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防护林作业设计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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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防护林作业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项目概况
1.1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
来安县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2010-2011年度作业设计
●项目性质:
续建
●项目建设单位:
来安县林业局
●第一责任人:
来安县林业局局长
●施工技术负责人:
来安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项目建设范围:
人工造林项目安排在长山林场、复兴林场、半塔林场、宝山林场、半塔镇、杨郢乡、施官镇、张山乡、舜山镇、水口镇等10个单位;封山育林项目安排在国有长山林场、复兴林场、半塔林场、宝山林场。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来安县2010-2011年度长江防护林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建设规模12000亩,其中人工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8000亩。
●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78.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6万元,地方配套投资和建设单位自筹42.5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
人工造林3年,封山育林5年。
1.2设计依据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厅皖发改投资[2010]783号文件《关于下达长江防护林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林业厅林造防[2010]73号文件《关于编报长防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10-2011年度作业设计的通知》;
●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3—1995);
●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技术规程(GB/T-2003)
●皖D/LY07-87《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
●安徽省苗木标准(皖D/LY02-84)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
●其它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等。
1.3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1.3.1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治理的原则,通过采取封、育、补的方式,积极营造长防林工程,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防护功能,逐步建立起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1.3.2设计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以防为主的方针,以生物措施为主,生物措施与多种措施并举,生态治理与资源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成果巩固并重;
●实行以防护林为主,多林种、多树种合理配置,积极营造混交林;
●坚持按项目科学设计,强化管理,按工程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的统一;
●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
1.4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采取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的办法,使项目区生态环境脆弱、造林难度大的山场森林植被尽快得到恢复。
提高林地生产力,积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建设以发挥森林生态经济效益为重点的防护林工程体系。
通过项目建设的宣传和推动,掀起生态林业建设高潮,使生态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改善来安县生态环境,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可使森林覆盖率提高0.4个百分点,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1.5建设任务与建设内容
来安县2010-2011年度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建设任务为12000亩,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8000亩。
1.6主要设计标准
1.6.1小班起始面积:
人工造林小班起始面积不小于10亩,封山育林小班起始面积不小于50亩。
1.6.2林种比例:
林种设计应以防护林为主,经济林比重不超过30%。
1.6.3混交林:
在植被结构配置上,应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
除经济林外,人工造林全部要进行混交林设计,营造混交林,混交林比例不少于30%;封山育林也要根据情况栽针补阔,形成混交林。
第二章基本概况
2.1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
来安县位于安徽省东部的江淮丘陵区,隶属滁州市。
东邻天长市及江苏省南京市的六合区,南接江苏省南京市的浦口区,西连滁州市,北与明光市及江苏省盱眙县接壤。
2.1.2地形地貌
来安县属江淮丘陵区,境内地形北部为低山丘陵、中部为岗地、南部为圩区,地势北高南低,海拔高度5-219米。
2.1.3气候条件
气候属北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沛,年平均降雨量950mm左右,年均气温14.9℃,无霜期222天。
2.1.4土壤条件
土壤以下蜀系黄土母质发育的水稻土、黄棕壤为主,质地中壤至重壤;其次是玄武岩、千枚岩、石灰岩等风化的砾质砂土,土层浅薄。
土壤Ph值6.5-7.5。
2.1.5植被条件
地带性植被属落叶阔叶林向常绿阔叶林过度。
目前,全县常绿阔叶林树种已逐步被常绿针叶树种和落叶阔叶树种为主的森林植物群落所替代。
2.2社会经济条件
来安县下辖12个乡镇,4个国营林场,总面积1481平方公里,总人口50.2万人。
来安县经济以农业为主,其中农业人口41.3万人,占总人口的85%。
201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65.9亿元,财政收入为6.5亿元,农民人均收入6886元,其中:
林业总产值30838万元,占4.7%。
来安县区位条件优越,距离南京市仅50公里,离滁州市只有20公里路程。
境内外交通十分便利,104国道横贯南北,312省道纵贯东西,县乡道路四通八达,密集的交通网,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构成了来安县绿色长廊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的主要骨架。
2.3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
2.3.1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情况
来安县自一九九七年实现全面绿化达标以来,先后开展了林业二次创业和以绿色长廊工程建设为主体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近年来,林业生产又进入了新的跨越式发展阶段,努力实施了退耕还林、绿色长廊、长江防护林、江淮分水岭“把树种上”、分类经营等一系列林业生态网络工程建设,通过对各类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2.3.2存在问题
(1)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建设资金投入少,治理规模小。
全县林业用地33.2万亩,有林地面积26.5万亩,森林覆盖率22.02%,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同时,受经济条件影响,林业生产资金投入少,造林绿化步伐不快,质量不高,治理规模也较小,远远不能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
(2)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现有林业建设工程、林业科研、林木种苗、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科技和信息服务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要求。
(3)林业科技含量低:
来安县总体技术水平不高,现有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林业种苗基地建设及科研、教育、调查设计、科技推广、资源与环境的监测手段落后;林业新品种的引进、推广速度不快,经济效益不高。
(4)现有林分结构不合理。
幼林多,成林少,森林的防护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5)一些地方生态环境脆弱,特别是项目区部分地块立地条件差、植被稀少,生态防护效能缺乏,水土流失严重。
2.4作业设计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安徽省皖发改投资[2010]783号文件及安徽省林业厅林造防[2010]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来安县林业“十一五”总体规划,确定来安县长防林国债项目为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来安县林业局明确分工,局长任项目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统一指挥协调作业设计的开展。
(2)组织开展
项目规模确定后,来安县林业局及时将计划下达各项目建设单位,并委托安徽省林科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进行设计,在县林业局的协助下,深入山场地块进行实地调查,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以防为主“的原则,设计合理的封育形式及造林措施等。
依据《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安徽省苗木标准》、项目有关技术要求及来安县具体情况,编制《来安县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2010-2011年度作业设计》,报安徽省林业厅审批。
(3)设计成果
来安县2010-2011年度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设计总面积12000亩,其中,封山育林面积8000亩,小班93个,人工造林面积4000亩,小班85个。
第三章建设内容与布局
3.1项目区范围
来安县长防林工程国债项目分布在国有长山林场、复兴林场、半塔林场、宝山林场和半塔镇、杨郢乡、施官镇、张山乡、舜山镇、水口镇等10个单位,涉及12个营林区和23个行政村。
3.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依据安徽省发改投资[2010]783号文件及安徽省林业厅林造防[2010]73号文件精神,来安县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建设规模为12000亩,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8000亩。
3.3项目建设布局
3.3.1布局原则
(1)位于生态地位重要,区位优势突出,生态环境脆弱的长江流域各支流的源头或两侧;
(2)地点相对集中,有丰富的林业用地,且能与前期长防林建设或其它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形成规模,达到规模治理的功效;
(3)项目区有适宜项目营造林建设的林地,有一定的林业技术力量和营造林经营经验;
(4)坚持有林业科技支撑、林业政策保证和群众自愿的原则。
3.3.2布局方案
根据上述布局原则,结合来安县生态区位和林业发展现状,来安县2010-2011年度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项目安排在来安县北部低山丘陵岗地的国有长山林场、复兴林场、半塔林场、宝山林场和半塔镇、杨郢乡、施官镇、张山乡、舜山镇、水口镇等10个生态区位相对重要,且现实生态状况欠佳的单位,分布在12个营林区和23个行政村,详见下表:
项目布局一览表
建设地点
合计(亩)
人工造林(亩)
封山育林(亩)
备注
小计
防护林
经济林
小计
防护林
全县合计
12
605
8000
8000
长山林场
2370
370
370
2000
2000
复兴林场
3060
760
760
2300
2300
半塔林场
2790
590
590
2200
2200
宝山林场
1800
300
300
1500
1500
半塔镇
770
770
430
340
杨郢乡
560
560
390
170
施官镇
180
180
180
张山乡
舜山镇
260
260
215
45
水口镇
30
30
30
第四章造林设计技术
4.1林种设计
按照省厅文件及长防林编制要求,本着“以防护林为主,控制经济林比重”的原则,结合项目区生态区位和现有林种结构,全县4000亩人工造林面积中,设计防护林72个小班,3395亩,占总面积84.9%;经济林13个小班,605亩,占总面积15.1%。
4.2造林地选择
项目区立地类型主要为丘陵岗地,根据项目区现状,本着“集中连片、生态优先、重点治理”的原则,主要选择面积相对集中,生态防护效能较差、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作用较显著,能促进天然环境多样化的宜林地作为项目新造林地,以切实提高项目区生态防护功能,改善生态环境。
4.3树种设计
4.3.1树种选择原则
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树种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符合自然、经济、技术条件;
(2)优先选择便于经营,适应性及抗逆性强,耐干旱、耐瘠薄的树种造林;
(3)防护效果佳,能改善项目区树种结构,发挥生态、经济及社会三大效益;
(4)群众有栽培经验和技术或引种成功的树种。
4.3.2造林树种
根据以上原则,项目区选择适合本地区栽植、防护效能好、能发挥最大效益、速生、优质及固土改良能力强的杨树、湿地松、枫香、麻栎等树种为造林树种,伴生树种为麻栎、枫香等,经济林树种为桃树、葡萄等。
4.4造林技术设计
4.4.1人工造林
(1)林地清理与整地设计:
林地清理包括砍除杂灌、清理枯死木及枝桠等,禁止炼山,对林地中有培养前途的针、阔叶树种予以保留。
整地方式为穴状,禁止全垦整地,经济林和杨树采用大穴整地,穴规80×80×80cm,其它树种40×40×30cm。
2011年1月底前整地工作全部完成。
(2)造林苗木设计:
杨树为1年生扦插苗,苗高3.5米以上;湿地松为1年生营养钵苗,苗高25㎝以上;苗木要求木质化程度高,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具有完整的根系和健壮的地上部分。
(3)造林密度和配置方式:
参照《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及项目设计有关要求,根据不同的树种特性、立地条件和造林目的,确定科学合理的造林密度、株行距、混交方式、混交比例和配置形式,具体见造林模型表。
造林苗木应坚持“保证质量,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来安县实际情况。
项目造林苗木应按规格要求优先在本县内解决,做到统一调苗,随取随栽,避免苗木长途运输,保证造林成活率。
如需外购苗木,要做好苗木检疫工作。
根据各树种造林密度和造林总面积计算出苗木需要量。
项目造林苗木理论总需要量为55.2万株,加上2%苗木损耗,实际需要苗木56.3万株。
(4)造林方法:
“坚持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办事,造林时间在2011年2-3月,采用人工植苗造林,苗木就近调运,做到随起随栽,确保造林成活率。
(5)抚育措施设计:
新造林开展连续3年抚育管理。
前2年每年抚育2次,抚育时间为每年5-6月和8-9月份。
第3年抚育1次,在每年7-8进行。
主要进行松土、锄草、培土、扶苗、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抚育措施,抚育方式为块状,50cm见方。
第3年增加必要的修枝管理。
4.5封山育林设计
4.5.1封育区范围
来安县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封山育林总规模为8000亩,分布在国有长山林场、复兴林场、半塔林场、宝山林场,其中长山林场2000亩、复兴林场2300亩,半塔林场2200亩、宝山林场1500。
4.5.2封山育林条件
封山育林是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丛实施封禁,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促进恢复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以及对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进行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一项技术措施。
因此,封山育林小班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可封育成林的疏林地;
(2)可封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或植被盖度小于50%的灌木林地;
(3)每公顷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均匀的针叶母树30株以上或阔叶母树60株以上的无林地块。
针阔叶母树均有的地块,按针、阔母树比例计算合格株数标准;
(4)每亩有分布均匀的针叶幼树60株以上或阔叶幼树40株以上的无林地块;
(5)郁闭度小于0.50低质低效林地。
(6)人工造林困难的高山陡坡、岩裸地、水土流失严重的沙荒地,经封育可望成林或增加植被覆盖度的地块。
4.5.3封山育林年限
封育年限为5年,于2011年全面启动,连续封育5年,至2015年结束。
4.5.4封山育林类型及方式
项目实施封育山场目的树种均为乔木类树种,因此封育类型为乔木型。
为了使封山育林取得好的效果,对8000亩封山育林山场进行全封,采用死封和活封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封”与“育”并重。
封育期内,封育小班除正常抚育、补植外,严禁林内放牧、樵采、收集枯落物和其它危害性人为活动。
4.5.5封山育林措施
(1)做好宣传工作,禁止在封育区内放牧、采石、取土、樵采等人为活动。
(2)聘请专职护林员,签订护林协议,同时制定乡规民约和护林公约,发至林场职工及周围有关村民组张贴上墙,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在封育区主要路口处树立宣传碑牌,宣传牌上注明封山育林四至、面积、封育年限、封山制度、护林员名称、举报电话等内容。
同时,在路边石块、电线杆等类似物体上标刷封山育林标语。
(4)成立护林防火队伍,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器械设备。
(5)加强封育林分的培育。
本次封山育林除了突出“封”字外,重点还要突出“育”字。
对于低残林分,通过“见缝插针”的方法栽针补阔和人工抚育来提高林分质量,使林分尽快形成针阔叶混交林。
所有封山育林小班人工抚育措施主要为砍灌清杂,促进目的树种生长,免除竞争。
第五章森林保护设计
5.1森林防火措施设计
森林防火应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护林防火规章制度,配备专人管护,签订管护合同,配置防火器械设备,对火灾要定期预测预报,设置防火带,防止野营、野炊等野外用火进入林区。
5.2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设计
(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合理布局、营造混交林。
(2)定期预测预报,每场建一个测报点。
(3)成立专业队伍,配置森防相关器械,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4)发生防治。
坚持“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方针,主要是防治常见的杨扇舟蛾、松毛虫等食叶害虫和杨树天牛等蛀干害虫。
第六章辅助工程设计
6.1水保措施设计
项目区位于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区位非常重要,因此,在项目实施时尤其应注重水保措施。
项目造林地块多数为水土流失较严重、土层较瘠薄、生态较脆弱的地域,造林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禁止全垦炼山。
(2)山体陡坡采取沿等高线方向鱼鳞坑明穴或暗穴整地,穴下口沿垒小坝。
(3)土层较薄和岩裸山场可用“一锄法”栽植,无需植前整地。
6.2宣传工程设计
本项目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项目的实施,起到示范辐射作用,必须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材料、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发动,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长防林工程是保持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是山区奔小康和为子孙后代造福的有效途径,从而提高广大群众投身长防林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因此,规划在每个建设单位至少建立一块牌,注明项目名称、性质、实施面积、建设时间、建设内容、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七章科技支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防护林工程建设中的巨大作用。
要根据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按照《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科学规划好全县林种比例、树种选择、配置方式、水土保持等措施,大力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提高生态治理成效。
在造林中要依靠科学支撑,提高工程质量,改变传统落后的林业生产方式,创新手段,大幅度地提高林业生产水平,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
在育苗、栽植、抚育间伐和病虫害防治等环节进一步提高科技推广率和普及率。
林业科技人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搞好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
技术培训: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需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造林技术、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和信息化管理等,使其掌握工程技术要领,熟悉工程实施方案。
第八章施工进度
(1)人工造林:
2011年当年完成。
(2)幼林抚育:
2011年至2013年三年完成。
(3)封山育林:
2011年至2015年五年完成。
第九章建设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9.1投资概算
9.1.1概算依据
(1)项目概算依据安徽省林业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来安县营林综合经济定额和项目区社会经济状况,确定投资技术经济指标。
(2)林业生产劳动定额及劳动力价格按2010年当地市场平均价格。
(3)设计费按1万元计提,建设单位管理费按1万元计提,技术咨询费1万元计提。
9.1.2概算结果
(1)直接投资:
包括营造林费和辅助工程两项,合计投资费用175.5万元。
①营造林费用:
营造林费用即人工造林费用,包括苗木费、营造林用工费等,由各造林模型规模和造林经济模型表,计算该项目人工造林费用为119.025万元,封山育林费用56万元。
②辅助工程费:
即宣传牌费用,每块1200元,共4块,总费用0.48万元。
(2)间接投资:
包括规划设计费1万元、技术咨询费1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万元,三项经费合计3万元。
(3)项目总投资:
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合计178.5万元。
按建设单位分:
长山林场24.85万元,复兴林场38.26万元,半塔林场32.63万元,宝山林场19.32万元,半塔镇24.03万元,杨郢乡17.09万元,施官镇5.22万元,张山乡5.32万元,舜山镇7.765万元,水口镇1.02万元。
9.2资金筹措
(1)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136万元,占总投资的76%。
(2)县级财政配套和建设单位自筹42.5万元,占总投资的24%。
第十章效益分析
10.1森林资源动态展望
项目实施建成后,净增森林面积4000亩,可使项目区提高林木覆盖率0.6个百分点,将使项目区内的树种和林种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增加森林资源,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的双增长,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项目区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0.2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建设可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林木覆盖率,为项目区林业可持续发展培植新的增长点;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可有效控制调节项目区小气候,使项目区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增强项目区防护效能,防止水土流失,有效减少自然灾害,对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将发挥积极作用。
10.3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有利于地方经济建设,对改变全县传统的较为粗放的林业生产经营模式、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林种与树种结构等方面都能够起到较好的示范和推广作用。
使全社会的生态意识进一步加强,增强人们保护森林的意识,为林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此外,森林的绿化、美化、净化功能为人们营造更加良好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达到生态文明和绿色文明目的。
10.4经济效益
项目新营造防护林4000亩,封山育林8000亩,在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生态公益林12000亩,通过合理经营,平均每年增加林业产值200万元以上,具有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章组织与保障措施
11.1管理保障
防护林建设项目是一项全面、长期的生态建设任务。
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涉林法律,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国家林业局“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强化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队伍管理水平和执法素质。
加大项目的监管,加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1)招投标制
长防林工程国债项目的基础设施和物资采购应当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制,严禁暗箱操作。
(2)合同制
来安县林业局负责项目的总体管理、指导、检查及验收工作。
项目承建单位成立领导组织,明确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与施工单位签定承包合同,明确工程投资额度、规模、标准、质量和工期等,确保完成各项预期目标。
(3)监理制
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组织实施,不得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对不合格的施工,坚决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返工。
11.2资金保障
项目建设成功与否,与资金投入力度、资金落实和资金管理紧密相关。
要做好部门间协调工作,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程序,控制资金使用范围,严禁变相使用资金或挪作他用,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要遵循先施工、后验收,再拨款的报账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同时,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保证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和投向合理。
11.3科技保障
项目建设以安徽省造林经营总站为技术依托单位,坚持科学造林、科学营林,提高防护林建设的科技含量。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以科技为先导,积极引进开发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方法,加强项目技术监测,提高科技含量,高标准、高质量地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验收,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整地、种苗、栽植、验收、管护”五关。
11.4项目组织保障
长防林工程是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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