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运行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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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运行生产管理制度
风电运行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运行管理,保证风电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运行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电三塘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安生部负责生产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经济、稳发、满发。
第四条运维部负责所管辖生产设备的运行操作及维护、人员培训工作。
值班长负责当班期间的生产指挥,与调度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当班的设备运行维护、操作监护工作,值班长接受安生部的监督、指导及运维部的管理。
第五条运维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运行事故处理规程》、《调度规程》等有关方面的内容、条款,并按规定操作、运行、监督、检修。
第三章 工作票制度
第六条为了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在风电场的运行设备上进行检修、安装、试验等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备用、停运检修的设备也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七条工作票有如下几种形式: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电力线路工作票。
第八条使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⑴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设备上的工作;⑵需要将高压电气设备停电的二次结线及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做安全措施者;⑶380V母线及母线刀闸的检修工作;⑷35kV小车开关检修。
第九条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⑴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⑵控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和拆接低压电机接线的工作;⑶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⑷需要在运行中做的各种试验、测量工作。
第十条一级动火工作票:
所有油系统设备、管道、阀门的检修工作需要动火;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安生部、总工批准。
第十一条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运维部主任批准。
第十二条依口头或电话命令进行的工作:
⑴不需要采取措施,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或备用的工作;⑵夜间事故抢修时的检修工作(抢修工作开始后,必须补办工作票);⑶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接到命令后复诵无误,并应将发令人、工作负责人及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三条进行A、B、C、D级检修时,所有电气设备仍需执行本制度。
第十四条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责任;
(一)工作票签发人:
⑴工作必要性;⑵工作是否安全;⑶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⑷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二)工作负责人:
⑴正确的和安全的组织工作;⑵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⑶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⑷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⑸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⑹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三)工作许可人:
⑴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⑵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⑶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⑷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值班长: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申请的检修工期是否被系统允许,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五)工作人员:
⑴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内容;⑵遵守安全工作规程执行现场安全措施;⑶工作中听从指挥。
第十五条工作票签发人,必须通过安生部组织的安规考试并合格。
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安生部以红头文件正式公布的各部主任(经理)、主任工、专工、技术员担任。
第十六条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签发后交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即批准),并执行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A、B、C、D级检修、临修、事故抢修的设备检修申请由安生部专工填写,经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后,由值班长报当值调度员,办理设备检修申请,检修申请批准后,由值班长通知运维部及安生部负责人。
第十八条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一道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和实际情况,双方签字后方可开工。
工作票一张交工作负责人,一张存运维班,不能在当班完成的工作,工作票按班移交。
第十九条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打扫现场卫生,运行人员拆除安全措施,进行质量验收。
检修人员向运行人员交待清楚后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第二十条检修进行的工作需要扩大内容时,需经副总批准,并通知安生部专工。
第二十一条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⑴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⑵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检修工作票收回时;⑶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第二十二条安全措施执行不完善就开工,按“无票工作”考核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工作票注销后,由运维部收回,审核统计合格情况后交安生部,由安生部保存一年。
第二十四条经值班长批准的工作票,值班长登记在工作票记录薄内。
第二十五条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不能延期,超出时间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第二十六条工作票执行时应做到“三查、四交、五不许”。
(一)三查:
查工作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查工作时间是否适当。
(二)四交:
交待运行情况,交待安全措施,交待工作点与系统隔绝情况,交待设备温度、压力、带电情况。
(三)五不许:
无工作票不许开工;无安全措施不许开工;无工作负责人不许开工;无工作票签发人不许开工;无工作许可人不许开工。
第四章 操作票制度
第二十七条下列工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并有专人监护操作(有较复杂或大型的操作,运维部主任、安生部有关人员必须到场监护)。
高、低压设备重要倒闸操作,高、低设备取送电源操作应填写操作卡。
第二十八条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⑴发布和接受任务;⑵检查设备工作是否完结,工作票是否结束,安全措施是否拆除;⑶查对运行方式,填写操作票;⑷审核、批准;⑸模拟操作无误;⑹交待注意事项,做好事故预想;⑺发布实际操作命令;⑻高声唱票;⑼高声复诵;⑽严格执行“四对照”(即核对设备位置、名称、编号、状态);⑾正确比划;⑿实际操作;⒀逐项勾票;⒁检查操作无误;⒂汇报完成情况;⒃作好记录;⒄)操作评价;⒅检查方式的合理性。
第二十九条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汇报有关领导。
第三十条在交接班前后半小时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紧急和事故的情况下除外);雷电时禁止进行户外倒闸操作。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可不使用操作票,但应做好记录:
⑴事故处理;⑵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⑶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公司仅有的一组接地线;⑷一般设备的正常调整。
第三十二条操作票每月由运维部收回,审核统计合格情况后,交安生部保存一年。
第五章 交接班制度
第三十三条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⑴对本专责设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⑵将正在进行的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⑶按规定将各种试转、切换和维护工作进行完毕;⑷打扫所管辖设备和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⑸整理好各种图纸、记录、核对模拟盘无误;⑹清点全部仪器、工具、钥匙和其它用品。
第三十四条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⑴全面检查本专责所管辖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⑵检查所管辖设备和所属区域的卫生是否清洁;⑶检查各种记录,并查阅前2个班的记录及休班时的所有记录;⑷巡视有关仪表指示情况;⑸了解设备的运行方式、检修及备用情况,并核对模拟盘图无误;⑹检查各种仪表,工具、钥匙和其它用品。
第三十五条在正点接班时间前30分钟,接班人员进入现场,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六条在正点接班前5分钟,由值班长组织召开班前会,听取汇报接班前的检查情况,并布置工作及事故预想的内容,交待注意事项,然后进入岗位接班。
第三十七条交接事项:
(一)交班:
⑴交待运行方式及在本班内的变动情况;⑵交待运行及检修情况及有关的安全措施;⑶交待在本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⑸交待缺陷及消除情况;⑸交待“两票”执行情况;⑹交待上级有关命令。
(二)接班:
⑴听取交班人员交待的各项内容;⑵当面问清不清楚的事项;⑶当面问清上一班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前后5分钟内各监盘人员应站立监盘。
第三十九条在正常情况下,运维人员应正点交接班,办理完各项交接事项,双方应在运行日志上签字,应礼貌交接班。
第四十条交班后,值班长组织召开班后会,全班离开生产现场。
分析本班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表扬好人好事。
第四十一条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时不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员可在交班人员的要求下(由运维主任安排)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或结束时,再进行交接班。
第四十二条接班人员在运行值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交班后不能无故在现场逗留。
第四十三条接班人员在办理完接班手续后方可执行各项生产任务。
第四十四条交接班应做到“三交、三不交”:
⑴三交:
交待运行方式,交待异常情况,交待注意事项;⑵三不交:
操作未告一段落不交班,抄表、记录不全不交班,设备,现场不清洁不交班。
第六章 巡回检查制度
第四十五条为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运维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内容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回检查。
第四十六条运维部应制定出实施细则,细则应包括的内容:
检查的时间、路线、设备和具体项目、设备正常运行的标准、异常情况下检查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巡回检查应由独立值班人员负责进行,检查中应做到仔细、认真、判断准确、处理及时,并将了解的情况作详细记录。
第四十八条巡回检查时应带上必要的工具(如电筒、听针、擦布)及仪表。
第四十九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应填写缺陷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条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包括接班前的检查,交班前的检查,班中的定期检查和异常情况下的不定期检查。
第五十一条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所管辖的设备、系统进行定期巡视和不定期检查。
第五十二条巡回检查应做到“四定”和“六个重点”:
四定:
定路线图;定时间;定项目:
定标准。
六个重点:
重点检查检修过的设备;重点检查起动频繁的设备;重点检查运行方式变化的设备;重点检查负荷重的设备;重点检查带“病”运行的设备。
第七章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确保安全运行,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切换、定期检查、定期试验及定期维护(不包括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热工仪表、电仪表及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第五十四条定期工作分为:
(一)公司级监督管理:
序号
内容
时间
单位
5
变电站清扫
利用变电设备停电机会,安排清扫
运维部、安生部
6
防寒防冻检查
每年入冬前
运维部、安生部
7
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检查
每季度一次
安生部
8
压力气瓶检查
每年一次
安生部
9
全公司安全用具设备定期检查试验
每年二月或八月
安生部
(二)运维部监督管理
设备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按运行规程规定的执行,运维主任监督各班进行定期试验与设备切换工作,并检查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主要辅助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工作,运维主任必须到场监护。
(三)安生部专工不定期抽查设备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五十五条运维部应将定期工作内容列出图表,指明执行时间及负责人,在定期工作中,出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汇报运维部主任,并组织查找原因消除。
第五十六条运维部主任应每月抽查一次定期工作执行情况。
第五十七条定期工作的监督专责人,应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执行中的不正常情况应提出意见并汇报运维主任,安生部专工。
第五十八条各项定期工作必须严格按“两票”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期工作无法进行时,必须及时将原因报告有关领导,无故不进行由安生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十九条执行人员应将执行时间,执行的项目,执行情况、技术数据、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及发现的缺陷等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定期工作试验薄”及“值班日志”内。
第八章 运行分析制度
第六十条安生部、运维部各班组应定期对设备的运行状况、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找出问题并采取措施,保证最佳运行工况,不断改善设备的可靠性,提高运行经济性。
第六十一条运维班的分析内容:
按时正确抄表,严密监视各仪表参数的变化情况,对各项指标及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在班后会上,分析当天的运行情况及经济指标,总结优、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十二条运维部运行分析会:
每月由运行部主任主持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
由各班组汇报、总结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运行方式、设备状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办法。
第六十三条公司运行分析会:
(一)每月第二周星期四上午12时,由安生部主任主持召开公司的运行分析会,安生部专工、运维部主任、指标统计专工参加。
(二)运维部汇报上月设备运行和各项小指标完成情况,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安生部分析上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安生部专工对运维部提出的问题,要给予答复。
(四)安生部分析安全情况;
(五)根据每月运行分析结果,应加强运行管理,调整运行方式,不断提高运行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第六十四条各级运行分析会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级(月分析会);⑴设备运行方式;⑵设备缺陷情况;⑶发电量、厂用电率;⑷各项指标;⑸电能质量;⑹安全情况;⑺“两票”执行情况;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⑼其它有关项目。
(二)运维部(月分析会):
⑴安全情况;⑵设备缺陷情况;⑶各项小指标完成情况;⑷运行方式;⑸“两票”执行情况;⑹存在的问题。
(三)运行班(轮班分析):
⑴安全情况;⑵设备缺陷情况;⑶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报表和表计活动分析);⑷运行调整;⑸“两票”执行情况。
第六十五条指标管理
(一)指标计划的编制和下达
1.安生部根据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编制年、季、月度主要指标(即发电量、厂用电率)计划。
2.运维部根据主要指标计划,编制年、季、月度小指标计划。
3.运行指标计划下达到运维部,指标计划一般不予修改,因发电量变更、运行方式变化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完成原定指标时,由运维部向安生部提出书面报告,经公司领导决定后对原指标计划进行调整。
(二)指标的计算和统计:
1.安生部指标专工负责运行小指标的计算,并于每日11:
00点以前输入微机。
2.安生部指标专工负责统计运行小指标、各种辅机的单耗小指标的完成情况。
3.安生部指标专工负责计算全公司发电量、厂用电率、等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每日上午负责编制全公司生产日报,负责编制周、月、年报表上报集团公司有关业务部室。
4.安生部指标专工负责每月填写指标参数压红线公布栏,公布全公司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第九章 调频调峰管理
第六十六条频率合格率
(一)根据中调每月下达的指标,频率合格率应达100%。
(二)正常情况下,应保持系统频率的偏差不超过50±0.1Hz。
(三)频率变化范围超出50±0.1Hz时,值班长应及时和当值调度联系,查明频率变化原因,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阅。
第六十七条时钟管理:
时钟误差不得超过30秒,运维部应每周调整一次时钟误差。
交接班时值班长应核对时钟,超过±30秒,按有关规定考核。
第六十八条负荷管理
值班长在当班期间应认真执行调度命令,按调度下达的日有功、无功曲线接带负荷,在保证电能质量的前提下,争取多带负荷,并通过网上中调电网调度实时系统了解各风电场的负荷情况,发现其他风电场未按有功、无功曲线接带负荷应及时汇报当值调度,并做好记录。
第十章影响机组出力故障的汇报
第六十九条各岗位值班员汇报规定:
(一)值班员应精心监盘,在监盘期间发生设备主要参数有较大变化者,应认真调整,经调整无效者,立即汇报值班长。
(二)值班员在巡回检查及定期工作期间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影响主、辅设备安全运行者,应立即汇报值班长;如在短时间内能维持运行者,巡回检查完后应立即汇报值班长,并采取力所能及防止故障扩大的措施,填写缺陷单。
运行人员同时做好该设备的事故预想。
(三)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安生部,并通知值班长组织灭火。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
(四)发生人身触电者,应立即切断电源,立即通知值班长及时进行抢救。
第七十条各值班长汇报规定:
(一)值班长接到值班人员汇报设备发生不安全现象及缺陷时,立即到就地检查核对,如威胁安全运行及影响设备及公司有功出力者,应立即汇报。
(二)现场发生设备火灾、设备发生损坏、跳闸,被迫停运,影响全厂安全运行、出力降低者,应立即汇报。
(三)发生电气火灾、人身触电等情况,应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电源,然后进行灭火及抢救,并立即汇报运维部主任。
(四)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等。
第七十一条运维部主任汇报规定:
下列设备发生故障应汇报生产副经理。
1.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主设备停运、主设备或主要辅助设备故障影响总有功、无功出力。
3.各主设备或主要辅助设备、线路主保护退出、误动、跳闸。
4.现场发生火灾导致主设备或主要辅助设备停运及降低出力。
第十一章 运行岗位十不准
第七十二条不准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脱岗、串岗;
第七十三条不准睡岗;
第七十四条上班期间不准看小说杂志,监盘时不准看任何书籍(包括规程);
第七十五条监盘期间不准东张西望,不准与他人闲聊;
第七十六条不准打架斗殴,大声喧哗;
第七十七条不准非主岗人员独立操作;
第七十八条不准隐瞒事故;
第七十九条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八十条不准酒后上岗;
第八十一条不准乱写乱画、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十二章 报告和记录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管理活动所形成的主要报告和记录:
值班长工作日志、设备缺陷记录、工作票、操作票记录、运行分析。
第八十三条以上形成的报告、记录、签发手续、传递路线按日常行政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十四条以上一切资料应建立档案,有专人负责,长期保管,以备查阅。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由安生部负责监督考核。
第八十六条本制度由安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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