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Ⅰ类填埋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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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Ⅰ类填埋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临湘市五里街道办事处新球村
一般固废(Ⅰ类)填埋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
附图附件:
附图一:
地理位置布置图
附图二:
土地利用现状与项目位置图
附图三:
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件一:
质量保证单及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二:
项目拟建地地勘报告相关附件
附件三:
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到表
附件四:
审批登记表
附件五:
环评委托书
临湘市五里街道办事处新球村一般固废(Ⅰ类)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修改说明
1、核实编制依据、标准(大气法、清洁法、总纲)。
修改说明:
P8已更新编制依据和标准,修改章节2.1。
2、核实项目性质,说明项目入场固体废物的来源、性质,补充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报告(按浸出实验监测要求补充一般工业固废浸出试验结果)。
修改说明:
项目为Ⅰ类一般固废填埋场,补充了水浸实验检测报告(P20及附件一)
3、按一般工业固废一类场的选址要求完善选址比选,补充说明项目占地类型,说明是否占有基本农田,补充说明项目与临湘市生态公益林、生态红线划分的相符性分析。
修改说明:
P71按一类场的选址要求完善章节第7章,P5补充章节1.3.7。
4、根据入场废物来源,完善评价范围内人居、饮水、工农业生产现状及污染源现状调查,补充运输线路环境保护目标,核实填埋场保护目标。
修改说明:
修改P16表格
5、完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核实区域地质条件。
修改说明:
P48-P50按地勘报告核实章节4.1及4.3。
6、核实废渣点固废清运方式,完善清运过程中污防措施并分析其可行性,优化运输线路,防止二次污染。
修改说明:
P40补充章节3.4.2。
7、核实填埋场处置规模,核实渗滤液的水质、水量。
修改说明:
P27,核实了处置规模;P33,增加渗滤液水量计算
8、按一般工业固废一类场建设要求,完善填埋场截排水设施建设及平基方案,对照标准要求提出具体的防渗要求。
修改说明:
P30按一般工业固废一类场建设要求,完善章节3.2.7
9、完善工程土石方平衡,明确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完善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修改说明:
P33项目土石方主要为外来渣土填埋,根据地勘报告无地下水稳定水位,对地下水影响基本无影响。
项目设计有封场后的生态恢复措施(章节3.2.7.5)。
10、核实施工便道设置位置、规模,分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此提出防控及改进措施。
修改说明:
修改P36平面布置图,P38核实施工便道规模。
章节3.4.2.1提出了进行运输途中的遮盖要求。
11、根据后期可能入场的固废,完善准入条件。
修改说明:
P79明确了入场固废不得超过Ⅰ类一般固废标准,不得填埋生活垃圾,P89并完善9.3“三同时”验收。
12、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分析,按规范核实项目监测计划。
修改说明:
P82完善了章节8.3,P94补充章节10.4
13、细化补充填埋场封场生态保护措施,提出填埋场封场后管理措施。
修改说明:
P88补充了章节9.2。
14、其他完善:
P22主要工程内容及排水情况,增加表3-3;增加运营期管理措施,P88增加章节9.2
15、建设内容,P22修改表3-3。
表内写明一期、二期时间节点。
16、P29增加表3-6施工计划表。
17、P66,分析了渗滤液对地下水的影响。
18、P343.2.7.3地表水控制系统,增加了章节(4)排水流向,分析了排水路径与对场外沟渠、农田的影响。
第1章概述
1.1项目特点
临湘市五里街道办事处新球村一般固废(Ⅰ类)填埋场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
本项目项目总占地7.5hm2,由两个渣土堆放场以及运输道路组成。
其中项目红线征占地面积为7.1hm2,新修道路面积0.4hm2,总库容74.7万立方。
本建设项目作为Ⅰ类一般固废填埋场,仅接收填埋Ⅰ类一般固废,不接纳生活垃圾和Ⅱ类以上的固废,主要接纳的固废为城市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临湘陶瓷厂废渣(经检验为Ⅰ类一般固废)。
1.2工作过程
2016年6月,和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首先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进行了实地踏勘,在分析其与规范、政策相符之后派遣报告书编制人员对工程拟建区域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走访、并收集了相关资料。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2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意见进行了修改。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项目选址:
本项目在对2个选址方案进行选址比较,选取了方案一作为项目建设地点。
方案一在建设占地、库容、不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公益林、场底地质条件上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的要求及当地政策法规的规定。
(2)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占地7.5hm2,其中项目红线征占地面积为7.1hm2,新修道路面积0.4hm2,总库容74.7万立方。
建设占地符合临湘市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满足产业政策的要求。
(3)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Ⅰ类一般固废填埋场,本项目地质情况及设计满足《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的要求。
(4)工艺路线:
本项目主要工艺路线为:
修建填埋场→一般固废收集运输→填埋→封场,工艺路线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废渣的运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噪声污染。
通过论证,本项目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的要求进行建设以及管理,影响较小。
1.5主要结论
(1)该项目的建设国家和行业规范以及当地政策法规的要求。
(2)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
适应当地发展需要。
(3)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市及地方的相关规划,而且还很有必要。
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第2章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公布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5月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18日);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施行);
(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5年第35号,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1.2地方法规、政策、规划
(1)《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2)《湖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2002年修正)》;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湘政发[2006]23号);
(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湘发[2006]14号);
(5)《关于印发〈岳阳市水环境功能区管理规定〉、〈岳阳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岳政发[2010]30号);
(6)《关于印发<岳阳市水环境功能区管理规定>、<岳阳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岳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岳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岳政发〔2002〕18号);
(7)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8)临湘市“十三五”发展规划
(9)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1.3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
(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评价因子
本次项目的建设期为1年,运营至全部封场完成预计为4年。
其环境影响体现在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的全过程。
1环境空气:
评价因子为TSP,监测同时观测风向、风速、总云、低云、气压、气温等常规气象参数。
2水环境:
地表水评价因子为pH、COD、BOD、氨氮、总磷、总氮;地下水评价因子为:
pH、总硬度、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
3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Leq。
2.2.2评价标准
2.2.2.1环境质量标准
(1)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评价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评价范围内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4)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
2.2.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2)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填埋场为I类场,填埋进场渣土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表2-1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部分)
标准
标准值
一、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取值时间
TSP(mg/m3)
日平均
300
年均
2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污染物
Ph
COD
BOD
氨氮
总磷
Ⅲ类标准
6~9
20
4
1
0.2
污染物
总氮
Ⅲ类标准
1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污染物
Ph
总硬度
氨氮
溶解性总固体
高锰酸盐指数
标准值
6.5~8.5
300
0.2
1000
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dB(A)
55dB(A)
二、排放标准
污染物
TSP(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上下风向监测浓度差值
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1、表4一级
污染物
pH
CODCr
悬浮物
标准
6~9
100mg/l
70mg/l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dB(A)
55dB(A)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2.2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2.2.1评价工作等级
2.2.2.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填埋气体、运输道路场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均属于无组织排放且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量小。
因此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的规定,本次环评中环境空气评价为三级,仅做一般分析。
2.2.2.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雨水及填埋废渣的渗滤液,主要污染物为SS,经排水沟、截洪沟将地表径流和渗滤液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完大部分SS后将污水排放进入周边林地。
纳污水体冷家冲水库水质为Ⅲ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确定水环境评价做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2.2.2.3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该建设项目属于“152、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中一类固废Ⅲ类;根据“表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不敏感。
根据表2.2,该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仅做简单分析。
2.2.2.4声环境评价等级
本工程主要声源为自卸汽车、洒水车、压路机和推土机等工程车辆,声级在80~90dB(A)。
通过种植苗木进行减噪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声环境质量标准为3类,因此,该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场址外200m范围。
表2.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2.2.2.5生态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场址总占地约7.5hm2,植被以林地、灌草丛为主,不占用耕地。
工程建设对区域生物多样性无影响,生物量减少小,封场后及时补种林地和草地,亦不造成区域土壤理化性质的改变和土地的荒漠化,附近无生态敏感目标,生态评价仅做一般分析。
评价范围:
工程用地范围区域及周边200m范围。
2.2.2评价工作重点
根据工程排污和场址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评价工作重点为:
工程分析、选址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调查。
2.3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2.3.1评价范围
2.3.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本评价范围为场界外围,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2.3.1.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
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冷家冲水库。
2.3.1.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按表3确定地下水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6km2范围,即本项目场界线1.3km范围内。
2.3.1.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厂址边界及周围200m范围内。
2.3.2环境敏感区
据工程排污特点、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特征及环境规划要求,以控制和减少气型、水型污染物的排污量及其污染范围为主要目标,保护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保护水体的水质及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
表2-3环境保护目标与敏感点
类别
环境保护目标
规模、功能
相对拟建厂址厂界方位及距离
环境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口上屋
居民,7户28人
场界外SW,300m
GB3095-2012二类区··
四屋里安置区
集中居住区,约100户,480人
场界外N,600m
声环境
口上屋
居民,7户32人
场界外SW,300m
GB3096-20083类
四屋里安置区
集中居住区,约100户,480人
场界外N,600m
运输道路沿线
沿线集中居住及科教文卫区
地表水环境
冷家冲水库
灌溉
场界外SE,110m
GB3838-2002Ⅲ类
地下水环境
铁炉冲
场界周边
场界外N,23m
GB/T14848-93Ⅲ类
新球村
居住,50户,240人
场界外SW,950m
生态环境
周边植被、农田、景观等
项目占地植被以林地、灌木为主。
周围景观单一。
/
/
拟建项目影响区域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与敏感点见表2-3及图2-1。
图2-1环境敏感点示意图
2.4评价工作方法与原则
本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本工程和区域环境特点,在充分了解当地环境现状和深入分析工程污染源特征的基础上,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通过必要的现场监测,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推荐的有关模型或通过类比,预测本工程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控制规划和技术政策,以清洁生产、总量控制、技术成熟、经济合理为原则,提出本工程的污染防治措施。
(3)本着科学、公正、全面的原则,结合地方环保规划,力求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对策建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设计、生产、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5项目建设的规划相符性与必要性
2.5.1响应《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根据《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要求:
“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装备和产品制造,推动建立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体系。
”该项目属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响应了《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2.5.2为临湘市“十三五”规划实行提供基础服务
根据临湘市“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临湘市计划总投资1359亿元,推进湘北大道、河湖连通、长安文创园、浮标小镇等223个重点项目建设。
突出产业差异化、产品特种化,做大做强建材、冶炼、化工、风电、浮标、南竹、茶叶、食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十大产业。
“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的建设必将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该项目的实施为临湘市重点项目推进提供了垃圾处置的基础服务,有利于临湘市国民经济的发展。
2.5.3是《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的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规划期内,全市共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五大类,47个。
其中环保设施类2个”,根据规划中“续表七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中环保重点建设项目中有在五里街道新建垃圾处理厂12.62公顷,该项目即为该规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
2.5.4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于采用露天堆放、裸卸堆弃方式处理,这容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居民的生活生产活动造成困扰。
由于自然堆放方式比压缩填埋方式占用土地面积大,造成有限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易污染土壤及周边环境。
该项目的建设将集中处理临湘市工业园现阶段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临时堆放于工业园旁山坡上的废渣,遏制污染对环境的威胁;同时该项目为各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提供专业化的填埋服务,减少了因随意堆放建筑垃圾造成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以及生态影响等问题。
填埋场采用分块填埋、尽早封场覆盖、恢复生态的理念,使填埋场运营产生的空气、水、噪声等污染减少到最小。
2.5.5适应国际形势发展需要
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性的历史潮流与时代精神。
在WTO基本原则及其21个基本协议框架,特别是《技术的贸易性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中明确了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的绿色贸易壁垒,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发展不可能避开绿色化、生态化的严峻考验。
该项目的建设适应国际形势的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2.5.6选址、设计与规范相符性
该项目的选址、设计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固体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表2-4项目选址与设计与规范相符性
规范符合性
内容
设计方案
场址选址与规范相符性
1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符合
2
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
符合
3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符合
4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榕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符合
5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符合
6
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符合
7
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符合
8
取得当地居民认可
符合
设计与规范相符性
1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及运输,以利于后续的处理处置
符合
2
可回收利用物质和不可回收利用物质应分别收集
符合
3
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采取防遗撒、防渗漏等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应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符合
4
应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回收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符合
5
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应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符合
6
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符合
7
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导流渠,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发生滑坡
符合
8
贮存、处置场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
符合
9
贮存、处置场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必要时应设计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
符合
10
关闭或封场时,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33%。
标高每升高3~5m,应建造一个台阶,台阶应有不小于1m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的强度
符合
11
关闭或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
符合
12
关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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