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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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XX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1.目的
2.
加强工程计价的规范化,合理确定、有效操纵工程造价。
3.范畴
4.
本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各房地产公司。
5.定义
6.
工程计价指工程项目(含材料采购)的工程量、单价、总价等的计量和确认工作,分工程预算计价、工程结算计价。
7.职责
8.
8.1.集团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说明、指导、监督检查。
8.2.
8.3.集团各地产公司从事工程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
8.4.
9.原那么:
10.
10.1.廉洁奉公原那么:
工程计价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同意财物,如显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2.
10.3.多级审核原那么:
工程计价应建立起成本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操纵体系;工程计价皆须通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认真,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那么不得办理。
10.4.
10.5.准确高效原那么:
工程计价中的各项运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专门高的准确度,表达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计价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10.6.
10.7.可复查性原那么:
工程计价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治理制度,量价运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10.8.
10.9.合理低价原那么:
工程计价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明白得、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治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10.10.
10.11.信息共享原那么:
工程计价中显现造价偏离常规体会值时,成本部应及时将信息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便开展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优化工作;同时,工程计价还应满足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求,并依照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给设计治理部、工程治理部、项目经理部等部门;关于当地公司财务治理部、总部成本审算中心,除尚未公布的标底情形外,其他情形,如其需要,均应真实、透亮、系统地提供所有信息资料。
10.12.
10.13.便于结算原那么:
招标文件、合同及工程预算计价过程中确定的价格确定方式、价差运算和调整方式、结算方式等计价方式及工程造价应充分考虑竣工结算的准确、便利和快捷,尽量减少争议。
10.14.
11.一样规定
12.
12.1.成本治理部是工程计价工作的要紧职能部门,对工程计价工作负要紧责任,设计治理部、项目经理部、工程治理部、财务治理部应积极配合、参与并负相应责任。
12.2.
12.3.工程计价工作应依照项目的总工期制定打算,统筹安排,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早做、快审、准确。
12.4.
12.5.托付进行工程计价的造价咨询机构,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12.6.
12.7.总包工程的工程计价应托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但如某工程预算计价已托付了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并签署了总价包干协议,那么该工程的竣工结算可不再进行外委编审。
12.8.
12.9.托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计价工作需要核对时,只有在咨询公司独立编制完成,并把成果提交我司审核后,才提供施工单位的计价文件,进入核对程序。
核对托付进行工作计价的造价咨询机构名称也须对施工单位保密。
12.10.
12.11.托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计价工作,造价咨询酬金可按建筑面积或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如托付的工程计价工作需与承包单位核对,造价咨询费宜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并结合核减额的一定比例计价的方式计取。
12.12.
12.13.施工过程中与工程计价相关的资料成本治理部与项目经理部应各自储存一份,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装订、存档。
12.14.
12.15.工程造价确定后,及时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在动态成本中反馈。
按«目标成本治理实施细那么»中的核算方法,分期、分产品类型按成本科目对工程造价金额进行拆分,并录入成本治理软件。
12.16.
13.工程预算计价治理
14.
7.1.工程预算按编制时刻和用途分为两类:
A、清单招标预算。
施工图完备以后,清单招标截标之前;B、合同预算包干价。
费率或单价招标以后,施工图完备时。
7.2.
7.3.A类预算要紧用途:
①作为清单招标评标时的参考;②检验施工图的技术经济合理性,假设预算偏离目标成本较多时,应协同相关部门对设计进行优化;③指导材料的选择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
7.4.
7.5.B类预算要紧用途:
①作合同的预算包干价使用,需要核对;②经济指标不合理时,仍有优化的可能,但因已处于施工时期,时刻不一定承诺或已造成缺失。
7.6.
7.7.集团主张采取清单招标预算计价方式事前确定合同包干造价,不鼓舞采纳合同预算包干价的计价方式。
7.8.
7.9.不管是自行依旧外委编制的工程预算,均应有完整的工程量运算书、分层分项工程量统计表、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并对预算计价依据、材料价格的确定依据、预算中暂定量或暂定价项目、图纸中有而预算未包含的项目等进行说明。
7.10.
7.11.工程预算计价过程中,造价工程师要主动发觉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并书面提交设计部(或设计院)及时修正或公布设计变更,幸免按错图施工造成缺失。
7.12.
7.13.清单招标预算计价
7.14.
7.14.1.所需资料:
施工图、招标文件拟采纳的合同条件、材料价格的计取及调整方式。
7.14.2.
7.14.3.编制方法:
按清单计价规那么运算工程量、工程类别、市场行情、主管单位颁发的参考工料消耗定额、无参考工料消耗定额时应依照实际情形编制补充工料分析的综合单价;可参考近期类似工程的招标成果。
7.14.4.
7.14.5.本类预算编制完成后,成本部造价工程师复审,成本经理终审;并送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总监、财务总监传阅。
7.14.6.
7.14.7.本预算只作为评标的参考,如有把握符合市场行情的低价,能够公布让每个投标人知晓;未公布时公司内部及咨询单位均应做好保密工作,保证招标的公平性。
7.14.8.
7.15.合同预算包干价计价
7.16.
7.16.1.所需资料:
审核后的施工图、合同文本(隐去乙方名称)、材料价格计取及调整方式,合同未约定的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作为工程计价依据;投标前编制的方案中涉及到造价增减,在经济标中考虑;施工中另行编制的方案涉及到造价增减的,需单独申报方案措施增加费。
7.16.2.
7.16.3.编制方法:
①费率的取费级别或单价合同的综合单价,②依照施工图,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运算工程量;现场实际情形与图纸有出入时,项目经理部应以现场签证形式予以说明,并交预算编制单位;③定额或单价缺项部分应依照实际情形编制补充工料分析的综合单价。
7.16.4.
7.16.5.费率招标或单价招标的工程,当施工图齐备后,成本治理部应赶忙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同时成本治理部应对施工图预算进行编审或托付造价咨询机构编审,而后,成本治理部应跟踪、了解造价咨询机构的编制或审核情形,督促并始终参与施工图预算的核对工作。
并按核定的预算价签定补充工程合同,上述所有工作,应在施工图完备后60天内完成。
7.16.6.
7.16.7.费率或单价招标的工程,为防止承包商高估冒算而增加工程预算的核对难度,合同中应约定操纵方法。
如:
假设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图预算造价超出最终审定预算造价10%时,将按预算高报部分的一定比例收取咨询费。
(具体可参照工程结算相关内容各公司自定),乃至取消其今后对万科工程的投标资格。
7.16.8.
7.16.9.预算编制并核对完毕后,成本部内部进行复审,经办人填写«合同预算包干价审批表»,送成本部经理、成本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终审权可按金额或重要程度进行授权),并送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总监传阅。
7.16.10.
8.工程结算计价治理
9.
9.1.结算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以下资料不足以完全说明情形时,还可参照招标及投标文件的内容作为结算计价的依据。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作为工程计价依据,施工中另行编制的方案涉及到造价增减的,需单独申报方案措施增加费。
9.2.
9.2.1.经双方确认的预算书,适用于实行预算包干的合同;
9.2.2.
9.2.3.合同文本及所有补充协议,及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备忘录;
9.2.4.
9.2.5.材料价格调整或运算的依据(政府指导价格、限价材料通知书等);
9.2.6.
9.2.7.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原件及相应的结算;
9.2.8.
9.2.9.甲供或三方供货材料领用单原件;
9.2.10.
9.2.11.工期、质量奖励或违约金记录,有其它扣款的应提供有效的扣款单;
9.2.12.
9.2.13.经审核的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公司内部设计的零星工程图纸需设计经理签字。
9.2.14.
9.2.15.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9.2.16.
9.2.17.其它与工程结算相关的资料;
9.2.18.
9.3.以上资料由承建商进行收集,资料必须签章齐备、编号准确。
由现场工程师、项目成本人员共同审核资料的完整和真实性,并与项目内业和成本人员储存的资料进行核对,专门注意造价调减的资料有无遗漏。
9.4.
9.5.假设存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之外的增减款事项,图纸中遗留未施工的项目,合同内另外托付其它单位施工的项目,以及其它不能在以上资料中反应但与结算相关的事宜,项目经理部应进行书面说明。
9.6.
9.7.项目成本人员必须建立甲供和三方供货材料的领用台帐及付款台帐,对领用单原件进行存档。
结算前召集供货商、承建商、现场工程师核对总领用量并签字确认,超过合同约定损耗率的材料费应由承建商支付,合同无约定时以定额损耗为准。
9.8.
9.9.结算编制的方法:
9.10.
9.10.1.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为准;不清之处,成本人员应到工地现场实地度量,无法度量的参照急蔽验收记录;
9.10.2.
9.10.3.清单或单价招标的合同严格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费率招标(清单招标中的缺项部分)约定的费率、材料价确定方式、相应的工料消耗定额进行结算,缺项部分依照实际情形进行工料分析,参照市场行情,编制补充综合单价;
9.10.4.
9.10.5.材料价差严格按合同约定调整;扣除超额领用的甲供及三方供货材料费用;
9.10.6.
9.10.7.按工程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运算总价,在审核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参照合同,注意甲供材料、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扣款项目、配合治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费用的运算、扣除;
9.10.8.
9.10.9.结算总价=预算包干造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约定的人工及材料调差+增加项目-减少项目。
9.10.10.
9.11.工程结算程序:
9.12.
9.13.
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
承包单位报送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初审核
部门内部复审
工程结算外审
项目经理部现场工作师、项目成本人员共同审核资料的完整和真实性。
承包单位将整理齐全的工程结算资料,送监理审核,再报送项目部
项目经理部初审,项目成本人员收集资料交中介或自行全面审核并签字,项目经理部、工程治理部等须全力配合
成本治理部内部进行复审,复审工程师、经理签字
假设工程结算并非在合同总价包干的基础上进行,须选择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项目成本人员对外审进行监控并抽查
公司领导审批
外审结果经成本治理部复查,财务治理部复核后,主管副总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示
签署«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
成本治理部组织甲乙双方依照工程合同签署竣工结算价款协议书,并核对已付金额、应扣金额、保修款、余款等
发出«工程结算通知书»
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一致认为符合结算条件后,由项目部发给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通知书»
9.14.所有工程结算须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
9.15.
9.16.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操纵方法。
比如:
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最终审定结算金额5%以内的造价咨询酬金由甲方支付,假设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那么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方支付;假设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还需按一定比例承担违约金;直至取消今后在万科的投标资格。
9.17.
9.18.托付中介咨询机构编制的结算,应在托付合同中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运算书、分项工程量统计表(能够分层时需分层统计)、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同承包单位核对完毕后,应提供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差异情形说明。
9.19.
9.20.工程结算完成后,专门是与合同价相比偏离10%以上的,成本部应按合同范畴内工程造价、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外零星托付逐一进行分析说明,必要时可按〝有效与无效成本〞的标准进行分析统计并报送公司治理层。
9.21.
9.22.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后,应编制结算成本和目标成本的对比分析,按责任成本的要求对相关部门进行考评,总结项目目标成本操纵的体会和教训。
同时按集团«项目成本数据库»的要求,对技术经济指标、成本数据进行分析并录入。
9.23.
9.24.在可能阻碍业主入住时,供电、自来水、煤气、等市政工程的结算优先办理;无施工单位不配合情形时,主体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核定并审核完毕,其余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核定并审核完毕。
9.25.
9.26.所有合同在除质保、保修条款外履行完毕后,都需应办理结算。
9.27.
10.其他规定
11.
11.1.各公司成本部中〝项目成本治理〞岗的人员可派驻项目现场,但归属成本部统一治理。
11.2.
11.3.我方及中介机构负责工程造价计价、审核的人员均必须持有造价工程师证书或预算员资格证书,并在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上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和证书号码。
11.4.
11.5.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双方协商、合同约定的方法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法解决;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治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办理。
11.6.
11.7.集团所属房地产公司的成本部应及时总结工程计价工作的体会和教训,完成的专题分析报告可上传到总部成本治理网页共享;各公司应及时爱护«项目成本数据库»中本公司的内容,以便资源共享。
11.8.
11.9.集团成本审算中心通过成本治理软件、成本检查等手段,不定期对各地分公司项目的工程计价、动态成本以及工程计价治理制度的执行等情形等进行检查和评比。
11.10.
11.11.在执行过程中,各公司可依照实际情形编写具体的操作细那么,并不得与本治理方法的相冲突。
各公司的实施细那么需经集团财务治理部成本审算中心核实,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11.12.
12.表格
13.
VKCW03-21-F1«合同预算包干价审批表»
VKCW03-21-F2«工程结算审批表»
VKCW03-21-F3«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
VKCW03-21-F4«工程结算通知书»
合同预算包干价审批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工程内容
预算造价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施工单位报送预算造价
监理公司审核造价
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审核)造价
成本治理部编制(审核)造价
最终审定预算造价
大写:
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程量运算依据
二、综合价格运算依据
三、材料价格确定依据
四、预算中暂估项目
五、预算未包括项目
成
本
管
理
部
开发期
产品类型
成本科目
金额
其它说明:
经办人:
预算复核人:
部门负责人:
公
司
领
导
注:
本表适用于费率招标的合同预算包干价审批。
工程结算审批表
编号:
年项目结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合同价/零星工程托付价
送审价
监理审核价
主办部门职责及意见
设计变更:
份
现场签证:
份
备注:
甲供材料(含三方)
(可另附表格说明)
材料名
领用量
材料名
领用量
材料名
领用量
工期、质量、安全奖罚
份,共计金额元
备注:
甩项及修理扣款单
份,共计金额元
备注:
一、依照合同要求说明工程质量及履约情形
二、依照资料治理方法审核该工程的所有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收齐(监理审核、变更签证符合要求)
资料治理: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成本治理部意见
一.结算主办
二.
人依照合同(零星托付单)办理结算
二、决定是否外送审核
三、假设外送审核,那么在本表后附上审定单
成本部审定价:
外送最终审定:
开发期
产品类型
成本科目
金额
主办人:
一、复核以上所有内容
结算复核人:
部门负责人:
公司领导
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合同开工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
合同造价
(元)
乙方报送结算造价
(元)
双方确认最终审定结算造价
(包括工期、质量、安全奖罚,甩项工程,结算前的修理扣款)
人民币大写:
付款情况
1
已付款合计
(元)
备注
1.1
合同进度款
(元)
1.2
万科代付材料、设备款
(元)
1.3
工程水电费
(元)
1.4
其它
(元)
2
暂扣款项
(元)
2.1
保修款
(元)
2.2
其他费用
(元)
3
结算应对余款
(元)
人民币大写: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工程结算通知书
致:
现工程差不多竣工,具备了结算条件,请贵公司预备完整的结算资料,按«合同»规定的计价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于年月日之前将结算资料报送至。
假设结算延迟报送,与我司其它工作安排冲突,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时刻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报送的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审价过程中我司不再另外同意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
审价过程中发觉的遗漏项目原那么上不得增加调整,专门无法估量的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
报送的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假如贵公司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最终审定结算金额5%以内(含5%),那么造价咨询酬金由我公司支付;假设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那么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贵公司支付,按超额部分造价的7%计取;假设贵公司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贵公司除支付因超出最终核减额5%而增加的造价咨询酬金外,贵公司将按照超过部分造价%的比例承担违约金;如情节严峻,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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