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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系统遵纪守法演讲稿三篇
铁路系统遵纪守法演讲稿三篇
铁路系统遵纪守法演讲稿篇1
大家好!
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当前,xx关于八荣八耻的论述,文字平实,内涵深邃。
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亮导向。
它切合时代的要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声,也给我们带来了深深地思索。
放眼我国,经济社会总体进展良好,"xx'规划的美妙生活蓝图,让全国各族人民满怀无比的喜悦和热切之期盼。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现象,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人中还有肯定的市场。
他们思想混乱,道德缺损,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混淆不清、模糊不辩。
归纳起来,无非两个方面,一方面,不以荣为荣,表现为喜爱祖国被视为"假做作',服务群众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领',团结互助被视为"傻冒儿',诚恳守信被视为"老古板',遵纪守法被视为"不开窍',艰苦奋斗被视为"老保守';另一方面,不以耻为耻,比如,危害祖国的成了"斗士',背离人民的成了"本领',愚昧无知的成了"时尚',好逸恶劳的成了"潇洒',损人利己的成了"能耐',见利忘义的成了"聪慧',违法乱纪的成了"英勇',骄奢淫逸的成了"荣耀'。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假如说这些都比较抽象,那么,我不妨再给大家举些详细的例子。
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听说过,安徽某地出了个"小偷村',说该村不少人外出打工不以偷盗为耻,纷纷做起了"拎包'一族,令人更为称奇的是,村里村邻知晓此事后,投去的目光不是鄙夷而是艳羡,不是提防而是纵容,不是警醒而是效法;再如一些不法商家和无良商人,屡屡亮出各种各样坑蒙诱骗花招,仅3.15维权日,我们就从电视新闻中目睹了诸多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的假冒伪劣商品曝光;还有部分青少年,消失信仰危机,"痞子童谣'泛滥校内,追星追得邪乎到了崇拜黑道老大的地步,尤为严峻的是,诱发了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上升,居高不下,让多少家长痛不欲生,又令多少我的同行们痛心疾首啊。
清代闻名的思想家龚自珍说:
士皆知耻,则国无耻;士不知耻,则国之大耻。
从中可见,是否知荣辱,晓廉耻,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人格能否确立,而且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
当前,要想知荣明耻,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我认为不能脱离实际去空谈。
作为一名老师,我觉得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娃娃做起,那么最终,要从我做起。
我很清晰,我的同学都是荣辱观、廉耻观以及真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尚未形成的孩子们,也就是说,他们的人生,他们的将来,他们的前途,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我们老师去引领,也就是说,构建和谐社会的栋梁之材要靠我们去培育和造就。
这是我们的使命,这是我们的责任,这更是我们为人师表的光荣。
纵观正在跃进的沭阳,今日可能还是经济尚欠发达的地区,不久的明天,可能就是辉煌腾达的都市;客观评价我所在的东关实小,今日或许只是县城、市内小出名气的学校,明天则很有可能就是响誉全省乃至全国的名校。
这样的目标能否达到,如何达到,一要靠政策,二要靠机制,三要靠自身努力。
对此,我都布满了信念。
由于沭阳大地已经为我们的奋起和创业供应了优越的环境,学校也为我们的进展和施展才华等各方面搭起了宽敞的舞台,至于我们,沭阳176万人民中的每分子,为沭阳明日之腾飞,贡献出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更是责无旁贷。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在这江山如画、前程似锦的年月,在这辨别监赏八荣八耻的今日,在这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趋势下,作为东关实小的一名老师,作为沭阳训练战线上的一名员工,在倍感荣耀和骄傲的同时,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知荣明耻,从我做起。
我更想说的是,只要我们沭阳的每一个人都能从我做起、知荣明耻,那么,我们沭阳的明天肯定会更加绚烂、辉煌。
感谢大家!
铁路系统遵纪守法演讲稿篇2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前些天,单位领导支配我参与"八荣八耻'的演讲,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
竟不知"八荣八耻'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内容。
回到家里,女儿又缠着我玩什么《拍手歌》的嬉戏,我当时心里很烦,刚要对她发脾气,见她滔滔不绝地念着你拍一我拍一,"八荣八耻'要牢记;你拍九,我拍九,法律法规要遵守
我当时一下子就惊呆了:
连五岁的女儿都很熟识的时尚,我竟茫然不知,我为我的无知感到耻辱。
回到单位,猛然发觉办公室里处处都有"八荣八耻'的内容,才如饥似渴地给自己补起这堂时尚课来。
狂天我在这里要演讲的题目就是:
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训练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全部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当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行少的道德传承。
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宝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
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领',正如这些无视法纪法规的所谓"本领',酿成了克拉玛依大火、衡阳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伤的人间悲剧,正是这些人破坏了共和国法规的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众的法纪意识。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盼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打算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
"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需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的确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听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全都,也就必定存在看法分歧与冲突。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再高唱"谁能告知我,是对还是错?
'而是高唱"谁能告知我,是合法还是违法?
';假如有一天,五岁的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而不是"这是坏的';假如有一天,公民遇到侵害自己合法权益时能说:
"我信任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
假如那一天到来,我信任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信任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确定会到来,那一天肯定会到来!
铁路系统遵纪守法演讲稿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狂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
增加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法规,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宏大复兴,就必需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惩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正。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需遵守的行为规章,"律"是详细的规章,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
"法律是依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处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暖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进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进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
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
"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牢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殊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训练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全部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当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行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盼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打算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
"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需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的确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听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全都,也就必定存在看法分歧与冲突。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静的重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确定和赞同。
这应当是每一个乐观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静,经济进展。
如果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掌握,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进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行能安居乐业。
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峻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给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敬重与维护,就连xx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进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
今日,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行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行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
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好像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廉价、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
这是一种极其危急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傲慢。
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头懊悔、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
假如当时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
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进展的客观规律。
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慧睿智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英勇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阅历、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
当灾难降落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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