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设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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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设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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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设备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一、说明5
二、招标文件6
三、投标文件6
四、投标9
五、开标及评标10
六、授予合同12
七、中标服务费13
八、其它事项13
第三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14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18
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参考)48
一、说明28
二、设备条款28
三、合同文件28
四、技术资料28
五、质量保证29
六、培训29
七、验收29
八、设备发运、包装及运输29
九、交货期及交货方式30
十、付款方式30
十一、违约责任30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0
十三、仲裁30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30
十五、合同的份数30
第六章附件32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受宣恩县民族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用设备采购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服务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STBN-SCC-2015-361
二、招标项目名称:
宣恩县民族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壹
(包含货物的供应、生产、采购、运输、检验、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
2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壹
3
纤维膀胱镜
壹
4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壹
四、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整体性投标;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拟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函等(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盖鲜章)到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9日9:
00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5室。
十、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交纳账户: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561257523950
行号:
840368-11751
开户行:
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宣恩县民族医院
联系人:
秦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楼602室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彭付江
附: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人”系指宣恩县民族医院。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需方”系指在合同的需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即:
招标人。
2.5“供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即:
中标人。
2.6“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
2.7“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必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其它相关的承诺义务。
3.合格投标人
3.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符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认同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愿意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义务者,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废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7.2补充或修改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3如有必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推迟投标截止时间,以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进行响应。
7.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9.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9.2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9.3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10.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的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在“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内分别填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运输费”、“调试费”、“备品备件费”、“总金额”、“投标报价”。
空项用“无”表示。
12.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是一个整体,投标人需整体性投标;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12.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12.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3.投标币种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14.资格证明文件
1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14.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14.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14.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4.5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
14.6产品经销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14.7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4.8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14.9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4.10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如ISO9001、ISO9002、ISO14000等。
14.11投标产品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
14.12投标人(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业绩说明。
14.1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14.14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分布情况。
14.15其他
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的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的适用性。
15.2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
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5.2.4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而造成的不利后果。
15.3投标人对货物需求的商务要求必须响应,任何负偏离可导致废标。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7.投标文件的书写、签章、数量及装订的要求
17.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用A4纸胶装成册,不接受使用拉杆夹或合页夹装订的投标文件。
17.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
17.4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后果自负。
17.5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所有其它投标文件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每页右下角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小签)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才有效。
17.6投标文件一式六份。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8.2每包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以收到时间为准)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18.3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8.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8.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签字。
19.2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应在封面上标明:
19.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所指明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9.2.2招标项目名称;
19.2.3招标编号;
19.2.4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9.2.5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副本”字样。
19.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3”的格式认真填写“开标大会唱标报告”,并将“开标大会唱标报告”单独用标准信封密封,在封皮上注明“开标大会唱标报告”字样,装入正本投标文件密封文件袋中。
19.4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识和递交的投标文件,引起误投和提前开封等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0.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若延长原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书面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切相应权力和义务受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标及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仪式的代表应同时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函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1.3唱标内容:
即“开标大会唱标报告”的内容。
21.4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记录,并存档。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初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需方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标准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验证投标保证金,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确定。
22.3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初审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3.1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不足的;
22.3.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的;
22.3.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2.3.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任何开标后之外的证明。
2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2.5.5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3.评标
23.1评标,仅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评议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内容为依据。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
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权重。
23.2商务
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23.3技术
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23.4价格
23.4.3投标人的价格优惠条件:
投标人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将被重视。
23.5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
23.6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泄露。
23.7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任何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将导致其废标,情节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24.中标通知
24.1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
24.2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如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4.3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其他投标人发《评标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不退回投标文件。
24.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在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履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退回投标文件。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合同。
25.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6.拒签合同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7.中标人违约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组织供需双方签订供货合同。
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8.1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七、中标服务费
29.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标准收取。
八、其它事项
30.通讯地址
所有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函电按下列通讯信息和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楼602室
邮编:
430071
保证金交纳账户: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561257523950
行号:
840368-11751
开户行:
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31.最终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第三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评、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外聘专家4人。
3.2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4、评标程序
4.1投标文件的初审: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不具备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任意一项的;
2)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
4)投标文件无有效印章(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有效签字或印章)、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文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际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证明文件的;
10)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重大偏离和超出偏差范围的、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要求的;
1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不真实材料的;
14)投标人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违法行为的;
1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6)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
17)评委会认定应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4.2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财务状况及信誉;
2)交货期及质量保证措施;
2)对合同条款的响应;
3)售后服务的保证;
4)技术服务的保证;
5)投标文件的制作;
4.3.2技术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进行评审。
同时,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相关技术证明材料进行逐条核对,如发现投标文件所描述的技术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投标文件对招标要求中指标不满足,具体按照评分细则执行。
评标委员会将对由投标人报价漏项、投标设备及材料配置档次等引起的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
1)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2)投标设备及材料配置档次存在明显差异的或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将参考其他有效投标人配置对评标价做出相应价格调整;
1)评委打分:
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初审未通过的投标人不进入打分环节。
本次评标指标设置为报价、技术、商务三部分。
其中报价部分40分,技术部分40分,商务部分20分。
打分依据详见评分细则。
2)各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
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要求打分。
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每家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由工作人员进行汇总统计:
评委人数五人的,直接计算出综合得分;评委人数超过五人(不含五人)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出综合得分。
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4评标结论。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中标结果经采购方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示,如果发现中标供应商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宣布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全体评委须在评标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标准及分值
投标报价(40分)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当投标价等于基准价时,得分为35分;投标价每低于基准价3%,则在基准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高40分;投标价每高于基准价3%,则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扣除0.5分,最低30分。
技术(35分)
1.技术指标全部符合招标要求得35分。
2.未标注“*”号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低于招标要求的,每一项减1分。
3.标注“*”号的重要性技术参数低于招标要求的,每一项减3分。
4.标注“*”号的参数需列出证明文件予以佐证。
技术优势(5分)
1.竞标产品技术参数有正偏离且有有效技术资料证明的酌情给分,最多3分。
2.竞标产品品牌、档次有优势且有技术资料证明的酌情给分,最多2分。
财务(3分)
1.根据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酌情给分,最多2分。
2.根据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信用等级证明等情况评价突出的得1分,其他依次酌情减分。
信誉(3分)
1.产品宣传的客观性、技术参数响应的真实性酌情给分,最多2分。
2.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合同执行的守信度、服务及时周到与否,以及有无不良记录、违约欺骗情况等酌情给分,最多1分。
业绩(4分)
产品销售情况:
针对该产品用户量(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依据)酌情给分,最多4分。
服务(5分)
1.响应标书售后要求并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得2分。
2.提供产品服务的省内分支机构情况,得1分。
3.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及数量、有针对性强的人员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得2分。
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及优惠条件
(5分)
1.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制作要求的情况酌情给分2分。
2.实质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酌情给分3分。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一、货物需求单位:
宣恩县民族医院
二、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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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招标 文件 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