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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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劳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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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事业部(分公司),其他相关单位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合同管理,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退场,监督检查与处罚,资源库、数据库、结算库的建立和信息管理十项内容。
2职责
2.1集团公司
集团劳务管理中心是集团劳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政府相关政策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制定集团劳务管理制度和规定;
2)选择与集团长期合作、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合作信誉都比较好的劳务分包队伍,建立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储备库,为事业部(分公司)提供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
3)建立集团劳务基地,统一为事业部(分公司)招聘、培训、选拔、输送劳务人员,并重点培养专业班组长队伍,为事业部(分公司)提供班组长和劳动力支持;
4)根据事业部(分公司)提供的劳动力需求计划,指导、监督事业部(分公司)按规定选择使用劳务队伍,按照“两个规范”要求,对事业部(分公司)及其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监督管理;
5)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编制年度《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和《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及《不合格劳务人员名单》,为事业部(分公司)提供及时、可靠的劳务队伍信息;
6)监督、指导事业部(分公司)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工作,既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集团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
7)定期或不定期对事业部(分公司)及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尤其劳务工资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8)总结、宣传、推广劳务分包模式和劳务管理的先进经验。
2.2事业部(分公司)
事业部(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事业部(分公司)的劳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事业部(分公司)劳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2)根据本单位年度施工任务情况,制定劳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班组长人员需求计划;
3)对长期合作的劳务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对新增劳务队伍的资质、施工能力、人员状况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提出考核评定意见报集团审批;
4)在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中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对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5)负责本单位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工作,既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集团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
6)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尤其劳务工资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7)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劳务分包和劳务管理的先进经验;
8)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劳务管理的各类数据、信息。
2.3项目部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部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集团、事业部(分公司)有关劳务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2)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劳务队伍、劳务人员、班组长人员需求计划;
3)配合事业部(分公司)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负责项目部专业班组长人员的选聘、使用和管理;
4)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考勤、工资发放、培训教育等工作,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考核和评定;
5)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等工作;
6)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进行劳务分包项目的预、结算工作;
7)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工人开展工地夜校培训、文体娱乐活动;
8)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劳务管理的各类数据、信息。
3管理办法
3.1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
3.1.1项目部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务分包队伍和劳动力需求总计划,向事业部(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详见附表1:
劳务人员需求量申请表)。
3.1.2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的确定,由集团公司或事业部(分公司)按《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选拔确定。
3.1.2.1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中的队伍,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法人单位授权;
2)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资格和较好的劳务业绩;
3)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机构,以及和与项目要求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3.1.2.2对参与劳务投标的单位需查验以下有效证照(“五证一照”)原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人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6)非工程所在地工商注册的劳务分包需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开具的《施工许可证明》;
7)在青岛施工的外埠劳务分包应提供由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签发的《入青施工备案证明》和《信用登记证》。
3.1.2.3 对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分包队伍,除进行上述条件的查验外,还应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评定,报集团审批后,方可参与投标。
1)对劳务队伍实体真实存在的考察;
2)对劳务队伍合法有效性及能力的考察;
3)对劳务队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的确认;
4)对劳务队伍施工、管理水平及所需工种、人数的考察;
5)对劳务队伍以往业绩、在建工程和信誉的考察。
3.1.2.4对中标队伍下达《中标通知书》和《进场通知书》(附件2),劳务队伍《进场通知书》应明确入场的时间、地点、工种、人数、机具设备等。
3.2合同管理
3.2.1劳务分包单位确定后,由集团公司或授权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3.2.2《劳务分包合同》必须采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示范文本》。
3.2.3《劳务分包合同》的谈判,由事业部(分公司)组织有关人员与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按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
2)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
3)劳务分包工程作业范围及该范围内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
5)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
6)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管理;
7)人工费支付的时间、方式;
8)违约责任等。
3.2.4《劳务分包合同》经谈判确定并经事业部(分公司)各有关部门会签后,由事业部(分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正式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集团未授权单位必须报集团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后,由集团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正式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集团、事业部(分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事业部(分公司)财务、合约等相关部门备案,集团法律处留正本备案。
3.2.5《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3.3进场管理
3.3.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根据劳动力需用计划,分阶段组织劳动力进场。
劳务分包队伍按规定的时间,持与集团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和《进场通知书》进入项目施工现场。
3.3.2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应收集、整理、验证劳务分包队伍及其人员的各种有效备案资料,包括:
1)《进场通知书》和与集团公司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单位的“五证一照”等证件;
3)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要提供入场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3:
《总(分)包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名单》和附件4:
《总(分)包施工企业现场工人一览表》),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劳动保险证明,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
工人进场要照相存档,入场人员花名册要求劳务人员在签字栏签字备案。
进场人员的照片、身份证、上岗证、签名等必须人、证、照片、签字相符。
未经登记备案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3.3项目部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进场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整理资料建档。
3.3.4劳务人员进场教育:
劳务人员进入现场第一天,由项目部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进场教育。
1)进场教育的内容:
包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规范、项目劳务管理办法、遵纪守法、工人维权教育等,其中安全生产、维权普法教育及对工资结算、发放程序,现场签字有效人员名单,劳务人员维权“明白纸”等方面的内容应列为重点培训内容。
2)进场教育记录:
进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领取“明白纸”签名等,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3.4现场劳务管理
3.4.1劳动合同管理
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应及时要求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劳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安排,尤其要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时间等。
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并留存一份原件在现场备查。
3.4.2现场施工生产组织
1)项目部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对交叉施工的劳动力进行统一管理,对各分包队伍实施统一调度,确保各专业协调配合、施工顺利。
2)项目部预算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提供工程量清单,劳务管理员依据预算人员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给施工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单》。
3)项目部要指导劳务分包队伍科学合理的组织安排施工,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条件,避免窝工、重复用工等现象的发生。
4)任务单结算与验收。
劳务分包队伍按照《施工任务单》组织施工,由项目部预算人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质量、安全、材料管理人员分别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方面予以考核、评价,并在任务单上结算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
3.4.3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集团、事业部(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业部(分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分包单位与农民工个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采取各种形式对工人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2)项目部严格贯彻执行《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规定,坚持安全生产日巡查、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做好记录和对分包队伍的考核。
3)事业部(分公司)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
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的分包队伍;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队伍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队伍,应令其停工整改;事业部(分公司)应统计分包队伍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队伍的伤亡事故。
4)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责任
分包队伍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事业部(分公司)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3.4.4现场劳务人员管理
1)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部同意,并及时办理登记和签证。
未经项目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
2)分包队伍不得私自引进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需要补充现场劳动力,引进分工种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时,须经项目部批准,按规定办理入场手续。
3)项目部劳务、保卫、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劳务分包队伍的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劳务分包队伍每月应汇总上报各类人员及变更情况。
4)新增人员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证件资料和进场教育。
5)工人考勤:
要求各项目部认真严格地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记录,于每月25日(或项目部规定的其他日期)报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
工人人手一册个人考勤表,当日由班组长签字认可,班组长每日填制班组考勤总表,与工人个人考勤表对应,月底交施工员审核。
施工员和劳务管理员应定期不定期结合施工任务对工人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班组考勤表每月由施工员最终汇集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
6)建立现场劳动力统计制度,对现场劳动力及出勤数量实行日统计,旬、月报表制度。
由分包队伍提供班组出勤情况,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台帐、编制报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力情况,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使劳务队伍始终处于动态管理及有序流动状态。
7)严格现场工人管理,做好包括床位、日常用品(如被褥、工作服)发放等各项记录,与现场工人花名册、考勤表等对应;
3.4.5劳务人员工资管理
1)严格劳务人员工资监督管理制度,项目部要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保证把工资发放到每一个劳务人员手中,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2)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发放一次,由分包单位编制工资表,并将工资发放表在工人生活区公示和报总包项目部备案。
工资表上注明应发工资(记账工资)和实发工资,实发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每月实发工资数额。
工资表公示时应照相存档,公示三日无异议时正式记账、发放工资。
3)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办法、工人工资发放表原件等,总包单位要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4)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小组”。
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控制不良苗头,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上访,项目部要积极应对,不推诿、不回避、不激化矛盾,妥善处理。
6)现场设立公告栏,公布总包单位项目经理、事业部(分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联系电话,公布分包单位经理和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公布集团农民工工资纠纷主管部门——劳务管理中心电话和劳务管理中心经理电话,公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维权监督电话。
使农民工了解工资投诉程序和投诉渠道。
7)工人退场时应进行工资结算,若资金紧张或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不应立即支付工资,应与工人签订《工人退场工资结算书》(详见附件11),并约定好领取工资日期,到期凭签证的工资结算表领取工资。
如工人不能自己来领,可委托他人持结算表代领,项目部核对结算表、签名备案无误后可发放工资。
3.4.6现场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按要求准时上下班。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着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3)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
4)遵章守纪,不打架斗殴。
3.5人工费(劳务费)管理
3.5.1在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时,应明确劳务分包方式和劳务分包价格。
劳务分包价格是根据集团劳务分包市场指导价,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劳务招投标确定的。
3.5.2劳务分包方式的确定。
劳务分包方式,一般有平方米人工费包干、分部分项人工费包干、综合单价法和总价包干法等分包方式。
3.5.3人工费控制措施
1)事业部(分公司)要根据当地劳务市场价格和预算定额标准,制定和确定劳务市场指导价格,据此确定劳务分包人工费单价。
2)工程中的零星用工、计时工、包工及所有不可预见用工,根据工程大小、工期进度及难易程度按一定比例包死,原则上工程前期主体施工阶段控制在定额用工的5%以内,装修、收尾阶段为15%以内,总用工不得突破整个项目定额用工的10%。
原则上,施工中除定额工作内容以外的材料用工、行政用工、大型机械进场用工、安全文明用工外,不得出现其它任何形式的用工。
3)工程中出现的材料用工、行政用工、大型机械及安全用工等情况,按方案批准后,一律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签发用工,其他人员无权签发用工。
3.5.4人工费(劳务费)结算。
3.5.4.1结算方法:
1)人工费采取“预结算”的结算方式。
2)预结算可以按月进行,也可以按形象进度结算或工程节点进行结算。
3)每月的预结算本着“先紧后松”的原则,按照实物工程量的80%—90%控制结算。
3.5.4.2结算程序
1)项目部施工员根据劳务分包队伍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或形象进度计算完成工程量;
2)项目部预算员根据施工员提供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承包单价计算人工费;
3)预算员结算的人工费结算单交项目部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根据各相关管理办法签署结算、奖惩意见后,交项目经理审核。
4)项目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确定当月结算应得人工费。
5)项目部预算员根据当月结算应得人工费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计算当月应付款数额,填写《人工费拨款申请单》(附件),报事业部(分公司)申请支付劳务分包队伍人工费。
6)事业部(分公司)预算处对项目部上报的人工费结算单和《人工费拨款申请单》进行审核签字,并建立项目各劳务分包队伍人工费结算台账,以及项目实际人工费开支总台账,审核每月实际人工费付款与施工的工程量是否对应;
7)事业部(分公司)财务部门对《人工费拨款申请单》审核签字;
8)事业部(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意见后,财务部门向劳务分包队伍支付人工费。
3.6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
3.6.1凡进入项目的劳务分包队伍必须设置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证体系,制订安全、质量和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质检员。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各项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的政策、规定。
3.6.2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必须报事业部(分公司)审查合格后交项目部备案,并向项目部提交安全、质量、环境管理责任人名单。
3.6.3劳务分包队伍安全、质量责任人和安全员、质检员须经培训并取证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
3.6.4事业部(分公司)和项目部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在对其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质量、安全和环境交底,并办理交底手续。
3.6.5项目部应向劳务分包队伍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3.6.6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7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
3.7.1事业部(分公司)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青建集字[2005]136号《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进行考核评定。
3.7.2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内容包括:
劳务分包队伍的有关资料、务工手续、持证上岗情况、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工人工资支付、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材料消耗、协调配合等方面。
3.7.3考核标准参照“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附件9)进行。
经项目部、事业部(分公司)两级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其是否为合格劳务分包队伍。
总得分90~100分为“A”级(优),75~90分为“B”级(良),60~75分为“C”级(合格),低于60分为“D”级(不合格)。
劳务分包队伍的评定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的为“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可以继续留用;评定结果为“D”级的,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清退出场。
3.7.4项目部在考核的基础上,作出对劳务分包队伍在项目使用过程中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事业部(分公司)。
3.7.5事业部(分公司)根据项目考核情况及检查等渠道所掌握的情况、结合该分包队伍其他项目考评情况,作出对该劳务分包队伍的总体评价,上报集团公司。
3.7.6集团公司根据事业部(分公司)上报的考核评价结果,组织集团有关部门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集团年度《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并组织进行“十佳劳务合作单位”的评选工作。
3.8退场
1)劳务分包队伍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务或工程完工,项目部应给劳务分包队伍及其劳务人员办理退场登记,发放《退场通知书》(附件10),办理退场手续,组织劳务分包队伍及其人员退场。
2)项目部应做好分包队伍退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劳务、财务、设备、材料等部门做好人、财、物的清点、移交、登记等工作。
3)项目部保卫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劳务队伍安全、稳定、有序的退场。
3.9监督检查与处罚
3.9.1集团、事业部(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及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考核与监督。
3.9.2事业部(分公司)及项目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集团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对主要责任人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招用劳务分包队伍的;
2)违反规定擅自印制和签定《劳务分包合同》的;
3)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合同条款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4)违反结算及其他管理规定的。
3.9.3劳务分包队伍有下列行为之一,集团将通过集团劳务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场,并从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中除名,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今后不再使用。
1)违反劳务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的;
2)不按规定交验单位及个人证件资料的;
3)不按时办理务工、暂住手续,私招滥雇人员的;
4)劳动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协调配合不力,影响正常施工、工作的;
6)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恶意讨要工资或聚众闹事的;
7)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发生严重打架斗殴、盗窃行为的;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3.10资源库、数据库、结算库的建立和信息管理
1)事业部(分公司)应建立合格劳务分包队伍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劳务队伍情况介绍、“五证一照”等资料、单位法人和法定授权(委托)人情况介绍、组织管理体系的设置情况、人员花名册、人员持证情况、综合实力、设备机具清单、以往业绩等资料,并逐级上报《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附件12)到集团,集团在此基础上建立合格劳务分包队伍人力资源库。
2)事业部(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项目实际劳务人工费价格数据库,并按季度上报《劳务单价信息统计表》(附件13)到集团,集团汇总后,按季度发布人工费价格信息。
3)事业部(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项目劳务人工费结算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及时上报集团,以便集团及时掌握人工费结算情况。
5相关文件
序号
名称
编号
1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2
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
3
评选“十佳”劳务分包单位的试行办法
4
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规定
5
关于强化农民工工资纠纷管理的暂行办法
6附件
附件1:
劳务人员申请表
附件2:
进场通知书
附件3:
总(分)包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登记表
附件4:
总(分)包施工企业现场工人登记表
附件5:
人工费拨付申请单
附件6:
人工费拨款单
附件7:
人工费分析及相关指标
附件8:
项目人工费控制分析表
附件9:
劳务分包队伍综合考核评定表
附件10:
退场通知书
附件11:
工人退场工资结算书
附件12:
建设集团年度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
附件13:
劳务分包项目人工费价格统计表
附件14:
劳务分包项目人工费价格比较分析表
附件15: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附件1:
劳务人员需求量申请表
项目名称(章):
编制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工种
单位
作业时间年
备注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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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劳务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