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重大危害因素控制措施A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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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重大危害因素控制措施A版
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危害因素控制措施
版次:
2013-A版
编制:
郭怀继
审核:
相建诚
审批:
王雅玲
二〇一三年四月
重大危害因素控制措施
根据本企业的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以下十七项被定为本公司的重大危害因素:
1、有管理缺陷的深基坑土方施工;2、有防护或管理缺陷的大型钢模板施工;3、有管理缺陷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拆施工;4、有管理缺陷的脚手架施工(高大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5、有管理缺陷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架、井字架、电动吊兰等)安拆和使用;6、有防护缺陷的施工现场“五临边”;7、有防护缺陷的(25*25cm以上)“四洞口”;8、有管理缺陷的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9、存有消防管理缺陷的重点部位(含木工棚、机电加工区、油料场所、配电室和仓库等);10、有保护不足或管理缺陷的用电设施;11、违章电、气焊作业;12、违章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13、存有消防管理缺陷的办公区、生活区;14、有缺陷的食品安全和传染性疾病的管理;15、存有管理缺陷的临时设施拆除;16、存在管理缺陷的外墙保温及屋面保温施工;17、有管理缺陷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
为了保证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以人为本,风险预防,诚信守法,建绿色家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顺利实现,特对以上重大危险源制定如下控制措施:
一、“有管理缺陷的深基坑土方施工”控制措施
1.当开挖坑、沟、槽深度超过1.50m以上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需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2.基础开挖能采用自然放坡的采用自然放坡,当自然放坡不能满足稳定要求,需对边坡进行加固处理,基坑边坡需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论证合格的专项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3.现场沿基坑四周0.5m以外用红白相间的φ48钢管设三道不低于1.2m牢固的护身栏,外侧满挂密目网,并在夜间设红色标志灯,以防人员坠落。
基坑四周设置挡水墙。
基坑内要搭设上下通道,通道两侧必须搭设防护栏杆,坡道面上应铺设防滑条;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走专用安全通道,通道采用钢管搭设,与地面角度为60-70度,底角要固定并有防滑措施,顶端要绑扎牢固,踏步为30cm,通道的两侧必须设置1200mm两道护身栏,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严禁沿土坡或孔壁或运土工具上下。
4.夜晚施工时在挖土机前方设置灯具,便于挖掘机司机确定其高度位置。
5.施工中如遇地下障碍物(包括古墓、各种管道、管沟、电缆)时,即暂停施工,
及时报告业主,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过近,槽、坑、
沟边1.5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7.为确保边坡稳定,进行阶段性周期性监测,基坑支护主要观测内容包括:
临近建筑物、道路与管线等的沉降、裂缝监测;基坑支护结构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地下水位的变化;
8.悬臂式支护结构过大,内倾变位。
可采用坡顶卸载,桩后适当挖土或人工降水、
坑内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设撑、锚拉结构等方法处理。
为了减少桩后的地面荷载,基坑周边应严禁搭设施工临时用房,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弃土,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机具和车辆。
施工机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向基坑周边倾倒生活及生产用水。
坑周边地面须进行防排水处理。
9.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
应在有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和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10.设止水幕墙或止水墙漏水、流土,坑内降水开挖造成坑周边地面或路面下陷和周边建筑物倾斜、地下管线断裂等。
应立刻停止坑内降水和施工开挖,迅速用堵漏材料处理止水墙的渗漏,坑外新设置若干口回灌井,高水位回灌,抢救断裂或渗漏管线,或重新设置止水墙,对已倾斜建筑物进行纠倾扶正和加固,防止其继续恶化。
同时要加强对坑周地面和建筑物的观测,以便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
坑外也可设回灌井、观察井,保护相邻建筑物。
11.护坡桩间距过大,发生流砂、流土,坑周围地面开裂塌陷。
立即停止挖土,采取补桩、桩间加挡土板,利用桩后土体已形成的拱状断面,用水泥砂浆抹面(或挂铁丝网),有条件时可配合桩顶卸载、降水等措施。
12.设计安全储备不足,桩入土深度不够,发生桩墙内倾。
应停止基坑开挖,在已开挖而尚未发生踢脚失稳段,在坑底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土料反压,同时对桩顶适当卸载,再根据失稳原因进行被动区土体加固(采用注浆、旋喷桩等),也可在原挡土桩内侧补打短桩。
13.坑内外水位差较大,桩墙未进入不透水层或嵌固深度不足,坑内降水引起土体失稳。
停止基坑开挖、降水,必要时进行灌水反压或堆料反压。
管涌、流砂停止后,应通过桩后压浆、补桩、堵漏、被动区土体加固等措施加固处理。
14.基坑开挖后超固结土层反弹,或地下水浮力作用使基础底板上凸、开裂,甚至使整个箱基础上浮,工程桩随底板上拔而断裂以及柱子标高发生错位。
在基坑内或周边进行深层降水时,由于土体失水固结,桩周产生负磨擦下拉力,迫使桩下沉,同时降低底板下的水浮力,并将抽出的地下水回灌箱基内,对箱基底反压使其回落,首层地面以上主体结构要继续施工加载,待建筑物全部稳定后再从箱基内抽水,处理开裂的底板后方可停止基坑降水。
15.人工扩孔桩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可靠向桩孔内送风的措施,防止出现窒息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在操作人员下孔作业前对孔内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测量,并向孔内送风,清除孔内的气体,送进清新的空气。
在孔内有人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随时送风。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专项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合格,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有防护或管理缺陷的大型钢模板施工”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技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对大模板施工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必须符合市建委“安全技术交底标准”。
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拆、合模板顺序和临时固定方法。
安全交底签字齐全,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在交底上有签字等内容。
2.大模板的吊运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状况进行强度设计,吊环的材质、位置、数量、安装方法或焊接长度等均须满足设计要求;
2)吊运大模板必须采用卡环,大模板在每次吊运前必须逐一检查吊索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
3)吊运墙体大模板时应一板一吊,严禁同时吊运两块以上的大模板;大模板单位重量不得大于起重机的荷载;同时吊运两块柱模、角模时,吊点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
4)大模板吊装时应加导引绳(就是在吊环或模板上加两条大绳,通过拉大绳调节模板位置),严禁施工人员直接推拉大模板;
5)吊运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
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和物料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
穿墙螺栓等其他零星部件的垂直运输应采用有边框的吊盘进行,禁止用编织袋直接吊运;
6)当风力超过6级或大雨、大雪、大雾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7)冬施电加热大模板施工要有可靠的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3.大模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安装前应按配模设计平面图规定位置将斜撑、挑架、跳板、护栏及爬梯等安装齐全并连接牢固;
2)大模板安装时应按模板编号顺序遵循先内侧、后外侧,先横墙、后纵墙的原则安装就位;
3)大模板安装时根部和顶部要有固定措施;
4)大模板支撑必须牢固、稳定,支撑点应设在坚固可靠处,不得与脚手架拉结;
5)大模板就位后紧固好穿墙螺栓方可解除吊车吊环,对空间狭窄,无法安装支腿的模板和就位后的模板不能及时安装穿墙螺栓时,应用索具将同一墙体正反两块模板相互拉接,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
6)组装平模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防止倾倒;
7)电梯井内钢模板(定型模板)支撑体系必须保证支撑强度,严禁采用螺纹钢或其它强度不足的材料支撑。
8)对结构施工高度超过20m的大钢模板,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的接地线连接。
4.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拆除时必须满足所需混凝土强度,需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拆模,不得因拆模影响工程质量;
2)大模板的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顺序的原则;
3)拆除有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先拆除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的穿墙螺栓及其他连接件,松动地脚螺栓,使模板后倾与墙体脱离开;
4)拆除无固定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用索具与墙体主筋拉接牢固,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
5)任何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模板的方法拆除模板;
6)拆除的穿墙螺栓、连接件及拆模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放置,不得随意散放在操作平台上,以免吊装时坠落伤人;
7)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穿墙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
吊运时应垂直起吊,严禁使用吊车撕撤模板或斜吊。
5.大模板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应确定模板存放区域,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严禁将模板放置在存放区以外。
存放区应设围栏,地面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70度—80度要求;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内,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大模板插放架应搭设牢固,各立面均应设斜支撑。
上方作业面应按照脚手架防护标准铺设脚手板,设护身栏,并设爬梯或马道。
3)大模板在存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存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大模板必须有用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当施工间隙超过24h、气象预报次日风力超过5级以上及节假日期间,应将流水段拆除的模板吊运至地面存放,当大模板必须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沿外墙周边放置,应垂直于外墙存放。
5)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对存放的模板采取临时连接的固定措施,同时暂停清理模板和涂刷脱模剂等作业。
三、“有管理缺陷的脚手架施工(高大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控制措施
脚手架工程中: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和计算书,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脚手架工程中: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合格,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脚手架搭设控制措施:
1.用于搭设脚手架的钢管、扣件等材料,所选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标准要求;脚手架外立面必须满挂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且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挂于脚手架钢管内侧,要求逐点绑扎牢固、整洁、美观。
2.要认真处理脚手架地基(如对地基平整夯实,抄平后设置垫木等)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高层和重荷载脚手架应进行架子基础设计),避免脚手架发生不均匀沉降。
3.脚手架应设置足够数量、固定牢固的拉结点,依靠建筑结构的整体刚度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并按规定设置斜撑、剪刀撑及扫地杆。
4.脚手板要铺满、铺平、不得有探头板,钢脚手架板必须与小横杆绑牢,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挡脚板。
5.脚手架作业层的下方应绑水平兜网。
6.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或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
8.脚手架在适当部位设置上下人员用斜道,斜道上应设防滑条,斜道两侧应搭设防护拦杆并设置挡脚板与封闭的安全立网。
9.大风或大雨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的检查。
10.脚手架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现浇楼层柱、梁、板施工,应搭设足够的脚手架以保证工人安全操作。
12.高层脚手架拆除前须有拆除方案。
13.所有脚手架的搭设、升降、拆除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持证人员进行。
(二)大型脚手架增加如下控制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
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戳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至变形区外排。
八字戳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
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并在悬挑梁下采取支撑加固措施。
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脚手架卸荷、拉结体系局部产生破坏。
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结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
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结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结,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四、有管理缺陷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拆施工控制措施: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论证合格的专项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1.模板支撑架搭设使用的材料进场必须具备销售或租赁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对进场的模板支撑架使用的钢管、扣件、“U”型支托进行进场检测验收,并抽取扣件样本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距指标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选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标准要求。
搭设材料要确保同规格、同尺寸,严禁出现不同规格、尺寸的材料混搭现象。
2.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搭设和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模板支撑架未回填土时必须采取夯实垫板处理,高大模板支撑架应进行基础设计,搭设前应对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确保地基有足够的承载力。
4.模板支撑架的基础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避免基础积水局部基础塌陷,发生支撑架不均匀沉降的坍塌事故。
5.高大模板支撑架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严格依照技术方案要求搭设剪刀撑(竖向和水平剪刀撑)、拉接、连接拉杆、扫地杆等构造杆件,严禁出现偷工减料、缺杆少件的现象,造成支撑架架体稳定性不足。
模板支撑架工程搭设的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
6.各杆件之间搭接必须严格使用相应的扣件连接,严禁使用其它方式进行杆件连接,扣件拧紧力矩必须达到40~60N.M的规定要求,碗扣式支撑体系杆件连接的锁扣必须卡牢。
7.模板支撑架要应为独立的支撑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在具备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的基础情况下,要按照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固定的拉结点。
8.模板支撑“U”托螺杆伸出钢管顶部长度不大于20CM,“U”托螺杆直径不小于36mm。
9.扣件式模板支撑架顶部支撑自由端的高度不大于40CM,碗扣式模板支撑架顶部支撑自由端的高度不大于50CM。
10.高大的模板支撑架体必须按照分段、分层验收,基础和顶部必须进行细致的验收,扣件式支撑架扣件螺栓必须采用扭力矩扳手进行全部实测验收。
11.现场持续对模板支撑架体进行监督、检查及维护,并在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对架体进行细致的检查和加固,确保混凝土浇注时支撑架的稳定性。
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12.模板支撑架严禁出现集中堆积施工材料和工具设备的情况,避免由于集中堆积荷载造成局部荷载超出设计荷载要求,造成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严格按照模板支撑架的承载要求堆放料具和机械设备。
13.模板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符合拆模要求,在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强度前严禁拆除模板支撑或部分支撑杆件,防止架体失稳造成坍塌。
过程中按从上至下、先拆非承重构造的顺序拆除,并做好外围的防护措施。
五、“有管理缺陷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架、井字架、电动吊兰等)安拆和使用”控制措施: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必须编制专项方案。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论证合格的专项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塔吊
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2.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塔吊拆装必须依据合格的专项方案,顶升由专业人员负责,专业装拆人员操作,并经专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同一队伍进行。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司机、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
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
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7.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8.群塔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
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9.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或超过限重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二)外用电梯
1.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2.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响通讯系统。
3.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防护门或栅栏。
4.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械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5.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6.外用电梯拆装必须依据合格的专项方案,顶升由专业人员负责,专业装拆人员操作,并经专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同一队伍进行。
(三)龙门架、井字架
1.龙门架、井字架的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2.龙门架、井字架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
安装与拆除必须依据合格的专项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
3.龙门架、井字架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连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盘的防坠落试验。
4.龙门架、井字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
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
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5.井字架、龙门架的支搭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高度在10m~15m的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每组四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钢丝绳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严禁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缆风绳的固定应不少于3个卡扣,并且卡扣的弯曲部分一律卡在钢丝绳的短头部分。
6.钢管井字架立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不得错开搭接,立杆、大横杆间距均不大于1m,四角应设双排立杆。
天轮架必须绑两根天轮木,加顶桩打八字戗。
7.井字架、龙门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用立网进行全封闭。
主体高度在24m以上的建筑物进出料防护棚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井字架、龙门架首层进料口必须采用联动防护门,吊盘定位必须采用自动联锁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安全可靠。
8.井字架、龙门架首层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井字架、龙门架的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予以遮护。
9.井字架、龙门架的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必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门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10.工作完毕或暂时停止工作时,吊盘必须落到地面,因故障吊盘暂停悬空位置时,司机不准离开卷扬机。
11.严禁人员乘坐吊盘上下。
12.井字架、龙门架吊笼出入口均应有安全门,两侧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井字架、龙门架非工作状态的楼层进出料口安全门必须予以关闭。
13.井字架、龙门架楼层进出料口必须有定型金属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14.井字架、龙门架应设上下联络信号。
六、“有防护缺陷的施工现场“五临边””控制措施:
1.基坑的周边、尚未安装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阳台的周边、楼板、屋面的周边均应搭设防护栏杆。
护身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搭设高度除卸料平台为1.5m外,其余均为1.2m,下杆离地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及电梯井口,必须安装临时不低于1.2m防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建筑物结构施工阶段按规定需随施工高度支设水平挑网进行防护(高于20米的建筑物,首层安全网支设宽度不得小于6米,并设双层网,以上每隔10米(最多不超过4层)支设一道3米宽水平挑网;首层挑网支设后,其下面净空高度在任何部位不得小于5米,凡不能保证其净空高度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所有水平网的里侧边缘不得与建筑物形成空隙,水平挑网支设成外高里低)。
七、“有防护缺陷的(25*25cm以上)四洞口”防护控制措施:
1.楼面上的所有小于1.5m×1.5m的施工洞口应采取固定盖板或预留钢筋网的措施以防止人身、物体坠落,严禁私自移动盖板或未经允许切断预留钢筋网;大于1.5m×1.5m的施工洞口边采取的防护措施与临边防护要求相同,中间张挂水平安全网。
2.梯井内(管道竖井内)自首层开始支设水平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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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项目 经理部 重大 危害 因素 控制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