。
2.废气
结合基地能源规划及各入驻企业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本扩建工程完成后,整个基地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塑料热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及少量苯胺类污染物等,塑料破碎产生的粉尘废气,锅炉燃料废气及员工生活废气和基地道路交通废气。
其中,各入驻企业热熔造粒、注塑工序排出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等拟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组合装置处理;塑料破碎产生的粉尘拟采用布袋或静电除尘器处理;锅炉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保证各废气污染物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待远期,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管道敷设入园后,锅炉燃料将全部改为液化石油气/天然气。
3.噪声
主要来自基地内进驻各工业企业生产设备噪声、公共设施噪声及交通噪声等,其中,各入驻企业机械设备噪声拟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三类标准要求;基地公共设施噪声及交通噪声等,将通过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加强绿化带建设等,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主要来自废塑料分选过程中产生的可再利用废塑料(企业本身不再生利用)、不可利用固废(废金属、橡胶、玻璃等)及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碳,基地及各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渣等,另外,还包括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其中,可利用其他废塑料将卖给其他资源回收单位;危废和一般固废各企业分别建设暂存场所,由基地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三、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综合历史监测数据并结合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知:
江土布河除排污口上游断面的悬浮物略有超标外,其余监测断面监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新招水、绥江干流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符合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水质现状良好。
另外,河流底质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
2.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场地及周边村镇的地下水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标准要求。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SO2、NO2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及PM10、TSP的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小时浓度可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标准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选用2mg/m³作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HCl的小时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各类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5.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基地土壤的各监测点位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
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基地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地表植被绝大多数是人工植被和园林绿化群落,主要为尾叶桉林、簕竹林、灌草丛、农耕作物等。
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表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考虑到项目所在区域的植物群落净生产量较大,而南亚热带的植物种类较为丰富、且以当地常见种为主,容易恢复。
因此,评价区具有恢复良好生态环境的优越条件。
另外,本项目所在区域的野生动物种类主要以常见的动物为主,无珍稀保护、领域性较固定的野生动物栖息、觅食活动场所。
另外,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内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受保护的植物种类及珍稀濒危植物种类、古树名木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
由于本基地所在区域水环境环境较敏感,本评价推荐更有利于区域水环境保护的排污方案,即:
本基地规划企业生产废水经各企业预处理后95%循环利用,5%的尾水进入基地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塑料清洗工序;生活污水进入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由基地自建排污渠排入江土布河,经3.5km后汇入新招水,主要外排水污染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预测结果显示,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外排废水对江土布河、新招水的浓度
增值均较小,叠加背景浓度值后,均可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目前,新招水沿岸无取水口,鉴于其区划上属饮用功能,本项目外排废水中的COD、氨氮在江土布河汇入新招水断面处的水质指标值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指标值,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对新招水的饮用功能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事故情况下,由于外排废水量大、且污染物浓度高,对江土布河、新招水的水质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杜绝废水发生事故排放。
综合以上分析,在采取推荐的排污方案二、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杜绝废水发生事故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排污口的设置是合理的,其对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地下水环境影响
类比现有基地项目分析可知,在规划区各区域严格落实实施各种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周边敏感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会超过现有水平,对周边区域及敏感点的地下水水质不会产生较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周边敏感点的饮用水安全,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1)由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各预测时段,环境空气敏感点的TVOC、PM10、HCl、SO2、NOx的地面浓度最高贡献值和叠加值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各预测时段,评价范围内TVOC、PM10、HCl、SO2、NOx的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和叠加值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即预测结果表明,在最不利的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不会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现象,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在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造成区域TVOC的小时浓度出现超标现象。
因此,本扩建项目建成后,基地内各家企业必须加强管理,定期检修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其处理效率达到相应要求。
一般来说,在典型小时的气象条件下基地内所有企业的废气处理装置同时不能正常运行的机率是微乎其微的,只要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本扩建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2)本评价建议,本扩建项目完成后,本基地的生产区域周边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经调查,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点。
4.声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结果显示,在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各入驻企业的生产设备噪声对其厂界噪声影响较小,可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3类标准要求。
另外,本扩建项目完成后,进出整个基地及基地周边的主干道的车流量会大大增加,经估算,其小时车流量为49辆车、按每天24小时平均,小时车流量为16辆。
根据预测结果,车流量为50辆/小时,距路边50m时方能达到2类区夜间环境噪声标准、据路边5m左右可达到昼间2类标准;距路边15m可达到4类环境噪声标准。
结合现场调查,目前,车辆进、出基地的道路只有基地南边界外的一条乡道(自东向西),该乡道两侧的居民点相对较多,大部分居民点与乡道的距离在50m以外,仅有少部分居民点紧邻道路两侧分布,因此本评价建议基地原料运输、产品外运等尽量避开夜间进行及白天休息时间;提高原料/产品的一次运输量,减少运输车辆等,以降低因基地建设而带来交通噪声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点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影响分析
目前,基地管理部门已针对基地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性质特点,采取了相应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固体废物,将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依托现有基地已采取的措施进行处理处置,类比现有项目可知,本扩建项目新增固废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基地的建设,将造成原有地表植被消失、野生动、植物种相应减少,导致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和生态调节能力的降低;而且,随着基地的开发建设,将逐步改变区域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和生态景观,即由原来的半自然生态系统景观转为工业生产为主的人工生态景观系统。
另外,从水土保持角度考虑,本工程建设期将造成一定水土流失,必须采取完善的临时措施和工程措施,有效减轻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
但总的来说,虽基地建设带来其所在区域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完整性下降,但土地经济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园区建成投产后,将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园区附近农民可进入园区内就业,可解决当地相当部分劳动力的劳动就业问题和生活问题。
7.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基地的开发建设,将使原来的林地山地转换为城市建设用地,城市一系列配套服务设施也将建立起来,从而逐渐形成开放式城市工业系统格局。
基地其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规划项目的实施为广宁县新增大量的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有益于当地和谐社会的构建;发展工业产业,可以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促进城乡共同富裕。
五、环境风险评价
1.类比调查分析,本基地建成投产后可能的环境风险是废塑料发生火灾产生有毒有害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废水发生事故排放对江布河和新招水等纳污水体的影响以及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废气事故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本基地以加工进口废塑料为主,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粤环〔2006〕110号)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16487.12-2005),本基地要求入驻企业塑料贮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废塑料原料必须贮存在通过环保审批的专门贮存场所内;贮存场所必须为封闭设施,必须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厂房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
因此,塑料堆场一旦发生火灾,只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治理措施,不会引起其他厂家发生火灾,释放的烟雾和有毒气体量小,对基地内工作人员及周边居住区村民的身体健康等影响较小。
2.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事故排放情况下,即整个基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均发生故障造成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情况下,其外排废水污染物将造成江土布河、新招水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对于江土布河、新招水的影响较大。
目前,基地管理部门已制定了《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期工程)》,主要针对废水处理站事故、废气排放事故、火灾事故等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本扩建项目完成后,整个基地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将依托现有基地废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现有基地设置的3000m³的风险事故池可满足基地一天事故排放的总废水量,若废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基地将立即切换管道将废水引入事故应急池,并关闭基地雨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若一天内不能确保废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那整个基地将立即采取停产措施,以杜绝基地废水排入外环境,待废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后,再将事故池提升至废水处理系统逐步处理使之达标排放。
综合上述考虑,并类比现有基地一期工程可知,本扩建项目新增外排废水发生事故排放的概率极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总的来说,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大大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频率,将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本扩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六、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
1.环境容量分析
本项目扩建后,区域SO2、NOX的大气环境容量能够本基地的建设环境容量要求。
江布河的剩余环境水环境容量可以承载本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
2.总量控制指标值建议
结合扩建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特点,本评价建议以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排放量作为其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七、项目扩建合理合法性分析
综合以上分析,本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符合区域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环保规划及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可见,本扩建项目的建设和选址是合理合法的。
八、结论
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肇庆市在废旧塑料资源回收、再生转换中形成一个合理、完善的环保型回收再生利用体系,将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便于采用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增强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等。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本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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