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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制通则
新上岗人员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
学习内容
课时
授课人
培训时间
培训方式
炮
制
通
则
净制、切制
2
集中培训
粉碎
1
集中培训
炒制
4
集中培训
烫、煅、炙
4
集中培训
考试
2
二、要求:
1、自7月1日以后上岗人员都必须培训;
2、授课人认真做好准备,参加人员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3、本次培训考试成绩作为继续录用依据。
泰州市仁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五日
炮制通则
药材炮制是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及其他加工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临床配方和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可供饮用的净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净制(净选加工)
使药材清洁、纯净,供切制、炮炙、配方、制剂使用。
净制后的药材称“净药材”。
净制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挑选:
除去非药用部分、杂质、变质品,分离不同的药用部位以及大小粗细分档。
2.筛选:
用适当的筛、箩,除去杂质、泥沙、灰屑以及大小分档。
3.风选:
利用风力簸扬,使药材与杂质分离。
4.淘洗:
适用于细小的果实种子类药材除去泥沙。
5.其他方法:
用刷、刮、剔、抽、碾、撞、火燎等方法,去毛、去腐肉、去心、去壳、去核、去芦、去头足翅等非药用部分。
二、切制
取净药材经清水浸泡、润漂软化后,用手工或机械切制成一定规格的片、段、丝、块,或用锉刀、刨子,将坚硬木质类、角质类药材锉(刨)成粉末或极薄片(称镑片)。
切制的目的是使药材与溶剂的接触面增大,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缩短汤剂的煎煮时间;使药物受热均匀,有利于辅料(如酒、醋、蜜等)渗入药材组织内部,提高炮炙效果。
此外,药材经切制后还便于干燥、贮藏和临床调剂制剂,并便于药材鉴别。
切制后的药材称“切制品”。
切制前的软化处理常用以下方法:
1.抢水洗:
适用于质地疏松和具有芳香性的药材,放清水中快速洗涤,及时取出,以免降低药效。
2.浸泡:
适用于质地较坚实的药材。
在清水中浸泡一定时间(必要时换水),使其组织软化至适当程度。
操作时先将药材按大小、粗细、软硬分档处理,少泡多润,并注意根据季节的气温调整浸泡时间,防止霉烂。
3.润:
适用于质地坚硬的药材虽经浸泡后仍达不到软化要求者。
取浸湿的药材置适宜容器中,以物遮盖并经常淋水保持湿润,让外部水分徐徐渗入药材组织内部至润透。
4.漂:
适用于毒性中药或含盐分等药材,放清水中反复漂洗、翻动,经常换水以漂去腥味、咸味,或降低毒性、副作用。
切制品大小厚薄的规格有:
极薄片0.5mm以下
薄片1~2mm
厚片2~4mm
短段5~10mm
段10~15mm
块8~12mm
丝皮类药材丝宽为2~3mm,叶类药材为5~10mm
其他不能切制的药材,如种子、贝壳、矿物类,一般要捣碎或研粉用。
切制品的干燥温度,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超过80℃,含挥发性成分者不超过60℃。
通常用以下方法:
1.晾干(阴干):
置通风而阳光不直晒处摊开,让水分挥散至干燥。
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药材。
2.晒干:
直接在太阳光下晒至干燥。
适用于不宜用较高温度烘干的药材。
3.烘干:
用火、蒸气或电热等方式烘焙至干燥,温度一般不超过80℃。
三、粉碎
目的是使药材和溶剂接触面积增大,便于煎出和吸收。
适用于质地坚硬不易切片的的角质、木质、矿物药材、贵重药材及需要去油制霜的果实种子类药材。
粉碎后的药材称“粉碎品”。
多用以下几种粉碎方法:
1.打、捣碎。
2.机械粉碎。
3.研碎:
用乳钵或球磨机研磨粉碎。
4.水飞法:
系用湿法研磨并分取药材极细粉的方法。
取净矿物类药或难溶于水的药材,与适量清水研磨成糊状,再加入多量的水搅拌,粗粉即下沉,细粉混悬于水中,及时倾出。
下沉的粗粉再研再飞,反复处理,与倾出的混悬液合并,静置、沉淀后,倾去上面的清水,干燥,研散过筛,即成极细粉。
粉碎品的规格为:
粗粉全部通过2号筛,过4号筛不超过40%
细粉全部通过5号筛,过6号筛不少于95%
最细粉全部通过6号筛,过7号筛不少于95%
极细粉全部通过8号筛,过9号筛不少于95%
凡研末冲服品种按细粉规格要求。
四、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方法及要求如下:
1.炒:
分清炒(不加辅料)和加辅料炒。
应大小粗细分开,分次操作,火力均匀,不断翻动,掌握温度、时间及程序,避免生熟不匀。
清炒根据炒的时间与火力、程度不同分为炒黄、炒焦、炒炭。
(1)炒黄:
取净药材用文火炒至表面微黄,或发泡鼓起,或种皮爆裂,并透出固有的气味,取出,放凉,注意防止炒焦。
炒黄可起缓和药性,利于煎出和保持药效等作用。
(2)炒焦:
取净药材,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或焦褐色,并透出焦香气,取出,放凉。
注意防止炭化。
炒焦可起缓和药性,降低毒性,增强健脾消导功效。
(3)炒炭:
取净药材,用武火或中火炒至表面呈焦黑色,内部焦黄色或焦褐色,喷洒少许水,取出,摊开,放凉。
注意要“存性”、防止灰化。
炒炭可增强或产生止血作用。
加辅料炒按所用辅料不同分为麸炒、米炒、土炒。
(1)麸炒:
用蜜麸皮。
取蜜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投入净药材或切制品,不断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颜色加深并透出香气时取出。
筛去蜜麸皮,放凉,注意防止炒焦粘麸。
每净药材100kg,用蜜麸皮10kg。
麸炒能吸收部分油分,缓和辛燥之性,减少刺激性,增强补脾作用。
(2)米炒:
取浸湿的米置锅内,用中火炒至米冒烟时,立即投入净药材共炒,至药材呈黄色,米呈焦黄色时取出,筛去米,放凉。
每净药材100kg,用米20~30kg。
米炒能缓和燥性,增强补中益气功能,降低毒性,矫正不良气味。
(3)土炒:
取灶心土(或洁净黄土)研细粉,置锅内用中火或武火翻炒至土呈疏松状态,投入净药材拌炒至表面呈土色,并透出药材固有香气时,取出,筛去土,放凉。
土炒能增强固脾止泻的功效或降低刺激性。
2.烫:
用洁净河砂、蛤粉或滑石粉。
取辅料置锅内,用武火炒热后,投入净药材,不断翻动,烫至鼓起或酥松时取出,筛去辅料,放凉,如需醋淬时应趁热投入醋中淬酥。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蛤粉或滑石粉30—40kg,河砂适量。
烫制可使药材质地酥脆松泡,便于煎煮和粉碎,并降低毒性或副作用及矫臭矫味。
3.煅:
将药材直接或间接放在火上煅烧,可改变药性,增强疗效,除去杂质,减少或消除毒性和副作用,并使药材质地松脆,便于粉碎与煎煮。
根据操作方法和具体要求分为:
(1)明煅(锅煅):
取净药材,砸成小块置锅内或其他适宜的容器内,用武火煅至红透或酥脆,取出,放凉,碾碎。
含有结晶水的矿物药,不要求煅红,但须煅至结晶水完全蒸发,全部呈蜂窝状时取出。
明煅时注意药材宜大小分开,分别煅制;且宜一次煅透,中间不得停火。
避免部分已过火,部分未煅透。
(2)扣锅煅(焖煅):
取净药材置锅内,上扣一锅,于两锅接口处贴数层湿纸条,并用盐黄泥封固,上压以重物。
先用文火,后用武火煅烧至透(全部炭化)。
在煅烧过程中如有浓烟从锅缝冒出,须及时用盐黄泥填封,防止空气进入,以免药材灰化。
为掌握煅的程度,可先用白纸条贴于扣锅底上(或放米少许),待纸或米变黄则为煅透。
停火,待完全冷透,再开锅取出。
适用于质地轻松,炒炭易灰化的药材。
(3)煅淬:
取净药材,直接放在无烟炉火中或适宜容器内,煅至红透,趁热投入食醋或其他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如不酥,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适用于质地坚硬的矿物类药材。
4.炙:
取净药材与液体辅料拌炒。
根据所用辅料不同分为:
(1)蜜炙:
取炼蜜加适量开水稀释后,加入净药材中拌匀,闷透,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药材表面呈老黄色、松散不粘手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炼蜜25kg。
(2)酒炙:
取净药材加黄酒拌匀,闷润至酒被吸尽,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表面呈微黄色或色泽加深,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黄酒10kg。
(3)醋炙: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闷润至醋被吸尽,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表面干燥,微焦,放凉。
或取净药材,置锅内炒至表面熔化发亮(树脂类)或炒至表面色泽改变,有腥气溢出(动物粪便类)时,洒一定量米醋炒至微干,取出,摊开,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醋20kg,必要时可加适量水稀释。
(4)姜汁炙:
取净药材加姜汁拌匀,闷润至姜汁被吸尽后,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表面呈黄色,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鲜姜10kg或干姜3kg。
(5)盐水炙:
取净药材加食盐水(1份食盐加3—4倍量水)拌匀,闷润至食盐水被吸尽后,置锅内(或先将净药材放锅内,边拌炒边加食盐水),以文火炒至表面呈黄色或焦黄色,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食盐2kg。
(6)吴茱萸汁炙:
取净药材或切制品,加吴茱萸汁拌匀,闷润至汁吸尽,用文火炒干,取出,放凉。
每净药材100kg,用吴茱萸6kg。
(7)鳖血炙:
取净药材或切制品,加新鲜鳖血拌匀,文火炒干,取出放凉。
每净药材100kg,用新鲜鳖血12.5kg(用黄酒25kg稀释)。
(8)米泔水炙:
取净药材加米泔水拌匀,稍闷后,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表面显微黄色。
(9)油炙:
用羊脂油、麻油。
羊脂油炙:
取羊脂油置锅内加热溶化后去渣,投入净药材拌匀,用文火炒至油被吸尽,药材表面呈油亮时,摊开,放凉。
每净药材100kg,用羊脂油20kg。
油炸:
取麻油置锅内加热至沸腾时,投入净药材用文火炸至酥脆,取出,沥去油,放凉。
5.蒸制:
取净药材加辅料(酒、醋等)或不加辅料(清蒸),置适宜容器内密封,隔水加热蒸透或至一定程度时取出,干燥。
蒸制可改变药性,减少副作用,保存药效,易于切片和利于贮存。
6.煮制:
取净药材,加入液体辅料或固体辅料(需先捣碎)及适量清水,共煮至辅料汁吸尽或切开后内无白心时,取出,干燥。
或稍凉,切片,干燥。
有毒药材煮制后的剩余汁液,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弃去。
煮制可消除或降低药物的毒性(如川乌),改善药性,增强药效(如远志),去除污物,清洁药材(如珍珠中的花珠)。
7.豆腐制:
取净药材置适宜容器中加豆腐,按上述“煮制法”或“蒸制法”炮制。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豆腐30kg。
8.炖制:
取净药材加入液体辅料,置适宜的容器内密闭,隔水加热或用蒸气炖透至辅料完全吸尽时,取出,干燥。
9.酒制(酒蒸或酒炖):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用蒸法或煮法制至规定程度。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黄酒20kg。
10.醋制(醋蒸或醋煮):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用蒸法或煮法制至规定程度。
除另有规定外,每净药材100kg,用醋20kg,必要时可加适量水稀释。
11.煨制:
取净药材用湿面或湿纸包裹,或用吸油纸均匀地隔层分放,进行加热处理,或将药材埋入生麸皮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取出放凉,也可将药材直接置火上烘烤。
煨制可除去药材中部分挥发性及刺激性成分而缓和药性,减少副作用。
每净药材100kg,用生麸皮50kg。
12.燀制:
取净药材投入沸水中,翻动片刻,捞出。
有的种子类药材,燀至种皮由皱缩至舒展能搓去时捞出,放凉水中浸泡,除去种皮,晒干。
燀制可破坏酶,使有效成分(如苷类)不被分解而易于保存。
13.焙制:
取净药材置金属容器或锅内,用文火加热,至表面颜色加深,质地酥脆,取出放凉。
便于粉碎和贮存。
14.制霜法:
取净药材碾成泥状,经加热后压榨除去油脂(去油成霜)或渗析风化、升华(析出结晶成霜)使成符合一定要求的松散粉末。
可缓和药性,降低毒性,如巴豆霜、西瓜霜。
15.提净法:
利用药物在不同温度下,其水中溶解不同的性质,通过溶解、重结晶使药物析出结晶以除去杂质,可纯净药物,如芒硝、硇砂。
16.发芽法:
取成熟无虫蛀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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