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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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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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报告材料清单
凡拟参与本省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报告书
一份
见附件2-1-1
2
承诺函
一份
见附件2-1-2
3
企业产品公告、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购置税目录及3C认证等证明材料
一份
4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一份
5
销售授权书
一份
6
售后授权委托书
一份
7
销售及售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一份
备注:
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书。
且所有提交材料都需进行扫描刻录,光盘存放。
附件2-1-1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报告书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填写须知
1.填写本申请书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书用墨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所有填报项目(含表格)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填写过程中保留内容提示;
4.本申请中内容不含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申请企业如有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每个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均应单独填写本申请,并由申请企业汇总后报送;
5.生产企业资料须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光盘(含纸质文件的扫描电子文件),且电子文件信息须与纸质文件信息一致;
6.事故处理预案力求覆盖所有可能情形;
7.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8.文件加盖骑缝章有效。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注册商标
法定代表人
企业资产
亿元
从业人数
人
占地面积
亩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产品市场定位
年产销量预测
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生产企业授权申报信息和地方财政补贴的经销商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在湖南销售的申报车辆信息
说明
2016年度推广的整车产品须满足财建〔2015〕134号文中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2017-2020年期间推广的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须满足〔2016〕958号文中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生产企业
车辆类型
主要车辆型号
□乘用车
□客车
□货车
□专用车
连续三年销售车型及销售数量
年销售车型数量(个)
年总销售数量(辆)
其中:
新能源车型数量(个)
其中:
新能源车辆销售数量(辆)
年销售车型数量(个)
年总销售数量(辆)
其中:
新能源车型数量(个)
其中:
新能源车辆销售数量(辆)
年销售车型数量(个)
年总销售数量(辆)
其中:
新能源车型数量(个)
其中:
新能源车辆销售数量(辆)
产品累计销售情况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销量
主要销售区域(省份、城市)
投入运行时间
前三年涉及国家查实的“骗补和违规谋补”问题车辆的情况
年份
产品型号
问题类型
车辆数量
销售区域
整改情况
企业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人员、资产,企业总体生产能力及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生产产地大小及环境、主要生产设备和其他生产设备、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生产组织布局、信息化管理系统等)
生产企业财务情况
(包括近5年企业研发投入(不到5年的企业从成立之年算起)、近5年销售收入、近5年研发投入比例、企业当前资产情况以及流动资金等)
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开发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开发主体机构介绍、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投入及研发成果、参与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情况等内容)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包括:
产品与国家标准及国家相应规定的符合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
远程信息服务保证能力
(包括内容:
整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远程信息服务,车辆信息数据应定时发送至远程监控中心,数据保存时间必须不少于3年;承诺远程服务全过程和对应数据结果接受省推广办的监督管理,并提供具备相应权限的在线监管入口,在线监管入口网址,用户名,密码;监控中心地址,系统配置,技术参数,登陆途径,采集的主要数据,保存时间,采样间隔,上传时间,客户保密,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销售能力及其方案
(保证所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所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相应规定,在湘委托销售机构信息,销售网点数量及地址,主要分布区域等)
售后服务能力及其方案
(是否有售后维修服务站;是否布局合理;配件库备件情况;提供新能源汽车使用及充电安全使用指导和培训;有完整的应急保障体系(有无流动充电车、救援车等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对整车的质保承诺;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对驱动电机、充电机、DC/DC、高压线束及其接插件等的质保服务方案;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照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按照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有设计缺陷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召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等售后服务方案等)
动力电池回收方案
(包括动力电池回收流程,负责回收的企业与各自分工,以及经费来源等)
推广应用过程中事故处理预案
(在车辆运行与停放过程中,出现爆炸、起火、漏电、各类交通事故等情况时,企业拟采取的处理方案,以及处理过程中经费来源等)
本企业承诺上述表格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字):
汽车生产企业(盖章)
附件2-1-2
承诺函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贵办《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工作细则》(2016年第2号)相关规定,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所提交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报告申请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我公司保证我公司在湖南省所推广的所有新能源汽车(含2016年度及以前已出厂的)与湖南省统一的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衔接,及时提供车辆地理位置、行驶里程和其它必要信息以及信息的真实性,并向贵办或贵办授权的单位开放相关数据端。
3、我公司保证按照国家对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责任,对产品终端用户进行严格的整车产品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等培训。
配合好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抽查核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对发生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的产品,全力配合调查分析和整改,对存在设计缺陷的同类产品要立即对接整车企业采取改进措施。
特此承诺。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附件2-2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销售企业信息报告材料清单
凡拟参与本省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不包括省内生产企业本身,但包括其在省内授权的销售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销售企业信息报告书
一份
见附件2-2-1
2
承诺函
一份
见附件2-2-2
3
所销售产品公告、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购置税目录及3C认证等证明材料
一份
4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一份
5
销售授权书
一份
6
售后授权委托书
一份
7
销售及售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一份
备注:
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书。
且所有提交材料都需进行扫描刻录,光盘存放。
附件2-2-1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销售企业信息报告书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填写须知
1.填写本申请书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书用墨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所有填报项目(含表格)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填写过程中保留内容提示;
4.本申请中内容不含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申请企业如有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每个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均应单独填写本申请,并由申请企业汇总后报送;
5.生产企业资料须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光盘(含纸质文件的扫描电子文件),且电子文件信息须与纸质文件信息一致;
6.事故处理预案力求覆盖所有可能情形;
7.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8.文件加盖骑缝章有效。
企业名称
注册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所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与品牌
授权类型(省级经销或地市经销)
产品销售区域及对象定位
年销量预测
辆
在湖南销售的申报车辆信息
说明
1、2016年度推广的整车产品须满足财建〔2015〕134号文中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2017-2020年期间推广的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须满足〔2016〕958号文中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2、生产企业如有增加,请在该栏后添加行。
生产企业
车辆类型
主要车辆型号
□乘用车
□客车
□货车
□专用车
连续三年销售车型及销售数量
年销售车型数量(个)
年总销售数量(辆)
其中:
新能源车型数量(个)
其中:
新能源车辆销售数量(辆)
年销售车型数量(个)
年总销售数量(辆)
其中:
新能源车型数量(个)
其中:
新能源车辆销售数量(辆)
年销售车型数量(个)
年总销售数量(辆)
其中:
新能源车型数量(个)
其中:
新能源车辆销售数量(辆)
产品累计销售情况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销量
主要销售区域(省份、城市)
投入运行时间
涉及国家查实的“骗补和违规谋补”问题车辆的情况
年份
产品企业及品牌
产品型号
问题类型
车辆数量
销售区域
整改情况
销售企业财务情况
(包括、近5年销售收入(不到5年的企业从成立之年算起)、企业当前资产情况以及流动资金等)
销售能力及其方案
(保证所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所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相应规定,在湘委托下级销售机构信息,销售网点数量及地址,主要分布区域等)
售后服务能力及其方案
(是否有售后维修服务站;是否布局合理;配件库备件情况;提供新能源汽车使用及充电安全使用指导和培训;有完整的应急保障体系(有无流动充电车、救援车等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对整车的质保承诺;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对驱动电机、充电机、DC/DC、高压线束及其接插件等的质保服务方案;配合整车和动力电池生产厂家对动力电池的回收;按照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合生产厂家对有设计缺陷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召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售后服务方案)
推广应用过程中事故处理预案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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