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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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
2016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本单位在组织力量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情况,对2016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统计局、县商务和粮食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是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
保靖县迁陵镇建新路4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7367635103。
本单位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武陵山片区等相关政策实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跨县市城市群规划,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统筹促进湘西地区开发、武陵山片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1、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2、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省、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13、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4、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发布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16、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在县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许可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问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购销、进出口计划;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18、协调处理商业系统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1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内设17个职能股室(另加挂3个机构牌子):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固定资产投资股(重大项目前期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和粮食行业发展股(粮食调控与储备股)、基础产业和交通能源股、社会发展和服务业股、工业和资源环境股、西部开发办公室、高新科技和财贸金融股、外资外贸外经股、综合执法股、商品价格管理调控股、综合收费管理服务股、市场建设及运行调节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
本单位下设10个二级机构(另加挂2个机构牌子),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价格监督检查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办公室)、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价格认证中心、县节能监察中心、县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公室)、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52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38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名)。
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3人,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37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7名)。
二、项目背景
(一)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016年,全县共确定81个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5.47亿元,同比增长20.5%。
其中,69个建设项目已开工59个,开工率85.5%,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完成投资30.42亿元,同比增长17%,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85.7%;12个前期工作项目已完成项目2个,未完成项目10个。
具体情况如下:
1.69个建设项目中,37个项目投资超额完成或完成,22个项目滞后(其中7个项目形象任务滞后),10个项目未开工(其中4个形成投资)
2.69个建设项目中,16个项目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共形成投资12.36亿元。
分别是(按完成投资额量比排序):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60%)、农村饮水提质工程(220%)、农村危房改造(170%)、精准扶贫(142.9%)、桐木棋新区建设(128.3%)、轩华电解锌生产线项目(12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传统村落建设、淘汰关闭锰冶炼企业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15.4%)、梨子园小区(113.7%)、思源学校建设(111.1%)、酉溪公园建设(110%)、迁陵--清水坪公路(107.5%)、保靖国际大酒店建设(107.1%)、酉水风光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6.7%)、“张花高速保古、花里连接线”(103.3%)、“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扶”(100.6%)、房地产开发(100.3%)。
3.69个建设项目中,21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即100%完成),共形成投资7.32亿元。
分别是(按投资任务量大小排序):
东辉商业城建设、御江帝景商业开发、农村公路建设、酉水大道建设、“五小”水利工程、烟基工程、旺家页岩烧结砖生产线项目、小溪抗旱应急水源性工程、吕洞山景区开发、殡仪馆及公墓山建设、吕洞山国际大酒店建设、浣翠苑商业开发、薄弱校舍改造及迁陵学校、保靖民族中学扩建、金石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湘西光谷建设、欣晟新型材料包装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以工代赈工程、吕洞山至吉首公路。
4.69个建设项目中,7个项目未完成年度形象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或完成投资任务)。
分别是(按完成投资额量比排序):
棚户区改造(105.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05.0%)、保靖黄金茶产业园建设(103.1%)、勇盛陶瓷建设项目(100%)、长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00%)、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100%)、民政民生事业服务体系及烈士陵园建设(100%)。
5.69个建设项目中,15个项目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共形成投资4.42亿元。
分别是(按完成投资额量比排序):
G209保靖龙溪至迁陵公路(91.8%)、城区管道燃气建设(90.0%)、金海商业广场建设(89.7%)、三年绿化行动(78.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7.5%)、“数字保靖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农土资金项目”(71.2%)、梅花西加油站建设(60.7%)、城区道路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57.3%)、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55.4%,部分任务取消,尚未接到调整建设任务的报告)、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42.0%)、气象站迁建项目(35.0%)、三岔河水库引水工程(33.3%,其形象任务完成,因降低工程任务标准致使投资量降低,尚未接到调整任务的报告)、标准化厂房建设(28.0%)、电力营销基地建设(10.0%)、酉水流域保靖段污染治理(7.1%)。
6.69个建设项目中,10个项目未开工(未进场施工),其中4个项目因征地、设计等前期费用形成投资0.23亿元。
分别是(按投资任务量大小排序):
天瑞公司石煤提钒及钒铁项目建设(已递送调整任务的报告)、页岩气综合开发项目、保靖黄金茶产业城综合开发(40.0%)、职业教育中心建设(0.5%)、触控板与锂电池建设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15.5%)、三岔河水库工程、吕洞山景区自行车绿道建设、酉水国家湿地公园、世界银行贷款保靖县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提升工程(1.5%,已递送调整任务的报告)。
(二)争资争项情况
2016年全年争取资金138668.89万元,其中:
人社局8073.56万元;农业局3875万元;交通局12223.42万元;教体局资14635万元;林业局6932.35万元;环保局7409万元;住建局:
资19154.35万元;经信局资4278.5万元;文物局516万元;畜牧局资536.8万元;白云山管理局150万元;发改局1929万元;财政局资4271万元;水利局7022万元;民政局11584.8万元;扶贫办11916万元,申报重大专项1601万元;国土局4466万元;卫计局13176.71万元;民宗旅文广新局:
1006.98万元;移民局3911.42万元;以上共计138668.89万元
三、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
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
5、《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靖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发[2016]6号)
6.《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争资争项考核和奖励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7号)
7.《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保政办函[2017]6号
8、《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8〕2号)
9、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文件;
10、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
11、国家关于项目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项目发展规划(计划)及绩效目标;
12、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
13、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关制度管理规定;项目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2016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争资争项工作开展,扎实工作,争先进位,勇创佳绩,进一步推动项目工作开展,助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合理安排今后重点项目建设和争资争项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
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和争资争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影响目标实现的因素,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三)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价主要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
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
通过部分局内部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大众座谈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客观反映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和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的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大类指标构成,具体细化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二级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六类指标组成,三级指标作为最终的量化考核对象,共二十项。
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项目投入指标共20分,项目过程指标共25分,项目产出指标共15分,项目效果指标共40分。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8〕2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部署项目单位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自评。
2、收集绩效评价基础资料。
根据评价工作要求,收集财务资料,管理制度,项目总结等资料。
3、审核资料。
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
4、综合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5、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1.资金拨入情况。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函[2017]51号及《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保政办函[2017]6号文件规定,2017年2月收到县财政拨入的22016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1016000元。
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表彰情况
(1)重点建设项目先进单位(共8.9万元)
一等奖(2万元):
县发改局
二等奖(1.5万元):
城投公司县水利局
三等奖(0.8万元):
县酉水·吕洞山管理处县工业园园区管委会县教体局
优秀奖(0.5万元):
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环保局“张花高速保古、花里连接线建设协调指挥部”
(2)环境服务先进单位(共8.6万元)
一等奖(2万元):
县法院;县国土局
二等奖(1.5万元):
县政府办;迁陵镇
三等奖(0.8万元):
县规划局;县经信局
(3)先进个人(共1.4万元)
方正龙毅梁先林梁云贾光华宿云胜
彭继尧宋光欣彭润生彭健廖文德杨光禄
向涌
2)2016年争资争项工作表彰情况
(1)向上争资优秀奖(共28万元)
二等奖(4万元):
县卫计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
三等奖(2万元):
县房产局县教体局县经信局县公路局县移民局工业园管委会县民宗旅文广新局县畜牧局
(2)重大专项奖(共46万元)
财政地方债券:
县财政局(10万元)
保靖县原化工二厂遗留工业污染场地及周边区域修复项目:
县环保局(20万元)
国家专项建设基金:
县发改局(10万元)
保靖县拘留所建设项目:
县发改局(6万元)
(3)完成任务奖(共8万元)
2016年全县争资争项增速21%,超额完成增速15%的年度任务: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以上金额本单位已按照规定,已及时足额将项目资金拨付发放至各个单位及个人,资金拨付均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3.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本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遵循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单位严把审批关,杜绝了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4.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情况
通过考核表彰资金的发放,进一步扩大开放,调动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争资争项积极性,鼓励全县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了县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带动全县国民经济的加快发展,推动保靖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人民生活环境得到充分改善,生活环境更加优美,树立良好的新型城市新农村形象。
使人民更加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六、评价结论
我们认为2016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能及时到账,遵循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相关管理制度完备,并能严格遵守,达到了预期的各项绩效指标,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比较显著,项目生态环境效益良好。
根据评价小组设定的2016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5分(详见附件:
2016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附件: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争资争项考核表彰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指标(分值)
二级
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20)
项目立项(12)
项目立项规范性
(4)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4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绩效目标合理性
(4)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椐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4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绩效指标明确性
(4)
依椐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4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资金落实
(8分)
资金
到位率
(4)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4
实际到位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到位
及时率
(4)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4
及时到位资金:
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
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戴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过程
(25)
业务管理
(10)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评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4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执行有效性(4)
项目实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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