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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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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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设安质部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不合格和隐患,根据“立项、整改、复查、销项的原则”,实施封闭管理。
做到不合格的设施不使用,不合格的过程不通过,不安全的行为不放过。
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图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编印成《员工手册》;作业人员下发《员工安全须知》,人手一份,互相监督。
2)构建全员参与、全过程监控模式。
(1)采取不分岗位,每个管理人员设立安全监控包干区,定期汇报等形式。
(2)根据工程不同阶段的特点,划分相对固定重点安全生产监控区域。
(3)项目部全体人员根据各自业务能力及工作量和已确定的重点安全生产监控区域,每人负责若干个区域作为责任范围,并明确其职责。
(4)根据已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按照各人的实际灵活安排其巡查时间和频次,但须做到每天巡查1~2次,重点是监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
(5)每天下午4时以前,相关区域责任人必须在监控表上如实填写当天监控区域的作业内容及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即反映当日危险源。
(6)安全员将当日各作业区反映的问题及时在生活区进出口处公布,以醒目警示的形式对各作业组工人进行提示。
(7)项目经理和安全主管下班前:
必须查阅监控表内容,针对施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落实责任人整改,力争做到隐患不过夜。
3)对所有进场的职工、分包队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4)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各工班每天上班前,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并做好记录。
6)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安质部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专职安全员天天检查。
7)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开据整改通知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
上级安全部门将不定期对本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8)技术员编制技术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同时编制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9)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
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3、机构和制度保证措施
1)设立两级安全管控,项目部设置由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和既有线巡查员组成的动态安全管控小组,随时纠正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等不安全行为;由项目部设置安全防护员,随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状况在第一时间通知操作人员停止施工,并上报项目安全总监。
2)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制度
(1)严格施工计划申报制度。
没有计划不准施工,没有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没有调度命令不准施工。
(2)严格天窗修制度。
不准利用列车间隔实施点内作业项目,不准随意取消或变更天窗计划,必须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
(3)严格施工等级把关和现场监控制度。
施工项目负责人、把关人员未到现场不准施工。
邻近既有线施工项目未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未到现场不准施工。
(4)严格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所有施工必须指派专人防护,防护联系中断必须停止施工。
(5)严格施工机具、路料管理制度。
所有邻近既有线的施工机械必须“一机一人”防护,所有路料必须及时回收、堆放整齐。
(6)严格施工应急处置程序。
发现设备不良和施工安全隐患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并向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报告。
3)严格落实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制度。
如站台封闭、封道、要点等影响既有线的项目,向监理、咨询、业主逐级上报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4)认真执行安全协议制度。
在营业线上施工,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安全分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等。
5)落实负责人包保责任制。
所有要点施工,认真落实负责人逐级包保责任制。
对于1小时以上的要点施工,施工单位负责人包保盯岗;少于1小时的要点施工,由施工队负责人包保盯岗;所有要点有安全员盯岗防护;对于要点时间持续长、中间需换班的施工,要配备各班的安全员。
6)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各级管理者要遵守施工生产的客观规律,组织管理生产严格按有关规章、规则办理,杜绝因抓进度而忽视安全的现象发生,布置施工生产要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施工中严格按规程操作,实行标准化作业,杜绝人身伤亡重大、大事故。
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在既有线旁施工有防止施工机具侵限措施,否则不得进行既有线作业;要严格做到既有线施工“六不准”即:
无计划、无施工安全组织措施不准施工;
没有与车站联络好不准施工;
没有防护措施不准施工;
没有合格的防护员、联络员不准施工;
料具没有准备好不准施工;
没有工点负责人和应急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7)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生产和安全管理“五同时”;认真编制好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参照《安全技术保证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4、施工安全预控措施
1)施工地段发现地下不明管道、线缆时及时雨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做法防护后再继续施工。
地下管道、线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2)承台开挖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防护,采用钢板桩防护,确保既有线的安全。
3)与既有线距离安全控制:
大型机械进场前,测量好桩位离既有线护栏的距离,如果使用机械的高度大于桩位与护栏的距离,采取埋地锚、拉缆风绳等重点防护措施。
4)地下管线安全控制:
大型机械进场前,对开工场地的地下管线等隐蔽设备,在设备管理单位现场交底的前提下,再由四电部门对施工部门进行现场书面交底。
施工部门要对施工场地、施工桩位进行人工开挖十字形探沟,探沟深2米,以确认有无地下管线,对于挖出的地下管线,根据设备单位的指导意见,采取迁移或支护防护措施。
对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径路区域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警示标志要鲜明醒目。
5)架空线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控制:
大型机械与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大型机械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米范围以内须装设接地线,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到4米范围内,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6)施工人员安全控制:
凡参加临时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复审记录,方可上岗。
5、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桩机等机具施工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均不得侵入既有铁路限界。
2)所有机具必须要张贴或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严格培训,合格并持有操作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专人操作、专人负责。
严禁无证人员进入操作岗位。
3)机具作业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线路和地下管线穿过。
4)作业区周围要设有明显标识或围栏,并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5)机具安装场地须无障碍物并平整、夯实,能承载桩机具的工作压力;但地基松软不良时,桩机具下应加铺垫枕木或钢板防护;对原地表进行压实处理,碾压到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并为了保证机械施工平台的稳定性,要求整平地表,不得有凹凸不平面,相互面不等高差面不得大于50mm,横向流水坡控制在1%之内。
左后检测地基承载力,保证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00KPa。
6)在既有铁路保护区范围内施工前,要与既有京九铁路各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车务段、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铁通)分别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确立联系方式,共同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安全。
7)施工前,向电务段、铁通及供电段等设备管理单位索取有关既有站场及区间电缆径路图、电缆配线图和站内及区间信号平面布置图,并向现场书面交底,带班人员必须熟悉站场及区间信号显示情况(明确带班人员就是抢修人员)。
8)要详细调查施工范围内的地方综合管线及架空明线,明确产权单位,与产权单位积极联系进行现场交底,对架空及地下管线做哈明显的标识别,标识的内容主要有:
产权单位,联系方式,线路属性,地下管线走向。
9)施工前,要事先通知电务段、供电段、铁通及路外相关产权单位到场配合,共同核实地下管线、光、电缆等设施位置、径路并做好记录。
10)机具设备进场施工时尽可能的绕开电力及通信架空线路,当机具在线路周围施工时,必须保证和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电力线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应大于3米,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大于7米,垂直距离应大于2米。
11)当机具在架空线路下施工时必须设专业人员防护,避免刮断电力及通信架空线路。
12)安全员、防护员须带防护包、穿防护服、戴上岗证,并配齐五大防护用品:
对讲机、信号旗、响墩、火炬、口哨,施工负责人、安质部长均要配备对讲机。
13)当机具在既有线防护栏内侧施工时,为防止机械侵限,必须在路肩上设置安全防护警示绳,与线路隔离。
并到施工作业设计的车站派驻防护员,按作业范围设置防护。
14)防护人员应和车站建立良好的关系,加强与行车值班员沟通联络。
驻站防护人员要随时掌握行车设备动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通知现场查找原因,并及时了解掌握行车设备运行动态。
15)机具就位后,对吊机及配套设施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安设平稳、牢固后,才能正常施工。
16)每台大型机具应有一位带班人员或专职安全防护人员防护,做到“一机一人”。
17)带班或安全防护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确保在施工前检查一遍,施工结束后检查一遍。
18)每台大型机具施工时,当机具高度大于机具离既有铁路高压线的距离时,在机具离开高压线一侧必须设置符合要求并经过验算的地锚和缆风绳,并随机拆装移动。
从机具架顶拉两根防止机具倒向既有线方向的缆风绳,缆风绳采用φ20mm以上麻绳。
地锚采用2米长钢管,钢管地锚斜打入地面以下1.5米。
随机具移位而不断更换地锚位置,并确保在移机时至少有一根风缆未脱离地锚的控制。
采用的吊装设备必须证件齐全,操作人员证件必须随身携带。
19)大型机具移位时,尽量不要压在刚刚完工的桩顶上,且远离其他施工机械,并要与高压线保持机具安全距离;
行走中保持设备垂直平稳,必要时铺垫枕木、填平凹地面、换填软弱土层、加设临时固定缆风绳锁、清理行走线路上的障碍物等;
为了保证机械稳定性,采取在机械的四个支腿下增加一块支撑钢板。
钢板尺寸1*1米,厚度15mm。
20)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停止桩机具作业。
21)暂停施工时间较长时,在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技术员现场监护下放倒大型机具。
6、特殊阶段安全保证措施
3)钢结构吊装安全防护措施
(1)严格做好“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做好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及周安全活动,定期检查工地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2)钢结构吊装作业设专职指挥,起重司机须持证并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吊装前起重指挥要仔细检查吊具是否符合规格要求,是否有损伤。
吊装时应架设风速仪,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时应禁止吊装,夜间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
(3)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时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准施工。
机械设备使用前需经有关单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过渡结构如脚手架等支撑体系必须有验算资料,技术标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起重吊装人员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标识佩戴好安全帽,穿好黄马甲,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索并系好安全带,佩带工具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放在钢梁或易失落的地方,所有手动(如手锤、扳手、撬棍),应穿上绳子套在安全带或手腕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
(6)钢结构是良好导电体,四周应接地良好,施工用的电源线必须是胶皮电缆线,所有电动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特种证书严禁带病作业和酒后作业,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8)大型构件使用揽风绳固定在地锚上,计算好揽风绳长度,保证钢构件不侵入防护架外。
7、既有线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1)营业线旁施工过程中,做到视营业线为“高压线”,运行列车为“带电体”,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重点抓住“五防”:
防机具路料侵限、防挖断电缆、防线路防护失格、防既有路基和线岔质量失标、防作业人员车辆伤害。
从卸料、材料堆放、机具管理、作业标牌、人员教育、硬件投入、督促检查等方面入手,规范管理,严加控制。
2)对施工范围内的既有行车设备、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准确位置在工程开工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核查请求,共同查清准确位置,并做好明显的识别标志,行写明“下有电缆,严禁机械超越”字样,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保证不影响“四电”设备的正常使用,不造成设备隐患。
对边界以内的架空电力线、通信线拆迁后再施工。
3)当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请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
对划定防护范围内的既有设施制定可靠的具体防护措施。
对地下光电缆等设施位置不明时,必须采用“人工挖探”的方法,查明位置后,才可大面积开挖。
4)既有线防护要遵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5)工地防护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和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一经派定后不得任意调换。
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如因事暂离开岗位时则安排合格人员代替。
6)防护使用的携带电话、对讲机和型号设备,妥善保管,进场检查使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驻站联络员加强与车站值班员和工地防护员的联系,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严格执行复核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
7)紧靠既有线边施工,凡妨碍既有线行车和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为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
8)在运营线旁开挖基坑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报告所属维修养护部门,征得其书面同意,并备足施工和抢险材料后再动车。
施工期间,派专人日夜巡查,密切注视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有碍行车安全的病害。
9)对进入工地施工人员预先进行一次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教育,明确工作职责、作业区域、防护区域、抢险道路、日常进出口与注意事项等,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1)所有参建职工均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熟知,并始终贯穿在施工全过程中。
2)特殊岗位和技术工种,如安全员、工班长、机械操作员等,要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3)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
5)配齐配足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防护。
6)过渡道路两端应按规定设防护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挂警示灯。
7)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警示标牌。
9、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措施
1)工地建立安全防范系统的图像监控系统,成立治安保卫机构,由安全环保部部长负责。
2)配备足够力量的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巡视,做好工地物品的防盗工作,对现场材料、设备、车辆的进出必须进行验证,并严格控制非施工人员进出。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佩戴工作卡。
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工作卡分颜色区别。
4)建立来访登记制度,进入工地须办理登记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5)在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违者严肃处理,并负责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6)凡工地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偷盗公私财物,如有发现,即送公安机关处理。
7)施工班组在进场时要向安全环保部明确治安责任人,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收缴治安押金,并对所有施工人员统一登记造册,报项目安全环保部及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同时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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