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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概论语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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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概论语用学
第五章 语用学
第一节 语用和语用学
一语用
语用就是语言运用,是指交际双方在一定的语境中话语表达和话语理解的活动。
只是掌握一种语言的语音、语汇和语法等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则,并不等于就能很好地运用语言。
要使言语交际达到理想的效果,要求交际者能根据特定的语境进行准确、得体的表达。
鲁迅的《立论》中,老师向请教立论方法的学生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
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
‘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
’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
‘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
’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
‘这孩子将来要死的。
’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
但说谎的得到好报,说必然的遭毒打。
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
‘啊呀!
这孩子呵!
您瞧!
多么……阿唷!
哈哈!
Hehe!
he,hehehehe!
’”
言语交际不仅要求说话人对话语进行恰当的表达,还要求听话人对说话人的话语进行准确理解,唐代诗人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中,“臭”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
二语用学与相关学科
语用学(pragmatics)研究在不同语境话语意义的恰当表达和准确理解,寻找并确立使话语意义得以恰当表达和准确理解基本规则和基本规律。
语用学源于哲学家对语言的探索。
语用学的概念首先是美国哲学家莫里斯(CharlesMorris)提出。
他在1938念出版的《符号理论基础》一书中,提出符号学包括三个部分:
句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
1977年在荷兰正式出版发行了《语用学杂志》(JournalofPragmatics)之后,语用学才真正作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分支学科而得到确认。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引进语用学的理论,将西方的语用学理论方法和汉语的实际结合起来,将语用学和修辞学结合起来,对语言交际现象及其规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
语用学作为语言学领域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跟语义学、修辞学都有相当密切的关联或交叉,但也有它自身的特征。
从语用学与语义学来看,语义学是研究语言意义的科学,主要研究语义的性质、类型、语义关系、语义结构和功能,以及语义的形成和演变等。
语用学和语义学都研究语言的意义。
语义学研究的是不受语境影响的语言中词语、句子本身的意义;语用学则是研究语言使用上的意义,即在特定语境中表现出来的意义。
也就是说语义学主要研究语言意义,而语用学研究的言语意义。
它们是互相联系而又互不相同的。
语用学与修辞学。
三语用要素
语用要素主要由语用主体、语用环境、话语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第二节 言语交际的原则
一、合作原则
格赖斯指出:
在言语交际中,双方都希望所说的话语互相理解,彼此总是需要互相合作的,因此都遵循合作原则来达到预期的目的。
但是实际上有时说话人故意或者被迫违反某些合作原则,这使听话人可能会上当受骗,可能知道对方不愿意合作,也可能透过话语的字面意思领会说话人的言外之意,即会话含意。
(二)合作原则的内容
格赖斯提出的合作原则包括四条准则:
1.真实准则
(1)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
(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2.适量准则
(1)所说的话应包含当前交谈的目的所需要的信息;
(2)所说的话不应少于或者超出对方所需要的信息。
3.关联准则
关联准则要求所说的话要与话题相关,即要切题。
4.方式准则
方式准则要求表达方式要清楚明白。
1)要显豁,避免晦涩;2)要明确,避免歧义;3)要简洁,避免罗嗦;4)有条理,避免杂乱。
在实际的言语交际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并不都严格地遵守合作原则的相关准则。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说话人宣布不遵守合作原则及其有关准则。
如当记者采访某些新闻当事人时或新闻发言人时,当事人或发言说:
“无可奉告”,或说“我不想谈这件事”。
“我说的已经够多了”等。
2.说话人悄悄地违反某一准则,不让受话人觉察。
结果就是使听话人产生误解或受骗。
说谎就是说话人悄悄地违反“质”的准则。
例如:
……蓦地那手又在她胸前摸了一把,六宝直叫起来,出惊地喊了一声:
“嗳哟!
”
“什么事?
”
同在那筐子边捋叶的四大娘问了,抬起头来。
六宝觉得自己脸上热烘烘的,她偷偷地瞪了阿多一眼,就赶快低下头,很快地捋叶,一边回答:
“没有什么。
想来是毛毛虫剌了我一下。
”(茅盾《春蚕》)
六宝不敢向四大娘说明是阿多在她胸前摸了一把,而撒谎说是毛毛虫剌了一下,违反了质的准则。
3.说话人在遵守合作原则时可能面临一种“冲突”,即为了维护某一准则而不得不违反另一准则。
例如:
甲:
老张家住哪里?
我找他有点事。
乙;杭州东湖区。
乙的回答符合“质”的原则,因为他确实知道老张住杭州东湖区,而甲显然是想知道老张的准确地址,但是乙的回答没有满足甲所需要的信息量,违背了“量”的准则。
但是乙的回答不故意违反“量”准则。
而是在遵循准则时面临冲突。
4.说话人意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的某一或某些准则来传递会话含义
(二)合作原则与会话含义
故意违反合作原则中的任何一条准则(或次准则),都有可能产生会话含义。
二、礼貌原则
(一)礼貌原则的提出
在格赖斯提出合作原则之后,引起了不少人对于会话原则的研究。
英国语言学家杰弗里·利奇(GeoffreyLeech)就提出了"礼貌原则"。
他认为:
"Grice在解释会话含义时和Searle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时都提到礼貌是他们分析中省去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所以我认为研究间接言语行为最有希望的途径就是扩大Grice对会话含义所作出的概括,使它除了合作原则之外,还包括其他的原则,特别要包括礼貌原则。
(二)礼貌原则的内容
礼貌原则不等同于礼貌语言,如"你(您)好"、"谢谢"、"对不起"和"再见"等,这些只是最常用的表达最普遍的人际关系的惯用语,从总体上看,礼貌原则是以"利他"作为特征的。
具体而言,礼貌原则可分为以下六条准则。
1.得体准则
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使别人少吃亏多受益。
例如:
甲:
这场比赛我们能够取胜,全亏了你的超水平发挥。
乙:
应该说是大家的功劳。
如果没有大家的积极配合,我就是有再高的水平,也无从发挥。
方珍珠孟先生,从前您欺负过我的父亲!
帮助过妈妈往外卖我!
您也说过:
共产党一到!
我们都玩完。
我要是爱记仇的话,我满可以去告你,告你陷害我!
可是,我看您这么大岁数了,不愿意那么办。
(老舍《方珍珠》)
2.慷慨准则
减少表达利己的观点,使自己多吃亏少受益。
例如:
A:
都十二点了,天真热,可以下班么?
B:
你回去休息吧,我来干。
3.赞誉准则
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对别人少贬低多赞誉。
例如:
北静王见他(宝玉)语言清朗,谈吐有致,一面又向贾政笑道:
“令郎真乃龙驹凤雏,非小王在世翁前唐突,将来‘雏凤清于老凤声’,未可量也。
”贾政陪笑道:
“犬子岂敢谬承金奖,赖藩郡余恩,果如所言,亦荫生辈之幸矣。
”(曹雪芹《红楼梦》第15回)
4.谦逊准则
减少对自己的表扬,对自己多贬低少赞誉。
例如:
着名导演张艺谋是一个极其谦虚的人。
有一次,他出席一次颁奖活动,主持人称赞他“是中国电影界大腕,其执导的片子在世界上获得奖项多达百余种,是亚洲获奖最多的电影艺术家”,张艺谋道:
“我不敢说自己是一个‘大腕’。
我不就是一个电影导演吗?
我看,跟木匠也没什么区别,人家做家具,我拍电影罢了。
”
面对主持人的称赞,张艺谋认为自己和木匠无异,他遵循了谦虚准则,故意贬低自己,显示了一个成功导演平易近人,毫不夸耀的品格。
5.一致准则
减少自己与别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尽量减少分歧增加一致。
例如:
我说:
“你不要打她歪主意。
”
李准很快的说:
“不会不会,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
我大声吼道:
“你说什么啊?
”
李准急忙改口说:
“不是不是,说错了,我这人一见到美女就紧张,一紧张就容易说错话。
我是说,兄弟如手足,女人也是手足。
”(詹炯明《爱上单身妈妈》)
李准不经意的一句话使得“我”极其愤慨,于是他急忙改口进行补救,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我”的是一致的。
因此李准后面的话语修订遵循了一致原则。
6.同情准则
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尽量增加同情减少反感。
例如:
“这些问题中最大的,当然还是男人!
”
“没错。
坏男人虽然可恨,却是可以让女性间感情更紧密的媒介!
”
“坏男人我懂,特别是两个女人如果经历过同一个坏男人,她们之间的同仇敌忾可以让她们生死相许。
”
“没错,你会看到她们坐在派对的角落,热络得像一盆火锅。
眼神之间暗送秋波,我同情你你也同情我。
‘资深’的那个表情像一个活佛,一切的痛苦已经随风飘过。
‘资浅’的那个心里还很火,他对不起她的地方重复地说。
‘资深’的不断安慰‘资浅’的这不是你的错,‘资浅’的哭说我有点不想活。
‘资深’的说他不值得你为他寻死,你死了他一点都不会觉得损失。
报复他最好的方法,是想办法认识F4。
‘资浅’的破涕为笑,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当初把他从你手中抢来,难道你不会希望我恶有恶报?
‘资深’的说我们都是女人,我们要站在同一阵线。
这世上坏男人很多,女人对女人要好一点。
”
佳佳感动得说不出话,和宝琳娜相拥而泣。
这世上坏男人很多,所有的女人要团结一致,保家卫国。
(王文华《吃玻璃的男孩》)
宝琳娜的一番话使得佳佳感动得说不出话,使得本是情敌的两个女人彼此之间相互同情,站在了一条线上。
(三)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的关系
在言语交际中,交际双方的合作非常重要。
交际双方必须有着良好的交际愿望,这样才能彼此默契,言语交际才能顺利进行。
同时言语交际也遵循礼貌原则。
礼貌原则的核心是对交际方的尊重。
所谓“一句好话三冬暖,一句恶语伤人心。
”维护对方的面子也是保证言语交际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但是在多数场合,合作原则跟礼貌原则并不能完全兼顾。
常常会发生维护礼貌原则而违背合作原则的情况。
例如:
大夫将口罩往下一拉,这下露出她整个笑脸来。
“孩子没有受伤,一切都正常。
”她边说边从办公椅上站起身。
小环不知怎么又在地上了,这回是跪倒在女大夫脚前,抱住她带一截白大褂的腿,呜呜呜地哭起来。
“大夫啊!
谢谢你呀!
”她呜呜呜地说。
女大夫给她弄糊涂了,又有点害怕和难为情:
“我有什么可谢谢的!
你的孩子本来也没事啊!
”
小环可不理会,只管抱着她的腿大哭:
“观世音再世……我们孩子起死回生……大恩大德……”(严歌苓《小姨多鹤》)
小环的话明显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质的准则,因为女大夫不可能是观世音,也没有使她的孩子起死回生,但她这么做是为了表达自己无尽的感激之情,这恰恰是遵循了礼貌原则中的赞誉准则。
又如:
甲:
小张和小梅长得很漂亮是不是?
乙:
小张是长得漂亮。
乙的回答违背合作原则中的量的准则,遵循了礼貌原则中的一致、赞誉准则。
也会发生维护合作原则而违背礼貌原则的情况。
例如:
“陈幺妹同学,既然你回来了,就不妨一块儿听听。
我的意见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
“连您自己都觉得不一定正确,干嘛还要说呢?
”
?
!
李老师怔了一怔,还是说了下去。
李老师对陈幺妹说话,违反的是合作原则中的真实原则,即李老师并不真的认为自己的意见不正确;遵循的是礼貌原则中的谦虚准则,即增加对自己的贬损。
陈幺妹的答话,违反的是礼貌原则中的一致准则(没有尽量减少与别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遵循的是合作原则中的真实准则,即直接明确地说出自己的观点。
第三节 言语行为
一、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speechacts)理论最早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提出来的。
20世纪30年代,逻辑实证主义的学说盛行。
这一学说认为逻辑-语义的真值条件是言语理解的中心。
如"鲁迅是浙江人"作为一个陈述句,逻辑真值是"真";反之,"鲁迅不是浙江人",逻辑真值就是"假"。
1955年,奥斯汀在美国哈佛大学作了一个题为《论言有所为》(Howtodothingswithwords)的系列讲座,表示了对逻辑实证主义学说的怀疑,提出了言语行为的理论。
他认为,有些一般的陈述句并不是为了作出真假的陈述。
例如:
(1)公司去年亏损30万。
(2)我感谢你为我提供了一个就业的机会。
(3)我劝你不要辞职。
(4)我宣判你服10年苦役。
(5)我保证明年聘你为教授。
奥斯汀认为,“有所述之言(叙述句)”与“有所为之言"(施为句)是不同的。
前者涉及句法和逻辑-语义的问题,后者却以语境为转移,属于语用问题。
"
二言语行为的类型
在施为句理论的基础上,奥斯汀认为言语行为并不是单一的行为,而是由若干复杂的次言语行为组成的。
奥斯汀区分出三种不同的言语行为:
1.以言述事的述事行为;
2.以言行事的行事行为;
3.以言成事的成事行为。
说话人说出一个句子,同时包含三种言语行为。
例如说话人说出:
"我明天一定来。
"这句话,就是以言述事。
而说话人说出这句话,是在作出承诺,就是以言行事。
听话人得到了说话人的允诺,感觉放心了,这就是以言成事。
行事行为的类型:
塞尔就以行事行为的目的,适切方向和所表达的心理状态为标准把行事行为分为五大类:
1.断言式
断言式的行事行为的目的是使说话人对所表达的命题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许,也就是说他必须相信自己所说的话的真实性;它的适切方向是话语适从客观世界;所表达的心理状态是相信。
如陈述、断言、结论等。
例如:
Istatethatitistrue.(我声明这是正确的。
)
Ipredictthathewillcome.(我估计他会来的。
)
2.指令式
指令式的行事行为的目的是说话人试图要听话人去做某件事情;它的适切方向是客观世界适从话语;所表达的心理状态是希望或者愿意。
如请求、命令、乞求等。
例如:
Irequestyoutostoptalking.(我请你别再说话了。
)
Iorderyoutogo.(我命令你去。
)
3.承诺式
承诺式的行事行为的目的是说话人承诺他将做某事;它的适切方向是客观世界适从话语;所表达的心理状态是意欲或打算。
如允诺、保证、威胁等。
例如:
IpromiseyouIwillhelpyouanytime.(我答应你任何时候我都会帮你。
)
Ivowtogetrevenge.(我发誓要报仇。
)
4.表情式
表达式的行事行为的目的是对话语的命题内容标明某种心理状态。
这一类行事行为没有适切方向,在实施这一类行事行为时,说话人既不试图使客观世界适从话语,也不试图使话语适从客观世界。
表情式因句子命题的内容不同呈现多种心理状态。
如道歉、祝贺、欢迎、感谢等。
例如:
Iapologizeforsteppingonyourtoes.(我很抱歉踩了你的脚。
)
Icongratulateyouonwinningtherace.(我祝贺你赢得比赛。
)
5.宣告式
宣告式的行事行为的目的是使某一事态得以实现或改变。
这一类行事行为的适切方向是双向的。
同时,说话人实施宣告式的行事行为的时候,不表达心理状态。
如宣布、任命、提名、辞职等。
例如:
Ideclarethemeetingadjourned.(我宣布休会。
)
Ijudgeyouguilty.(我判你有罪。
)
需要注意的是,宣告类是一类比较特殊的行事行为,要成功地实施宣告类的言语行为,往往还要涉及到一些语言外的习俗或一套语言外的构成规则。
例如:
“InamethisshiptheQueenElizabeth.(我命名这只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
)”中能给这条船命名的人首先必须具有命名的权力。
又如只有大会主席说“Ideclarethemeetingopen.(我宣布会议开始。
)”来使会议开始。
三间接言语行为
根据交际意图的实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言语行为分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
直接言语行为是指说话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自己的交际意图的言语行为。
比如,在实际的交际过程中,说话人用疑问句表达询问,用祈使句表达请求等。
直接言语行为可以是显性施为句,也可以是隐性施为句。
间接言语行为是一种以言行事通过另一种以言行事的表达方式间接地实现的,由语言哲学家塞尔提出。
塞尔指出,要理解间接言语行为这个概念,首先要了解“字面用意”,即句子本身所表达的“言外之力”,然后从“字面用意”再推断出其间接用意,即句子间接表达的“言外之力”。
例如:
“Couldyoudoitforme(你能为我做这件事吗?
)”这句话的字面用意是“询问”,但它不是在询问对方是否有能力为说话人做这件事情,听话人必须通过字面用意(询问),推断出说话人要表达的间接用意,即“言外之力”:
请求。
某人说:
“桌子上很多灰尘啊!
”它的作用在于请求对方将桌子擦干净。
塞尔指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
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用意),或者说,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用意)。
第四节语用意义
一、指称与指示
语言跟客观世界联系的方式有两种:
一为指称,二为指示。
(一)指称
指称是指用名词的概括性词义去确定特定语境中的所指对象。
指称主要指的是名词的功能。
指称首先可以分为有指和无指。
有指可以分为实指和泛指。
实指可以分为通指和单指。
单指又可以分为定指和不定指
(二)指示
指示词语不能脱离语境而存在。
指示词语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人称指示
2.时间指示
3.地点指示
4.语篇指示
5.社交指示
社。
二、旧信息与新信息
旧信息又称已知信息,指说话人认定他所传递的信息是听话人已知的。
旧信息往往是在前文中提到的或是由语境提供出来的。
新信息又称未知信息,是指说话人相信他所传递的信息是受话人所不知道的。
如甲对乙说:
(27)晓华昨天很伤心。
以话题和述题的角度来说,话题位于句子的前部,通常为已知信息;而述题位于句子的后部,通常为未知信息。
由于旧信息和新信息的界定是以说话人的主观认定为标准的,那么旧信息的产生就会有两种情况:
1.说话人认定的旧信息是听话人已知的。
2.说话人认定的旧信息是听话人未知的。
(28)甲:
东西寄出去了吗?
乙:
寄出去了,两天后到。
此为情况1。
(29)甲:
东西寄出去了吗?
乙:
什么东西?
此为情况2。
而新信息的产生也会出现两种情况:
1.说话人认定的新信息是听话人未知的。
2.说话人认定的新信息是听话人已知的。
(30)甲:
下周一的篮球赛提前到明天举行了。
乙:
好的,我明天会按时参加。
此为情况1。
(31)甲:
下周一的篮球赛提前到明天举行了。
乙:
昨天晓华告诉我了。
此为情况2。
三、焦点与预设
(一)焦点
焦点是话语表达的重点,所以它最具信息量和信息强度。
在对话中,新信息会出现在信息单元的结尾处,而信息焦点往往就是新信息中的最后一个词。
如:
(32)晓华通过了英语六级考试。
“考试”就是该句话的自然焦点。
然而,有的时候,为了强调某一部分或某些部分的信息,句子的重音往往会发生转移,这也会造成焦点的转移。
如:
(33)晓华通过了英语六级考试。
(谁通过了英语六级考试?
)
(34)晓华通过了英语六级考试。
(晓华通过了什么考试?
)
(35)晓华通过了英语六级考试。
(晓华怎么了?
)
所以,话语的侧重点不同,焦点的选择也会不同。
(二)预设
1.预设
预设的特征:
A预设B,当且仅当:
A真则B真,A假则B假,B真则A或真或假,B假则A非真非假。
如:
(36)A:
我后悔答应了他。
B:
我答应了他。
当A“我后悔答应了他”为真时,B“我答应了他”真,当A为假(即我没有后悔答应他)时,B“我答应了他”依然为真,当B“我答应了他”为真时,A“我后悔答应了他”或真或假(可能后悔,可能不后悔),B为假(即我没有答应他)时,A无所谓真假,因为没有答应,就无所谓后悔和不后悔。
2.预设触发语
预设常常跟某些特定的词相联系,我们把这些产生预设发的词语叫做预设触发语。
具体来说,预设触发语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修饰限定性词语。
(38)晓华知道那个才华横溢的诗人是她的校友。
(预设:
存在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
第二,动词性词语。
(39)他停止了对她的财力支援。
(预设:
他以前对她提供过财力支援。
)
(40)晓华改掉了骂人的坏习惯。
(预设:
晓华以前又骂人的坏习惯。
)
(41)把东西交出来。
(预设:
东西被拿走了。
)
第三,副词性词语。
(42)他又得了一等奖学金。
(预设:
他以前得过一等奖学金。
)
(43)我偏要告诉他这件事。
(预设:
有人劝阻过“我”不要告诉他这件事。
)
预设还常常跟一些特殊句式相联系。
如:
时间从句:
(44)直到他告诉我们,我们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预设:
他告诉了我们。
)
分裂句:
(45)刚才批评他的人是我。
(有人批评了他。
)
非真实条件句:
(46)如果你当时开口的话,我一定会帮你。
(预设:
你当时没开口。
)
疑问句:
(47)运动会什么时候举行?
(预设:
有运动会要举行。
)
3.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
70年代前,语言学家以研究语义预设为主,但语义预设具有明显的缺陷,即它不能解释预设的可取消性和投射问题,所以语言学家开始着手于语用预设。
四、会话含义
会话含义是美国语言学家格赖斯首先提出来的。
(一)会话含义的分类
格赖斯吧会话含义分为两类:
一般性会话含义和特殊性会话含义。
一般性会话含义指的是不需要特殊语境就能推导出来的含义。
特殊性会话含义是需要依赖语境才能推导出来的含义。
在日常的言语交际过程中,特殊性会话含义起更为重要的作用。
我们在第三节已经详细介绍过格赖斯的合作原则,该原则是保证言语交际顺利进行的最基本的原则。
然而在具体会话过程中,人们出于交际目的的需要,可能违反这些原则,这就产生了一种超越话语表面意义的言外之意,这种言外之意需要联系语言或非语言的环境,付出必要的心力才能获得,这就是所谓的会话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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