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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知识普及资料
国库集中支付知识普及资料
(培训材料一)
1、为什么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
2、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
…………………………………………………………………3
3、国库集中支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3
4、什么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4
5、如何理解零余额管理?
…………………………………………………………………4
6、什么是分月用款计划?
…………………………………………………………………5
7、实行分月用款计划管理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5
8、为什么要运用信息网络系统?
…………………………………………………………5
9、如何运用信息网络系统?
………………………………………………………………6
10、新的资金支付方式有几种?
…………………………………………………………6
11、财政直接支付的含义是什么?
………………………………………………………6
12、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有哪些支出类型?
…………………………………6
13、财政授权支付的含义是什么?
………………………………………………………6
14、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资金有哪些支出类型?
…………………………………6
15、申请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具体程序?
………………………………………6
16、预算单位可以开设几个零余额账户?
………………………………………………7
17、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包括几部分?
………………………………………………7
18、预算单位编制用款计划的原则是什么?
……………………………………………7
19、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编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7
20、新的资金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的基本程序?
………………………………8
21、预算单位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9
22、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发生退票、退款应如何处理?
………………………………10
23、新的资金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程序?
………………………………10
24、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发生退票、退款、资金退回、调整科目等应如何处理?
…11
25、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是否可以累加使用?
………………………………12
26、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操作时间要求?
……………………………………………12
27、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的支付凭证有哪些规定?
…………………………………12
28、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问题?
………………………………………………13
29、预算单位年终用款额度结余如何处理?
……………………………………………13
30、两种新的资金支付方式有何异同?
…………………………………………………13
31、预算单位资金支付改革前后有哪些变化?
…………………………………………13
32、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增设了哪些会计科目?
……………………………………14
33、预算单位收到区财政局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4
34、预算单位对发生的财政直接支付支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5
35、预算单位对发生的财政授权支付支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5
36、预算单位对集中支付发生的资金退回、调整科目等业务的处理?
………………16
37、预算单位年末用款额度余额注销的账务处理?
……………………………………16
38、国库集中支付对账的规定?
…………………………………………………………17
39、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支出日、月报表的编报?
………………………………………18
40、预算单位年终决算?
…………………………………………………………………18
41、改革前预算单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18
1、为什么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答: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需要。
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都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这已形成了一种国际惯例,这种方式适应并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家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
从当前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局来看,实行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下的国库集中支付,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解决现行支出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1)能从根本上解决过去财政资金支付层层拨付,财政收入层层汇缴,流经环节多,资金沉淀在预算单位的问题,也从制度上解决以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2)提高财政资金的收缴、拨付效率和规范化程度。
(3)提高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加大财政监管的力度,实现事前和事中监督。
(4)促进预算单位提高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水平,依法理财和细化预算编制的意识显著增强。
2、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
答:
简单地说,就是由过去财政部门业务处室审理预算单位报送的用款申请,每月由国库拨付资金给预算单位,改为由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提出分月用款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依实际需要提出用款申请,由国库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基本含义:
一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财政性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相应的撤销各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的账户,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预算单位分散保存。
二是各预算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指标基础上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在批复的用款计划的额度内提出用款申请,按有关规定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款项要通过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系统来支付。
三是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
属于直接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属于授权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3、国库集中支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变化之一:
改变资金管理方式
1·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实行零余额管理
3·实行分月用款计划管理
4·运用信息网络系统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变化之二:
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方式
1·掌握新的资金支付方式
2·申请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3·编制、申报分月用款计划
4·用款申请和资金拨付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变化之三:
财政国库管理和执行的职能相分离,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职能
1·设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与国库管理机构各司其职。
2·以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为平台,建立新型的支付管理和核算体系。
4、什么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答: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性资金收付活动的各类账户的总称,它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高效规范运作的基石。
国库单一账户由以下六类账户集合组成:
1·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
2·预算外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
3·财政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
5·特设专户,需经上级政府或财政部、本级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开设的特殊性专项账户;
6·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用于预算单位财务报销转账。
5、如何理解零余额管理?
答:
※实行零余额管理的前提是开设零余额账户。
※所谓零余额账户,就是无余额过夜账户。
※预算资金在没有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存在人民银行国库。
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业务时,均是由代理银行先垫付资金,从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垫支的资金由代理银行在每天规定的时间与人民银行或预算资金外财政专户(清算银行)进行清算。
※实行零余额管理有利于资金统一调度,减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什么是分月用款计划?
答:
分月用款计划是指预算单位在年度预算(含年内追加)指标的范围内,根据工作范围和事业需要,所做出的分月短期资金需求安排;
分月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分月用款计划提前按月编报,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资金支付暂行办法》编制,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和支出进度审核批复。
经常性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编制,项目类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编制。
7、实行分月用款计划管理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
一方面是规范预算执行。
各预算单位用款时必须在有预算指标的前提下,先编报分月用款计划,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后才能申请用款。
这不仅增强了预算单位使用预算资金的计划性,同时还有利于财政部门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的用途和流向;
另一方面是方便预算单位用款。
过去单位用款时,要经过多个环节,实行用款计划管理后,支付行为发生当天即可在国库支付中心办完所有用款手续,有效地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
8、为什么要运用信息网络系统?
答:
※运用信息网络系统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条件;
※国库集中支付信息量大,涉及单位和级次多,传统的手工作业,是远远不能满足资金管理要求的。
为了把从预算单位申请用款到拨付资金的过程完整地反映出来,必须运用先进的信息网络系统;
※能够做到实时支付、当日清算,从而提高支付效率;
※把财政规章、制度固化到系统中去,减少人为因素,从而加强对资金支付过程的监控,增强资金支付的透明度;
※可以实现信息共享,通过系统预算单位还可以随时了解本单位资金使用和运行情况;
※为向各预算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提供技术保证。
9、如何运用信息网络系统?
答:
※在用款计划管理方面,建立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网上联接,实现预算单位编制、报送用款计划以及财政部门调整、审批用款计划,均在网上操作;
※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实现预算单位网上申请、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网上审核、代理银行网上支付。
10、新的资金支付方式有几种?
答:
有两种方式,即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1、财政直接支付的含义是什么?
答:
财政直接支付的含义:
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向国库支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由国库支付中心开具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12、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有哪些支出类型?
答: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科技三费支出,以及其他按规定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13、财政授权支付的含义是什么?
答:
财政授权支付的含义:
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和批准的用款额度,由预算单位开具支付凭证,代理银行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14、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资金有哪些支出类型?
答: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购买支出、零星支出、特别紧急支出和经区财政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15、申请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具体程序?
答:
1·预算单位可在区财政局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选择代理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出设立银行账户的申请,填写《天津开发区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申请表》,报区财政局批准;
2·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
3·代理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批准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的通知文件以及《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业务,并将所开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情况书面报告区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
4·区财政局将代理银行开户详细情况通知预算单位;
5·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的开户通知,具体向财政局和代理银行办理预留印鉴手续,填写区财政局统一制发的《预算单位资金拨款印鉴卡》。
16、预算单位可以开设几个零余额账户?
答:
一个预算单位只可以开设一个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
17、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包括几部分?
答:
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两部分。
18、预算单位编制用款计划的原则是什么?
答:
1·用款计划要按照区财政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各栏要填报准确;
2·用款计划要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含年初批复的部门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追加追减的部门预算)编制,对年初未批复部门预算的前几个月可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
3·基本经费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编制,项目经费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编制;
4·用款计划要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分科目、分项目名称、分经济科目编制,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项级科目编制,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科技三费、财政专项等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具体项目编制;
5·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提前按月编制、报送。
19、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编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答:
1·用款计划的编报
预算单位按照编制用款计划的原则,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填制本单位次月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表》,履行签字盖章等必要的手续后,于本月15日前将用款计划报送区财政局经办业务科室审批。
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追加、追减等调整变化,预算单位应在收到区财政局预算调整文件后,按以上程序和要求,对调整预算部分编制本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报送区财政局经办业务科室审批。
分月用款计划批复后一般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照上述步骤在用款前提出申请,报送区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批。
2·区财政局审核、批复下达分月用款计划
区财政局经办业务科室审核预算单位报送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表》:
所列预算科目、项目名称、经济科目、金额等是否符合部门预算确定的范围;支付方式、支出类型是否符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需会同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审核。
经办业务科室于每月22日前将审定的用款计划送区财政局国库科。
区财政局国库科结合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度、库款等情况,对用款计划的支付方式等进行审核,并于每月末的24日前,批复或下达预算单位次月分月用款计划。
3·签发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依据批准的用款计划中各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于每月25日前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签发区财政局签章的次月《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代理银行在收到区财政局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2个工作日内,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所确定的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20、新的资金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的基本程序?
答:
1·直接支付申请。
对用款计划中确认为直接支付内容的资金,需要用款时,预算单位在用款计划确定的用款额度内,在集中支付系统中填写《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提出支付申请,打印成纸单履行签字盖章等必要的手续后,附相关资料及原始凭证,送区财政局申请用款。
2·支付受理。
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在受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的二个工作日内,依据预算单位送来的相关资料及原始凭证,经与《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核对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
3·支付。
代理银行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当日(营业日11:
30之后收到的,在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1:
30前)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付款。
4·财政支出日报表。
代理银行于每日15:
00将当日财政直接支付信息汇总生成《财政支出日报表》连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盖章后退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以此作为财政零余额账户支出款项的凭证,做相应会计处理。
5·清算。
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将相应的支出归类汇总后填制《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经区财政局国库科审核并加盖印鉴,于14:
00前送达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
代理银行于办理支付的当日14:
00前,按实际发生支付额,填写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附按资金性质编制分单位、分科目的《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清单》送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6·支付通知书。
支付完成后,代理银行向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作为预算单位付出款项的凭证,单位据此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7·付款信息的传递。
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将有关清算划款凭证反馈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依据代理银行报送的《财政支出日报表》与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的划款凭证到账通知联合对无误后,作相应财政零余额账户收到款项的会计分录,并向区财政局国库科报送按预算单位分科目的预算内资金支付信息,总预算会计据此列报支出。
21、预算单位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1·预算编码按部门预算确定编码自动生成;
2·预算科目、项目名称、经济科目、支出类型要按用款计划填列到明细;
3·支付指令号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编码信息包含了每条支付申请的预算科目、项目名称、经济科目、支出类型等内容;
4·每条申请要按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性质严格区分填列;
5·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应当填写完整、准确,其中开户银行的账号应填写全部账号的所有号码,不能只填写账号的后几位号码;
6·申请书一式两联,第一联报区财政局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
7·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及其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原始凭证应真实、合法,如有不实,该单位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付款责任。
22、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发生退票、退款应如何处理?
答:
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因凭证要素填写错误而在支付之前退票的,由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核实原因后重新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知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财政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要区别资金性质,在当日(超过清算时间的在第二个工作日)将资金退回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的国库单一账户,并通知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和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根据退款情况按原渠道恢复相应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
对需要支付的资金,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与有关单位核实后重新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3、新的资金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程序?
答:
1·额度下达。
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每月25日前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经区财政局国库科签章后送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并向代理银行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2·额度到账通知。
代理银行根据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及时向预算单位送发《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3·支付令。
预算单位收到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自行在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填写《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办理支付。
4.支付。
代理银行接到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与预算单位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在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下达的用款额度内,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划往收款人账户。
5·清算。
代理银行当日将已实际支付的资金,按资金性质汇总填制清算划款凭证,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进行资金清算。
6·支出报表。
代理银行向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报送财政授权支付日、旬、月报表,每月向预算单位提供财政授权支付对账单。
7·付款信息的传递。
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将清算后的划款清算凭证送交区财政局国库科和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每日按部门分预算科目汇总填制《财政支出结算清单》,送区财政局预算科,各自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24、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发生退票、退款、资金退回、调整科目等应如何处理?
答:
1·退票业务。
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因银行支付结算凭证或财政支付业务专用凭证要素填写错误而在支付之前退票的,由预算单位核实原因后重新开具支付凭证交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2·退款业务。
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在当日(超过清算时间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将资金退回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授权专户通知预算单位,按原来渠道恢复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
3·资金退回业务。
预算单位办理资金退回业务时,应当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作为银行票证的附件一起提交代理银行。
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时,应当在“调整事项”和“业务类型”的对应栏填写“退回”,“原列事项”及“调整事项”对应的“信息代码”栏统一填写原支付票证的附加信息八位连续代码,“日期”栏分别填写原支付日期以及办理退回业务的日期,“金额”栏分别填写原支付金额以及需要退回的金额,“原电子凭证号”栏填写原支付票证“附加信息”栏中的“电子凭证号”。
收款人主动退款的,代理银行应当通知预算单位按规定内容补填《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
4·调整科目业务。
预算单位因差错原因需要调整预算科目,应当单独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送交代理银行。
其中,“调整事项”和“业务类型”的对应栏填写“更正”,“原列事项”和“信息代码”的对应栏填写原支付票证的附加信息八位连续代码,“调整事项”和“信息代码”的对应栏填写调整后的资金性质、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等八位代码,“日期”栏分别填写原支付日期以及办理更正业务的日期,“金额”栏分别填写原支付金额以及需要更正科目的金额,“原电子凭证号”栏填写原支付票证“附加信息上”栏中的“电子凭证号”。
25、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是否可以累加使用?
答:
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在年度内可以累加使用。
26、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操作时间要求?
答:
根据开发区《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规定,预算单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时间为9:
00时至14:
30时,保证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于15:
30时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划款清算。
27、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的支付凭证有哪些规定?
答:
预算单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仍使用现行的银行支付结算凭证或财政支付业务专用凭证,包括:
转账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兑凭证、预算拨款凭证和非税收入缴款书凭证。
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支付的日常公用开支,仍按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一律不得使用现金支票。
(一)授权支付凭证与现行支付凭证的区别是:
预算单位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操作,在支票“附加信息”栏、汇兑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及预算拨款凭证“付款国库(银行)的付款凭证”联次背面打印由以下三段内容组成的支付信息:
1·填写预算单位编码、电子凭证号(即“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系统”中产生的该笔授权支付的编码)。
2·填写九位连续代码作为支付指令:
(1)资金性质。
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类,分别用代码1和2表示。
(2)预算管理类型。
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其它支出三类,具体填写时分别用代码1、2和3表示。
(3)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根据具体支付情况,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写,没有项级科目的,填00补位,共计填写七位代码。
3·填写具体支出对应的预算项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代码。
(二)预算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办理非税收入缴款业务时,使用《天津市行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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