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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发布2009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综述
环境质量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辐射环境
生态环境
污染物排放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
工业固体废物
环境保护主要工作
污染减排与循环经济
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
环境监察与专项行动
危险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环境监测
环境宣传教育
其它
综述
2009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省级环保机构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完善环保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制”。
全省环保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以推进污染减排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高监管能力为手段,加快实施治污项目,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全省全年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大关的同时,保持了全省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总体趋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的态势,为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轻度污染。
淮河干流安徽段水质保持良好,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中度污染;巢湖湖区和主要环湖河流总体水质中度污染,湖区营养状态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度富营养;长江干流安徽段水质保持优,支流局部水质轻度或重度污染;新安江流域和主要水库水质保持优;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3.1%,较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
全省省辖市城区酸雨状况平均属轻酸雨区。
城市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状况总体稳定。
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全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减少2.02%和3.12%,不但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而且实现COD、SO2排放量连续三年双下降。
环境质量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2009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轻度污染。
234个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监测断面(点位)中,水质为Ⅰ~Ⅲ类(优、良好)的117个,占50.0%;Ⅳ~Ⅴ类(轻、中度污染)的81个,占34.6%;劣Ⅴ类(重度污染)的36个,占15.4%。
与上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趋好,Ⅰ~Ⅲ类水质的比例上升了0.5个百分点,劣Ⅴ类的比例下降了4.3个百分点。
2009年安徽省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2009年安徽省主要江河水质类别示意图
淮河流域淮河干流安徽段总体水质良好。
11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年均水质为Ⅱ类的有2个,占18.2%;Ⅲ类的有7个,占63.6%;Ⅳ类的有2个,占18.2%,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
阜阳王家坝入境断面年均水质为Ⅳ类,滁州小柳巷出境断面水质为Ⅲ类。
与上年相比,干流总体水质趋于好转,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提高了18.0个百分点。
淮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中度污染。
24条支流66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有15个,占22.7%;Ⅳ~Ⅴ类的有33个,占50.0%;劣Ⅴ类的有18个(其中9个属于入境支流断面),占27.3%,较上年下降10.0个百分点。
9条入境支流中,奎河、黑茨河、惠济河和涡河4条支流重度污染,泉河和东沙河中度污染,颍河、沱河和洪河轻度污染;3条出境支流中,史河水质优,新汴河水质中度污染,濉河水质重度污染。
淮河支流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2009年淮河支流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淮河支流2009年水质状况表
水质状况
支流名称
入境
出境
境内
优
史河
淠河、淠河总干渠
良好
沣河、东淝河、淠东干渠
轻度污染
颍河、沱河、洪河
池河、茨淮新河、谷河、浍河、西淝河
中度污染
泉河、东沙河
新汴河
白塔河
重度污染
奎河、黑茨河、惠济河、涡河
濉河
济河
巢湖流域巢湖湖区总体水质状况中度污染,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
其中,东半湖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西半湖重度污染,中度富营养。
与上年相比,巢湖东、西半湖及全湖总体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但全湖总磷、总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32.0%和14.1%,营养状态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度富营养。
巢湖湖区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总氮。
2009年,巢湖11条主要环湖河流的28个断面中,有39.3%的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仍为中度污染。
其中,裕溪河水质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双桥河水质由重度污染好转为中度污染,其余9条河流水质无明显变化。
环湖河流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巢湖主要环湖河流2009年水质状况
水质状况
河流名称
良好
柘皋河、兆河、裕溪河
轻度污染
杭埠河、白石天河、丰乐河
中度污染
双桥河
重度污染
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店埠河
巢湖湖区营养状态指数年际比较
注: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分级,采用0~100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进行分级:
TLI(∑)代表指数。
TLI(∑)<30 贫营养;30≤TLI(∑)≤50中营养;TLI(∑)>50富营养;50<TLI(∑)≤60轻度富营养;60<TLI(∑)≤70 中度富营养;TLI(∑)>70重度富营养。
在同一营养状态下,指数值越高,其营养程度越重。
长江流域2009年长江干流安徽段总体水质状况保持优。
20个监测断面中,19个断面水质为Ⅱ类,占95.0%;1个为Ⅲ类,占5.0%。
长江主要支流局部水质轻度或重度污染。
15条支流的3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3个,占60.5%;劣Ⅴ类5个,占13.2%。
与上年相比,来河水口镇河段水体污染仍然最重,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上升16.7mg/L。
水阳江、白洋河水质状况由良好好转为优,其他支流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支流主要污染物为氨氮。
长江支流2009年水质状况
水质状况
河流名称
优
秋浦河、青弋江、黄湓河、青通河、九华河、尧渡河、水阳江、白洋河
轻度污染
雨山河、慈湖河、采石河
重度污染
来河、襄河、清流河、滁河
新安江流域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保持优。
干流及支流8个监测断面中,7个断面水质为Ⅱ类,占87.5%,1个为Ⅰ类,占12.5%。
练江水质由良好好转为优,其他支流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主要水库响洪甸、梅山、磨子潭、佛子岭、龙河口、太平湖、城西水库和董铺水库等8座主要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保持优,各水库平均水质为Ⅱ类或Ⅲ类。
与上年相比,各水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城市湖泊雨山湖、天井湖、桂家湖、升金湖、女山湖等5个城市湖泊,总体水质状况仍属轻度污染。
19个监测点位中,无Ⅰ~Ⅲ类水质点位;Ⅳ类15个,占78.9%;Ⅴ类3个,占15.8%,劣Ⅴ类1个,占5.3%。
与上年相比,城市湖泊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总氮。
地下水2009年,全省有合肥、淮北、阜阳、铜陵、蚌埠和滁州等6个市开展了地下水监测。
以监测的24眼总井数统计,地下水水质为优良、良好、较好、较差和极差的单井数依次占4.2%、41.7%、0、54.1%和0。
部分井位受到不同程度的点源或面源污染。
淮北(深层)、滁州和铜陵市(浅层)地下水水质为良好;合肥、阜阳、蚌埠和铜陵市深层地下水水质均为较差。
合肥市地下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蚌埠市地下水主要污染物为亚硝酸盐(以氮计)和铁;铜陵市(深层)为总硬度和硫酸盐;阜阳市因地质原因氟化物超标;合肥、铜陵和滁州市地下水还不同程度地受到总大肠菌群的污染。
与上年相比,监测的6个城市地下水水质无明显变化。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7个省辖市和4个县级市(宁国、界首、明光、桐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1%,较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
合肥、淮北、蚌埠、滁州、六安、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安庆、宣城、黄山、宁国和明光14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满足饮用水标准要求。
亳州、宿州、阜阳、淮南、巢湖、界首和桐城7个市水源地水质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物有氨氮、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等,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由于地质原因氟化物出现超标。
大气环境
城市空气2009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17个省辖市中,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15个(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池州、安庆、黄山),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的城市2个(合肥、铜陵)。
各市二氧化氮均达到二级标准;有16个城市二氧化硫达到二级标准,铜陵市为三级;有16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达到二级标准,合肥市为三级。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百分比超过90%的城市16个,合肥市为87.4%。
可吸入颗粒物是我省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物。
与上年相比,监测的主要空气污染物全省平均浓度均有所降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6.7%、10.7%和6.1%,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
空气质量达标(二级)城市仍为15个,不达标(三级)城市仍为2个。
合肥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由0.134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111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百分比由70.5%上升到87.4%,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铜陵市二氧化硫仍为三级,年均浓度由0.077毫克/立方米下降为0.068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酸雨2009年,全省省辖市城区酸雨状况平均属轻酸雨区。
合肥、蚌埠、马鞍山、铜陵、安庆、黄山、滁州、亳州、池州、宣城和芜湖等11个市城区出现了酸雨,占全省17个省辖市的64.7%。
全省酸雨频率24.4%,其中,合肥、亳州和马鞍山市城区酸雨频率较低,池州市城区酸雨频率高达98.6%。
全省降水年均pH值5.05,各市降水年均pH值在4.33~7.52之间,有7个市城区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
池州市城区为重酸雨区,铜陵、黄山和蚌埠市城区为中酸雨区,宣城、安庆和滁州市城区为轻酸雨区。
全省酸雨主要分布区域位于长江沿江和皖南地区,江南6个市(池州、铜陵、宣城、黄山、芜湖、马鞍山)城区均出现了酸雨。
其中,池州和黄山市城区的酸雨频率分别高达98.6%和67.5%,为全省酸雨频率最高的两个城市。
铜陵和宣城市城区为江南酸雨频率次高区,分别为50.2%和38.7%。
淮河沿岸的蚌埠市城区为安徽长江以北区域酸雨污染较重城市,酸雨频率为43.9%。
马鞍山、合肥、亳州和芜湖4个市城区酸雨频率较低,均低于10%。
安徽北部、西部大别山区和巢湖市城区为无酸雨区域。
与上年相比,全省省辖市城区酸雨状况平均仍属轻酸雨区。
出现酸雨的城市城区仍为11个,全省酸雨频率上升2.6个百分点,降水年均pH值由5.19下降到5.05。
合肥和淮南两市城区酸雨污染有所改善;亳州、安庆、池州、铜陵和滁州市城区酸雨频率有所上升,降水pH值有所下降,酸雨污染加重。
2009年各城市降水年均pH值比较
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状况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介于51.1~57.5dB(A)之间。
17个省辖市中,区域声环境较好的城市有9个,占52.9%;轻度污染的有8个,占47.1%。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区域噪声状况基本稳定。
淮南和淮北市区域噪声状况好转,阜阳市区域噪声状况下降,其他城市无明显变化。
全省城市区域噪声状况分布
区域噪声状况
城市名称
较好(>50.0~≤55.0dB(A))
芜湖、淮南、淮北、铜陵、黄山、六安、亳州、池州、宣城
轻度污染(>55.0~≤60.0dB(A))
合肥、蚌埠、马鞍山、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巢湖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介于66.3~72.4dB(A)之间。
17个省辖城市中,交通噪声状况为好、较好、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分别有6个、8个、2个和1个,依次占省辖城市总数的35.3%、47.1%、11.8%和5.8%。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状况分布
交通噪声状况
城市名称
好(≤68.0dB(A))
蚌埠、淮南、淮北、铜陵、黄山、池州
较好(>68.0~≤70.0dB(A))
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滁州、巢湖、六安、宣城
轻度污染(>70.0~≤72.0dB(A))
亳州、宿州
中度污染(>72.0~≤74.0dB(A))
阜阳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状况基本稳定。
合肥、铜陵、安庆和巢湖市道路交通噪声状况改善,马鞍山和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状况下降,其他城市无明显变化。
功能区噪声2009年,全省各类功能区共监测7735点次。
其中昼间监测5177点次,达标4118点次,昼间达标率79.5%;夜间监测2558点次,达标1398点次,夜间达标率54.7%。
按功能区类别统计昼间和夜间达标率,0类功能区分别为77.2%和55.5%,1类功能区分别为86.3%和54.7%,2类功能区分别为73.7%和55.8%,3类功能区分别为95.1%和80.7%,4类功能区分别为66.5%和27.3%。
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明显高于夜间,3类功能区达标率好于其他类功能区,4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最低。
与上年相比,0类昼间和1类昼间达标率分别提高了7.0和7.9个百分点,0类夜间、1类夜间和2类、3类、4类昼夜间达标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辐射环境
电离辐射环境质量2009年,全省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保持在背景值水平。
17个省辖市57个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累积监测点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贡献值)均值为99.5nGy/h,范围为87.4~121.4nGy/h。
γ辐射连续环境自动监测站监测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贡献值)均值为107.7nGy/h,范围为106.7~109.1nGy/h。
监测地表水水体总放射性处于正常本底范围。
长江、淮河、巢湖流域18个地表水总α放射性水平不超过0.16Bq/L,总β放射性水平不超过0.32Bq/L。
土壤监测点放射性水平正常,238U、232Th、226Ra、40K、137Cs含量分别为33.3(±6.5)Bq/kg、53.6(±1.1)Bq/kg、36.7(±0.6)Bq/kg、573(±9)Bq/kg和1.2(±0.1)Bq/kg。
电磁辐射水平2009年,合肥、滁州、六安、黄山、铜陵、阜阳、宿州、芜湖、安庆、淮南、宣城和巢湖等12个市开展了城市电磁辐射(射频)环境质量监测,共布设28个监测点。
监测的环境电磁场强度范围在0.01~0.53μW/cm2,属正常水平。
对20个110kV、220kV变电站及部分110kV和220kV线路进行了电磁辐射状况抽样监测。
结果表明,110kV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370V/m,工频磁场强度最大值为0.93μT;220kV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850V/m,工频磁场强度最大值为1.56μT;110kV和220kV输电线走廊两侧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940V/m,工频磁场强度最大值为1.46μT。
监测的输变电设施周围的电磁场强度均低于国家限值。
生态环境
安徽省省域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态系统较稳定。
17个市级评价单元中,黄山、宣城和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优,生态系统稳定,其土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21.67%,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8.81%;安庆、六安、芜湖、铜陵、巢湖、滁州、马鞍山、合肥和淮南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系统相对较稳定,其土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51.73%,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51.51%;蚌埠、亳州、宿州、阜阳和淮北市生态环境状况一般,生态系统相对脆弱,其土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26.60%,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9.68%。
生态环境状况优的县级单元有皖南山区的祁门、休宁、黟县和皖西大别山区的霍山、金寨、岳西等18个县(区)。
与上年相比,全省省域范围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略有上升。
全省共建自然保护区38处,总面积42.20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处,省级29处,市县级3处。
共建立各类风景名胜区38处,总面积35.92万公顷,其中,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10处,省级28处。
共建地质公园14个,总面积达到14.5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9个(含黄山世界地质公园,2009年新增2个),省级5个。
共建森林公园53处,总面积13.79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9处,省级24处。
全省林业用地面积440.35万公顷,森林总面积360.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6.06%,当年造林绿化8.95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16258.35万立方米。
全省天然湿地面积292.00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21.00%。
自然灾害
2009年,安徽省相继出现干旱、连阴雨、大风、强降水、冰雹、雷电、暴雪和雾霾等气象灾害。
全省因气象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261.5万公顷,其中绝收16.8万公顷;受灾人口2972.6万人,因灾死亡73人;倒塌房屋3.2万间,损坏房屋22.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45.2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09.2亿元。
全年气象灾害点多面广的特征比较明显,未出现流域性洪涝灾害,属气候一般年景。
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349起,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79万元。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时间上主要集中在汛期。
污染物排放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
2009年,全省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17.97亿吨。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7.34亿吨,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10.63亿吨,生活废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9.15%。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42.41万吨,比上年减少2.02%。
氨氮排放总量4.68万吨,比上年减少1.89%。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
2009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5272.57亿标立方米。
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53.84万吨,比上年减少3.12%。
烟尘排放总量28万吨,比上年减少3.75%。
工业粉尘排放量28.47万吨,比上年减少11.69%。
工业固体废物
污染事故
2009年度,全省共上报环境事件与污染事故22起。
其中,较大污染事件2起,一般性事件20起。
直接经济损失约625万元,未发生因污染导致的人身伤亡。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3起,6枚Ⅴ类放射源被盗;未发生放射性玷污和超剂量照射情况。
2009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470.41万吨,比上年增加11.9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7226.6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3.1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环境保护主要工作
污染减排与循环经济
省委、省政府将减排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并加强实施调度,量化减排目标,与各市政府签订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负荷;加强燃煤电厂发电机组脱硫改造,完善脱硫设施运行监控。
强化激励和处罚措施;加强新建项目总量指标管理,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大力推进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出台《安徽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办法》、《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和运行评估办法》、《安徽省省级主要污染物减排监察系数核算管理办法》等。
2009年,全省完成COD减排项目138个,完成SO2减排项目161个,顺利完成主要污染物双指标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全省共选择了111家单位作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44户、园区13个、试点城市(县)13个和农业生态循环经济项目41个。
其中,铜陵市、铜陵有色、淮南矿业、马钢集团、淮北市、界首再生铅循环经济产业园、皖北煤电集团、阜南县、江汽集团和奇瑞公司等10家单位,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个数位居全国前列。
2009年,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迅速。
煤炭行业已形成了淮南煤化工循环经济基地、淮北煤化盐化一体化基地等多个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循环经济政策效应开始显现。
完成了对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中期评估。
建立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库,入库项目达到800个,总投资1000多亿元。
积极争取国债支持,全年有138个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项目获得中央新增投资和预算内资金支持,总投资104.6亿元,国债资金补助总额达8.44亿元。
设立省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全年共支持循环经济典型示范试点15个。
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
2009年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厂41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1.5万吨/日。
其中,长江、新安江流域新建成污水处理厂32座,新增处理能力68.3万吨/日,实现了全省所有市、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01座,设计处理能力415万吨/日。
其中,建成市级污水处理厂43座,设计处理能力298.95万吨/日;建成县、镇和风景区污水处理厂58座,设计处理能力116.05万吨/日。
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已达78.9%,高于全国76.8%的平均水平。
淮河、巢湖两流域153个“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中,105个完工验收,完工率68.6%;8个处于调试阶段,调试率5.2%;29个在建,在建率19%。
累计完成投资81.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4%。
两流域分别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7座和19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68万吨和96.7万吨。
2009年,继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完成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环境调查;继续按月对淮河流域各市市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和通报;继续实施淮河流域污染联防和巢湖蓝藻防控机制,加强水质监测与预警,确保水质安全;继续加大对化工、印染、酿造、制革等涉水重污染行业的废水治理力度,督促造纸企业开展废水深度治理,全年共完成工业治理项目69个。
新建和续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89个,新建和续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87个,有43个环境优美乡镇获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截至2009年底,全省火电总装机容量为2844万千瓦。
其中,2609万千瓦机组有脱硫设施,占总装机容量的91.8%,较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当年新增机组脱硫设施12台套,装机容量496万千瓦。
全省累计建成无害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18个,日处理垃圾能力8691吨。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全省共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3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3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5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点100个,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47个。
建设了23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
116个乡镇创建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31个村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村。
截至2009年底,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有403家企业1097个产品(当年新增310个),监测总面积115.5万公顷,产品年产量547.6万吨,年产值154亿元。
累计获得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1019个(当年新增212个),年总产量344.2万吨,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61个(当年新增112个),总面积44.8万公顷。
全省已发展农村户用沼气67.061万户,总池容530万立方米,所产沼气2.06亿立方米;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大中小型沼气854处,总池容12.6万立方米;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池1396处,总池容3.97立方米;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点11处,供气3170户,供气量约1万立方米。
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基本结束,获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分析数据128797个,基本摸清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
环境监察与专项行动
2009年,继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4次全省性巡查、互查,查处和整改了一大批环境违法问题和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全省累计行政处罚案件427起。
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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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