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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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案
第一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论
第一节建设市场
一、概念
1.概念:
指以建筑产品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
2.分类
有形市场
广义的市场
建筑市场无形市场
狭义的市场:
指有形市场。
二、主体与客体
1.主体
(1)业主(建设单位或甲方)
1)概念:
指既有某项工程建设需求,有具有该项工程的建设资金和各种准建手续,在建设市场中发包工程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并最终取得建筑产品以达到其经营使用目的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产生方式
●业主是企业或单位。
●业主是联合投资董事会。
●业主是各类开发公司。
3)主要职责
4)建设项目立项决策。
5)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与管理。
6)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
7)建设项目的招标与合同管理。
8)建设项目的施工与质量管理。
9)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试运行。
10)建设项目的统计及文档管理。
(2)承包商
1)概念:
指有一定适量的建筑装备、流动资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及一定数量的工人,取得建设行业相应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最终得到相应工程价款的建筑施工企业。
2)从业条件
●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拥有能够有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且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3)实力包括的内容
4)技术方面的实力
5)经济方面的实力
6)管理方面的实力
7)信誉方面的实力
(3)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1)概念:
指具有一定注册资金,具有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咨询证书和营业执照,能为工程建设提供估算测量、管理咨询、建设监理等智力型服务并获得相应费用的企业。
2)包括:
勘察设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等。
2.客体
(1)建筑产品的特点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过程的流动性。
2)建筑产品的单件性。
3)建筑产品的整体性和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对独立性。
4)建筑生产的不可逆性。
5)建筑产品的社会性。
(2)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
(3)工程建设标准的法定性
建筑产品的质量不仅关系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所以其质量标准时国家标准、国家规范等形式颁布湿湿的。
从事建筑产品必须遵守这些标准规范的规定,违反这些标准规范的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三、资质管理
1.从业企业资质管理
(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
综合资质:
甲级
工程勘察资质专业资质:
甲、乙、丙级
劳务资质:
不分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综合资质:
不分级
工程设计资质行业资质:
甲、乙、丙级
专项资质:
甲、乙级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1)建筑业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理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施工承包企业:
特一、三级
2)等级分类专业承包企业:
一、二、三级
劳务分包企业:
一、二级
(3)工程咨询单位资质管理
甲级
工程监理企业乙级
丙级
甲级
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乙级
甲级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乙级
2.专业人士资格管理
(1)建筑工程师:
分为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
(2)结构工程师:
分为一级结构师和二级结构师。
(3)监理工程师
(4)造价工程师
(5)规划师
第二节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
一、概述
1.发包方:
指委托工程建设的任务并负责支付报酬的建设单位。
是拥有资金的买方。
2.承包商:
指具有一定生产能力、机械设备、流动资金且具有营业资格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而取得报酬的监理、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企业。
是市场中拥有资金的卖方。
二、方式
1.概念
(1)经营方式包括:
自营方式和承包方式。
(2)自营方式:
指建设单位自己组织施工力量,直接领导组织施工,完成所需进行的建筑安装工程。
(3)承发包方式分为:
指定承发包、协议承发包和招标承发包。
1)指定承发包:
指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下达施工任务,建筑施工企业接收任务并完成。
2)协议承发包:
指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就工程内容及价格进行协商,签订承包合同。
3)招标承发包:
指由三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承包竞争,建设单位择优选定建筑施工企业,并与其签订承发包合同。
2.分类
(1)工程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
1)建设全过程承发包(统包):
指发包人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竣工期限或对其他重大决策性问题作出决定,承包人就可对项目筹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订货等全过程,实行全面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和必要时被吸收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发包人的部分力量,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
2)阶段承发包:
指发包人、承包人就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进行承发包。
3)专项承发包:
主要用于可研阶段的辅助研究项目等专门项目。
由有关专业分包人承包。
(2)总承发包、分承发包、独立承发包、联合承发包、直接承发包
1)总承包:
指发包人将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或某几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人承包,该承包人可以讲在自己承包范围内的若干专业性工作,在分包非不同的专业承包人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他们的工作,各专业承包人指同承包人发生直接关系,不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关系。
2)分承包:
指从总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分包某一分项工程等工程,分包人不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关系,而只对总承包人负责,在现场上由总承包人统筹安排其活动。
3)独立承发包:
指承包人依靠自身力量自行完成承包任务等的承发包方式。
4)联合承包:
指发包人将一项工程任务分包给两个以上承包人,由这些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
5)直接承发包:
指不同的承包人在同一工程项目上,分别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发包人负责。
(3)总价合同、计量估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按投
资总额或承包工程量计取酬金的合同
1)总价合同:
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
适用规模较小、风险不大、技术不太复杂、工期不太长的工程。
2)计量估价合同:
指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一句的承发包方式。
3)单价合同:
指以工程单价结算工程价款的承发包方式。
4)成本加酬金合同:
指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公测后给你总价。
5)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程量计取酬金的合同:
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包业务。
第三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概述
一、概念
1.概念:
指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劳务承担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选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招引他人承接,若干或众多投保人作出愿意参加业务承接竞争的意思表示,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二、性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师邀约邀请,投标时邀约,中标通知书时承诺。
三、意义
1.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
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
通过竞争确定出工程价格,使其趋于合理或下降,这将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2.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
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
3.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
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能够避免盲目过度的竞争和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建筑领域中的腐败现象也是强有力的遏制,使价格形成过程变得透明而较为规范。
5.能够减少交易费用:
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进而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
第四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范围和种类
一、范围
1.工程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般包括: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具体规定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纳人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6)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7)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
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2.可以不招标的范围
(1)国家七部、委、局[第30号令]规定建设项目
(2)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建设项目
(3)黑龙江省《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建设项目
二、种类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1.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分类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项目阶段性招标
2.按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的范围分类设计施工招标
工程分承包招标
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3.按行业或专业类别分类:
土木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安装工程招标、建筑装饰装修招标生产工艺技术转让招标、咨询服务(工程咨询)及建设监理招标等。
4.按工程承发包模式分类:
咨询承包、交钥匙工程承包模式、设计施工承包模式、设计管理承包模式、BOT工程模式、CM模式。
5.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分类:
国内工程招标投标和国际工程招标投标。
第五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方式和招投标的程序
一、方式
1.公开招标
(1)定义:
又称为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广告,有投标意向的承包商均可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可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
(2)特点
1)公开招标是最具竞争性的招标方式。
2)公开招标是程序最完整、最规范、最典型的招标方式。
3)公开招标也是所需费用最高、花费时间最长的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1)定义:
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
这种方式不发布广告,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有权利选择是否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一样都必须按规定的招标程序进行,要制订统一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都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
(2)特点:
优点是:
参加竞争的投标商数目可由招标单位控制,目标集中,招标的组织工作较容易,工作量比较小。
其缺点是:
由于参加的投标单位相对较少,竞争性范围较小,使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选择余地较少,如果招标单位在选择被邀请的承包商前所掌握信息资料不足,则会失去发现最适合承担该项目的承包商的机会。
3.仪标
(1)定义:
(又称协议招标、协商议标)是一种以议标文件或拟议的合同草案为基础的,直接通过谈判方式,分别与若干家承包商进行协商,选择自己满意的一家,签订承包合同的招标方式。
议标通常实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的工程或军事保密的工程,或紧急抢险救灾工程及小型工程。
(2)基本要点
1)议标方式适用面较窄。
2)直接进入谈判并通过谈判确定中标人。
3)程序的随意性太大且缺乏透明度。
(3)程序
1)招标人向有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议标申请。
2)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议标申请进行审批。
3)议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
4)协商谈判。
5)授标。
(4)监督管理
1)议标项目的报建。
2)对议标项目的审查。
3)议标投标人的条件限制。
4)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失败后议标方式的选择。
二、程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是指建设工程活动按照一定的时间、空间顺序运作的顺序、步骤和方式。
始于发布招标邀请书,终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其间大致经历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几个主要阶段。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基本过程
第六节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
1.1984年,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2.1991年11月21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3.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颁发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
5.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6.2000年5月1日,国家计委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规模标准规定》。
7.2001年7月5日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8.2004年8月1日施行的国家发改委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2006年12月20日建设部154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
第一节施工招标概述
一、概念
施工招标指招标人将拟建发包工程的内容、要求等对外公布,招引和邀请多家承包单位参与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竞争,以便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的活动。
二、条件和程序
1.施工招标条件
(1)建设单位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
(2)~(5)项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2)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
2)概算已经批准;(黑龙江省的地方还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具有工程规划许可证)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和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黑龙江省的地方规定:
银行出具的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建设期超过一年的工程资金到位率应达到30%,不足一年的工程资金到位率应达到50%。
);
5)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施工招标的一般程序
1)设立招标组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人;
2)申报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底(实行资格预审的还要申报资格预审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4)投标人报名、递交投标申请书、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5)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6)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7)成立评标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实行资格后审的还要进行资格审查);
8)审查投标文件,澄清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组织评标;
9)择优定标,确定中标单位;
10)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第二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作的内容
一、设立招标组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人
1.组织招标的情况:
招标人自己组织招标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代理组织招标、代为办招标事宜。
2.自己组织招标的表现
(1)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2)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招标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有5-8名、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有9-12名。
3.委托招标:
必须与之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协议)。
招标代理合同,应
当明确委托代理招标的范围和内容招标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期限,代理费用的约定和支付,招标人应提供的招标条件、资料和时间要求,招标工作安排,以及违约责等主要条款。
二、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申报招标的有关文件
1.招标申请书:
主要内容包括:
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招标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的资质等。
2.编制招标文件:
主要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定标办法。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
(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公告应在国家、省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同时应当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及当地有形建筑市场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3)招标公告应当在有关媒介上连续发布3天,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应达到5天时间。
2.采用要求招标方式的
(1)要求:
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请投标资格审查,参加投标。
(2)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则和招标公告差不多。
应当载明以下几项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姓名、电话;
2)工程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名称、性质、数量、投资规模、工程实施地点、结构类型、装修标准、质量要求、时间要求等;
3)资金来源与承包方式,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4)对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情况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
5)招标日程安排,包括发放、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投标地点及时间、现场踏勘时间、投标预备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
6)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押金数额);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投标人报名、递交投标申请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算
1.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程序:
目的在于了解投标单位的技术和财务实力及管理经验,限制不符合要求条件的单位盲目参加投标,使招标获得比较理想的结果。
(2)资格预审内容
1)投标人组织与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近三年来的工程的情况;
3)目前正在履行合同情况;
4)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财务、设备、和其他物质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劳力等情况;
5)受奖、罚的情况和其他有关资料,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在近3年(包括其董事或主要职员)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能证明上述条件的法定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3)资格预审的评审方法:
一般采用评分法。
2.资格后审:
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经资格后审经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按作废标处理。
五、分发投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1.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经资格后审经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按作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1.组织现场考察的时间:
招标人在招标书里明确定出现场勘察日期,及工程技术答疑时间。
一般采用定时组织投标人前往现场勘察。
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并进行了初步研究一段时间后,招标人应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让投标人取得有关编制标书所必须的一切资料与现场情况。
现场考察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目的:
让投标人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获取必要的信息。
3.内容
(1)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
(4)现场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气候条件;
(5)现场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环境情况;
(6)工程在现场中的位置与布置;
(7)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4.答疑
(1)以书面形式解答:
书面形式包括解答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函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
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同时借此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将解答内容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第三节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招标公告
1.概念: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可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公开发布。
2.主要内容
(1)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还应注明该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2)工程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工程地点、结构类型、
装修标准、卖量要求、工期要求;
(3)承包方式,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4)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5)招标日程安排;
(6)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包括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文件的售价及
开始和截止出售的时间;
(7)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二、资格预审文件
1.资格预审公告
(1)资金的来源。
(2)对申请预审人的要求。
(3)招标人的名称和邀请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完成的工作,包括工程概述和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主要工程量清单。
(4)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料预审文件的办公室名称和地址、负责人姓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价格。
(5)资格预审申请递交的截止日期。
(6)向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公布入选名单的时间。
2.申请人须知及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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