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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镇雄县凉水沟煤矿
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凉水沟煤矿
二0一二年
目录
第一章危险性分析―――――――――――――――2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6
第三章事故响应――――――――――――――――9
第四章事故处理计划――――――――――――――9
第一节矿井火灾事故处理――――――――――――9
第二节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处理―――――――――12
第三节顶板事故处理――――――――――――――13
第四节水害事故处理――――――――――――――15
第五节提升运输事故处理――――――――――――16
凉水沟煤矿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第一章灾害分析
一、矿井概况
凉水沟煤矿位于镇雄县木卓乡木卓村,从业人员86人,主要产品为无烟煤,矿区至木卓乡有2公里,至镇雄县城39公里,至昭通市310公里,至昆明600公里.目前我矿是六证齐全,合法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采矿权人名称是镇雄县凉水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于2007年10月在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5300000730312,矿区面积为0.4838Km2。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主平硐设计皮带运煤,机轨合一,主皮带型号为DSJ-80/20型,55KW,风井为专用回风斜井,主扇为FBCDZ-NO16型,2×75KW,风量3760—1690m3∕min,风压200-2600Pa。
矿井设计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
可采煤层2层,为C5煤,平均厚度1.85米,C6煤层,平均厚度0.85米,均为低中灰、低硫、高热值无烟煤。
设计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铰接顶梁支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根据2011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瓦斯相对涌出量为6.73m3/t。
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45m3/分。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5.13m3/t。
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34m3/分。
煤尘无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为三类不易自燃。
目前我矿无采面,只有三个掘进工作面,全部在C5煤层中掘进。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矿井与镇雄县矿山救护队签订了矿山救援协议。
二、机电系统
本矿一回路10KV电源来自木卓变电所。
本矿自备600kw发电机组两台,可满足矿井通风、排水的要求。
三、提升运输
主皮带型号为DSJ-80/20型,55KW,提升绞车保护齐全,钢丝绳已送云南省安全检测中心检验,有钢丝绳检查台账,使用矿用标准矿车,维护及时。
暗斜井下山提升防跑车装置齐全,设置合理且灵敏可靠,声光信号齐全可靠,每隔40米设置了躲避峒室;
四、排水系统
矿井最大涌水量为18m³/h,正常涌水量12m³/h。
矿井已安装D46-50×7型离心泵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工作泵和备用泵能力20小时能排出24小时正常涌水量。
排水设施完全能满足矿井排水需要,并实现了两套线路供电。
主副水仓齐全,通风良好。
四、矿井地质
(一)地层
区内出露地层从老至新分别为:
下二叠统茅口组(p1m)、上二叠统峨嵋山玄武岩组(P2β)、龙潭组(P2l)、长兴组(P2c)、下三叠统卡以头组(T1k)、飞仙关组(T1f)和第四系(Q)地层,
(二)地质构造
凉水沟煤矿位于马河向斜西南端的东南翼,为一单斜构造,岩层走向北东—南西10°左右,岩层倾角12°~18°。
马河向斜位于镇雄县北部的芒部、木卓、五德镇境内,呈北东—南西向展布,向斜延伸长度约30km,其西南端宽缓,宽度达12km,向北东方向逐渐收敛;向斜中部及西南端的轴向约NE30°,到西北端其轴向逐渐转为EW方向;向斜两翼不对称,其东南翼宽缓,倾角多在25°以内,西北翼较陡,岩层倾角多在40°~60°.是镇雄煤田中主要含煤向斜之一。
矿区为缓倾斜的单斜构造,产状变化不大,断层规模小,无岩浆岩影响,属构造简单类型。
(三)水文地质
1、生产矿井水
矿井正常涌水量每昼夜120m3,雨季最大涌水量为每昼夜240m3。
2、老窑水
井田内浅部老窑存在局部积水,为防止采空区老窑突水和地面洪水灌入井下,矿上采用先探后掘的原则,并经常保持主要排水系统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矿区水文地质类型
矿区总的地势是南东、南西高,中间低的中高山区地形,白水江从矿区中部通过,利于地表水的排泄,矿区地层大多为碎屑岩裂隙弱含水层,部分岩溶裂隙水,其富水性极弱,含水层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因此矿区水文地质类型属裂隙充水为主的简单类型。
五、危险源
1、主要危险源
矿井存在的危险及有害因素的种类主要有水、火、瓦斯、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中毒窒息、机械伤人等其它因素。
2、存在形式及场所
序
号
主要危害因素
主要存在场所
主要表现形式
1
水
各采掘工作面、各种巷道及采空区、主排水系统、地质钻孔、主副井口、地面变电所、风机房。
工作面突水、钻孔导水、洪水倒灌及主要生产场所进水等。
2
火
工作面采空区、变电硐室、
炸药库房等主要生产场所、煤场。
煤层自燃发火、电器失火、地面生产生活设备火灾煤场煤堆自燃。
3
爆炸
采空区、采掘面、盲巷、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炸药库、炸药使用、运输,压力容器。
瓦斯煤尘爆炸、爆破器材管理使用不当发生的爆炸、压力容器引发的爆炸等。
4
提升
运输
主要运输巷、采掘工作面的各提升小绞车、斜巷运输处。
绞车制动失灵,斜巷跑车断绳、车辆冲撞挤压。
5
瓦斯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超限、爆炸。
6
机械
伤害
矿井生产各个环节。
特别注意回采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矿车及各皮带运输环节。
7
地压
矿井井下。
巷道底鼓、支护失稳大面积垮落、冒顶、片帮,支架压死。
8
有害
气体
主要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盲巷等。
表现为超标或积聚而发的爆炸或缺氧窒息死亡等。
9
电气
高压输配电场所使用、维修地点。
触电。
3、检测、监控的手段
矿井具备瓦斯监控系统,对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监控,能够满足对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监控。
六、风险分析
1、煤尘爆炸
该矿区范围内的可采煤层C5、C6煤层煤尘均无爆炸性危险,该矿井按煤尘无爆炸危险性进行设计,施工和管理。
在开采过程中要注意煤粉的含量,应尽量降低巷道和工作面中煤尘的含量,作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以防止煤尘及瓦斯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
2、瓦斯爆炸
本矿为低瓦斯矿井,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超限引发事故。
3、压力容器爆炸
矿井的压力容器主要有:
压风机、压风管道、锅炉、氧气、乙炔气体瓶等。
受压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水灾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矿区主要水害是地下水、老窑积水和采空区积水。
在矿井煤层露头线附近以往小煤窑分布较多,由于矿区内存在过去采煤时形成的采空区或老硐,主要水害危险有老空水、地表水危险等。
发生地点主要为采掘工作面及各种巷道,主排水系统等。
因此在采空区及老硐区开采时,要防止采空区及老硐积水突然涌出,加强防治水工作。
发生大的水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淹井。
5、火灾
井下火灾不仅会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引发灾难性事故。
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1)地面火灾
矿提升机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井维修车间、煤场、办公楼、食堂及宿舍、仓库、木场等。
(2)井下火灾
井下内因火灾(煤层自燃):
根据有资质单位鉴定结果,该矿井的C5煤层为二类自燃煤层,C6煤层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层,开采C5煤层时要按自燃煤层设计,施工和管理。
井下外因火灾:
井下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雷电引入井下引起火灾,人为造成的火灾,机械碰撞、摩擦引发的火灾。
6、冒顶灾害
(1)顶板地压灾害
镇雄县凉水沟煤矿煤矿现开采煤层为C5煤层:
C5煤层:
该煤层结构较简单,煤层层位稳定,厚度变化较小,属稳定型煤层。
煤层直接顶板为粉砂岩、泥质粉砂岩,底板为泥质粉砂岩。
煤层顶底板岩性主要为粉砂岩、泥质砂岩。
其稳定性较差,在裂隙发育地段,有利于地下水的渗入,底板为粉砂岩、砂质泥岩及泥质粉砂岩,均为软质岩组,遇水易软化。
此外,顶底板岩层中发育有多组裂隙,岩体结合力差,岩层稳固性差。
开采时漏顶、冒顶事故会时常发生,重点是采煤工作面、以及遇地质构造带、后退回采支架回撤时以及掘进工作面与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时易发生顶板事故。
因此巷道掘进中可能因空顶作业、支护不合理等问题出现冒顶伤人,以及受采动影响等因素巷道变形破坏而片帮冒顶造成事故。
7、提升运输事故
(1)提升事故灾害
本矿井在斜巷有提升设备,在提升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矿井提升事故主要包括:
提升过速、过卷、断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设施设备损坏。
(2)运输事故灾害
本矿开拓运输环节较多,矿车制动、防溜措施采取不当都有可能造成运输设备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矿车在运行过程中,因皮带输送机运输或矿车掉道脱轨、断绳、人员躲避不及时因造成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8、电气安全事故
当供电线路发生断线、倒杆、线路共振、雷击等事故,用电设备对人体可能产生电击和电伤、电火花事故,井下供电线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产生的电火花可能导致发生煤尘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井上下电气设备起火也会引发重大事故。
9、机械伤害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行(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
各类机电、水泵、风机、皮带机械、支架、轨道式机械、机加工设备等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胶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10、爆破材料爆炸
井下爆炸材料库,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管理、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将引发灾难性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爆炸品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事故救援组织体系
镇雄县凉水沟煤矿成立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施世权
副总指挥:
罗远祥
成员:
杨志徐晋扶永祥安全员瓦检员
指挥部下设事故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物资供应小组、通信信息小组、警戒保卫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
其机构图如下:
事故指挥系统图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事故救援指挥部:
负责事故的事故救援领导和决策工作。
包括:
落实国家相关事故管理政策,审定企业事故管理规划和事故预案;统一协调事故状态下的各种资源;确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指导方案;灵活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人员和专家组成员,赶赴现场处置事故。
由主要负责人(或矿长)担任总指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救援事故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援队伍实施行动;向上级单位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或邻近矿井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初步调查,总结事故救援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书面向上级单位汇报事故调查情况,协助上级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①矿长或法人是处理事故的总指挥,上级有关领导、法人、矿总工程师协助总指挥工作;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事故救援各小组负责人负责分管责任范围指挥工作。
②矿属各科室、各级管理人员、事故救援各小组必须服从救援总指挥部的命令,务必坚守工作岗位,未经总指挥同意,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擅离职守,必须认真完成事故救援总指挥部所分配的一切任务。
③事故救援总指挥部要随时同上级各有关领导保持联系,接受可行的建议和指挥,并接受驻矿特派员的有效监督。
④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对不听指挥、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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