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工程绿色施工规划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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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工程绿色施工规划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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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工程绿色施工规划讲解
1.总则………………………………………………………………………………………1
2.绿色施工总体规划框架……………………………………………………………………1
2.1绿色施工总目标……………………………………………………………………………1
2.2绿色施工规划框架…………………………………………………………………………3
3.绿色施工管理…………………………………………………………………………………4
3.1组织管理……………………………………………………………………………………4
3.2规划管理……………………………………………………………………………………6
3.3实施管理……………………………………………………………………………………6
3.4评价管理……………………………………………………………………………………7
3.5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7
4.环境保护………………………………………………………………………………………9
4.1环境保护对策和控制范围…………………………………………………………………9
4.2环境保护措施………………………………………………………………………………9
5.资源节约……………………………………………………………………………………12
5.1节约土地……………………………………………………………………………………12
5.2节电、节能源………………………………………………………………………………13
5.3节水与水资源再利用………………………………………………………………………13
5.4节材与材料再利用…………………………………………………………………………14
6.绿色施工检验与验收…………………………………………………………………………15
6.1绿色施工检查内容………………………………………………………………………15
6.2绿色施工验收……………………………………………………………………………15
附表一:
绿色施工资格验收表(开工前验收)……………………………………………16
附表二:
绿色施工过程检查表(过程中阶段性检查验收)………………………………17
附表三:
绿色施工监控指标验收表(过程检查记录与竣工汇总)………………………20
绿色施工实施规划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施工工地;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实现“四节一环保”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1.2绿色施工规划应遵守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组织施工,科学地进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文明、优质、准点、环保、节能、高效,取得更大的技术经济效益。
1.3绿色施工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分阶段实施,分区域管理以及事先、事中、事后控制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应全面、超额完成建设管理方设定的各项绿色施工管理指标。
1.4各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工前要组织编写《绿色施工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责任、有计划、有措施、有分工、有检查、有落实。
1.5绿色施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个施工单位必须务实、严肃对待,杜绝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义。
1.6本工程实施绿色施工将和达标投产(达标创优)一起考核评比,在实施中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和推广。
1.7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划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8本规划依据《绿色施工导则》编制
2、绿色施工总体规划框架
2.1绿色施工总目标
管理科学、施工一流、环境舒适、资源节约。
2.1.1资源节约目标
2.1.1.1按定额耗材节约:
⑴主要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低30%;
⑵现场用500公里以内的材料占70%;
⑶临时围栏可重复利用率达到70%。
2.1.1.2施工期间用水:
⑴现场办公室、生活区节水器配置率≥100%;
⑵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再利用量大于30%。
2.1.1.3节能(节电):
⑴施工临时用电采用声控、光控照明灯具;
⑵以满足照明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2.1.1.4施工用地:
⑴临时设施占地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控制;
⑵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2.1.1.5环境保护:
⑴土方作业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
⑵结构施工、安装装饰作业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
⑶施工现场总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附近城市背景值差
不大于0.08mg/立方米;
⑷非危害固体(废钢材、废电缆、焊条头)的利用回收率达到30%。
2.1.1.6调试期间节煤:
比全国同类机组平均燃煤低80克/KWH.
2.1.2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员工重伤、死亡及全口径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恶性未遂事件;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一般设备事故、各类设备损坏事件;
不发生负主责以上由人员伤亡构成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一般火灾事故;
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或因环保问题造成的群体事件;
不发生以下任一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1)造成企业8万元以上现金、20万元以上物品被盗抢案件;
(2)危险物品(剧毒危化品、爆炸品等)被盗、丢失或被非法转让案件;
(3)内保工作不到位被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通报批评的事件;
不发生大面积脚手架倒塌、起重机械倒塌等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群体事件。
2.1.3健康防疫目标
不发生职业病、群体食物中毒事件。
2.1.4环境管理目标
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不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
提倡节能和降耗;
控制污染物排放;
危险废物无违法处置。
2.2绿色施工规划框架
绿色施工总体规划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组成(图1)。
这六个方面涵盖了绿色施工的基本指标,同时包含了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指标。
在工程开工前进行规划,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实施绿色施工,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强调一个生态化的过程管理,始终能以节能减排、预防污染、持续改善环境为控制重点。
在全工地要求各参建单位制订“四节约一环保一管理”方案,从组织上、措施上加以落实,同时积极宣传绿色施工、绿色环保理念,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应符合绿色施工的要求,实现工程施工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图1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3、绿色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绿色施工管理是绿色施工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3.1组织管理
3.1.1绿色施工的组织机构
3.1.1.1绿色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1.1.2绿色施工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3.1.2组织机构图(见图2)
绿色施工领导小组
办公室
其
他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调
试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图2组织机构图
3.1.3工作职责
3.1.3.1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组织编写《绿色施工规划》,建立绿色施工管理网络。
②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绿色施工方案》和审批工作。
③组织协调实施绿色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④组织落实实施绿色施工中整改完善工作。
⑤开展组织教育、宣传、表扬等工作。
⑥负责组织绿色施工阶段性验收和整体验收工作。
3.1.3.2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绿色施工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②组织编写绿色施工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③积极响应领导小组的号召,负责绿色施工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绿色施工意识;
④督促各施工单位绿色施工计划的编制和上报;
⑤负责组织全员参加的绿色施工活动评比工作。
3.1.3.3监理单位职责
①监理方应对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管理承担监理责任。
②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
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③参加绿色施工阶段性验收和整体验收工作。
④协助建设单位方绿色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3.1.3.4施工单位职责:
①根据《绿色施工规划》的要求,编写相应的《绿色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
的绿色施工负总责。
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组织,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
开展考核和评比工作。
③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
体化施工,并确保绿色施工顺利开展。
④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⑤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
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⑦负责组织落实绿色施工中检查出的问题的整改工作。
⑧参加绿色施工阶段性验收和整体验收工作。
3.2规划管理
3.2.1各参建单位应根据绿色施工办公室编写的《绿色施工规划》编制《绿色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绿色施工办公室审定备案。
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作为单独章节进行描述。
3.2.2绿色施工方案应按本规划以及绿色施工导则要求编制。
3.3实施管理
3.3.1整个施工过程将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控制等)、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参照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
3.3.2各个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3.3.3根据本单位制订的《绿色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检查、考核。
3.3.4各个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原始记录。
3.3.5由建设单位绿色施工办公室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检查活动。
对实施中开展比较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3.3.6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通过对绿色施工的宣传,全工地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
3.3.7各参建单位要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
3.4评价管理
3.4.1对照本规划,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进行自评估。
各个施工单位将自评的结果上报建设管理方。
3.4.2由建设单位绿色施工领导小组下属办公室会同专家进行评估,对各施工单位的绿色施工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进行综合评估。
3.5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3.5.1场地布置:
1)本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并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各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3.5.2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1)本工程施工现场采用围墙封闭隔离方式,围墙高度为2.8m。
2)各主标段施工单位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应包括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等内容。
3)本工程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作业前,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面、详实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及相关设计文件,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或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期间应进行适时监测。
4)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地下管线安全。
5)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设备设施,例如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等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6)施工期间应设置夜间照明装置,照明亮度应充足。
7)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吊装区域、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各个施工单位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9)施工现场施工变压器所在场地上;应设置围栏、警示牌。
同时应设置灭火器。
10)汽机润滑油系统、锅炉油站油循环区域,应设置围栏、警示牌,同时应设置灭火器。
3.5.3 职业健康:
1)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2)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强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
4)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
在强噪音环境下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6)深井、管道施工、地下防腐、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进行作业前,应做好检测工作,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配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7)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8)各施工单位在夏季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9)严禁使用国家命令禁止建筑、装饰材料。
3.5.4卫生防疫:
1)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当地有关卫生标准。
2)各个施工单位的临时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3)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
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
4)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有专人定期消毒。
5)施工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存放分类垃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6)主要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7)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采取临时急救措施,并尽快向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质安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4.环境保护
4.1环境保护对策和控制范围
4.1.1环境保护对策:
1)参加本工程建设各单位的项目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职工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
2)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物资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过程中,应对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和控制,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要单独描述环境保护措施。
4.1.2环境保护控制范围
施工过程:
本项目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运行、设备维修等活动产生污染物的治理和处置。
管理活动:
电、水、汽、原材料等能源和资源管理,物资和仓库管理(易燃、易爆、药品、化学危险品、油类等)等活动产生污染物的治理和处置。
4.2环境保护措施
4.2.1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5)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进行绿化、美化。
6)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平整坚实。
7)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要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8)本工程混凝土搅拌机采用集中布置的方案,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9)施工机械应选用具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除尘、降尘装置和防治废气污染的设备;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细颗粒材料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应用篷布遮盖。
装御、堆放中应防止物料流散。
水泥临时备料场宜建在有排浆引流的混凝土搅拌场或预制场内,就近使用。
10)容易产生的扬尘的车辆运输应配备洒水车或人工洒水等降尘。
11)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12)道路施工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13)施工现场建立垃圾站。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严禁凌空抛掷。
14)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
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15)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土方转运频次,减少施工现场的土方存放量。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16)施工单位在进行拆除临时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施工作业时,房屋拆除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应当制定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防治施工扬尘等措施。
17)工程现场浇筑剩余的预拌混凝土要进行妥善再利用,严禁随意丢弃。
18)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19)工程中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
4.2.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施工运输车辆宜选用安装排气净化器的机动车,尽量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
3)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材料,并应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进行有害物质评定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5)本工程综合办公楼等民用建筑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2.3水土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6)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4.2.4噪声污染控制
1)各个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3)工程调试阶段锅炉冲管、安全门校验等应该采用消音器,以减少噪声对四周员工的影响。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如下:
序号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dB)
昼间
夜间
1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2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3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4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4.2.5光污染控制:
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3)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
在放射工作区域,设置警戒带,悬挂警告标志,并事先通知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调整好工作时间。
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区,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三项防护原则”,安全使用放射源,并随时做好使用存放记录。
4)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
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4.2.6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1)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安装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应分类存放,每日进行清除外运。
3)废弃物管理应本着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管理。
废弃物的处置必须按照国家、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建筑垃圾是主要的固体废弃物:
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金属、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
鼓励施工单位将施工、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4.2.7环境影响控制: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3)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
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
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4)各参建施工单位应对辩识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定期的跟踪监测。
5)施工场所的环境控制效果应接受地方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监测。
6)对内部和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改进。
7)各个施工单位都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4.3水土保持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范围:
根据本工程的总体布局及其项目特点,防治范围分为项目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主要包括厂区、生活区、贮灰场、进厂道路、运灰道路区、厂外取排水管线区等项目及建设过程中需要临时租用的区域。
2)预防为主,及时防治;永久性工程占地区措施,坚持“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及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3)厂区绿化措施:
根据电厂建设分区不同,分时段进行绿化,主厂房区绿化在投产后完成;
4)工程弃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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