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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702号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3702号
甘谷宏睿建材有限公司GG2017-4号采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审本)
建设单位:
甘谷宏睿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目录
概述-1-
第一章总论-4-
1.1编制依据-4-
1.2评价目的与原则-6-
1.3评价时段、内容和评价重点-7-
1.4环境功能区划-8-
1.5评价标准-9-
1.6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13-
1.7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14-
1.8环境保护目标-18-
1.9评价技术路线-19-
第二章区域环境概况-20-
2.1自然环境概况-20-
2.2环境质量现状-24-
第三章建设项目概况-30-
3.1矿区概况-30-
3.2项目概况-32-
3.3公用工程-39-
第四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0-
4.1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40-
4.2污染源源强核算与分析-49-
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5-
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5-
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8-
5.3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0-
5.4水土流失影响预测与评价-80-
第六章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85-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85-
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88-
6.3服务期满后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94-
6.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95-
6.5环境保护投资估算-96-
第七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8-
7.1概述-98-
7.2项目经济效益分析-98-
7.3项目社会效益分析-99-
7.4项目环境效益分析-99-
第八章相关符合性分析-101-
8.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01-
8.2与通渭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01-
8.3与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02-
8.4开采工艺合理性分析-102-
8.5禁采期划分合理性分析-103-
8.6平面布置合理性-103-
8.7加工区选址合理性分析-103-
第九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5-
9.1环境管理计划-105-
9.2环境监测计划-107-
9.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08-
第十章结论与建议-111-
10.1项目概况-111-
10.2环境质量现状-111-
10.3环境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112-
10.4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12-
10.5综合结论-113-
10.6建议-113-
附件:
1、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GG2017-4号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书;
4、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确认书;
5、项目加工区用地租赁合同;
6、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概述
1建设项目背景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及近年来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逐渐加大,城乡居民和公共建筑市场对建筑材料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砂石料是各类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而且用量很大,砂矿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经甘谷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甘谷县水务局(谷水函[2017]35号)委托,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甘谷县GG2017-1号等8段可采区河道采砂权,甘谷宏睿建材有限公司公司竞买得到GG2017-4号可采区河道的采砂权(采砂权编号:
GG2017-4号,出让年限3年、可采区面积8.51万m2、平均采砂厚度1.3m、可开采量7.1万m3、可开采深度不能大于1.3m;可开采位置:
蔡家寺大桥下游2000m至甘麦公路六峰大桥上游500m之间;可开采范围:
开采长度675m,可开采宽度175m至210m不等;规划边界:
控制开采边界距两岸堤防坡脚不小于20m。
设计年最大开采量2.6万m3。
根据《天水市甘谷县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文件》,甘谷宏睿建材有限公司GG2017-4号采砂项目位于蔡家寺大桥下游2000m至甘麦公路六峰大桥上游500m之间,项目所在河段为渭河,渭河在有洪流通过期间,会有部分泥砂石从周围山上被推移至下游河道内,导致河道淤积,引发洪水灾害,非洪水季在淤积河滩地段开采砂石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可以满足建设市场对砂石料的需求。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第137、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项目所在地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甘政发(2016)59号)中“渭河流域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的区域,综上,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受“甘谷宏睿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对其“甘谷宏睿建材有限公司GG2017-4号采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结合项目区域环境特征,编制完成了《甘谷宏睿建材有限公司GG2017-4号采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境管理和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工程特性及区环境特征,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气环境
①砂石料开采中产生的物料装卸粉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尾气以及原料堆场粉尘、皮带传输粉尘;
②砂石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筛分扬尘、成品石料堆场粉尘;
(2)水环境
水洗砂石料废水及职工生活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3)生态环境
主要关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施工期、开采期的生态环境影响缓解措施以及出让期满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4)地表水
本项目主要为河道砂石开采,主要关注在河道内开采砂石时对渭河的影响。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甘谷宏睿建材有限公司公司GG2017-4号采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运营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对疏浚河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生态破坏、“三废”处置排放、局部水土流失等方面,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使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水平,通过环境评价,未发现制约本项目的环境限制性因素。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在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第一章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年1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7月2日);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日1);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7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版);
(19)《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6月4日);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第二次修正版,国务院令687号修订);
(21)《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2014年9月26日)。
1.1.2部门规章
(1)《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1997]785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7年11月28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017年9月1日);《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启用);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
(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4]77号);
(7)《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于2004年6月4日颁布实施的《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版);
(8)《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
(9)《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甘政发【2016】59号);
(10)《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2015年第61号);
(11)《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甘肃省人民政府,2004年);
(1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
(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
(1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31日)。
1.1.3技术导则与标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5)《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1.1.4其他参考资料
1、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GG2017-4号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书;
4、河道采砂权公开出让确认书;
5、项目加工区用地租赁手续;
6、项目用地手续环;
7、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评价目的与原则
1.2.1评价目的
(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在充分收集、综合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查明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客观、准确地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开采期和出让期满后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污染物排放情况与特征;分析拟建项目对当地环境影响的范围与程度;
(3)从保护区域可持续发展出发,考虑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问题,提出相应的环保防治措施与规划、布局、管理要求。
(4)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和经济损益分析,根据有关环保政策与法规、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论证拟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1.2.2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1.3评价时段、内容和评价重点
1.3.1评价时段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时段可分为施工期、运营期和出让期满后三个时段,其中施工期为2018年7-9月,运营期为2018年9月-2021年9月,闭矿期为2021年9月以后,主要评价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兼顾施工期和出让期满后的环境影响,并着重提出该项目出让期满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1.3.2评价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对评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内容为:
(1)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了解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2)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工程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因子,核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并根据污染物排放特点,分析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3)针对本项目的建设特点及排污特征,对项目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和补偿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或减缓项目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4)对本项目投产后的环境经济损益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环境监测计划。
1.3.3评价工作重点
根据项目的性质及周围的环境特征,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4环境功能区划
1.4.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因此确定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区。
1.4.2水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地表水体为渭河,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修订)》(甘政函〔2013〕4号),该河段属于二级水功能区:
渭河武山、甘谷工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执行Ⅲ类标准,水功能区划图见图1-1。
1.4.3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分类界定,项目声环境按2类标准适用区要求。
1.4.4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处的生态功能区为“秦巴山地森林生态区”中的“秦岭山地森林生态亚区”-“9天水南部农林业生态功能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在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见图1-2。
1.5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
物质名称
最高容许浓度,μg/m3
标准来源
小时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150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2
200
80
40
PM10
/
150
70
PM2.5
/
75
35
TSP
/
300
200
NOX
250
100
50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位于甘谷县,该区域地表水体干流为渭河,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本项目所在的渭河段目标水质为Ⅲ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2。
表1-2地表水Ⅲ类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1
pH值
6~9
13
砷
≤0.05
2
溶解氧
≥6
14
汞
≤0.00005
3
高锰酸盐指数
≤4
15
镉
≤0.005
4
化学需氧量
≤15
16
铬(六价)
≤0.05
5
五日生化需氧量
≤3
17
铅
≤0.01
6
氨氮
≤0.5
18
氰化物
≤0.05
7
总磷
≤0.1
19
挥发酚
≤0.002
8
总氮
≤0.5
20
石油类
≤0.05
9
铜
≤1.0
2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10
锌
≤2.0
22
硫化物
≤0.1
11
氟化物
≤1.0
23
粪大肠菌群
≤2000
12
硒
≤0.01
24
/
/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3。
表1-3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
2
60
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粉尘:
本项目运营期间加工区水洗筛分生产线、破碎生产线过以及物料堆场产生的粉尘,其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4。
表1-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高度(m)
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
颗粒物
120
3.5
15
周界外最高浓度点:
1.0mg/m3
(2)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值见表1-5。
表1-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6。
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dB(A)
(GB12348-2008)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2013年6月8日)的规定。
1.6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6.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应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出让期满后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影响,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累积影响等。
对建设项目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应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施工期、运营期和出让期满后的“三废”排放及生态破坏。
经过对该项目生产工艺、排污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识别出本项目对环境影响因素见表1-7。
表1-7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
阶段
影响
因子
施工期
生产期
恢复期
废气
废水
废渣
噪声
废气
废水
废渣
噪声
原料
运输
职工
生活
产品
销售
废渣
自然
物理
环境
环境
空气
-2S↑
-2L↓
-2L↑
-1L↓
地表水
-1S↑
-1L↓
-1L↓
-2S↓
地下水
-1L↓
-2S↓
声环境
-1S↑
-1L↓
-1L↑
-1L↓
土壤
-1S↑
-1S↑
-1L↓
-1L↓
-2L↓
自然生态环境
地表植物
-1S↑
-1S↑
-1L↓
-1L↓
-1L↑
-2L↓
水土流失
-2S↑
-2L↓
-1L↓
-2L↓
土地利用
-1S↑
-1L↓
-2SL↓
社会经济环境
工业发展
+L↑
+2S↑
税收
+2S↑
企业利润
+2S↑
公用设施
+2L↑
生活
质量
公众健康
-2S↓
-1S↓
-1S↑
-2L↓
-1L↓
-1L↓
-2SL↓
就业水平
+1L↑
生活水平
+1L↑
+1L↑
+2S↑
-2S↓
环境美学
-1S↑
-1S↑
-1S↑
-1L↓
-1L↓
-1L↓
-2S↓
注:
+正效应、-负效应;3、2、1影响程度由大到小;L长期影响、S短期影响;↑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
1.6.2评价因子筛选
依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筛选确定评价因子。
评价因子需能够反映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区域环境的基本状况及项目的排污特征。
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见表1-8。
表1-8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SO2、NO2、TSP、PM10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PM10
地表水环境
水环境质量现状
水质
水环境影响分析
水质等影响分析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植被调查、水土流失调查、动植物调查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利用、植被、水土流失、动植物
声环境
环境噪声质量现状
等效连续A声级
噪声影响预测
等效连续A声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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