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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辅导资料06917仲裁法
06917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 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仲裁法测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D
【考点】仲裁中的一裁终局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而选项A、选项B、选项C均不符合一裁终局制度的要求,故是错误的。
2.【答案】A
【考点】仲裁的范围
【解析】《仲裁法》第3条规定: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所以,本案中,双方约定的仲裁事项是遗产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该仲裁协议无效。
3.【答案】C
【考点】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
【解析】《仲裁法》第16条规定: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对仲裁委员会的选定必须是唯一的.明确的,而位于上海的仲裁委员会有两家,所以该约定是无效的。
【应注意的问题】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无效情形是考试经常考察的内容,考生一定要仔细把握。
4.【答案】C
【考点】仲裁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以受理。
根据《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5.【答案】A
【考点】仲裁条款效力的独立性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6.【答案】D
【考点】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注意该题与上一题考查点的区别。
7.【答案】B
【考点】申请仲裁协议无效的管辖法院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而,本案应该由被告甲公司所在地的中院申请。
8.【答案】A
【考点】裁决的作出
【解析】《仲裁法》第53条规定: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
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因而,本题应该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9.【答案】B
【考点】仲裁受理后的程序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5条规定,„„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而选项C是错误的。
此外,在仲裁程序中,撤回仲裁申请以及是否提交答辩书是当事人自行决定的权利,因此,选项A和选项D是错误的。
10.【答案】B
【考点】仲裁调解的法律效力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这主要是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故调解后无论是制作调解书还是裁决书,该文书均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
11.【答案】C
【考点】对当事人以仲裁协议为由对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由于本题所涉及的仲裁协议为无效协议,因此,当事人以此为由进行的管辖权抗辩不成立,故选项C是正确的,而选项A是错误的。
由于本案已经受理,故选项B明显错误。
选项D的做法根本不成立。
12.【答案】A
【考点】人民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期限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13.【答案】C
【考点】仲裁员回避后,对已进行仲裁程序的处理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
二、多选题
1.【答案】ABD
【考点】仲裁员的条件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13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第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第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第四,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第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
因此,选项A、选项B、选项D是正确的。
2.【答案】ABD
【考点】仲裁的范围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第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第二,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选项A、选项B、选项D所列事项因属于依法不能仲裁的纠纷,因此,符合题意的要求。
3.【答案】ABC
【考点】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仲裁与诉讼的关系问题,是一道较难的题目。
根据《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选项A和选项B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4.【答案】ABC
【考点】仲裁协议的形式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因此,选项A、选项B、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为口头形式,虽然有证人证明,但因不符合仲裁法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要求,故不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5.【答案】ABC
【考点】仲裁裁决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因此,选项A、选项B、选项C是正确的。
6.【答案】ACD
【考点】仲裁庭的组成
【解析】《仲裁法》第31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第32条规定: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7.【答案】AD
【考点】仲裁员的回避情形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34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第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第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因此,选项A、选项D是正确的。
8.【答案】BC
【考点】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因此,选项B、选项C是正确的。
9.【答案】BC
【考点】仲裁裁决撤销后的处理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9条第2款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以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选项B、选项C是正确的。
10.【答案】AB
【考点】和解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当事人的权利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这里的仲裁协议既可以指原仲裁协议,也可以指重新达成的仲裁
协议,因此,选项A、选项B是正确的。
11.【答案】ABC
【考点】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选项A、选项B、选项C是正确的,而选项D是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之一。
这里需要注意与《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区别。
12.【答案】ACD
【考点】在仲裁程序中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事项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选项B是错误的,而选项C是正确的。
在涉外仲裁中,允许双方当事人选择所适用的语言,故选项D是正确的。
13.【答案】BCD
【考点】涉外仲裁机构
【解析】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1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上海进行仲裁;如果无此约定,则由申请人选择,由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或者由其深圳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或者由其上海分会在上海进行仲裁;作此选择时,以首先提出选择的为准;如果有争议,应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因此,选项B、选项C、选项D是正确的
14.【答案】ABC
【考点】涉外仲裁中简易程序的适用
【解析】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50条规定,
(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二)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争议金额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利益的大小以及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适用本简易程序。
因此,A项正确。
第5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
因此,B选项正确。
第54条规定,仲裁庭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
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
1.【答案】ABCD
【考点】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解析】《仲裁法》第23条规定: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2.【答案】A
【考点】仲裁申请的受理
【解析】《仲裁法》第24条规定: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答案】ABCD
【考点】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
【解析】《仲裁法》第34条规定: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
4.【答案】C
【考点】仲裁裁决的作出
【解析】《仲裁法》第53条规定: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5.【答案】AC
【考点】仲裁裁决的执行
【解析】《执行规定》第10条规定:
“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前款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
6.【答案】CD
【考点】撤销仲裁裁决的救济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1.【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中的财产保全问题。
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这里的人民法院既可以是被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被保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裁决撤销的管辖人民法院问题。
根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可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四、案例分析题
(一)
【解题思路】
本案的处理涉及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1.【答案】机械加工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为有效。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了独立的仲裁协议书,本不应当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机电公司起诉时并未表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时也不知,此时,作为被告的机械加工公司如果就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则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此案,而机械加工公司却应诉答辩,意味着双方愿意放弃仲裁协议,而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2.【答案】如果机械加工公司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以存在仲裁协议为由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仲裁协议有效,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因为当事人之间有效仲裁协议的存在排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也就是说,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
3.【答案】该仲裁裁决就机电设备质量问题作出的裁决部分为有效;而就违约金部分作出的
裁决为无效。
这是因为,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不仅对仲裁机构产生授权的法律效力,而且同时也限定了仲裁权行使的范围。
在本案中,仲裁协议是就标的物质量问题的约定,而不涉及违约金问题,因此,该仲裁裁决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二)
【解题思路】
本题主要是围绕着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问题展开的。
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无论该仲裁协议的具体表现形式:
合同条款的一部分还是独立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都是与主合同相互独立的。
对于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问题,需要注意的是:
法院对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审查时的实质审查,也就是可以审查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而对涉外仲裁裁决的审查则是形式审查,不得对仲裁裁决所涉及的实体问题进行审查。
1.【答案】此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一方申请仲裁,一方提起诉讼的,则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其法律效力。
【解析】虽然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因为主合同发生纠纷,需要申请仲裁。
但是因仲裁协议本身发生争议,则属于另外一个合同纠纷,正常情况下,法院自然有权利对此进行审理。
但是考虑到仲裁协议这种合同的特殊性质,法律规定了对此同样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但是,当法院的管辖和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发生冲突时,则需要由人民法院管辖。
2.【答案】此时可以继续进行仲裁。
【解析】主合同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因合同发生的纠纷既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也包括合同效力问题发生的纠纷,仲裁委员会对此均具有管辖权。
换句话说,只要仲裁协议是有效的,则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利就是存在的。
3.【答案】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次起诉或者是上诉,也不得再次申请仲裁。
【解析】仲裁和诉讼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诉讼实行审级制度,而仲裁委员会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所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当事人不得诉讼,也无法寻求上诉等救济途径。
在这一点上,仲裁和法院调解比较相似。
4.【答案】此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解析】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虽然不能寻求诉讼或者上诉,但是立法者考虑到仲裁裁决错误或者仲裁程序不正当的可能性,还是赋予了当事人相关的救济途径,主要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法院对仲裁机构的裁决拥有最终的审查权利。
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在具备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5.【答案】此程序正当。
因为仲裁虽然需要开庭,但是通常情况下不公开进行。
【解析】诉讼的基本的制度就是公开审判,而仲裁的基本制度是不公开进行。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要公开进行,可以公开进行。
6.【答案】应当向食品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食品厂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析】本题再次涉及到了非法院的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管辖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的强制执行管辖法院通常是债务人住所地或者债务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7.【答案】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属实的,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如果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仲裁协议,则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否则应当向人民法院诉讼。
【解析】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于非涉外仲裁实行实体审查制度。
而一旦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则当事人双方只能重新达成仲裁协议进行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诉讼。
【应注意的问题】人民法院对非涉外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分别采用实体审查和形式审查、对于仲裁裁决可能存在两种方式导致其法律效力丧失:
法院不予执行或者法院将其撤销。
仲裁协议与主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主合同无效并不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是有关仲裁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问题可以仲裁也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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