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通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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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通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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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通用版
1、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2、成品保护制度
3、“三检制”管理制度
4、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5、旁站监督制度
6、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7、样板引路制度
8、质量保证措施
9、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10、质量预控交底制度
11、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工序的过程控制和全员质量意识,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等”三检制”,并作好书面记录以备查。
对于不合格的上道工序,而又未被发现时,负责下道施工的责任工长和操作工人负同等的质量责任。
二、项目实行内部报验制度,即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并自检合格后,由相应责任工长填写内部质量报验单和正式的自检资料,报送项目专职质检员,项目专职质检员核实属实后,填写正式报验单送监理验收。
三、作业队伍施工期间,责任工长应跟班作业,不间断地进行巡视检查和监督,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脱岗、混岗或睡觉。
四、本项目质量分现场工程实物质量和室内资料填报整理两部分,各工长及测量员,在完成工作的同时要完成资料填报工作,并且资料与工程要同步。
五、加强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原材料和外购半成品进场时,应经过项目材料员、质检员、试验员等人进行联合检查。
经检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应立即退回或返工。
六、对于没有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检报告)的原材料,试验员应拒绝进行抽样复检。
经过复检的材料试验报告,试验员应及时地报验给质检及相关部门,使其知道该材料能否使用,把好材料质量关。
七、项目专职质检员要努力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做好现场施工监督,抽样检查等各项工作,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八、质检员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责任工长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责任工长接到整改意见后,应立即组织作业班组在规定实现内进行质量整改,对执行整改意见不利的责任工长、质检员有权提出公开批评、罚款等处理意见。
九、为了节约劳动力和原材料等生产资源,每道工序实行一次成活制度,既只要已做出的东西或已做过的工作,就必须是质量合格的,就必须能接受责任工长、质检员、监理等人的监督检查。
一十、项目上对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可以对相关的责任管理人员处以100元以内的罚款,对施工班组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对出现的一般质量事故,可以相关的责任管理人员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对施工班组处以2000元以内的罚款;对于其它更严重的质量问题,项目应从重处罚相关责任人,施工作业队伍,并报公司处理。
一十一、本制度不完善之处,望项目管理人员提出补充意见,并请严格遵照执行。
成品保护制度
为了避免交叉作业中造成成品破坏,杜绝不必要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1、项目部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施工过程已完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即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进行成品保护管理。
2、项目部生产经理是成品保护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部门为责任部门,各作业面工程师是成品保护区域负责人,项目部质量工程师对成品保护实施监督检查。
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下达施工计划时,同步下达成品保护计划和措施,各作业面工程师进行技术交底时,向班组或作业人员提出成品保护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指导作业人员对成品实施保护。
4、项目部质量工程师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5、具体要求如下:
5.1制定正确的施工顺序:
制定重要房间(或部位)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土建、装修、水、电、通风、消防等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排出一个房间(或部位)的工序流程表,各专业工序均按此流程进行施工,严禁违反施工程序的作法。
5.2作好工序标识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做好“护、包、盖、封”等各项措施,并由专门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现有保护措施损坏的,要及时恢复。
5.3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5.4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破坏各种饰面;
5.5各种五金管件做好保护;油漆、涂料未干前,应设专人看护防止触摸;不得蹬塌各种卫生器具、水暖管道等;
5.6在装修阶段入户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用挡板等保护焊点周围的瓷砖、地砖、防水材料等成品;
5.7工程进入精装修阶段(或机电工程进入设备及端口器具安装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方案》,由项目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
“三检制”管理制度
1、自检
1.1班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标准进行自检,经班组长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1.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中所列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检查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请工长组织验收。
1.3主管工长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外,还必须对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在班组自检合格而且有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提请质检员进行质量核验。
1.4未经质检员核验的分项工程,或检验不符合要求时,主管工长及施工班组不得进入下步工序,否则将按项目《质量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2、互检
2.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完成自检后,班组成员还要互相团结,互相合作,本着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提高质量的目的,互相交换检查对方的操作质量。
2.2在施工过程中,熟练工人要经常检查个别新手的施工质量,以保证班组内有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
3、交接检
3.1工种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质检员组织交换双方工长。
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由交方工长填写“工种交接表”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字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过到要求得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
3.2商品混凝土的交接检
商品混凝土由试验确定配合比,检查塌落度对达不到要求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3.3成品保护交接检
钢筋绑扎完成后,若不向混凝土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手续,如果发生成品损坏、污染,由混凝土班自行承担。
3.4凡不进行工种交接而自行施工的,由做最后一道工序的工长及班组长承担本道工序,上道工序的一切质量责任。
4、说明
4.1各分项工程按程序提请质检员进行质量检验、核定。
未经质检验收或核定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违者将追究责任并实施重罚。
4.2班组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经工长同意并签字后向质检员报验。
4.3凡违背本制度条款而强行施工的,所造成的工期质量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按《质量奖罚制度》予以处罚。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为了加强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质量工作从每个员工抓起,从每道工序抓起,以优良的分项工程质量来保证整体的工程质量优良,确保实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参照局和公司有关奖罚规定,特制定本工程《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望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1、奖励标准
1.1项目达到质量目标,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按局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1.2项目每月进行的施工班组质量评比,班组的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项目奖励2000元。
奖金用于奖励分包队伍工长、班组长、质检员。
1.3施工时必须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为标准,以实测实量为手段,严格组织施工,及时处理技术和质量问题,认真落实“三检制”等质量管理制度,当月无质量事故的,奖励分包队伍有关管理人员100~200元。
1.4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200元的奖励。
2、惩罚条例
2.1基本规定
2.1.1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1000元的罚款。
2.1.2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元的罚款。
2.1.3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2.1.4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2.1.5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的处罚。
2.1.6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2.1.7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100元罚款。
2.1.8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
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200元的处罚,后连续累积翻倍处罚。
2.1.9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书面整改通知,责令整改完成期限;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分包质检员1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2.1.10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2.1.11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2.1.12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2.1.13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未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的罚款。
2.1.14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2.1.15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300~8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处以1000元罚款,再次出现加倍处罚;
2.1.16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
2.1.17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
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1000元的严厉处罚。
2.1.18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
2.1.19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处以2000元罚款。
2.1.20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5000元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5000元的罚款。
2.1.21每月质量评比,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90℅的班组罚500元或扣减当月工程款总额的3%。
2.1.22每道工序完成后,不进行自检程序的,主管工长罚款5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500元。
2.1.23上道工序未经检查,就插入下道工序,主管工长罚款5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500元,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就插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主管工长罚款10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500元。
2.1.24对上道工序或本道工序不进行成品保护,造成返工损失或质量缺陷的,主管工长罚款5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500元。
2.1.25施工中因质量问题,质检员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的,主管工长罚款5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500元。
2.1.26每道工序完成后,请监理验收一次未通过,生产经理罚款50元,主管工长罚款100元,质检员罚款100元,施工班组罚款500元。
2.1.27请监理验收时一次未通过并下发书面监理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在下发的书面监理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项目经理罚款50元,生产经理罚款100元,主管工长罚款150元,质检员罚款150元,施工班组罚款1500元
2.1.28经甲方、监理及我方管理人员在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时,施工方应无条件即时进行整改,若发现整改不即时,拖延,抵触现象的每发生一次施工方管理人员罚款500元,工人罚款100元。
2.1.29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若不能及时报验或拖延滞后较多,视情况罚款100~300元。
3、附则
3.1对质检员采取打击报复的施工班组、施工队,立即清退出场,赔偿所有损失,并罚款5000~10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3.2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经理部,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下次修订时纳入相应条款。
3.3质量罚款单由项目经理部授权质检员执行,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被罚款单位或人员,一份送商务,每月结算时扣除,一份由质检员存底。
旁站监督制度
为了保证关键、特殊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制订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工程关键、特殊工序和关键部位进行识别,并实施旁站监督。
2、旁站人员由质量总监具体安排和指导,由质检员和工长具体实施。
3、旁站监督人员的主要监督内容:
(1)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情况等;
(2)检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面关键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3)在现场跟班监督工程关键、特殊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和规范标准情况;
(4)做好旁站记录,保存旁站记录原始资料。
4、旁站监督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旁站人员如发现分包单位有违反规范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班组立即停工整改。
6、本项目的下列工程关键、特殊工序和关键部位必须实行旁站监督:
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基坑支护,钢结构安装,管道吊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部位。
7、对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旁站监督的项目人员每次罚款100,对分包单位每次罚款1000,对分包责任旁站人员罚款200.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全员的质量意识,质量工作从每个班组抓起,从每道工序抓起,抓好每个检验批的质量来保证整体的工程质量,确保该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根据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面分散,工程量大,工期紧,工种多,工序繁等特点,特制定《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望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1、质量目标:
确保本工程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2、质量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
王涌
副组长:
舒春雷、陈宏昌、刘迪
组员:
马志元、杜晓东、孙富泉、刘克华、魏鼎华、胡苏白拉、宋健、宋岩伟、郝志平、石万志。
3、总则
3.1严格按施工图及变更通知单组织施工。
3.2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3现场施工队伍要服从工长的指挥。
3.4质检员负责本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质检资料报送,收集,整理工作,配合项目施工进度与监理、质监站联系。
所有施工人员对质检员提出的问题应虚心接受并按要求整改。
3.5所有施工人员对业主、监理提出的问题应虚心接受,立即整改,若有疑问,可与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联系。
3.6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各工序未经过自检程序,不得向质检员报验。
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创用户满意工程,使该制度有效落实,希望相关管理人员监督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执行。
样板引路制度
为了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做到一遍成活,一次成优,降低质量成本,要求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方案,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标准。
1.工程样板包括:
原材料样板、加工样板、工序样板等。
2.材料、设备必须按甲方和监理确认的样品外观验收,并保证满足设计及规范的检测要求。
3.现场成品、半成品加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根据样板质量标准进行后续批量的验收。
4.样板在通过甲方、监理、(设计)和项目组成的验收组的验收后才能作为大面积施工的标准。
5.各工序施工质量不得低于样板标准。
6.各施工班组进场前都必须按照样板标准开展培训交底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意识和明确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7.不允许采用不符合样板标准的施工方法,违规操作将按章处罚。
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做好预控措施,有效进行质量控制,特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一、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质量管理网络
为科学、优质、高效地达到即定的质量目标,我部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中心,明确各岗位的质量职责,建立各级质量岗位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领导,生产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质量负责人中间控制,专职质检员检查的三级管理系统,形成项目经理到各施工方、各专业公司的质量管理网络。
运用科学系统的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我项目部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以GB/T19001-ISO9001模式标准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来运作,运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智能化手段为管理服务,形成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环节的科学化管理体制。
根据公司质量方针即“开拓争先,炼过程精品创一流业绩;奉献求实,造满意工程铸当代辉煌”、ISO-9001质量标准和公司《质量保证手册》,我项目部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编制了项目《质量计划》并把质量职能分解,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确保每一道工序都是优质,都是精品,以过程精品铸精品工程。
二、组织质量活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队伍入场后,我项目部即时对各相关人员进行入场质量教育,要求专业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在项目创“长城杯”的活动过程中,将由项目领导牵头组织管理层和操作层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规范、新规程并联系实际提高大家的业务素质。
同时结合工程特点,不定期的将请一些有丰富管理和施工经验的专家到施工现场进行讲座,组织分包集体收看工程质量教学片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本工程质量检验遵循“三检制”和“三级检查制度”的结合,我项目部清楚的认识到必须把“三检制”和“三级检查制度”落实到实处,提高质量的关键也在于此。
为此,班组在完成某一工序后必须首先进行自检,判断合格与否,对不合格的进行处理整改;管理者和其他工序操作者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转入下道工序;专检是质检员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通过抽检对质量把关,杜绝不合格品的出现,实现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
通过多级检查保证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在多级检查的情况将存在于施工工序中的质量问题暴露出来,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我项目部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来规定和划分每个管理人员的岗位质量职责,对现场操作人员,我们采取挂牌施工。
标牌管理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标明小组负责施工区域。
现场质检人员如发现某段施工质量有问题,可以立即根据标牌查找到操作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其二,现场悬挂施工交底标识,直接将施工操作顺序和工艺标准现场交底给工人,让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始终可以方便地对照交底,从而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
三、严格执行标准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明确质量检验标准、落实质量检验是质量预控的前提。
为明确质量检验标准和保证检验工作质量,我项目部已经制订了《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质量检验手段、频率、标准和考评方法,以保证从现场获得实在的经验数据,为质量预控提供依据。
同时要求每道工序先做样板,以样板引路;对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及北京市各项标准,先抓样板的质量和做法,经过检查评议鉴定,提出措施要求后,按样板去做,要求其它层(段)的质量水平,不能低于样板水平,再加强监督检查,不断研究改进,依此提高该项质量水平。
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为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及时有效沟通解决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工程质量例会制度如下:
项目部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质量总监或质量负责人主持,项目质量部、工程部、物资部、技术部和各分包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一、会议内容分为:
1、各分包单位汇报本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以及对下发的整改项的整改情况,说明没有完成整改的原因以及目前需要项目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2、质量部通报本阶段质量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质量预控交底,对关键和特殊工序进行交底预警。
3、项目各分管领导对本阶段工程质量情况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宣布考核情况,下达下阶段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二、例会出勤管理:
所要求的项目部和各分包队的负责人等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需向组织领导请假并安排骨干人员参会;无故不参加会议,项目将对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的处罚。
质量预控交底制度
为了加强过程控制,熟悉和掌握工艺流程,明确质量标准,特制订本质量预控交底制度。
1、质量交底是技术交底基础上的专项交底,要求内容更加简单明了,便于操作工人熟悉和掌握,达到预控、预警和过程控制的目的;
2、质量交底包括质量部对相关部门的交底,质量部对各分包单位的交底,各分包对施工班组和工人的交底;
3、要求各级交底必须做好交底记录(包括交底PPT课件和签到、交底记录),施工现场按照要求必须挂牌交底,挂牌内容为在施批段的控制要点和图纸、规范标准,语言要求精简明了。
4、各分包(班组)的工人没有进行质量教育和交底,不得进入作业面施工;
5、要求施工班组长必须在班前对工人进行质量交底并做好记录,总包将不定期抽查,如果不按要求交底将对班组长罚款每次100元。
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控制,确保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合格,特制订本制度。
1、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后由材料部门通知质检、试验部门及专业工工程师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方法及抽检数量执行现行的相关标准。
外观检查合格后需抽样复试的,由项目试验员按照规定要求抽样送检。
需监理见证取样的,由试验员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
分包设备进场后要通知质检员参与验收,与要求不符的要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2、外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取样复试,由材料部门负责退货处理,并做好相关处置记录。
复试不合格的材料要提请项目部进行评审,材料部门按照评审处置意见进行处理,材料部门做好相关记录。
3、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应提供完整、真实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资料不齐全、不真实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合格资料的,材料按不合格品处理。
4、复试报告合格后,试验员应及时通告项目部相关部门人员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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