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经费填报指标说明和核算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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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填报指标说明和核算方法
研发经费填报指标说明及核算方法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
研究开发根据企业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项目名称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计划书、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有关立项资料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归集的项目具体名称对应。
项目来源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
1.本企业自选项目;2.政府部门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单位)委托项目;4.境外项目;5.其他项目。
项目开展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开展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
10.自主完成;21.与境内研究机构合作;22.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23.与境内其他企业或单位合作;24.与境外机构合作;30.委托其他企业或单位;40.其他形式。
项目当年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项目当年最主要的成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
01.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02.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03.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04.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05.软件著作权;06.应用软件;07.中间件或新算法;08.基础软件;09.发明专利;10.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1.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咨询评价;1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13.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14.其他。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
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
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
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节约原材料;8.减少环境污染;9.其他。
项目起始日期填写项目列入企业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研究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研究开发项目的年月。
项目起始日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项目完成日期填写项目技术鉴定的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如项目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000000;如项目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项目当年所处最主要进展阶段填写相应代码,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
1.研究阶段;2.小试阶段;3.中试阶段;4.试生产阶段。
非跨年项目该指标免填。
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指报告期内编入研究开发项目并实际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参加该项目人员对应。
若研究开发人员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研究开发项目,可重复填报。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指报告期内研究开发项目中研究开发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月计算。
如某研究开发项目有2个研究开发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分别为7个月和10个月,则该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1×7+1×10=17(人月)。
对于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每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项目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实际经费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项目有关费用对应。
本年项目经费支出中政府资金指报告期内研究开发项目中使用的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科技专项费、科研基建费、政府专项基金和补贴等。
2.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参加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合计。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涉及的全部人员对应。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管理和服务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和为项目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研究开发项目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办技术中心、科研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实验室等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包括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含中试车间、实验室、试验基地等的工人)。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女性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的女性人员。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全职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实际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及以上的人员。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外聘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外聘的人员。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研究开发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人员人工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究开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直接投入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
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直接投入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以及研究开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设计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设计费用对应。
对于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政策进行核算的企业,该指标应与其新产品设计费用和新工艺规程制定费用合计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在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对应。
对于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政策进行核算的企业,该指标应与其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合计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对应。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中委托境内研究机构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中委托境内高等学校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高等学校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中委托境内企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中委托境外机构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国外或港澳台机构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其他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除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账中其他费用对应。
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原价。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会计科目计入的形成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原价对应。
对于研究开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中仪器和设备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
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来自企业自筹指报告期内企业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用于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也包括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投入。
来自政府部门指报告期内企业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科技专项费、科研基建费、政府专项基金和补贴等。
该指标应与有关会计科目计入的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研究开发经费对应。
来自银行贷款指报告期内企业来源于银行贷款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用于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也包括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投入。
来自风险投资指报告期内企业来源于风险投资(VC)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用于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也包括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投入。
来自其他渠道指报告期内企业其他不属于以上资金来源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比如捐赠、受委托等。
申报加计扣除减免税的研究开发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实际用来申报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政策的研究开发经费,该指标应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有关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备案表或归集表中的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一致。
加计扣除减免税金额指报告期内企业按有关政策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所得税,按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对尚未得到当年减免税额的企业,按上年实际减免税额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金额指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按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对尚未得到当年减免税额的企业,按上年实际减免税额填报。
期末机构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自办的研究开发机构数量。
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研究开发活动机构,如企业办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开发中心、开发部、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
企业办研究开发活动机构经过资源整合,被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的,应按一个机构填报。
与外单位合办的研究开发活动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企业研究开发管理职能处(科)室(如科研处、技术科等)一般不统计在内;若科研处、技术科等同时挂有研究开发活动机构的牌子,视其报告期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可以统计,否则不予统计。
本指标不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设立的研究开发活动机构数。
机构研究开发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究开发活动机构中研究开发人员合计。
机构人员合计中博士毕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的研究开发人员。
机构人员合计中硕士毕业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中具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的研究开发人员。
机构研究开发费用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中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指报告期末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固定资产中仪器和设备的原价,不包括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当年专利申请数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条件的件数。
当年专利申请数中发明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条件的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中已被实施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中已被实施的件数。
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自行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的专利件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而得到的收入。
包括当年从被转让方或被许可方得到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收入,以及利润分成、股息收入等。
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内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收入中出口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新产品销售给外贸部门和直接出售给外商所实现的销售收入。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境内外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
包括在境内和境外注册的商标件数,一件商标在境内外同时注册时只统计一件。
发表科技论文指报告期内企业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产生的、并在有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
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自主研究开发或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的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项数。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技术改造指企业在坚持科技进步的前提下,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各个领域(产品、设备、工艺等),用先进工艺、设备代替落后工艺、设备,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购买境内其他单位科技成果的经费支出。
包括购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设备的费用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购买国外或港澳台技术的费用支出,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等技术资料的费用支出,以及购买设备、仪器、样机和样件等的费用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引进国外或港澳台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包括:
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设备费、翻版费等。
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数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的专门研究开发活动机构。
与外单位合办的研究开发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
3、R&D项目核算方法
R&D项目核算主要针对《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
R&D项目(最初)指主要成果形式代码为1、2、3、4、8,且跨年项目所处进展阶段为1、2、3、空的项目,但不包括项目成果形式代码为2并且技术经济指标代码为5的项目。
其中:
基础研究项目指:
(1)项目表中项目成果形式为1,且项目来源为1或2,且项目技术经济目标为1或2,且项目进展阶段为1或空的R&D项目;
(2)项目表中项目成果形式为1,且项目来源为4,且项目技术经济目标为1,项目进展阶段为1或空的R&D项目。
应用研究项目指项目表中项目成果形式为2、3、4、8,且项目技术经济目标为1或2,且项目进展阶段为1或空的R&D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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