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照明亮化施工组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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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照明亮化施工组织方案
桥梁照明亮化施工组织方案
三汊矶大桥及湘府路大桥夜景亮化工程施工项目施工项目施工
投标文件
(施工技术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6年12月6日
(一)、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1.总体概述
1.概述
1.1施工总目标
在本工程施工中我公司将自始自终以一个思想、两个服从、七个目标为宗旨,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1.1.1一个思想是:
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第一的思想放在首位,并贯穿于整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1.1.2两个服从是:
工程成本服从工程质量,企业效益服从社会效益。
1.1.3七个目标是:
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新技术应用目标、服务目标、协调目标。
其目标如下:
1.1.3.1工程质量目标:
严格按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创建精品工程,达到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1.1.3.2安全生产目标: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杜绝各种重大伤亡、火灾事故,努力减少轻伤事故发生。
1.1.3.3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科学合理的布置和管理整个施工现场,创建出一流的文明工地。
1.1.3.4服务目标:
自始自终把业主作为我们的上帝,重合同、守信誉,服从业主的管理,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工程监理的监督,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把为业主排忧解难当成我们的职责。
1.1.3.5协调目标:
认真做好内外关系的协调工作,主动与各有关单位协调并争取得到其大力支持与配合,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
1.2编制依据
1.2.1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图纸
1.2.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1.2.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2.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1.2.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2.6《电光源的安全要求》(GB7248-1987)
1.2.7《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7)
1.2.8《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7001-1986)
1.2.9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0-1999)
1.2.10《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14045-93)
1.2.11《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7000.7-2005)
1.2.12《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GB/T5702-2003)
1.2.13《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1.2.14固定式通用灯具技术条件》(GB13037-1991)
1.2.15《放电灯用镇流器性能要求》(IEC60923)
1.2.16《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1.2.17《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
(TJ308-77)
1.2.1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87)
1.2.19《电气装置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1.3工程概况
1.3.1工程名称:
三汊矶大桥及湘府路大桥夜景亮化工程施工
1.3.2招标人: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
1.3.3计划工期:
约70日历天。
1.3.4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1.3.5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保修,质保期5年。
1.3.6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划》合格标准
2、项目管理总体部署
2.1施工总体原则
2.1.1在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协调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进展顺利,在时间与空间上尽量减少矛盾至最低。
2.1.2组织有经验的技术骨干认真审图,作好技术交底,把发现的现场矛盾消灭在图纸上,使在技术上畅通,不因此而影响施工。
2.1.3为不影响环境,施工现场不设材料库和加工场地,材料应有序地分期分批进场,进场后即马上安装。
2.1.4及早准备进场施工设备及检测工具,作好开工前的维修保养工作。
2.2施工总体顺序
2.2.1对照施工图纸,对现场进行整体的定位,包括灯具、电线敷设线路、配电箱的现场位置及总电源的接口等。
2.2.2电缆、电线穿管敷设。
2.2.3根据现场的情况,辅助材料的加工在本公司的加工基地同步进行加工制作。
2.2.4灯具的安装固定,尽量减少对建筑物的破坏。
2.2.5灯具的配电箱的线路连接,绝缘电阻的测试。
2.2.6送电及调试。
2.3管理重点
本工程高空作业多,必须使用吊绳、吊篮进行安装,作业人员必须有高空作业证,同时加强安全施工教育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一定要到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开工前检查安全用具的配备情况。
下高空人员必须做到吊绳、护绳、安全绳、安全帽、齐全,并配带准确。
2.4对进场人员的准备
2.4.1施工前将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
2.4.2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险,以防止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的不必要的纠纷。
2.4.3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进场前向监理部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2.4.4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技术职业资格证,特殊工程上岗证,包括:
安装电工、维修电工、电焊工等。
2.4.5我单位进入现场后,对工程的质量、工期、消防、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负责,接受业主现场管理和协调。
2.5施工生产准备
2.5.1保证进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计量器的数量及质量能满足专业分包工程的需要,按业主的总体安排及布置办工、库房、加工场地等临设,并保证以上临设的管理达到业主的要求。
2.5.2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规定,做到工完场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个人劳保用品的配置要达到业主的规定,安全、消防、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安全、责任明确,保证制度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5.3在交叉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其它专业已施工成品、发现或经多方面确认是该单位损坏成品,将对该施工单位处以重罚。
2.5.4各类中、大型设备进场如需现场垂直运输设备配合时,提前一周向业主单位呈报书面申请并附有设备清单。
外型尺寸、单件重量、数量、运输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业主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
2.5.5本单位有责任及义务对现场的一切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针对工程进度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措施,并报业主审核,业主将不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3.1线管敷设
3.1.1材料要求:
PVC管及钢管材质需表面光亮,壁厚均匀,无裂痕、无砂眼、无棱刺及凹扁现象,管材进场必须有厂家检测报告和合格许可证件,管材进场要请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人共同核验,填写进场物资报验单及材料检验记录,各方负责人签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3.1.2作业条件:
电线管路宜沿昀近的路线敷设度应减少弯曲;管路弯曲半径≥10D,电缆敷设管弯曲半径应≥10D,弯曲位置凹扁≤1/10D。
3.1.3操作工艺:
3.1.3.1工艺流程
3.1.3.2线管敷设基本要求
管子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3.1.3.3根据设计图,加工好各种盒、箱、管弯。
钢管煨弯采用冷煨法,管径≤20mm时用手扳煨管器,管径>25mm时使用液压煨管器;
3.1.3.4管子切断采用钢锯或砂轮机进行,将需要切断管子长度量准确,放在钳口内卡牢固,断口处平齐不歪斜,管口光滑,无毛刺,管内铁屑除净。
3.1.3.5管子套丝:
采用套丝板牙,根据管外径选择相应板牙,将管子用龙门压架钳紧牢固,再把绞板套在管端,均匀用力不得过猛,随套随浇冷却液,丝扣不乱不过长,管径在25mm及以上时,分三板套成。
3.1.3.6测定盒、箱位置:
根据设计图要求确定盒、箱轴线位置,以土建弹出的水平线为基准,挂线找平,线坠找正,标出盒、箱实际尺寸位置。
3.1.4管路连接
3.1.4.1管路连接采用套管连接,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径的2.2倍,连接管口的对处应在套管的中心,焊口应焊接牢固严密。
3.1.4.2管与管的连接:
管口锉光滑平整,接头牢固紧密,管径25mm及以上的厚壁管,可采用套管焊接;
3.1.4.3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加装接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无弯时30米,有一个弯时20米,有二个弯时15米,有三个弯时8米。
3.1.4.4敷设于垂直线管中的导线,每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管口处或接线盒中加以固定,导线截面50mm²及以下时为30m;导线截面70―95mm²时为20m;导线截面120―240mm²时为18m。
3.1.4.5电线管路与其他管道昀小距离:
3.1.4.6管进盒、箱要求:
3.1.4.6.1盒、箱开孔应整齐与管径相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洞,铁制盒、箱严禁用电气焊开孔,并刷防锈漆。
3.1.4.6.2管口入盒,暗装配管可用跨接地线焊接固定在盒棱边上,管口不宜与敲落孔焊接,管口中露出盒、箱应小于3mm,有锁紧螺母者与锁紧螺母平露出锁紧螺母的丝扣为2―3扣,两根以上管入盒,箱要长短一致,间距均匀,排列整齐。
3.1.5质量标准
3.1.5.1导线间和导线以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3.1.5.2薄壁钢管严禁熔焊连接。
3.1.5.3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暗配管保护层大于15mm。
3.1.5.4箱盒位置正确,固定可靠,管子进入盒、箱外顺直,在盒箱内露出的长度小于3mm,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口,管子中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为2-3扣。
线路进入电气设备和器具的管口位置正确。
3.1.5.5金属电线保护管、盒、箱及支架接地(接零),地线敷设应做到:
连接紧密牢固,接地(接零)线截面选用正确,需防腐的部分涂漆均匀无遗漏,线路走向合理,色标准确,涂刷后不污染设备和建筑物。
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3.1.6成品保护
3.1.6.1电气照明器具安装完时,应保持墙面及地面的清洁完整,搬运材料和使用高凳机具时,避免对其造成损坏。
3.1.6.2其他专业在施工中,注意不得碰坏电气配管。
严禁私自改动电线管及电气设备。
3.2电缆敷设
3.2.1本工程电缆量大,型号规格复杂。
为避免敷设遗漏、重复或错放,合理配盘裁取,减少剩余短头损耗。
3.2.2施工技术要点:
电缆盘搬运、滚动的方向应该与电缆盘标记的方向一致。
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盘架在专用的电缆盘架上,敷设电缆时牵引的方向应与电缆盘标记的方向相反。
3.2.3应严格按图纸规定将高低压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分别敷设在各自的槽架内。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敷设后及时整理,并在适当位置绑扎固定。
电缆的末端处理要符合规范。
配线前电缆两端必须标明电缆编号。
线芯则用线号管标出线号。
压接式端子与线芯的连接采用专用的压接钳按规范压接。
3.2.4电缆线路施工工艺
3.2.4.1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经有关单位批准的深化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2.4.2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
3.2.4.3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3.2.4.3.1管口应无毛刺和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3.2.4.3.2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昀小允许弯曲半径。
3.2.4.3.3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3.2.5电缆的敷设
3.2.5.1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3.2.5.2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3.2.5.3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3.2.5.4电缆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3.2.5.5直埋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要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2.5.6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3.2.5.7电缆敷设前,首先进行现场的测量,根据已敷设完的桥架、配管进行仔细精确的测量,提出准确的材料计划向厂家定购。
3.2.5.8电缆到场后,施工前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扭曲、坏损现象。
首先进行检查电缆的型号、规格与设计是否相同。
3.2.5.9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
1KV以下电缆
用摇表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10KV电缆做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必要时敷设前仍需用2.5KV摇表测量绝缘阻值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敷设。
3.2.5.10施工时将电缆运到现场指定地点后,配电干线电缆经电缆井用人力或机械牵引从上至下敷设。
敷设时电缆尽量作到不交叉,敷设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小于外径的10倍,及时装设标志牌。
电缆敷设可采用人力拉引和机械牵引,或两者结合使用。
3.2.5.11水平电缆敷设时采用人力拉引,人力拉引时,在电缆敷设的各个部位站上人,用对讲机统一指挥,各人出力用手拉引电缆到适当的部位;电缆垂直安装时采用人力牵引,在最高处按电缆的走向先布下钢丝绳,让钢丝绳同电缆绑扎紧固以后,检查各处没有相碰的,多人合作步调一致,把电缆牵引到合适部位,然后固定。
电缆敷设到位后进行编号管理,以便接线。
3.2.5.12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3.2.5.12.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3.2.5.12.2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2.5.12.3塑料绝缘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接头时,应彻底清除半导电屏蔽层。
3.3灯具安装
3.3.1材料要求
3.3.1.1各种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现象。
3.3.1.2灯具导线:
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其昀小线芯截面不小于0.5mm²。
3.3.1.3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3.3.1.4塑料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受力后无弯翘变形现象。
3.3.1.5支架根据灯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成。
3.3.1.6灯卡具不得有裂纹和缺损现象。
3.3.1.7其他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操作工艺:
3.3.3灯具检查
3.3.3.1根据灯具安装的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3.3.2灯内配线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3.3.4灯具安装
3.3.4.1塑料台安装接灯线从塑料台的出线孔中穿出,紧贴建筑物表面,塑料台的安装孔对准灯头盒螺孔,用螺丝固定牢固,在板上固定塑料台。
3.3.4.2将塑料台甩出的导线留出适当的维修长度,削出线芯推入灯头盒内线芯高出塑料台的台面,用软线在接灯线芯上缠绕5—7圈后,将线芯折回压紧。
3.3.4.3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将吊杆调直,将导线引入灯箱的进线孔处套上软塑料管以保护导线,压入灯箱内的端子板内,灯具导线和灯头盒中甩出的电线于电源连接,并用塑料胶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用机螺丝将其拧牢固。
将灯具的反光板用机螺丝固定在灯箱盒上,调整好灯脚,昀后将灯管装好。
3.3.4.4根据设计图确定出灯的位置,将灯紧贴建筑物表面灯箱应完全遮住灯头盒,对着灯头盒的位置打好进线孔,将电源甩入灯箱,在进线孔处套上塑料管以保护导线,找好灯头盒位置,在灯箱底板上用电钻打孔,用机螺丝拧牢固,在灯箱的另一端用胀管螺栓加以固定。
若灯安装时有吊顶,用自攻螺箱固定在龙骨上,将电源线压入不敷出灯箱内的端子板上,将灯箱调整顺直后把灯安装好。
3.3.4.5在灯盘的预定位置上安装灯具,接线,送上电源,作亮灯24小时试验。
3.3.4.6通电试运行:
灯具、配电箱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
通电后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如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
3.3.5质量标准
3.3.5.1灯具的规格、型号及使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3.3.5.2灯具、安装牢固端正,位置正确,灯具安装在塑料台中心,器具清洁干净,吊杆垂直。
3.3.5.3导线进入灯具处的绝缘保护良好,留有适当余量,连接紧密不伤线芯。
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
3.4配电箱及箱式变电站(含地柜)安装
3.4.1材料要求
3.4.1.1配电箱:
箱体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周边平整无损伤,油漆无脱落,二层底板厚度不小于1.5mm,箱内各种器具应安装牢固,导线排列整齐,压接牢固,并有产品合格证。
3.4.1.2绝缘导线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要求,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3.4.2作业条件
3.4.2.1随土建结构预留好暗装配电箱的安装位置。
3.4.2.2安装配电箱时,抹灰、喷浆及油漆应全部完成。
3.4.3操作工艺
3.4.3.1配电箱应安装在安全、干燥、易操作的场所,同类配电箱的高度应一致,允许偏差为10mm。
3.4.3.2安装配电箱所需的预埋件应预埋。
3.4.3.3配电箱预埋的各种铁件均应刷防锈漆,并做好可靠的接地。
3.4.3.4配电箱带有器具的铁制盘面和装有器具的配电箱门均有明显可靠的祼软铜PE线接地。
3.4.3.5配电箱上配线整齐,并绑扎成束,在活动部位应用长钉固定。
盘面引出及引进的导线应留有适当余度,以便于检修。
3.4.3.6导线剥削处不应损伤线芯或线芯过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接端子(端子为内六角)。
3.4.3.7配电箱安装的各种闸及自动开关,当处于断路状态时,儀片可动部分不应带电。
3.4.3.8垂直装设的闸及熔断器等电器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
3.4.3.9配电箱上的母线应涂有黄、绿、红、淡蓝等颜色,黄绿双色线为保护地线。
3.4.3.10配电箱上电器仪表应牢固、平正、整洁间距均匀、铜端子无松动,启闭灵活,零部件齐全。
其排列间距符合要求。
3.4.3.11配电箱面板较大时应加有衬铁,当宽度超过500mm时,箱门应做双开门。
3.4.3.12弹线定位:
根据设计要求找出配电箱位置,并按箱盘的外形尺寸进行弹线定位,弹线的目的是对有预埋铁件的可以更准确的找出预埋件。
3.4.3.13配电箱的固定:
在墙上固定配电箱时,根据预留孔洞尺寸将箱体找好标高及水平尺寸,并将箱体固定好。
3.4.3.14安装盘面要求平整,周边间隙均匀对称,贴脸平正,不歪斜,螺丝垂直受力均匀。
3.4.3.15绝缘摇测:
配电箱全部电器安装完毕后,用500V兆欧表对线路进行绝缘摇测,摇测项目包括相线与相线之间,相线与零线之间,相线与地线之间,零线与地线之间。
两人进行摇测,同时做好记录,做技术资料存档。
3.4.4质量标准
3.4.4.1主控项目:
器具的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和其他安全要求必须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范规定。
3.4.4.2一般项目:
配电箱安装位置应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零线经汇流排连接,无绞接现象;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回路编号齐全,PE线安装明显牢固。
3.4.4.3导线与器具连接牢固紧密,不伤线芯,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
电气设备、器具和非带电金属部件的接地,支线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连接紧密,牢固,接地接零线选用正确,需防腐的部分涂漆均匀无遗漏。
线路走向合理,色标准确,涂刷后不污染设备和建筑物。
3.1.4.4允许偏差项目上:
配电箱体高50cm以下,允许1.5mm;配电箱体高50cm以上,允许3mm。
3.4.5成品保护
配电箱安装后,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碰坏、弄脏电气仪表。
3.4.6二次回路接线
3.4.6.1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3.4.6.2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
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跟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3.4.6.3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3.4.7低压电器的安装
3.4.7.1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4.7.2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
3.4.7.3低压电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3.4.7.4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
3.4.7.5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3.4.7.6固定低压电器时,不得使电器内部受额外应力。
3.4.7.7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4.7.8电器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4.7.8低压电器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3.4.7.9通电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3.4.7.9.1操作时动作应灵活、可靠。
3.4.7.9.2电磁器件应无异常响声。
3.4.8箱式变压电站(含地柜)
3.4.8.1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和使用要求,定购相应的材料和设备,在箱式变内的变压器定货前向供电部门提供设备型号,报理审批。
3.4.8.2经过现场勘察,确定电源进线合理的进线点,编制相应的临电施工方案。
3.4.8.3进行箱式变电站的基础施工,预埋相应的构件和电缆保护钢管。
3.4.8.4基础到达设计强度的70%以上后,箱式变电装置到达现场先进行检查,附件齐全、设备完好、无锈蚀或机械损伤后,方可设备的安装。
在这个过程中仍要注意基础的养护。
3.4.8.5箱变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设备自调、自检合格,报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试验资质的试验部门进场试验箱式变电站。
3.5接地装置
3.5.1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以批准的深化设计进行施工。
3.5.2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5.3接地装置的敷设
3.5.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
3.5.3.2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有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3.5.3.3明敷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5.3.3.1应便于检查。
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与检修。
3.5.3.3.2支持件间的距离,再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宜为1.5~3m;转弯部分宜为0.3~0.5m。
3.5.4接地体的连接
3.5.4.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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